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编织袋开袋折角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22744发布日期:2018-10-09 22:19阅读:190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编织袋生产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编织袋开袋折角装置。



背景技术:

编织袋是由聚乙烯、聚丙烯等化学原料拉丝、编织而成的一种包装袋,广泛用于水泥、肥料、化工产品的包装和运输。编织袋在加工成型后,需在其中一端角的部位进行折角处理,再用缝纫机封闭袋口。目前编织袋的折角工作往往是人工来完成的,不仅效率低,而且包装质量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意在提供一种编织袋开袋折角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编织袋折角质量差的技术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方案:一种编织袋开袋折角装置,包括支撑架,所述支撑架上设有气动机构、开袋机构和折角机构,所述开袋机构、折角机构均与气动机构连接,所述开袋机构包括结构相同的上吸盘机构和下吸盘机构,所述上吸盘机构包括吸盘,所述吸盘与支撑架铰接,吸盘上连接有第一气缸,所述第一气缸与气动机构连接,吸盘上设有吸附孔,所述吸附孔连接有真空发生器,所述吸盘上设有连杆机构,所述连杆机构连接有第二气缸,所述第二气缸与气动机构连接,所述连杆机构的一端转动连接有挡片,所述下吸盘机构与上吸盘机构镜像对称设置;所述折角机构包括折角片和控制折角片转动的第三气缸,所述第三气缸与气动机构连接,所述折角片位于上吸盘机构和下吸盘机构中间的水平面上。

本方案的工作原理为:通过气动机构控制各个气缸来实现开袋机构和折角机构的运动,使用本装置对编织袋折角时,编织袋位于上吸盘机构和下吸盘机构的吸盘之间,通过真空发生器产生的负压,通过吸附孔将编织袋吸附吸盘上,控制第一气缸带动吸盘转动,使上、下吸盘机构的吸盘张开,再通过第二气缸控制连杆机构转动从而使挡片转动,将编织袋紧紧压在吸盘上,上、下吸盘机构的吸盘继续张开,直到编织袋两层分离到最大位置,然后通过第三气缸控制折角片转动,将编织袋一端压进去,形成折叠的一角,然后折角片转回,挡片转回,上、下吸盘机构也转回,完成了编织袋的折角,实际使用时,可以将本装置安装在编织袋加工的流水线上,达到连续的加工过程。

本方案的有益效果为:使用气动机构来控制开袋机构和折角机构机构的运动,控制精准,实现机械化加工,加工出来的编织袋折角质量好。

进一步,所述吸附孔设有多个。设置多个吸附孔能使编织袋更容易吸附在吸盘上。

进一步,所述折角机构还包括限制折角片转动角度的限位块。不同编织袋折角的大小不同,设置限位块控制折角片转动的角度来控制折角的大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编织袋开袋折角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说明书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包括:支撑架1、气动机构2、第三气缸3、限位块4、折角片5、吸盘6、第一连接杆7、第二连接杆8、挡片9、第一气缸10、第二气缸11、吸附孔12、真空发生器13。

实施例基本如图1及图2所示:

一种编织袋开袋折角装置,包括支撑架1,支撑架1上设有气动机构2、开袋机构和折角机构,气动机构2包括气体压力源、控制阀和气管(图中未画出),开袋机构、折角机构均与气动机构2连接,开袋机构包括结构相同的上吸盘机构和下吸盘机构,上吸盘机构包括吸盘6,吸盘6与支撑架1铰接,吸盘6上连接有第一气缸10,第一气缸10与气管连接,吸盘6上设有多个吸附孔12,吸附孔12连接有真空发生器13,吸盘6上设有连杆机构,连杆机构包括第一连接杆7和第二连接杆8,第一连接杆7和第二连接杆8转动连接,连杆机构连接有第二气缸11,第二气缸11与气管连接,连杆机构的一端转动连接有挡片9,挡片9可以转动到吸盘6下方,下吸盘机构与上吸盘机构镜像对称设置;折角机构包括折角片5、限位块4和控制折角片5转动的第三气缸3,第三气缸3与气管连接,折角片5位于上吸盘机构和下吸盘机构中间的水平面上。

使用本装置对编织袋折角时,编织袋位于上吸盘机构和下吸盘机构的吸盘6之间,通过真空发生器13产生的负压,通过吸附孔12将编织袋吸附吸盘6上,控制第一气缸10带动吸盘6转动,使上、下吸盘机构的吸盘6张开,再通过第二气缸11控制连杆机构转动挡片9转动,将编织袋紧紧压在吸盘6上,上、下吸盘机构的吸盘6继续张开,直到编织袋两层分离到最大位置,然后通过第三气缸3控制折角片5转动,将编织袋一端压进去,形成折叠的一角,然后折角片5转回,挡片9转回,上、下吸盘机构也转回,完成了编织袋的折角,实际使用时,可以将本装置安装在编织袋加工的流水线上,达到连续的加工过程。

以上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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