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光致发光的车窗投影系统及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7583198发布日期:2019-05-03 21:06阅读:30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车辆信息显示技术,特别涉及基于光致发光的车窗投影系统及其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车内显示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车载中控显示屏尺寸及拓展性有限、更多的关注就集中在了车窗玻璃上。

目前的显示技术可以通过在玻璃夹层中加入oled显示实现,不过oled显示在车内的应用还不算成熟,而且价格昂贵,同时也会降低玻璃的透光率,影响行车安全性。人机交互或是人车交互过程,如果出现更智能和更便捷的应用场景,可以为驾乘人员提供加价优质的驾乘体验,如显示媒体信息、行车信息、等等,甚至提供驾乘之间的信息交互和智能开锁等附加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基于光致发光的车窗投影系统及其方法。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第一种技术方案为:一种基于光致发光的车窗投影系统,包括:带有发光层的车窗玻璃以及安装在交通工具本体上的特定频率投影装置,所述特定频率投影装置能够将特定频率的光形成的影像投射到所述车窗玻璃上,并激发发光层显影,

所述发光层为为贴附在车窗玻璃表面的发光薄膜,或所述发光层为位于车窗玻璃夹胶层,所述发光薄膜或所述夹胶层中均包括光致发光材料;

所述特定频率投影装置能够将影像以正向投射或背向投射的方式投射到所述车窗玻璃上。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特定频率投影装置安装集成于汽车顶棚内,且与汽车控制系统或多媒体系统信号连接。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特定频率投影装置与顶棚阅读灯一体集成安装。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特定频率投影装置为投影机,所述投影机为固定画面投影设备或动态画面投影设备。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特定频率投影装置所发出的光与所述光致发光材料的激发波长相匹配。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特定频率投影装置所发出光的波长介于350-630nm,所述光致发光材料被激发波长介于350-630nm。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投影机为机械震镜式投影机或数字dlp投影机。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

所述车窗玻璃上设置有人体触摸感应层,或

所述特定频率投影装置设置有红外线投射模块,所述红外线投射模块能够向车窗玻璃上的触控感测网层投射用于触控的红外线。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发光薄膜或所述夹胶层在可见光下为透明颜色,且其透光率大于10-98%%。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发光薄膜或所述夹胶层与车窗玻璃的折射率偏差不超过7%。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车窗玻璃为侧窗玻璃或/和前挡风玻璃或/和后挡风玻璃。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发光薄膜通过压敏胶贴附在车窗玻璃上。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车窗玻璃上还贴附有抗反射膜或/和蓝光吸收膜。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车窗玻璃上还度涂有抗氧化层。

本发明采用的第二种技术方案为:一种基于光致发光的车窗投影系统的使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特定频率投影装置输出特定波长投射设备投射出波长360nm-500nm中任意波长或某几段范围内波长的光形成的光束组合;

s2车窗玻璃接收到输出投射光影像的光,且车窗玻璃上的发光层受光束组合的激发进行显影。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根据使用场景中观看对象位于车窗玻璃内侧或外侧的不同,所述特定频率投影装置能够向对应车窗玻璃正向投射或背向投射光束组合。

本发明解决了背景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发明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1)所述光致发光车窗投影系统可以作为车联网中人机交互的核心组件,增强驾驶者及乘客的用车体验。同时所述的光致发光材料具备很高的使用寿命,在85℃、85rh下可以承受超过1000小时(t50),满足汽车行业的户外需求。

(2)投影机能够正投和背投影像到车窗玻璃上,保证在不同应用场景中车内或车外驾乘人员便捷的识别车窗玻璃现象的信息,如文字的正投或背投影可以匹配车内和车外驾乘人员的识别,进一步,车辆开锁前和开锁过程中,正常是司机位于车外,需要投影机背投影像,此时司机可以在车外识别阅读影像显示的信息,配合车窗玻璃上的触摸感应来让司机完成汽车解锁等操作。

(3)车窗玻璃的发光层中含有光致发光材料,而投影机可以投影特定波长的光来激发车窗玻璃上的发光材料发光,这样便可以完成车窗显示,实现更加便捷人车交互。而在车窗玻璃上贴上发光薄膜或在车窗玻璃中的夹胶层设置光致发光材料,可以在基本不改变现有玻璃结构和透光性能的基础上将车窗玻璃集成显示屏的功能,应用前景很好。

