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碱玻纤纱用纺纱用张紧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26992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碱玻纤纱用纺纱用张紧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无碱玻纤纱用纺纱用张紧机构。



背景技术:

无碱玻璃纤维又称E玻璃纤维,是指碱金属氧化物含量低的玻璃纤维,玻璃纤维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通常作为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电绝缘材料和绝热保温材料,电路基板等,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无碱玻纤纱的生产加工越来越受到重视。传统的无碱玻纤纱的生产加工效率不高,纺纱过程中不能很好的张紧是影响其效率的重要因素,且传统的张紧机构对被张紧物体的张紧程度只能靠肉眼观察或者是人手触摸来确定,无法得出较为准确的张力数值,只能适应于精度要求不高的张紧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碱玻纤纱用纺纱用张紧机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该机构通过张紧辊、导辊的设计能很好的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张紧问题,通过张力检测器能准确读出具体的张力数值,再通过PLC控制装置控制伺服电机调整张紧辊的转矩,进而可以精确控制张紧操作。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无碱玻纤纱用纺纱用张紧机构,包括无碱玻纤纱、滚筒、张紧辊、第一导辊、第二导辊和牵引辊;所述滚筒、张紧辊、第一导辊、第二导辊和牵引辊相互平行,且从左至右依次设置,所述滚筒、张紧辊、第一导辊、第二导辊和牵引辊之间张紧有无碱玻纤纱;所述张紧辊位于滚筒的侧上方,所述第一导辊和第二导辊位于张紧辊的侧下方,所述第一导辊、第二导辊和滚筒的中心轴高度一致,所述牵引辊位于第二导辊的侧上方,所述牵引辊的侧面设置有纺纱装置;所述张紧辊的两端设置有张力检测器,所述张力检测器与PLC控制装置连接,所述PLC控制装置与第一伺服电机连接。

优选的,所述张紧辊的一端与第一伺服电机的转动轴连接,所述牵引辊的一端与第二伺服电机的转动轴连接。

优选的,所述牵引辊的正上方设置有压紧辊,所述压紧辊与牵引辊之间设置有微小间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机构运行稳定、设计合理,其具体优点如下所述:

(1)张紧辊的设计使得无碱玻纤纱运行过程中可以始终保持张力,防止输送过程中打滑;

(2)张力检测器可以准确地读出张紧辊具体的张力数值,通过PLC控制装置可以对伺服电机发出指令,更好地控制张紧辊的张紧程度;

(3)该机构压紧辊的设计能更好地使无碱玻纤纱送入纺纱装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面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张力检测示意图。

图中:1-无碱玻纤纱;2-滚筒;3-张紧辊;4-第一导辊;5-第二导辊;6-牵引辊;7-压紧辊;8-纺纱装置;9-第一伺服电机;10-第二伺服电机;11-张力检测器;12-PLC控制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无碱玻纤纱用纺纱用张紧机构,包括无碱玻纤纱1、滚筒2、张紧辊3、第一导辊4、第二导辊5和牵引辊6;所述滚筒2、张紧辊3、第一导辊4、第二导辊5和牵引辊6相互平行,且从左至右依次设置,所述滚筒2、张紧辊3、第一导辊4、第二导辊5和牵引辊6之间张紧有无碱玻纤纱1;所述张紧辊3位于滚筒2的侧上方,所述第一导辊4和第二导辊5位于张紧辊3的侧下方,所述第一导辊4、第二导辊5和滚筒2的中心轴高度一致,所述牵引辊6位于第二导辊5的侧上方,所述牵引辊6的侧面设置有纺纱装置8;所述张紧辊3的两端设置有张力检测器11,所述张力检测器11与PLC控制装置12连接,所述PLC控制装置12与第一伺服电机9连接;所述张紧辊3的一端与第一伺服电机9的转动轴连接,所述牵引辊6的一端与第二伺服电机10的转动轴连接;所述牵引辊6的正上方设置有压紧辊7,所述压紧辊7与牵引辊6之间设置有微小间隙。

工作原理:使用时,启动第二伺服电机10,带动牵引辊6转动,压紧辊7、无碱玻纤纱1和牵引辊6互相压紧,无碱玻纤纱1向前移动,此时滚筒2、张紧辊3、第一导辊4和第二导辊5随之转动,形成张力,通过张力检测器11可将张力数值传给PLC控制装置12,PLC控制装置12控制第一伺服电机9的运行转矩,对应给出张紧的最大拉力,与外部张力检测器11采集的数据进行比较和补偿,使得实际张力与给出张力相互一致,而实现皮带张力适时给定的目的。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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