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大直径光纤的光纤电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8724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承载大直径和小直径光纤的电缆,所述电缆包括∶

电缆主体,所述电缆主体包括在所述电缆主体内限定通道的内表面;

第一组光纤,所述第一组光纤包括位于所述通道内的多个第一光纤,其中所述第一光纤中的每者具有光学芯部,所述光学芯部具有第一芯部直径;以及

第二组光纤,所述第二组光纤包括位于所述通道内的多个第二光纤,其中所述第二光纤中的每者具有光学芯部,所述光学芯部具有第二芯部直径;

其中所述第一芯部直径大于所述第二芯部直径;

其中所述第一组光纤和所述第二组光纤在所述通道内形成图案,使得所述第一光纤中的每者在所述电缆内的至少一个方向上靠近所述第二光纤中的至少一个。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缆,其中所述第一组光纤位于所述通道的内部区域中并且所述第二组光纤位于所述通道的外部区域中,其中所述图案是如下图案:其中所述第一光纤中的一个位于所述第二光纤中的一个与所述通道的中心轴之间,并且所述第二光纤中的一个位于所述一个第一光纤与所述电缆主体的所述内表面之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缆,其中所述通道具有高度和大于所述高度的宽度,其中所述第一组光纤布置于在所述宽度的方向上延伸的至少一个行中,并且所述第二组光纤布置于在所述宽度的方向上延伸的至少一个行中。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缆,其进一步包括细长中心强度构件,其中所述第一组光纤包裹在所述中心强度构件周围,并且所述第二组光纤包裹在所述第一组光纤周围并且位于所述第一组光纤外,其中所述图案是如下图案:其中所述一个第二光纤在径向方向上位于所述一个第一光纤与所述电缆主体的所述内表面之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缆,其中所述第一组光纤是径向最内的一组光纤,使得每个第一光纤的外表面接触所述中心强度构件。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缆,其进一步包括第三组光纤,所述第三组光纤包括位于所述通道内的第二多个第一光纤,其中所述第三组光纤包裹在所述中心强度构件周围以使得所述第三组光纤是径向最内的一组光纤,使得所述第三组的每个第一光纤的外表面接触所述中心强度构件,并且进一步其中所述第一组光纤包裹在所述第三组光纤周围并位于所述第三组光纤外。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缆,其进一步包括细长中心强度构件,其中所述第一组光纤和所述第二组光纤包裹在所述中心强度构件周围,其中所述图案是交替图案,其中所述第一光纤中的每者在圆周方向上位于一对相邻第二光纤之间。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缆,其进一步包括多个聚合物带主体,其中至少一个第一光纤和至少一个周向相邻第二光纤被支撑在所述聚合物带主体中的每者内。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缆,其中所述第一光纤中的每者包括位于每个第一光纤的所述光学芯部周围的第一包层、位于所述第一包层周围的第一聚合物纤维涂层以及在所述第一聚合物纤维涂层的相对的外表面之间测量的第一外径,其中所述第二光纤中的每者包括位于每个第二光纤的所述光学芯部周围的第二包层、位于所述第二包层周围的第二聚合物纤维涂层以及在所述第二聚合物纤维涂层的相对的外表面之间测量的第二外径,其中所述第一外径与所述第二外径之间的差异小于10%。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缆,其中所述第一芯部直径是所述第二芯部直径的至少两倍。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缆,其中所述第一芯部直径大于400微米并且所述第二芯部直径小于400微米。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缆,其中第一光纤是多芯部光纤和阶跃折射率光纤中的至少一个。

13.一种包含大直径和小直径光纤的电缆,所述电缆包括:

电缆主体,所述电缆主体包括在所述电缆主体内限定通道的内表面;

第一组光学传输元件,所述第一组光学传输元件包括位于所述通道内的多个第一光学传输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光学传输元件中的每者具有光学芯部,所述光学芯部具有第一直径;以及

第二组光学传输元件,所述第二组光学传输元件包括位于所述通道内的多个第二光学传输元件,其中所述第二光学传输元件中的每者具有光学芯部,所述光学芯部具有第二直径;

其中所述第一直径大于所述第二直径,其中所述第一直径介于125微米与1000微米之间,并且所述第二直径介于125微米与1000微米之间;

其中所述第一组光学传输元件和所述第二组光学传输元件在所述通道内形成图案,使得所述第一光学传输元件中的每者在所述通道内的圆周方向和沿径向线的方向中的至少一个上靠近所述第二光学传输元件中的至少一个,所述径向线从所述通道的中心轴延伸到所述电缆主体的内表面。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缆,其进一步包括位于所述通道中的中心强度构件,其中所述第一组光学传输元件和所述第二组光学传输元件包裹在所述中心强度构件周围,其中所述图案是如下图案中的至少一个:第一光学传输元件和第二光学传输元件在所述圆周方向上交替的图案,以及其中所述第一光学传输元件形成光学传输元件内层并且所述第二光学传输元件形成光学传输元件外层的图案,所述光学传输元件外层围绕所述光学传输元件内层。

15.一种光纤电缆,所述光纤电缆包括:

光纤,其包括玻璃芯部、玻璃包层和直接覆盖所述玻璃包层的聚合物涂层,其中光纤包括外径为至少400微米的大直径光纤,其中所述大直径光纤的包层直径为至少175微米,并且其中所述光纤还包括外径为约250微米或更小的较小直径光纤,并且其中所述较小直径光纤的包层小于150微米;

支撑所述光纤的管,其中所述管具有彼此大致相同的直径,其中所述大直径光纤支撑在所述管中的一些中并且所述较小直径光纤支撑在所述管中的其他管中,其中支撑所述大直径光纤的所述管与支撑所述较小直径光纤的所述管绞合在一起,其中绞股具有重复轮廓,其中所述绞股的平均捻距介于约300毫米与1000毫米之间;以及

护套,所述护套包围所述管并且限定所述电缆的外部。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缆,其进一步包括中心强度构件,其中所述管绞合在所述中心强度构件周围,并且其中支撑所述大直径光纤的所述管均匀地分散在所述中心强度构件周围,使得利用所述电缆的横截面的任何给定的平分线,支撑所述大直径光纤的所述管的数目在平分的两半之间的差异是一或更小。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电缆,其中支撑所述较小直径光纤的所述管也均匀地分散在所述中心强度构件周围,使得利用所述电缆的横截面的任何给定的平分线,支撑所述较小直径光纤的所述管的数目在平分的两半之间的差异是一或更小。

18.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缆,其中所述绞股的所述平均捻距介于约400毫米与800毫米之间。

19.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缆,其中所述大直径光纤的外径是所述较小直径光纤的外径的至少两倍。

20.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缆,其中所述管的外径约为2毫米±500微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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