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门禁主机演示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6689阅读:670来源:国知局
一种门禁主机演示箱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演示箱,具体地,涉及一种门禁主机演示箱。



背景技术:

演示箱是用于产品演示的专用箱,是帮助人们直观地了解产品结构性能、模拟产品使用环境开展使用教学介绍的得力助手,对于充分展示产品具有很好的作用。现在国内展示箱的前景巨大,展示箱专为各种企业国内外各种样品的展览、展示等商务活动而设计的产品推广工具。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安防产业迅速发展,门禁产品种类随着科技不断进步而不断丰富,功能新颖、使用方便的门禁主机随之而涌现。但是,人们对门禁的功能了解还了解较少,停留在现有的电话门禁等历来使用的门禁上,对新的门禁主机的功能结构、使用方法等不清楚,导致新的门禁主机推广应用困难。门禁系统发挥作用需要一整套的设施,受场地限制,对其进行演示需要门、门禁主机等设备相互配合,这一般是比较难以低成本实现的。因此,人们对新的门禁主机操作方法不清楚,容易发生不懂不会的情况,往往导致新的门禁主机的便利功能难以有效发挥,影响了人们使用过程中的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门禁主机演示箱,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门禁主机演示箱,包括箱体、门禁主机,所述箱体包括后侧相互铰 接的上箱体、下箱体,所述上箱体、下箱体分别设有固定连接于其内面的上箱板、下箱板,所述门禁主机包括控制主板及与控制主板相连的电子锁、门禁卡读卡器、显示屏、按键板,所述控制主板、门禁卡读卡器、显示屏、按键板固定于所述上箱板上,所述电子锁固定于下箱板上,所述上箱体、下箱体于前侧设有相互配合的卡锁、卡扣,所述下箱体前侧中部设有提手。

优选的,所述门禁主机还包括喇叭、麦克风,所述喇叭、麦克风与控制主板相连并分别固定于所述上箱板上。

优选的,所述门禁主机还包括夜视摄像头,所述夜视摄像头与控制主板相连并固定于所述上箱板上。

优选的,所述门禁主机演示箱设有稳流电源模块,所述稳流电源模块与控制主板相连,在下箱体侧面设有220V电源接口,所述稳流电源模块通过电源线与220V交流电连接,用于将220V交流电转换为12V稳流的直流电向门禁主机供电。

优选的,所述门禁主机演示箱还包括与控制主板相连的通讯模块,所述通讯模块包括有线网卡、无线网卡、无线上网卡,所述有线网卡设有RJ45接口,所述RJ45接口设于下箱体侧面,用于与互联网网线RJ45接头连接上网;所述无线网卡设有WIFI天线,所述WIFI天线固定于上箱板内侧,从而支持进行WLAN上网;所述无线上网卡设有SIM卡槽,用于插入网络运营商上网卡进行无线上网。

优选的,所述上箱板上固定有钢化玻璃面板,所述钢化玻璃面板贴合于显示屏、夜视摄像头外侧,用以对显示屏及夜视摄像头起保护作用,防止显示屏及摄像头表面损坏。

优选的,所述上箱体与下箱体侧面设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为相互铰接的两根连杆,所述连杆分别与上箱体侧面、下箱体侧面铰接,实现在打开上箱体至垂直于下箱体角度时的锁定,从而便于保持箱体打开状态进行门禁主 机功能演示。这里,支撑架可设于箱体一侧;也可两侧均设置,从而使支撑上箱体保持开箱展示状态时更稳定。

优选的,所述下箱体设有位于下箱板内侧的收纳盒,所述收纳盒设有与下箱板铰接的盒门,所述盒门设有抽屉锁。收纳盒里可放置与电插锁配合使用进行演示的铁块、说明书、电源线、网线等物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所述门禁主机演示箱,通过箱式设计将较为复杂的门禁主机及其附属电源等器件整合在一起,可全面对新的门禁主机的功能性能和使用方法进行演示,包括多种连网方式,由市电直接启动,具有结构简洁美观、便于使用携带、工作稳定可靠的特点,应用前景广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外部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电路原理图;

