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穿戴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1746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设备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形成有收容腔;

两个光学模块,每个所述光学模块均固定在所述收容腔内,每个所述光学模块包括显示屏和光学组件,所述显示屏用于显示图像;和

一个与两个光学模块对应的调光件,所述调光件用于改变自身的透光率来使不同光通量的光线透过,所述光学组件用于将所述图像和/或从所述调光件穿透的光线投射到所述可穿戴设备的佩戴者的眼睛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光学模块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收容腔内的光机壳,每个光机壳包括第一安装面、第二安装面及第三安装面,所述第一安装面与所述第二安装面连接,所述显示屏设置在所述第二安装面上,所述第三安装面与所述第一安装面及所述第二安装面倾斜连接,每个所述光学组件还包括:

设置在所述第一安装面上的目镜;和

设置在所述第三安装面上的半反半透元件,所述半反半透元件能够将所述图像反射并经过所述目镜投射到所述可穿戴设备的佩戴者的眼睛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前表面及与所述前表面相背的后表面,所述前表面与所述第一安装面分别位于所述第三安装面相背的两侧,所述调光件设置在所述前表面上并与所述半反半透元件相对。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还包括上表面、下表面、左表面及右表面,所述后表面与所述第一安装面对应,所述上表面与所述下表面相背且均与所述前表面及后表面连接,所述左表面与所述右表面相背且均与所述前表面、后表面、上表面及下表面均连接;所述第二安装面与所述上表面或所述下表面对应。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还包括上表面、下表面、左表面及右表面,所述后表面与所述第一安装面对应,所述上表面与所述下表面相背且均与所述前表面及后表面连接,所述左表面与所述右表面相背且均与所述前表面、后表面、上表面及下表面均连接;所述第二安装面与所述左表面或所述右表面对应。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面与所述第三安装面之间的夹角为锐角,所述第二安装面与所述第三安装面之间的夹角为锐角。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表面开设有与所述收容腔连通的两个通孔,两个所述通孔分别与两个所述目镜对应。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光机壳均包括自所述第一安装面延伸的凸管,两个所述凸管分别穿设两个所述通孔并部分暴露在所述壳体外,两个所述目镜分别安装在两个所述凸管内。

9.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安装面开设有第一安装孔,所述目镜安装在所述第一安装孔内。

1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安装面开设有第二安装孔,所述显示屏安装在所述第二安装孔内。

11.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安装面开设有第三安装孔,所述半反半透元件安装在所述第三安装孔内。

12.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表面开设有透光孔,所述调光件装设在所述透光孔内;或

所述前表面由透光材质制成。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设备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收容腔内的处理器,所述处理器与所述显示屏电连接,所述处理器用于处理数据和控制所述可穿戴设备工作。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与所述调光件电连接,所述可穿戴设备包括控制按键,所述控制按键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所述控制按键用于接收佩戴者的输入,所述处理器还用于接收所述输入并根据所述输入控制所述调光件改变自身的透光率来使不同光通量的光线透过。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光件能够通过电控、温控、光控、压控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实现改变自身的透光率来使不同光通量的光线透过。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光件包括调光玻璃。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设备还包括头环,所述壳体通过螺纹连接方式、卡合方式、或螺纹连接方式与卡合方式相组合的方式固定在所述头环上;或

所述头环与所述壳体一体成型。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设备还包括头环,所述头环包括第一卡扣;所述壳体包括靠近所述头环的后表面,所述后表面上设置有与第一卡扣配合的第二卡扣;所述壳体通过所述第一卡扣和所述第二卡扣的配合能够拆卸的安装在所述头环上。

1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包括LCD显示屏或OLED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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