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灭火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灭火器及灭火系统。
背景技术:
建筑工地现场常配置有手提式灭火器,其结构主要由筒身、压力表、保险栓、压把、喷射软管、喷嘴等组成。由于提式灭火器的使用年限有要求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压力过小等问题,使用者需要对超过使用年限或者其压力表指针指向红色区域的灭火器须进行维修。一般地,对于工地现场的灭火器,采用定期检查的方式来排除这些问题,无法实现对灭火器的监测。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如何实现对灭火器的监测的问题,提供一种灭火器及灭火系统。
一种灭火器,包括:
本体,所述本体具有开口,所述本体用于盛放灭火剂;
压把,所述压把设置在所述本体的开设有开口的一侧上;
测压装置,所述测压装置设在所述本体上,且所述测压装置与所述压把位于同一侧,所述测压装置用于测量所述本体内的压力;以及
信号传输装置,所述信号传输装置设置在所述测压装置上,且所述信号传输装置用于与协同管理装置连接;
当所述测压装置检测到所述本体内的压力低于预设值时,形成预警信号,所述测压装置将所述预警信号发送给所述信号传输装置,所述信号传输装置再将所述预警信号发送给所述协同管理装置。
上述灭火器,包括本体和压把,本体具有开口,其用于盛放灭火剂,压把设置在本体的开设有开口的一侧上,测压装置设在本体上,且测压装置与压把位于同一侧,测压装置用于测量本体内的压力,此外,信号传输装置设置在测压装置上,且该信号传输装置用于与协同管理装置连接,因此,当测压装置检测到本体内的压力低于预设值时,形成预警信号,并将该预警信号发送给信号传输装置,信号传输装置再将该预警信号发送给协同管理装置,从而实现对灭火器的监测,能够提醒管理人员对灭火器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加强工地现场对灭火器的管控,进而降低工地现场的火灾风险。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测压装置为压力表,所述测压装置包括指针、第一区域以及第二区域;所述灭火器还包括触发装置,所述触发装置与所述信号传输装置连接,且所述触发装置设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第二区域的交界处;所述指针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第二区域的范围内转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触发装置包括触发开关和电源;所述触发开关设在所述第一区域和所述第二区域的交界处,所述电源设在所述测压装置的远离所述指针的一侧上,所述电源与所述触发开关电连接,且所述电源与所述信号传输装置电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触发装置为第一压力传感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测压装置为第二压力传感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喷射装置,所述喷射装置与所述本体连接,所述喷射装置用于喷出所述灭火剂。
一种灭火系统,包括协同管理装置和上述灭火器,所述协同管理装置与信息传输装置连接。
上述灭火系统,包括协同管理装置和上述灭火器,能够提醒管理人员对灭火器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加强工地现场对灭火器的管控,进而降低工地现场的火灾风险。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协同管理装置为bim协同管理平台。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协同管理装置与所述信息传输装置无线连接。
附图说明
图1为一实施例的灭火器的正视图;
图2为图1中所示的灭火器的后视图;
图3为图1中所示的一实施例的测压装置的正视图;
图4为图3中所示的测压装置的后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并通过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图1所示,一实施例的灭火器100包括本体110、压把120、测压装置130以及信号传输装置(未示出)。该灭火器100可以在工地现场使用,也适用于其他场景。本体110具有开口,该本体110用于盛放灭火剂,比如干粉灭火剂等。压把120设置在本体110的开设有开口的一侧上,从而当需要使用灭火器110时,可以压下压把120,将灭火剂喷出。在一实施例中,该灭火器100还包括喷射装置140,该喷射装置140与开口连通,从而灭火剂从该喷射装置140喷出。该喷射装置140包括喷射软管141和喷嘴142,喷射软管141的一端与本体110连接,喷射软管141与开口连通,喷射软管141的另一端与喷嘴142连接。
请再参考图2,该灭火器100还包括保险栓150,保险栓150设在压把120上,起到保险的作用,从而在需要使用灭火器100时,先拔掉保险栓150,再进行灭火。
