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物联网消防预警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93684阅读:39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联网领域,具体是一种物联网消防预警系统。



背景技术: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其英文名称是:“Internet of things(IoT)”。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其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其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因此,应用创新是物联网发展的核心,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创新2.0是物联网发展的灵魂。

物联网中物品的载体是各种箱体,箱体在储存物品时不仅需要安全措施,还需要消防预警系统,以避免危险物品带来的大规模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物联网消防预警系统,其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物联网消防预警系统,包括控制模块、灭火器罐、电磁阀、柜体、喷头、箱体、温度传感器、箱门和电子锁,所述柜体的内部镶嵌安装多个箱体,每个箱体的正面开口均通过铰链链接箱门的一侧,而箱体的另一侧与箱门通过电子锁连接,每个箱体的侧面均固定连接控制室,控制室内均设置控制模块和灭火器罐,灭火器罐的输出端口通过电磁阀连接对应箱体内部的喷头,所述箱体内设置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通过导线连接控制模块的输入端,控制模块的输出端连接电磁阀的控制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体与柜体之间通过螺栓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模块控制连接电子锁。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箱体的外部设有一层隔温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室的外侧壁上固定安装有输入按键、扫码器、显示屏和警示灯,其中输入按键和扫码器连接控制模块的输入端,显示屏和警示灯连接控制模块的输出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将每个箱体独立开来,并配有独立的灭火系统,从而保证每个箱体不受其他箱体的影响,同时独立的灭火系统能够高效快速的与每个箱体进行监控并能够及时响应灭火,从而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物联网消防预警系统,包括输入按键1、扫码器2、显示屏3、警示灯4、控制模块5、灭火器罐6、电磁阀7、柜体8、喷头9、隔温层10、箱体11、温度传感器12、箱门13和电子锁14,所述柜体8的内部镶嵌安装多个箱体11,每个箱体11的正面开口均通过铰链链接箱门13的一侧,而箱体11的另一侧与箱门13通过电子锁14连接,以便于为系统提供安全性,每个箱体的侧面均固定连接控制室,控制室内均设置控制模块5和灭火器罐6,灭火器罐6用于储存高压的灭火剂,灭火器罐6的输出端口通过电磁阀7连接对应箱体11内部的喷头9,所述箱体11内设置温度传感器12,温度传感器12通过导线连接控制模块5的输入端,控制模块5的输出端连接电磁阀7的控制端,通过温度传感器采集和监控内部温度信号,当内部温度达到临界值时即可实现预警和灭火剂的喷射,保证安全。

所述箱体11与柜体8之间通过螺栓固定,可以单独取出,更加安全。

所述控制模块5还控制连接电子锁14。

所述箱体11的外部设有一层隔温层10,从而避免相互影响。

所述控制室的外侧壁上固定安装有输入按键1、扫码器2、显示屏3和警示灯4,其中输入按键1和扫码器2连接控制模块5的输入端,显示屏3和警示灯4连接控制模块5的输出端,通过扫码器可以扫描验证码,从而用于箱门的开闭,而显示屏3能够显示箱体的使用状态,警示灯4能够显示箱体内部状态,如温度达到临界值后警示灯4为红色,而正常状态下为绿色。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将每个箱体独立开来,并配有独立的灭火系统,从而保证每个箱体不受其他箱体的影响,同时独立的灭火系统能够高效快速的与每个箱体进行监控并能够及时响应灭火。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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