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uv灯光固化玻璃覆膜的加工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光固化玻璃覆膜加工机是这样的结构。参照图1,其自右向左顺次包括覆膜涂胶平台1a、压辊平台2a和灯罩移台3a,所述覆膜涂胶平台1a是用来提供一个平台,供工人在上面顺次叠放覆膜纸和玻璃,覆膜纸图案层朝上,覆膜纸跟玻璃之间涂满了uv胶,这一版玻璃夹层向左推送,在经过压辊平台2a的时候,被由控制台4a驱动的压辊21a所压紧,夹层重叠、排气,然后送到灯罩移台3a上。所述灯罩移台3a包括下方的照射台以及悬于照射台上方的uv灯管罩5a,uv灯管罩5a中设有多组uv灯管,照射台的前后方设有导轨,uv灯管罩5a的左右端均与导轨滑动连接。当所述玻璃夹层被推送到灯罩移台3a上后,工人将uv灯管罩滑移到玻璃上方停住,uv灯管对玻璃进行照射,进而令uv胶固化,待移开灯管罩、取下玻璃夹层后,剥离覆膜纸,图案便附着在玻璃上了。这就完成了一版玻璃的覆膜印刷。
然而,这种单版玻璃操作起来虽然简便,但光固化过程却浪费了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双灯罩移台光固化玻璃覆膜加工机,其可利用起玻璃夹层光固化后取下、去覆膜的时间,使效率提高。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是:
双灯罩移台光固化玻璃覆膜加工机,包括自右向左顺次连接覆膜涂胶平台组、压辊平台组,所述覆膜涂胶平台包括前覆膜涂胶平台和后覆膜涂胶平台,二者前后宽度相等且并排紧邻设置;压辊平台组包括前压辊平台和后压辊平台,前压辊平台上设有受控制台驱动的前压辊,后压辊平台上同样设有同受控制台驱动的后压辊,前压辊平台和后压辊平台二者前后宽度相等且并排紧邻设置,前压辊和后压辊同轴;在压辊平台组左边设有灯罩移台,其前后宽度横跨前压辊平台和后压辊平台;所述灯罩移台的前后端设有导轨,导轨上滑动连接有内设uv灯管的uv灯管罩,所述uv灯管罩宽度与前压辊平台的宽度匹配。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导轨为v型滑槽导轨。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uv灯管罩的左端设有把手。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创造可以同时处理两版玻璃夹层的压印加工。工作时,当一版的玻璃夹层经过前覆膜涂胶平台复合涂胶、前压辊滚压推送后,至灯罩移台的前部,uv灯管罩滑动到其上进行光固化照射,而此时工人可以在机器的后部进行另一版玻璃夹层的制作,待所述另一版玻璃夹层经过后覆膜涂胶平台、后压辊的加工后、送到灯罩移台的后部,此时前一版的光固化工作已经完成了,工人可以直接滑移推动uv灯管罩到所述另一版玻璃夹层上方对其进行光固化,然后转回取下前一版的玻璃夹层,进行除膜工序。依次类推,加工机的前后部分可以轮换作业,效率大大提升。本发明可用于对玻璃进行光固化图案印刷。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是传统的光固化玻璃覆膜加工机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发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本发明创造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互相矛盾冲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组合。
参照图2,双灯罩移台光固化玻璃覆膜加工机,包括自右向左顺次连接覆膜涂胶平台组、压辊平台组,所述覆膜涂胶平台包括前覆膜涂胶平台11和后覆膜涂胶平台12,二者前后宽度相等且并排紧邻设置;压辊平台组包括前压辊平台21和后压辊平台22,前压辊平台21上设有受控制台4驱动的前压辊211,后压辊平台22上同样设有同受控制台4驱动的后压辊221,前压辊平台21和后压辊平台22二者前后宽度相等且并排紧邻设置,前压辊211和后压辊221同轴;在压辊平台组左边设有灯罩移台5,其前后宽度横跨前压辊平台21和后压辊平台22;所述灯罩移台5的前后端设有导轨,导轨上滑动连接有内设uv灯管的uv灯管罩51,所述uv灯管罩51宽度与前压辊平台21的宽度匹配。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导轨为v型滑槽导轨。v型滑槽导轨除了能保证部件的稳定滑移外,还便于取下uv灯管罩,来应付一些偶尔出现的维修需求。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uv灯管罩51的左端设有把手52。把手能更方便工人站在机器的最左端推动滑移uv灯管罩。
以上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发明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
本技术:
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