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光缆结构的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对称并行蝶形光缆。
背景技术:
随着接入网中光纤向用户端逐渐延伸并最终实现光纤到户(FITH),蝶形光缆的用量将日益增加。为了满足日益增加的市场需求,在各种商务大楼、办公大楼和综合性大楼的通信综合布线系统中,提高室内光缆的芯数已经成为当务之急。现有的蝶形光缆仅设置有一个光纤部分,当需要同时布置两根蝶形光缆时,需要分别布置,导致布缆的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对称并行蝶形光缆,其将两根蝶形光缆平行连接成为一根光缆,在布缆时仅需一次布置,使得布缆效率高,且满足用户的需求。
一种对称并行蝶形光缆,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两个蝶形光缆单元,两个蝶形光缆单元的非卡槽端通过护套连接件组成整体结构,每个蝶形光缆单元具体包括外护层、光纤部分,所述外护层的横截面的几何中心设置有所述光纤部分,所述光纤部分的两侧放置平行布置的加强构件,所述外护层的横截面外轮廓的短边为对称布置的外凸圆弧面、长边为两条对称布置的两条大径圆弧,两条对称布置的大径圆弧的中心位置分别内凹形成卡槽,两个所述蝶形光缆单元之间相邻的外凸圆弧面通过护套连接件固接。
其进一步特征在于:
所述光纤部分的芯数为2~12芯,所述光纤部分内的光纤通过玻纤纱或者芳纶纤维对进行铠装;
所述光纤部分具体为分立式光纤,所述分立式光纤具体为UV光纤或紧套光纤,当为紧套光纤时、所述紧套光纤的紧套材料为PVC、LSZH、TPEE或PA12;
所述光纤部分具体为带状光纤;
所述光纤部分的整体截面形状为圆形或方形;
所述加强构件为非金属材料或金属材料,当加强构件为非金属材料时,优选材料为柔软的非金属加强件KFRP;
所述外护层、护套连接件的材料均为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护套材料;
所述护套连接件具体为单独的护套连接条,所述护套连接条的长度方向两端分别连接两个所述蝶形光缆单元之间相邻的外凸圆弧面的对应位置;
所述护套连接件包括圆环形外护套、两根护套连接条,所述圆环形外护套的内腔内布置有增强件,所述圆环形外护套的其中一条直径的两端边分别固接对应的护套连接条的长度方向内端,每根所述护套连接条的长度方向的外端分别固接其相邻的所述蝶形光缆单元的外凸圆弧面的中心位置;
所述增强件为非金属材料,其材料具体为柔软的非金属加强件KFRP。
采用本实用新型后,一根蝶形光缆单元作为网络传输;另一根蝶形光缆单元作为4K超清视频信号传输,采用独特的对称并行设计,易分支,方便成端,简化安装和维护,抗拉力更强;其将两根蝶形光缆平行连接成为一根光缆,在布缆时仅需一次布置,使得布缆效率高,且满足用户的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一的横截面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二的横截面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序号所对应的名称如下:
蝶形光缆单元1、外护层2、外凸圆弧面21、大径圆弧22、卡槽23、光纤部分3、加强构件4、护套连接条5、圆环形外护套6、增强件7。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对称并行蝶形光缆,见图1、图2:其包括两个蝶形光缆单元1,两个蝶形光缆单元1的非卡槽端通过护套连接件组成整体结构,每个蝶形光缆单元1具体包括外护层2、光纤部分3,外护层2的横截面的几何中心设置有光纤部分3,光纤部分3的两侧放置平行布置的加强构件4,外护层2的横截面外轮廓的短边为对称布置的外凸圆弧面21、长边为两条对称布置的两条大径圆弧22,两条对称布置的大径圆弧22的中心位置分别内凹形成卡槽23,两个蝶形光缆单元1之间相邻的外凸圆弧面21通过护套连接件固接。
光纤部分3的芯数为2~12芯,光纤部分3内的光纤通过玻纤纱或者芳纶纤维对进行铠装,
光纤部分3具体为分立式光纤,分立式光纤具体为UV光纤或紧套光纤,当为紧套光纤时、紧套光纤的紧套材料为PVC、LSZH、TPEE或PA12;
光纤部分3具体为带状光纤;
加强构件4为非金属材料或金属材料,当加强构件4为非金属材料时、其具体为柔软的非金属加强件KFRP;
外护层2、护套连接件的材料均为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护套材料。
具体实施例一、见图1:护套连接件具体为单独的护套连接条5,护套连接条5的长度方向两端分别连接两个蝶形光缆单元1之间相邻的外凸圆弧面21的对应位置;
具体实施例二、见图2:护套连接件包括圆环形外护套6、两根护套连接条5,圆环形外护套6的内腔内布置有增强件7,圆环形外护套6的其中一条直径的两端边分别固接对应的护套连接条5的长度方向内端,每根护套连接条5的长度方向的外端分别固接其相邻的蝶形光缆单元1的外凸圆弧面21的中心位置,增强件7为柔软的非金属加强件KFRP。
具体实施后,一根蝶形光缆单元作为网络传输;另一根蝶形光缆单元作为4K超清视频信号传输,采用独特的对称并行设计,易分支,方便成端,简化安装和维护,抗拉力更强;其将两根蝶形光缆平行连接成为一根光缆,在布缆时仅需一次布置,使得布缆效率高,且满足用户的需求。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创造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创造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创造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