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作战单元移动对抗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905390发布日期:2020-05-29 12:27阅读:461来源:国知局
最小作战单元移动对抗车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警务训练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最小作战单元移动对抗车。



背景技术:

警务人员常常需要进行作战训练以保持战斗力,因此需要常常相互之间进行对抗,针对现阶段警务实战培训科目——最小作战单元综合训练状况而言,常见的实战对抗类装备有防护服、红人服、塑料刀等物品,它们均为防护装备类训练器材,训练方式、手段较为单一,主观能动性差。因此,设计训练手段多样和主观能动性强的最小作战单元移动对抗车是很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最小作战单元移动对抗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最小作战单元移动对抗车,包括主框架、侧框架、底座、砍杀模拟装置和支架组件,所述底座的顶部设置有支架组件,所述支架组件的一侧连接有主框架,所述主框架的两侧对应连接有侧框架,所述主框架的顶部设置有砍杀模拟装置,底座用于固定整个对抗车,侧框架用于对辅助人员的侧方进行保护。

进一步的,所述支架组件包括上支撑板、第一支撑柱、下支撑板和下支撑柱,所述底座的顶部均匀通过焊接固定有下支撑柱,所述下支撑柱的顶部通过焊接固定有下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顶部均匀通过焊接固定有第一支撑柱,所述第一支撑柱的顶部连接有上支撑板,所述上支撑板和下支撑板均与主框架通过螺栓固定,利用上支撑板和下支撑板固定主框架,利用下支撑柱连接底座与主框架,并在第一支撑柱上面安装训练假人,方便搏击训练,当拆卸训练假人时,将上支撑板从第一支撑柱上取下,再将训练假人取下即可。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的顶部安装有甩绳架,所述甩绳架位于下支撑柱之间,将甩绳固定在甩绳架上,起到锻炼臂部肌肉的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砍杀模拟装置包括挥动棍、第一转动副、第二转动副和塑料刀,所述主框架的顶部对应设置有固定缘,所述固定缘的顶部通过螺栓固定有第二转动副,所述第二转动副的一侧设置有第一转动副,所述第一转动副的一侧通过螺栓固定有挥动棍,所述挥动棍为l型,且挥动棍的一端安装有塑料刀,当使用砍杀模拟装置时,辅助人员用手抓住挥动棍的上端,进行挥动模拟犯罪分子砍刀,训练人员进行搏斗练习,第二转动副使得塑料刀水平位置调整,第一转动副用于垂直位置调整,位置调整灵活方便。

进一步的,所述主框架和侧框架上均设置有网格板,网格板用于辅助人员观察训练者的情况,一方面保护安全。

进一步的,所述主框架的一侧设置有安装部,所述安装部上通过螺栓固定有竖把手,当双手移动该装置时,用手抓住两个竖把手使其能够移动。

进一步的,所述竖把手上通过焊接固定有横把手,主框架的一侧安装有盛放盒,当训练时,将横把手装入安装部,一手甩挥动棍的时候一手扶住横把手,便于稳住重心,同时移动该装置时可以单手握住横把手进行移动。

进一步的,所述侧框架朝向背离支架组件的一侧翻折,主框架与侧框架的夹角在30°-50°之间,一方面提升训练者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更好地保护了辅助人员的安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

(1)通过设置有砍杀模拟装置,辅助训练人员站在主框架的一侧,左右使挥动棍移动,模拟歹徒挥动刀具,训练人员站在刀具旁进行模拟搏斗,增加了主观能动性的攻击,从视觉、实操上,给参训人员带来更大的冲击力,提高学员实战心理压力,对学员抗压训练提供更大帮助。

(2)通过设置有横把手,在训练时辅助人员一手抓住,另一只手挥动,盛放盒用于收纳不必要的训练用具。

(3)通过设置有支架组件,一方面提升主框架的稳定性,一方面给予甩绳架充分的空间,并在上面安装训练假人,方便搏击训练。

(4)通过设置有侧框架和网格板,使配手的人身安全得到极大保障。对抗车可以完美替代配手肉体上承受的攻击,同时配手使用时,可以最大的发挥自身的能力。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图1中a区域放大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背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训练假人与支架组件安装示意图;

