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三维图像拍摄功能的手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66437阅读:14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三维摄影技术领域,特别是具有三维图像拍摄功能的手机。



背景技术:

随着手机行业的不断发展,手机的拍照功能也随之不断变得强大。而随着用户的需求的提高,二维的照片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现有的大部分手机内置一个镜头相机及一个前置镜头,只可拍摄二维照片或影片,不能进行三维图像的拍摄。而拍摄三维图像需要借助三维专用的摄像镜头,且需要软件进行处理,成像过程较为繁杂,且成本较高,价格昂贵,不适于推广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手机的摄像头不能直接拍摄三维图像的缺陷,提供一种成本低廉,使用便捷,适于推广应用,能够直接拍摄三维图像并成像显示的具有三维图像拍摄功能的手机。

一种具有三维图像拍摄功能的手机,包括:手机本体,所述手机本体上设置有显示屏、第一摄像头和第二摄像头,所述第一摄像头和所述第二摄像头均与所述显示屏电连接,所述显示屏设置于所述手机本体的一面,所述第一摄像头和所述第二摄像头均设置于所述手机本体背向所述显示屏的一面,且所述第一摄像头和所述第二摄像头平齐。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所述第二摄像头在轴向上相互平行。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和所述第二摄像头在所述手机本体表面上的连线与所述手机本体的一侧边平行。

进一步地,所述显示屏具有垂直柱状光栅。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和所述第二摄像头之间距离为25mm至40mm。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和所述第二摄像头之间距离为25mm。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和所述第二摄像头之间距离为30mm。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和所述第二摄像头分别设置有感光元件,且所述感光元件的对角线长度为5.74mm。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和所述第二摄像头的焦距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和所述第二摄像头的焦距均设置为3mm至7mm。

上述具有三维图像拍摄功能的手机,通过设置于手机本体背面的两个摄像头同时对拍摄目标进行拍摄,将拍摄获得的图像进行重叠整合,由于两个摄像头具有水平三维视差,使得拍摄目标在合成后具有不同景深,从而使得图像在显示屏上具有三维效果,具有成本低廉,使用便捷,适于推广应用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具有三维图像拍摄功能的手机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具有三维图像拍摄功能的手机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具有三维图像拍摄功能的手机的一方向透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具有三维图像拍摄功能的手机的一方向透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和图2所示,其为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的具有三维图像拍摄功能的手机10,包括:手机本体100,所述手机本体100上设置有显示屏300、第一摄像头210和第二摄像头220,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均与所述显示屏300电连接,所述显示屏300设置于所述手机本体100的一面,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均设置于所述手机本体100背向所述显示屏300的一面,且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平齐,例如,如图3所示,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分别具有镜头(202,202’),所述第一摄像头210的镜头202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的镜头202’平齐,所述第一摄像头210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在轴向上相互平行,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在所述手机本体100表面上的连线与所述手机本体100的一侧边平行。

本发明通过设置于手机本体100背面的两个摄像头同时对拍摄目标进行拍摄,将拍摄获得的图像进行重叠整合,由于两个摄像头具有水平三维视差,使得拍摄目标在合成后具有不同景深,从而使得图像在显示屏300上具有三维效果,具有成本低廉,使用便捷,适于推广应用的优点。

由于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平齐地设置于所述手机本体100的背面,且两者在轴向上平行,这样,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可以同时朝向同一拍摄目标进行拍摄,而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在所述手机本体100背面的连线与所述手机本体100的一侧边平行,可以使得所述手机10在拍摄时,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对拍摄目标具有相同的水平高度,例如,如图4所示,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的镜头(202,202’)在所述手机本体100背面的连线与所述手机本体100的长边平行,这样,将手机本体100横置拍摄,使得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对齐同一水平高度,又如,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在所述手机本体100背面的连线与所述手机本体100的短边平行,这样,将手机本体100竖置拍摄,同样使得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对齐同一水平高度,这样,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在同时拍摄一拍摄目标时,拍摄形成的两张图像除了具有水平角度偏差之外,水平高度和水平距离均一致,从而使得合成的三维图像效果更佳。

进一步地,所述显示屏300具有垂直柱状光栅,光栅可以使得显示屏300显示的三维图像的三维效果更佳。光线以不同角度进入光栅后具有不同的折射角度,因此,对于人的左眼和右眼相对于光栅来说是具有不同的角度偏移,那么,通过光栅折射后进入左眼与右眼对水平角度也不相同,这样,左眼和右眼透过光栅看到的三维图像中的不同景物则具有不同的纵深,从而使得三维图像在肉眼看起来具有三维效果。

本发明的手机10拍摄三维图像成像所采用的方法为:

步骤S100,通过设置于同一摄影面上的第一摄像头和第二摄像头同时分别进行拍摄,获取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

步骤S200,根据预设像素宽度将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分别切分为若干第一像素列和若干第二像素列。

步骤S300,在每两个所述第一像素列中插入一所述第二像素列,使得若干所述第一像素列和若干所述第二像素列合成三维图像。

步骤S400,通过具有垂直柱状光栅的显示屏将所述三维图像显示。

本发明的手机10通过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对目标拍摄形成具有水平角度偏差的两张原始图像,沿图像的竖直方向将两张原始图像均匀切分成若干份像素列,随后将切分后的像素列重叠合成三维图像,并将三维图像投影至具有光栅的显示屏300进行显示,使得最终显示的图像具有较佳的三维效果。

为了使得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所述拍摄的原始图像更为接近,且具有一定的水平角度偏差以使得三维效果更佳,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之间距离为25mm至40mm,具体来说,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的轴心之间距离为25mm至40mm,应该理解的是,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之间的距离越大,则水平角度偏差越大,则使得三维效果更佳,但两者之间的距离并不是越大越好,两者之间的距离越大,则容易导致两者无法拍摄到同一拍摄目标,使得形成两张原始图像偏差过大,因此,为了使得成像效果更佳,且三维效果更佳,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之间距离为25mm,在另外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之间距离为30mm,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较上一实施例中更远的距离拍摄目标,这样拍摄的三维效果更佳,且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也能够更为准确的拍摄到同一目标。

为了进一步使得合成的三维图像的效果更佳,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具有相同的拍摄参数,例如,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的镜头及感光元件201规格参数、光圈设定相互一致,进一步地,如图3和图4所示,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分别设置有感光元件(201,201’),所述感光元件(201,201’)设置为矩形,所述感光元件(201,201’)的对角线长度为5.74mm。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的焦距相同,具体来说,焦距即镜头至感光元件的距离,例如,如图3所示,所述第一摄像头210的镜头202至感光元件201的距离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的镜头202’至感光元件201’的距离相同,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的焦距均设置为3mm至7mm,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摄像头210和所述第二摄像头220的焦距均设置为3.54mm。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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