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时全息投影展示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3787阅读:532来源:国知局
一种实时全息投影展示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展示柜研究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实时全息投影展示柜。



背景技术:

目前的展示柜大多只是图片展示,仅能在一个角度观看要展示的物品,大大影响了展示效果和观赏性。

虽然市场上已有一些全息投影展示柜,但这些展示柜大多仅能展示一种物品,或者根据展示者预先设置,在一定时间内轮流展示几种物品。观看者不能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要展示的物品,使用范围比较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点与不足,提供一种实时全息投影展示柜,该展示柜可实时显示观看者自主选择物品的3D全息投影图,结构简单,大大提高了展示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实时全息投影展示柜,包括一箱体,在箱体上部设有3D全息投影模块,在箱体中部的正面设有一第一触摸屏,第一触摸屏上显示待展示物品的图片或名称,第一触摸屏和3D全息投影模块均与一同步控制器相连,第一触摸屏上当前选中的物品与3D全息投影模块当前展示的物品保持一致。从而观看者可在触摸屏上随意选择感兴趣物品,在箱体上部的3D全息投影模块实时对该物品进行展示,提升展示效果。

优选的,所述3D全息投影模块包括视频播放控制器、投影机、全息膜玻璃和玻璃展示机构,所述视频播放控制器一端与上述同步控制器连接,另一端与投影机连接,所述投影机设置在全息膜玻璃的上方,全息膜玻璃设置在玻璃展示机构的上方,玻璃展示机构的玻璃通过全息膜玻璃反射以展示虚拟物品。

优选的,所述第一触摸屏采用透明液晶显示器,在该透明液晶显示器的后方设有一展示隔层。从而可以摆放实际物品。

更进一步的,所述展示隔层的两个侧面均设有一玻璃窗口。从而可便于观看者对展示隔层中摆放的物品进行多角度的观看。

优选的,所述第一触摸屏与垂直面之间存在5-15度的倾斜角度。从而便于观看者进行物品的选择。

优选的,所述箱体内部设有若干个隔层,隔层之间的间距可调。隔层用于放置待展示物品、控制器、电源等物品,设置隔层的间距可调,可更合理的利用空间。

优选的,所述实时全息投影展示柜还包括一音响,音响设置在箱体内,与同步控制器相连,箱体与音响相接处设有出声孔。从而可以在展示的同时进行语音的介绍或音乐播放,提升观赏体验。

优选的,在同步控制器放置处,箱体上设有若干个散热孔。

优选的,所述箱体的侧面设有若干个用于放置宣传资料的卡槽。从而便于观看者取阅感兴趣物品的资料。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和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将现有展示柜与3D全息投影模块相结合,观看者可在触摸屏上随意选择感兴趣物品,在3D全息投影模块实时对该物品进行展示,结构简单,大大提高了展示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侧面示意图。

其中:1—第一触摸屏、2—出声孔、3—隔层、4—玻璃窗口、5—3D全息投影模块、6—箱体、7—电源开关、8—网络插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一种实时全息投影展示柜,包括一箱体6,在箱体6上部设有3D全息投影模块5,在箱体6中部的正面设有一第一触摸屏1,第一触摸屏1采用透明液晶显示器,在第一触摸屏1背面设有一展示隔层。箱体6内部的下方设有几个隔层,用于放置同步控制器(例如计算机)、电源、插座、待展示物品等。第一触摸屏1上显示待展示物品的图片或名称,第一触摸屏1和3D全息投影模块5均与一同步控制器相连,第一触摸屏1上当前选中的物品与3D全息投影模块5当前展示的物品保持一致。

实际应用中3D全息投影模块5可采用任一现有的模块,本实施例采用的3D全息投影模块5包括视频播放控制器、投影机、全息膜玻璃和玻璃展示机构,所述视频播放控制器一端与上述同步控制器连接,另一端与投影机连接,所述投影机设置在全息膜玻璃的上方,全息膜玻璃设置在玻璃展示机构的上方,玻璃展示机构的玻璃通过全息膜玻璃反射以展示虚拟物品。

为了更好展示放置在展示隔层中的物品,在展示隔层的两个侧面均设有一玻璃窗口4。同时,为了便于观看者的使用,设计第一触摸屏与垂直面之间倾斜10度。

另外,由于同步控制器、电源、插座、待展示物品等的高度不同,为了合理利用空间,将箱体6内部设置若干个活动隔层3,即隔层之间的间距可调。还在同步控制器放置处对应的箱体上设有若干个散热孔。

另外,在展示的同时通过音响进行语音的介绍或音乐播放,音响设置在箱体内,与同步控制器相连,箱体6与音响相接处设有出声孔2。

出于实用性考虑,在箱体的侧面设有若干个用于放置宣传资料的卡槽。在箱体底部还设有电源开关7和网络插口8。

上述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