其中:1.上箱体,2.下箱体,3.上箱板、4.下箱板,5.电子锁,6.门禁卡读卡器,7.显示屏,8.按键板,9.卡锁,10.卡扣,11.提手,12.喇叭,13.麦克风,14.夜视摄像头,15.220V电源接口,16.RJ45接口,17.钢化玻璃面板,18.支撑架,19.盒门,20.抽屉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照图1、图2所示,一种门禁主机演示箱,包括箱体、门禁主机,所述箱体包括后侧相互铰接的上箱体1、下箱体2,所述上箱体1、下箱体2分别设有固定连接于其内面的上箱板3、下箱板4,所述门禁主机包括android主板及与android主板相连的电子锁5、门禁卡读卡器6、显示屏7、按键板8,所述android主板、门禁卡读卡器6、显示屏7、按键板8固定于所述上箱板3上,所述电子锁5固定于下箱板4上,所述上箱体1、下箱体2于前侧设有相互配合的卡锁9、卡扣10,所述下箱体2前侧中部设有提手11。这里的显示屏7为13.3寸显示屏7,具有显示效果好、便于观察操作的特点。所述门禁主机还包括喇叭12、麦克风13,所述喇叭12、麦克风13与android主板相连并分别固定于所述上箱板3上。所述门禁主机还包括夜视摄像头14,所述夜视摄像头14与android主板相连并固定于所述上箱板3上。所述android主板固定于上箱板3内侧,门禁卡读卡器6、显示屏7、按键板8、夜视摄像头14、喇叭12、麦克风13固定于上箱板3分别与各器件配套设置的孔槽上,各自的电路部分隐藏于上箱板3内侧,工作部分展示于上箱板3上,所述电子锁5固定于下箱板4上,工作部分与下箱板4平齐。这些部件的电路及线路均隐藏于上箱板3、下箱板4分别与上箱体1、下箱体2之间形成的容腔内,各箱板与箱体、各器件与箱板之间可通过螺钉固定连接。这里,android主板上安装有android操作系统,从而便于使用者对演示箱进行操作使用和各器件之间的互连互通。

所述门禁主机演示箱设有稳流电源模块,所述稳流电源模块与android主板相连,在下箱体2侧面设有220V电源接口15,所述稳流电源模块通过电源线与220V交流电连接,用于将220V交流电转换为12V稳流的直流电向门禁主机供电。所述门禁主机演示箱还包括与android主板相连的通讯模块,所述通讯模块包括有线网卡、无线网卡、无线上网卡,所述有线网卡设有RJ45接口16,所述RJ45接口16设于下箱体2侧面,用于与互联网网线RJ45接头 连接上网;所述无线网卡设有WIFI天线,所述WIFI天线固定于上箱板3内侧,从而支持进行WLAN上网;所述无线上网卡设有SIM卡槽,用于插入网络运营商上网卡进行无线上网。

所述上箱板3上固定有钢化玻璃面板17,所述钢化玻璃面板17贴合于显示屏7、夜视摄像头14外侧,用以对显示屏7及夜视摄像头14起保护作用,防止显示屏7及摄像头表面损坏。所述上箱体1与下箱体2侧面设有支撑架18,所述支撑架18为相互铰接的两根连杆,所述连杆分别与上箱体1侧面、下箱体2侧面铰接,实现在打开上箱体1至垂直于下箱体2角度时的锁定,从而便于保持箱体打开状态进行门禁主机功能演示。这里,支撑架18设于箱体一侧。

所述下箱体2设有位于下箱板4内侧的收纳盒,所述收纳盒设有与下箱板4铰接的盒门19,所述盒门19设有抽屉锁20。收纳盒里可放置与电插锁配合使用进行演示的铁块、说明书、电源线、网线等物品。

为更好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提供所述门禁主机演示箱的使用场景如下:

一、启动与关闭。取出演示箱收纳盒里面的电源线,接通220V交流电以后,设备将自动启动。断电后直接关闭。

二、连接网络。

1、有线连接:取出演示箱收纳盒里面的网线,一端与互联网网线接口连接,另一端与演示箱的RJ45接口16连接。

2、无线上网卡连接:将自备电信3G上网SIM卡直接插入本实用新型的收纳盒内的支持电信3G上网的无线上网卡槽内。

3、WIFI连接:这里的WLAN为WIFI网络,通过无线网卡搜索到WIFI后,操作输入密码进行WIFI连接。

三、状态检验。当门禁主机启动完毕以后,显示屏7右上角的三个信号图标中的至少一个为绿色,则表示设备可正常使用。如不是,可以检查网络 连接是否正确,并断电重启。

四、绑定激活。首次使用门禁主机,输入“8#”后按“OK”键,再输入您要绑定的手机号码,按“OK”键即可完成绑定激活。

五、下载APP。1、手机下载与门禁主机演示机配套的手机APP,安装后使用绑定激活的手机号码注册,登录后即可开始使用。

六、演示使用。

1、在APP中切换小区到“X号演示箱01栋01单元0101”。

2、电子钥匙包开门:直接点击APP钥匙包中对应的钥匙即可开门。

3、主机呼叫开门:在主机中输入“0101”即可移动可视呼叫,在APP中看到实时访客截图直接开门或是接通可视对讲开门。

4、家人授权:在APP中可以为其它人授权,对方刷新小区列表后即可使用。

5、临时密码开门:在APP中生成临时密码,即可12小时内一次性开门。

6、传统IC卡开门:用演示箱内配套的传统IC卡可以直接刷卡开门。

7、无网络时呼叫开门:当手机没有无线网络的情况下(可手动关闭手机网络用来测试),门禁主机呼叫时系统会以电话的方式拨打绑定激活手机,在接听中按手机“0”键即可开门。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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