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息成像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32430阅读:310来源:国知局
全息成像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图像设备领域,尤其涉及全息成像系统。



背景技术:

全息投影技术(front-projected holographic display)也称虚拟成像技术,是利用干涉和衍射原理记录并再现物体真实的三维图像的技术。全息投影技术不仅可以产生立体的空中幻像,还可以使幻像与用户产生互动。这种互动展示技术将装饰性和实用性融为一体,在没有图像时完全透明,给使用者以全新的互动感受。

然而,现有的全息投影设备通常需要在地面铺设屏幕,占用较大空间。另外,现有的全息投影设备在装配完成后无法调节成像位置。

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新的全息成像技术。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的全息成像方案,有效的解决了上面至少一个问题。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全息成像系统,包括悬空设置的支架、设置有全息膜的框架、设置在支架上的第一驱动机构、平面设备和第二驱动机构。框架的第一边框与支架铰接。第一驱动机构适于升降框架上相对第一边框的第二边框。平面设备被水平设置且向其下方的全息膜投影。第二驱动机构适于升降平面设备。

可选地,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全息成像系统中,平面设备为投影幕。该系统进一步包括投影设备。该投影设备设置在地面上并朝向该投影幕。

可选地,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全息成像系统中,平面设备为显示器。该系统进一步包括与显示器耦接的图像播放设备。

可选地,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全息成像系统中,第一驱动机构包括第一电动机,其通过钢丝绳和第一滑轮组拉动第二边框。第二驱动机构包括第二电动机,其通过钢丝绳、第二滑轮组以及第三滑轮组水平升降平面设备。

可选地,在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全息成像系统中,在框架转动至与水平面呈预定夹角时,平面设备被设置为水平下降至预定高度。预定夹角的范围为40至50度。

可选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全息成像系统还包括设置在框架下方的舞台结构和设置在该舞台结构后侧的背景显示设备。其中,背景显示设备为LED显示屏或者投影幕。

综上,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通过悬空设置平面设备(例如可以是LED显示器或投影幕等)和具有全息膜的框架,从而可以极大节省地面空间。进一步,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可以通过驱动机构对框架和平面设备的空间位置进行调节,从而可以方便地调节全息成像的位置。特别是,在驱动机构将框架和平面设备收起时,布置全息成像系统的位置可以被综合应用(例如进行非全息成像的演出或展示等)。

附图说明

为了实现上述以及相关目的,本文结合下面的描述和附图来描述某些说明性方面,这些方面指示了可以实践本文所公开的原理的各种方式,并且所有方面及其等效方面旨在落入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范围内。通过结合附图阅读下面的详细描述,本公开的上述以及其它目的、特征和优势将变得更加明显。遍及本公开,相同的附图标记通常指代相同的部件或元素。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的全息成像系统100的示意图;以及

图2示出了图1中框架120的又一个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的全息成像系统100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系统100包括支架110、框架120、第一驱动机构130、平面设备140和第二驱动机构150。其中,支架110悬空设置。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支架110可以固定在成像系统所在场馆的顶部结构(未示出)上。在又一个实施例中,支架110可以被安装在升降机构(未示出)上。这样,支架110本身的高度可以被调节。应注意,这里的升降机构可以是公知的多种升降设备,本实用新型对此不做限制。

框架120的第一边框与支架110铰接。第一驱动机构130可以升降框架120上相对第一边框的第二边框。这样,第一驱动机构130可以通过升降第二边框,进而带动框架120转动。图2示出了框架120的主视图。如图2所示,框架120上设置有全息膜121。这里,全息膜121可以被设置为多种公知的全息膜材料,本实用新型对此不做限制。平面设备140被水平设置(但不限于此),可以向其下方的全息膜121投影。这样,平面设备140所显示画面投射到全息膜121上。在此基础上,系统100可以使得在框架120正前方的观众看到由全息膜121所形成的三维图像。这里,第二驱动机构150可以升降平面设备140。在未进行投影时,第二驱动机构150可以将平面设备140升起。第一驱动机构130可以将框架120收起。在需要投影时,第一驱动机构130可以将框架120放下。框架120可以被转动至与水平面呈预定夹角。这里,预定夹角的范围例如为40至50度。在框架120转动至与水平面呈预定夹角时,第二驱动机构150可以将平面设备140下放至预定高度。这里,取决于对成像位置的配置,平面设备140可以被调节到相应的预定高度,本发明对此不做限制。综上,本实用新型的全息成像系统100可以将框架120和平面设备140收起或放下,从而可以对二者的空间位置进行精准而方便的调节。另外,系统100可以极大节省地面空间。特别是,在框架120和平面设备140被收起时,系统100所处的地面可以被综合应用(例如可以被用作非全息成像的展示或表演等)。