测压装置130设在本体110上,且测压装置130与压把120位于同一侧,测压装置130用于测量本体110内的压力。信号传输装置设在测压装置130上,且信息传输装置用于与协同管理装置连接。当测压装置130检测到本体110内的压力低于预设值时,形成预警信号,测压装置130将预警信号发送给信号传输装置,信号传输装置再将该预警信号发送给协同管理装置。从而实现将本体110的压力实时发给协同管理装置,进而管理人员可以实现对灭火器100的监控。
上述灭火器100,包括本体110和压把120,本体110具有开口,其用于盛放灭火剂,压把120设置在本体110的开设有开口的一侧上,测压装置130设在本体110上,且测压装置130与压把120位于同一侧,测压装置130用于测量本体110内的压力,此外,信号传输装置设置在测压装置130上,且该信号传输装置用于与协同管理装置连接,因此,当测压装置130检测到本体110内的压力低于预设值时,形成预警信号,并将该预警信号发送给信号传输装置,信号传输装置再将该预警信号发送给协同管理装置,从而实现对灭火器的监测,能够提醒管理人员对灭火器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加强工地现场对灭火器的管控,进而降低工地现场的火灾风险。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和图4所示,该测压装置130为压力表,测压装置130包括指针131、第一区域132以及第二区域133。第一区域132和第二区域133相邻。指针131可在第一区域132和第二区域133的范围内转动。当本体110内的压力处于正常范围内,则指针131在第一区域132内转动;当本体110内的压力低于预设值,也就是说,本体110内的压力过小时,指针131会从第一区域132转到第二区域133内。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区域132为绿色区域,第二区域133为红色区域。需要说明的是,测压装置130还包括第三区域134,第三区域134与第一区域132相邻。当本体110内的压力过大时,指针131会从第一区域132转动到第三区域134内。其中,第三区域134为黄色区域。
此时,灭火器100还包括触发装置,触发装置与信号传输装置连接,且该触发装置设在第一区域132和第二区域133的交界处。从而当压力表检测到本体110内的压力低于预设值,指针131从第一区域132往第二区域133转动,进而指针131与触发装置相抵接,触发到触发装置,触发装置发送信号给信号传输装置,信号传输装置将该信号发送给协同管理装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触发装置包括触发开关161和电源162,如图3和图4所示。触发开关161设在第一区域132和第二区域133的交界处,电源162设在压力表的远离指针131的一侧上,也就是说,电源162和指针161分别设在压力表的两个相对的表面上。此外,电源162与触发开关161电连接,且电源162与信号传输装置170电连接。其中,电源162可以为电池。具体地,当本体110内的压力低于预设值时,指针131从第一区域132向第二区域133转动,指针131与触发开关161相抵接,从而自动触发了触发开关161,触发开关161与电源162连接,从而使得电源162即电池处于有电状态,信号传输装置170收到电源162的信号,再将该信号发送给协同管理装置。
在其他实施例中,触发装置也可以为第一压力传感器。此时,当本体110内的压力低于预设值时,指针131从第一区域132向第二区域133转动,指针131与第一压力传感器相抵接,第一压力传感器收到压力作用,发出信号,并将该信号发给信号传输装置,信号传输装置再将该信号发送给协同管理装置。
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测压装置130也可以为第二压力传感器。第二压力传感器实时检测本体110内的压力,并将该压力值发送给信号传输装置,信号传输装置将该压力值发送给协同管理装置,协同管理装置可以根据该压力值来判断灭火器110是否需要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一实施例的灭火系统包括协同管理装置和上述任一实施例所描述的灭火器100,协同管理装置与信号传输装置连接。其中,协同管理装置可以为bim协同管理平台。bim协同管理平台,指为工程全过程(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信息交互的软件,项目各参与方可以通过平台协同工作、实现信息顺畅交流和不断集成。采用bim协同管理平台,与工程管理软件集成在一起,结构简单、方便,且易于监控。需要说明的是,协同管理装置也可以为ipad等,在此并不做限定。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协同管理装置与信息传输装置无线连接,如wifi。通过wifi技术及时将灭火器的状态信息传输至bim协同管理平台,实现了信息的及时传输功能。具体地,在使用该灭火器系统过程中,需要在工地现场配置无线路由器及bim协同管理平台。
采用上述灭火器系统,实现了工地现场对灭火器的自动管控,提高了工程项目管理效率,对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及降低管理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