图中:1、主框架;11、盛放盒;12、安装部;13、固定缘;2、侧框架;3、底座;31、甩绳架;41、横把手;42、竖把手;5、砍杀模拟装置;51、挥动棍;52、第一转动副;53、第二转动副;54、塑料刀;6、网格板;7、支架组件;71、上支撑板;72、第一支撑柱;73、下支撑板;74、下支撑柱;8、训练假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技术方案:最小作战单元移动对抗车,包括主框架1、侧框架2、底座3、砍杀模拟装置5和支架组件7,底座3的顶部设置有支架组件7,支架组件7的一侧连接有主框架1,主框架1的两侧对应连接有侧框架2,主框架1的顶部设置有砍杀模拟装置5,底座3用于固定整个对抗车,侧框架2用于对辅助人员的侧方进行保护,使配手的人身安全得到极大保障。对抗车可以完美替代配手肉体上承受的攻击,同时配手使用时,可以最大的发挥自身的能力;

支架组件7包括上支撑板71、第一支撑柱72、下支撑板73和下支撑柱74,底座3的顶部均匀通过焊接固定有下支撑柱74,下支撑柱74的顶部通过焊接固定有下支撑板73,支撑板73的顶部均匀通过焊接固定有第一支撑柱72,第一支撑柱72的顶部连接有上支撑板71,上支撑板71和下支撑板73均与主框架1通过螺栓固定,利用上支撑板71和下支撑板73固定主框架1,利用下支撑柱74连接底座3与主框架1,并在第一支撑柱72上面安装训练假人8,方便搏击训练,当拆卸训练假人8时,将上支撑板71从第一支撑柱72上取下,再将训练假人8取下即可;

底座3的顶部安装有甩绳架31,甩绳架31位于下支撑柱74之间,将甩绳固定在甩绳架31上,起到锻炼臂部肌肉的效果;

砍杀模拟装置5包括挥动棍51、第一转动副52、第二转动副53和塑料刀54,主框架1的顶部对应设置有固定缘13,固定缘13的顶部通过螺栓固定有第二转动副53,第二转动副53的一侧设置有第一转动副52,第一转动副52的一侧通过螺栓固定有挥动棍51,挥动棍51为l型,且挥动棍51的一端安装有塑料刀54,当使用砍杀模拟装置5时,辅助人员用手抓住挥动棍51的上端,进行挥动模拟犯罪分子砍刀,训练人员进行搏斗练习,第二转动副53使得塑料刀54水平位置调整,第一转动副52用于垂直位置调整,位置调整灵活方便,增加了主观能动性的攻击,从视觉、实操上,给参训人员带来更大的冲击力,提高学员实战心理压力,对学员抗压训练提供更大帮助;

主框架1和侧框架2上均设置有网格板6,网格板6用于辅助人员观察训练者的情况,一方面保护安全;

主框架1的一侧设置有安装部12,所述安装部12上通过螺栓固定有竖把手42,当双手移动该装置时,用手抓住两个竖把手42使其能够移动;

所述竖把手42上通过焊接固定有横把手41,主框架1的一侧安装有盛放盒11,当训练时,将横把手装入安装部12,一手甩挥动棍51的时候一手扶住横把手41,便于稳住重心,同时移动该装置时可以单手握住横把手41进行移动;

侧框架2朝向背离支架组件7的一侧翻折,主框架1与侧框架2的夹角在30°-50°之间,主框架1与侧框架2的夹角用来形成一个半开放的空间,一方面提升训练者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更好地保护了辅助人员的安全;

工作原理:底座3用于固定整个对抗车,侧框架2用于对辅助人员的侧方进行保护,使配手的人身安全得到极大保障。对抗车可以完美替代配手肉体上承受的攻击,同时配手使用时,可以最大的发挥自身的能力;上支撑板71和下支撑板73均与主框架1通过螺栓固定,利用上支撑板71和下支撑板73固定主框架1,利用下支撑柱74连接底座3与主框架1,并在第一支撑柱72上面安装训练假人8,方便搏击训练,当拆卸训练假人8时,将上支撑板71从第一支撑柱72上取下,再将训练假人8取下即可;将甩绳固定在甩绳架31上,起到锻炼臂部肌肉的效果;当使用砍杀模拟装置5时,辅助人员用手抓住挥动棍51的上端,进行挥动模拟犯罪分子砍刀,训练人员进行搏斗练习,第二转动副53使得塑料刀54水平位置调整,第一转动副52用于垂直位置调整,位置调整灵活方便,增加了主观能动性的攻击,从视觉、实操上,给参训人员带来更大的冲击力,提高学员实战心理压力,对学员抗压训练提供更大帮助;网格板6用于辅助人员观察训练者的情况,一方面保护安全;当训练结束时,用手抓住竖把手42推动整个装置移动;主框架1与侧框架2的夹角用来形成一个半开放的空间,一方面提升训练者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更好地保护了辅助人员的安全。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