在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中,第一驱动机构130可以被配置为包括第一电动机131和第一滑轮组132。第电动机131可以通过第一滑轮组132以及钢丝绳拉动框架120的第二边框。第二驱动机构150可以被配置为包括第二电动机151、第二滑轮组152和第三滑轮组153。第二电动机151可以通过钢丝绳、第二和第三滑轮组水平升降平面设备140。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和第二驱动机构不限于图1所示的具体结构,也可以被配置其他公知的驱动机构。基于本实用新型所示出的驱动机构,任何等同变形结构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在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中,平面设备140可以被配置为显示器,例如LED显示屏等。相应的,本实用新型的全息成像系统100还包括与显示器耦接的图像播放设备(未示出)。这里,图像播放设备可以是各种公知的多媒体设备,本发明对此不做限制。在又一个实施例中,平面设备140可以被配置为投影幕。相应的,本实用新型的全息成像系统100还包括设置在地面上并朝向投影幕的投影设备160。

可选地,本实用新型的系统100还可以包括设置在框架120下方的舞台结构170和设置在舞台结构170后侧的背景显示设备180。这里,背景显示设备180例如可以是LED显示屏或者投影幕。

在此处所提供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被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方法、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

类似地,应当理解,为了精简本公开并帮助理解各个实用新型方面中的一个或多个,在上面对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中,本实用新型的各个特征有时被一起分组到单个实施例、图、或者对其的描述中。然而,并不应将该公开的方法解释成反映如下意图:即所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要求比在每个权利要求中所明确记载的特征更多特征。更确切地说,如下面的权利要求书所反映的那样,实用新型方面在于少于前面公开的单个实施例的所有特征。因此,遵循具体实施方式的权利要求书由此明确地并入该具体实施方式,其中每个权利要求本身都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单独实施例。

本领域那些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在本文所公开的示例中的设备的模块或单元或组件可以布置在如该实施例中所描述的设备中,或者可替换地可以定位在与该示例中的设备不同的一个或多个设备中。前述示例中的模块可以组合为一个模块或者此外可以分成多个子模块。

本领域那些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可以对实施例中的设备中的模块进行自适应性地改变并且把它们设置在与该实施例不同的一个或多个设备中。可以把实施例中的模块或单元或组件组合成一个模块或单元或组件,以及此外可以把它们分成多个子模块或子单元或子组件。除了这样的特征和/或过程或者单元中的至少一些是相互排斥之外,可以采用任何组合对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所有特征以及如此公开的任何方法或者设备的所有过程或单元进行组合。除非另外明确陈述,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每个特征可以由提供相同、等同或相似目的的替代特征来代替。

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尽管在此所述的一些实施例包括其它实施例中所包括的某些特征而不是其它特征,但是不同实施例的特征的组合意味着处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之内并且形成不同的实施例。例如,在下面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要求保护的实施例的任意之一都可以以任意的组合方式来使用。

此外,所述实施例中的一些在此被描述成可以由计算机系统的处理器或者由执行所述功能的其它设备实施的方法或方法元素的组合。因此,具有用于实施所述方法或方法元素的必要指令的处理器形成用于实施该方法或方法元素的设备。此外,设备实施例的在此所述的元素是如下设备的例子:该设备用于实施由为了实施该实用新型的目的的元素所执行的功能。

如在此所使用的那样,除非另行规定,使用序数词“第一”、“第二”、“第三”等等来描述普通对象仅仅表示涉及类似对象的不同实例,并且并不意图暗示这样被描述的对象必须具有时间上、空间上、排序方面或者以任意其它方式的给定顺序。

尽管根据有限数量的实施例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是受益于上面的描述,本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明白,在由此描述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设想其它实施例。此外,应当注意,本说明书中使用的语言主要是为了可读性和教导的目的而选择的,而不是为了解释或者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主题而选择的。因此,在不偏离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和精神的情况下,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许多修改和变更都是显而易见的。对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对本实用新型所做的公开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