海绵吸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92964阅读:1604来源:国知局
海绵吸盘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吸盘,具体涉及一种海绵吸盘,适用于吸附面凹凸不平的产品吸附使用。



背景技术:

目前,机械辅助搬运及转运已广泛应用于各行业中,针对不同产品特点,机械手臂在拿取产品过程中主要有吸附和夹持两种方式。传统真空吸盘被要求被吸附部件表面平整,不能吸附表面凹凸不平的产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海绵吸盘,使用时对被吸附产品的外观没有要求,尤其是能够稳定的吸附表面凹凸不平的产品;同时,过滤网能够避免灰尘、杂物等堵塞真空口,延长吸盘的使用寿命。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海绵吸盘,包括吸盘本体,所述吸盘本体上设有真空口,所述吸盘本体内设有与所述真空口连通的真空吸附腔,所述吸盘本体的外壁套设有用于接触吸附面的海绵,所述海绵粘接固定在吸盘本体上,所述真空吸附腔内设有过滤网。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进一步包括所述真空吸附腔的腔壁上开设有环形凹槽,所述过滤网卡设在所述环形凹槽内。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进一步包括所述真空吸附腔的腔壁上靠近环形凹槽的部位设有环形台阶槽,所述台阶槽内卡设有限位环,所述限位环将过滤网卡设在所述环形凹槽内。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进一步包括所述吸盘本体的一端设有连接板,所述海绵套设在吸盘本体外壁上后,其一端抵接在所述连接板上。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进一步包括所述连接板的中心设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内开设有中心通孔,所述中心通孔的一端连接真空口,其另一端连通所述真空吸附腔。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进一步包括所述海绵的端部边沿超出吸盘本体的端部边沿向外侧延伸。

本实用新型的海绵吸盘,使用时对被吸附产品的外观没有要求,尤其是能够稳定的吸附表面凹凸不平的产品;同时,过滤网能够避免灰尘、杂物等堵塞真空口,延长吸盘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隐去海绵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轴向剖视图(隐去支撑杆和缓冲弹簧)。

其中:2-吸盘本体,4-真空口,6-真空吸附腔,8-海绵,10-过滤网,12-环形凹槽,14-台阶槽,16-限位环,18-连接板,20-支撑杆,22-安装螺纹,24-中心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实施例

如图1-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海绵吸盘,包括吸盘本体2,吸盘本体2优选采用ABS材质,具有非常优异的绝缘性。盘本体2的一端设有连接板18,上述连接板18的中心设有支撑杆20,上述支撑杆20内开设有中心通孔24;上述吸盘本体2内设有真空吸附腔6,上述中心通孔24的一端形成真空口4,其另一端连通上述真空吸附腔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上述吸盘本体2的外壁套设有海绵8,海绵8粘胶固定在吸盘本体2上,比如,在吸盘本体2上贴上双面胶后将海绵8套在吸盘本体2上,以此来固定海绵8。上述海绵8套设在吸盘本体2外壁上后,其一端抵接在上述连接板18上,海绵8的上边沿还通过粘胶固定在连接板18上;上述真空吸附腔6内设有过滤网10。

以上结构的海绵吸盘,安装使用时,使用接管一端与真空设备接通,接管的另一端与真空口4接通,然后海绵8接触被吸附产品的吸附表面,启动真空设备抽吸,真空口4抽气,真空吸附腔6内充满真空,海绵8与工件接触,海绵8产生变形,与真空吸附腔6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真空环境,实现吸附效果。本实施例技术方案中,通过在吸盘本体2的外壁套设海绵8,吸附产品使用时海绵8直接接触产品的吸附表面,海绵8密封性好、质软、多孔,接触产品时对产品的外观没有要求,尤其是能够稳定的吸附表面凹凸不平的产品,解决传统吸盘不能吸附表面不规则产品的技术问题。

上述海绵8的端部边沿超出吸盘本体2的端部边沿向外侧延伸,确保吸附过程中,始终是海绵8接触产品的被吸附表面。

另一方面,设置在真空吸附腔6内的过滤网10,能够避免吸附产品过程中灰尘、杂物等堵塞真空口4,延长吸盘的使用寿命。

如图3所示,上述真空吸附腔6的腔壁上开设有环形凹槽12,上述过滤网10卡设在上述环形凹槽12内。过滤网10卡设固定方便拆装。

进一步的,上述真空吸附腔6的腔壁上靠近环形凹槽12的部位设有环形台阶槽14,上述台阶槽14内卡设有限位环16,上述限位环16将过滤网10卡设在上述环形凹槽12内。限位环16一方面定位固定过滤网10,另一方面对过滤网10也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避免过滤网10在抽吸力作用下错位或者移位,保持平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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