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保暖透气混纺纱线,属于纺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不同种类的纤维混纺作为改善纤维性能的常用方法在纺织领域广泛应用,现有技术中通过将天然纤维与高性能纤维混纺进行混合,并来改善高性能纤维性能,随着混纺纱线的广泛使用,现有市场上对混纺纱线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同时对混纺纱线的生产质量也越来越高,现有市场上生产的混纺纱线的保暖性要求也越来越高,透气性也越来越好,但是现有市场上同时兼具保暖性以及透气性的混纺纱线则比较少,如何生产出保暖透气混纺纱线的成为了众多厂家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了一种保暖透气混纺纱线,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保暖透气混纺纱线,按重量份数由如下各组分构成:牛奶蛋白纤维33-40份、大豆蛋白纤维25-40份、蚕丝纤维20-44份、聚丙烯晴纤维68-88份、亚麻纤维10-18份。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按重量份数由如下各组分构成:牛奶蛋白纤维34-39份、大豆蛋白纤维28-35份、蚕丝纤维25-40份、聚丙烯晴纤维70-87份、亚麻纤维11-17份。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按重量份数由如下各组分构成:牛奶蛋白纤维35-38份、大豆蛋白纤维30-33份、蚕丝纤维28-35份、聚丙烯晴纤维72-85份、亚麻纤维13-15份。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按重量份数由如下各组分构成:牛奶蛋白纤维36份、大豆蛋白纤维32份、蚕丝纤维30份、聚丙烯晴纤维80份、亚麻纤维14份。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包括如下步骤:
1)将牛奶蛋白纤维、大豆蛋白纤维在60-80℃下浸泡3-4小时后取出,在表面喷涂雾化喷洒改性纳米SiO2粉末,并静置5-8小时;
2)称取蚕丝纤维、聚丙烯晴纤维进行两次清梳联工艺处理,得生条;
3)将经过步骤1)处理后的牛奶蛋白纤维、大豆蛋白纤维与亚麻纤维进行两次清梳联工艺处理,得生条;
4)将经过步骤2)以及步骤3)处理后的生条采进行并条处理,得熟条;
5)将步骤4)生成的熟条进行纺纱处理,得纱线;
6)将经过步骤5)处理后的纱线在40-55℃,相对湿度为40-45%下进行放置5-6小时后,向纱线表面喷涂PU溶液,并静置30-60小时,得到混纺纱线;
7)将染缸升温到85-88℃,并向染缸中加入过硼酸钠30-36份进行溶解;
8)将步骤6)生成的混纺纱线加入至经过步骤7)的染缸中,并放置60-70分钟;
9)将取出混纺纱线,水洗,烘干,即可制得耐磨抗热混纺纱线。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所述步骤5)中PU溶液的黏度为26-26.7mPa.s。
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本发明较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发明采用牛奶蛋白纤维、大豆蛋白纤维、蚕丝纤维、聚丙烯晴纤维、亚麻纤维的混合物制备出的混纺纱线,有效增加了混纺纱线的保暖性和透气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明本发明。
一种保暖透气混纺纱线,按重量份数由如下各组分构成:牛奶蛋白纤维33-40份、大豆蛋白纤维25-40份、蚕丝纤维20-44份、聚丙烯晴纤维68-88份、亚麻纤维10-18份。
一种保暖透气混纺纱线,按重量份数由如下各组分构成:牛奶蛋白纤维34-39份、大豆蛋白纤维28-35份、蚕丝纤维25-40份、聚丙烯晴纤维70-87份、亚麻纤维11-17份。
一种保暖透气混纺纱线,按重量份数由如下各组分构成:牛奶蛋白纤维35-38份、大豆蛋白纤维30-33份、蚕丝纤维28-35份、聚丙烯晴纤维72-85份、亚麻纤维13-15份。
一种保暖透气混纺纱线,按重量份数由如下各组分构成:牛奶蛋白纤维36份、大豆蛋白纤维32份、蚕丝纤维30份、聚丙烯晴纤维80份、亚麻纤维14份。
一种保暖透气混纺纱线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将牛奶蛋白纤维、大豆蛋白纤维在60-80℃下浸泡3-4小时后取出,在表面喷涂雾化喷洒改性纳米SiO2粉末,并静置5-8小时;
2)称取蚕丝纤维、聚丙烯晴纤维进行两次清梳联工艺处理,得生条;
3)将经过步骤1)处理后的牛奶蛋白纤维、大豆蛋白纤维与亚麻纤维进行两次清梳联工艺处理,得生条;
4)将经过步骤2)以及步骤3)处理后的生条采进行并条处理,得熟条;
5)将步骤4)生成的熟条进行纺纱处理,得纱线;
6)将经过步骤5)处理后的纱线在40-55℃,相对湿度为40-45%下进行放置5-6小时后,向纱线表面喷涂PU溶液,并静置30-60小时,得到混纺纱线;
7)将染缸升温到85-88℃,并向染缸中加入过硼酸钠30-36份进行溶解;
8)将步骤6)生成的混纺纱线加入至经过步骤7)的染缸中,并放置60-70分钟;
9)将取出混纺纱线,水洗,烘干,即可制得耐磨抗热混纺纱线。
所述步骤5)中PU溶液的黏度为26-26.7mPa.s。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优选技术方案,而不应视为对于本发明的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包括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中技术特征的等同替换方案为保护范围,即在此范围内的等同替换改进,也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