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消防排烟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16644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建筑消防排烟系统,包括地下排烟装置(2)、走廊排烟装置(4)、屋顶排烟装置(3)以及用于安装的排烟管(1),其特征是:所述屋顶排烟装置(3)包括安装在建筑顶层排烟管(1)内的抽风机(5),所述地下排烟装置(2)包括安装在建筑底层排烟管(1)内的送风机(6),所述走廊排烟装置(4)包括设置于建筑内每层位置与排烟管(1)相通的排烟组件(7),所述排烟组件(7)包括机壳(8)、安装在机壳(8)一端用于隔断走廊空间和排烟装置的防护机构(9)以及安装在机壳(8)另一端的排风机构(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消防排烟系统,其特征是:所述防护机构(9)包括若干根转动连接在机壳(8)上的转动杆(12)、转动杆(12)上连接有盖板(13),所述转动杆(12)一端套设有齿轮(14),所述机壳(8)上固定连接有第一电机(16),所述第一电机(16)的输出轴上连接有驱动齿轮,所述齿轮(14)与驱动齿轮之间咬合连接有链条(1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消防排烟系统,其特征是:所述转动杆(12)为一端开口的空心管,所述盖板(13)为空心板且与转动杆(12)相通,盖板(13)侧面上开设有喷水孔(23),所述机壳(8)内穿设有通水管(17),所述通水管(17)与转动杆(12)之间连接有用于控制水流通过的开关机构(18)。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消防排烟系统,其特征是:所述开关机构(18)包括安装在转动杆(12)开口端的遮板一(19)、以及安装在转动杆(12)外圆周上的转动环(20),所述通水管(17)上安装有与转动杆(12)相通的连接端(31),所述连接端(31)的开口端上固定连接有遮板二(21),连接端(31)的外圆周上安装有与转动环(20)对合的固定环(2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建筑消防排烟系统,其特征是:所述遮板一(19)和遮板二(21)为对称设置的半圆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建筑消防排烟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排风组件包括安装在机壳(8)一端的风筒(24)、固定在风筒(24)上的风扇架(25)以及安装在风扇架(25)上的风叶(26)、以及用于驱动风叶(26)转动的第二电机(27)。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建筑消防排烟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机壳(8)上连接有烟雾传感器(28),所述烟雾传感器(28)上连接有烟雾比较装置(29),所述烟雾比较装置(29)上连接有控制器(30);

烟雾传感器(28)用于检测烟雾的浓度以输出相应的烟雾检测值,所述烟雾比较装置(29)耦接于烟雾传感器(28)以接收烟雾检测值,并将烟雾检测值与预设的基准值进行比较,以根据比较结果输出相应的烟雾检测信号;

控制器(30)耦接于烟雾比较装置(29),并响应于烟雾检测信号以控制电磁阀第一电机(16)以及第二电机(27)的启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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