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调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装架及固设于所述安装架的调光屏、投影设备;
所述安装架包括固定架及设于所述固定架正后方的托板,所述调光屏固定在所述固定架上,所述投影设备固定在所述托板上且其投射的图像可在所述调光屏上成像显示;
所述调光屏包括透明介质板及贴装于所述透明介质板后侧的调光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包括支架,所述支架具有开口朝上的U型夹口,所述调光屏夹设于所述U型夹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具有可伸缩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调光显示装置底部四个角端的移动滑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储物柜,所述储物柜设于所述固定架下方与所述安装架固定。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调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物柜包括与所述安装架固定的滑轨及与所述滑轨连接并可相对所述安装架前后移动的抽屉。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向所述投影设备输出图像数据的智能设备,所述智能设备与所述投影设备电性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触摸电路板,贴合于所述透明介质板与所述调光膜相对的另一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调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摸电路板采用电阻触摸电路板、电容触摸电路板、表面声波触摸电路板、红外触摸电路板的其中一种。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调光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介质板为玻璃或亚克力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