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消防救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防救援设备包括基座、梯体、扩展柱;
所述梯体设置在所述基座上,所述扩展柱设置在所述梯体上;
所述扩展柱包括第一柱体和第二柱体,所述第一柱体的第一末端设置有第一锁扣构件,所述第一柱体的第二末端设置有第二锁扣构件,所述第二柱体的第三末端设置有第二锁扣构件,所述第二柱体的第四末端设置有第一锁扣构件,所述第一柱体与所述第二柱体用于通过所述第一锁扣构件和所述第二锁扣构件活动连接;
所述第一锁扣构件包括第一巩固筋条,第一壳体,第一锁扣部和第二锁扣部;
第一巩固筋条用于加强所述第一锁扣构件的结构强度;
在第一壳体的前端面上形成有与第一巩固筋条的前端面对应的通孔;
第二锁扣构件包括第二巩固筋条和第二壳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救援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壳体的前端面上形成有与第一巩固筋条的前端面对应的通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救援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壳体的后端部形成有用于将第一壳体配合到第二壳体内的调节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消防救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部形成为凸缘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救援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壳体用于容纳第一巩固筋条的前端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救援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壳体用于与第二壳体相嵌套,第二壳体用于与第一壳体相嵌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救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体中形成有与第一壳体的第一锁扣部和第二锁扣部对应的导向部和嵌合孔。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救援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二巩固筋条用于加强所述第二锁扣构件的结构强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防救援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巩固筋条和第二巩固筋条均具有双芯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消防救援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巩固筋条的末端和第二巩固筋条的末端均设置有套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