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木质包装上烙制除害处理标识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81542阅读:44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在木质包装上烙制除害处理标识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检疫检验标识应用技术,特别是一种在木质包装上烙制除害处理标识的装置。
背景技术
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发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出版物《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对于降低国际贸易中林木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在全球传播扩散、协调WTO成员国制定统一木质包装管理措施,避免不合理的技术措施影响国际贸易,要求用于国际贸易的木质包装要在出口前实施有效的熏蒸处理或热处理,并在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加施全球统一的标识,不再要求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在此背景下,目前有多种方法来完成标识工作,包括喷墨、喷漆、刷漆等等,在永久清晰程度和速度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不符合国际组织标识的要求,不能适应大规模生产和规范化产品的要求。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出了一种携带方便、使用快速安全、烙印清晰、标识永久的电热式烙制除害处理标识的装置。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在木质包装上烙制除害处理标识的装置,其特点是它设有手柄和底座,底座的底面装有模印底板,模印底板上面与加热装置相接,加热装置与底座的壳体之间装有绝缘隔热层。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还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进一步实现,模印底板由青铜铸成,上面有符合国际植物组织要求的标志标识外框,外框的中部为可更换的处理标识模块。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还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进一步实现,处理标识模块与外框之间采用沉头螺钉紧固。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还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进一步实现,所述的加热装置装有温度调控器。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还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进一步实现,加热装置的电源线经由手柄内穿过,在手柄上装有电源开关。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它由可调式模印底板、加热装置及温控制器组成,是一种符合国际植物公约要求的电热式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盖装置,加盖的标识字体清晰、整齐、永久不磨损;标识器设计合理,携带方便,使用快捷,每分钟能完成30~45只木包装标识。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图。
图2这模印底板的底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在木质包装上烙制除害处理标识的装置,它设有手柄2和底座5,底座5的底面装有模印底板7,模印底板7上面与加热装置6相接,加热装置6与底座5的壳体之间装有绝缘隔热层4。模印底板7标识为长方形,规格有三种3×5.5cm、5×9cm、10×20cm,由青铜铸成,上面有符合国际植物组织要求的标志标识外框8,外框8的中部为可更换的处理标识模块9。其处理标识模块9与外框8之间可以采用沉头螺钉10紧固。所述的加热装置6装有温度调控器3,控制使用温度在200℃~300℃。温度调控器有置于壳体外的手动旋转结构,其调温范围为0~700℃,另一种为内置在壳体内的自动结构,其控制范围在150℃~500℃之间。加热装置6的线路中还可以加装有发光二极管以显示加热状态。其中加热装置6的电源线经由手柄2内穿过,从手柄2的外端穿出,在手柄2中部装有手控制电源开关1。
权利要求1.一种在木质包装上烙制除害处理标识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它设有手柄(2)和底座(5),底座(5)的底面装有模印底板(7),模印底板(7)上面与加热装置(6)相接,加热装置(6)与底座(5)的壳体之间装有绝缘隔热层(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木质包装上烙制除害处理标识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模印底板(7)由青铜铸成,上面有符合国际植物组织要求的标志标识外框(8),外框(8)的中部为可更换的处理标识模块(9)。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在木质包装上烙制除害处理标识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处理标识模块(9)与外框(8)之间采用沉头螺钉(10)紧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木质包装上烙制除害处理标识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热装置(6)装有温度调控器(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木质包装上烙制除害处理标识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加热装置(6)的电源线经由手柄(2)内穿过,在手柄(2)上装有电源开关(1)。
专利摘要一种在木质包装上烙制除害处理标识的装置,它设有手柄和底座,底座的底面装有模印底板,模印底板上面与加热装置相接,加热装置与底座的壳体之间装有绝缘隔热层。模印底板由青铜铸成,上面有符合国际植物组织要求的标志标识外框,外框的中部为可更换的处理标识模块。它是一种符合国际植物公约要求的电热式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盖装置,加盖的标识字体清晰、整齐、永久不磨损;标识器设计合理,携带方便,使用快捷,每分钟能完成30~45只木包装标识。
文档编号B41K1/00GK2860846SQ20052013965
公开日2007年1月24日 申请日期2005年12月8日 优先权日2005年12月8日
发明者王开湘, 刘永立, 周弘, 邵沛泽, 刘国华 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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