(4)投影机利用现有顶棚阅读灯位置进行线路和设备的集成安装,基本不会改变现有车辆空间的布局,也基本不会额外占用车厢空间,最大程度减少了对现有车内结构布局的干扰,市场推广条件也很好。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1

一种基于光致发光的车窗投影系统,包括:带有发光层的车窗玻璃以及安装在交通工具本体上的特定频率投影装置,特定频率投影装置能够将特定频率的光形成的影像投射到车窗玻璃上,并激发发光层显影。光致发光车窗投影系统可以作为车联网中人机交互的核心组件,增强驾驶者及乘客的用车体验。同时所述的光致发光材料具备很高的使用寿命,在85℃、85rh下可以承受超过1000小时(t50),满足汽车行业的户外需求。

其中,发光层为为贴附在车窗玻璃表面的发光薄膜,或发光层为位于车窗玻璃夹胶层,发光薄膜或夹胶层中均包括光致发光材料;特定频率投影装置能够将影像以正向投射或背向投射的方式投射到车窗玻璃上,投影机能够正投和背投影像到车窗玻璃上,保证在不同应用场景中车内或车外驾乘人员便捷的识别车窗玻璃现象的信息,如文字的正投或背投影可以匹配车内和车外驾乘人员的识别,进一步,车辆开锁前和开锁过程中,正常是司机位于车外,需要投影机背投影像,此时司机可以在车外识别阅读影像显示的信息,配合车窗玻璃上的触摸感应来让司机完成汽车解锁等操作。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特定频率投影装置安装集成于汽车顶棚内,如与顶棚阅读灯一体集成安装,且与汽车控制系统或多媒体系统信号连接。投影机利用现有顶棚阅读灯位置进行线路和设备的集成安装,基本不会改变现有车辆空间的布局,也基本不会额外占用车厢空间,最大程度减少了对现有车内结构布局的干扰,市场推广条件也很好。而连接车载的多媒体系统和汽车控制系统,通过投射将信息即时显示在车窗玻璃上,增强驾驶信息和多媒体信息显示区域的多样性。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特定频率投影装置与

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特定频率投影装置为投影机,投影机为固定画面投影设备或动态画面投影设备,如投影机为机械震镜式投影机或数字dlp投影机。投影机所发出的光与光致发光材料的激发波长相匹配,投影机所发出光的波长介于350-630nm,光致发光材料被激发波长介于350-630nm。

进一步车窗玻璃带有触控功能,具体可以为以下两种方式进行,(1)车窗玻璃上设置有人体触摸感应层,(2)投影机内设置有红外线投射模块,红外线投射模块能够向车窗玻璃上的触控感测网层投射用于触控的红外线。上述两种方式均可以实现驾乘人员在车窗玻璃内侧或外侧进行触屏式的操控。如近似触屏手机的操作模式,使用手指触控车窗玻璃显影上的图标进行计算机的多媒体系统的操控,如录入指纹或掌纹等解锁操作。

发光薄膜或夹胶层的透光率介于10-98%之间均可,(1)在70-90%之间的透光率其在可见光下为透明颜色(如轿车的前挡风玻璃和侧窗玻璃,或大巴车的全车玻璃需要较高的透光率),保证发光层等光致发光材料或薄膜等不会影响到车窗玻璃的自然采光和透光性,进而不干扰驾驶视野的安全;(2)在10-50%的透光率,尤其是在20-30%的透光率下,一般是集合了隔离红外线或紫外线功能的材料,形成相对较低的透光率,可以替代现有的遮光膜,即将遮光膜与发光膜二者功能集合在一起,该区间的透光率主要应用在侧窗玻璃,为车厢内营造交合适柔和的光线条件。

同理发光薄膜或夹胶层与车窗玻璃的折射率偏差不超过7%,也是保证发光层等光致发光材料或薄膜等不干扰驾驶视野的安全。

车窗玻璃为侧窗玻璃或/和前挡风玻璃或/和后挡风玻璃。根据具体的功能和应用场景,一般前挡风玻璃会应用大行车导航信息显示、路况信息显示、驾驶信息显示等信息,实现驾驶员进行高效安全舒适的驾驶体验;而驾驶座位侧窗玻璃是可以实现从侧窗玻璃外侧背投显示进行解锁操作等身份认证功能的;其他侧窗玻璃内侧正投显示则可以进行多媒体播放和信息显示作用;后窗玻璃显示则可以提醒后方来车的刹车信息等提醒信息;另外上述各个车窗玻璃也可以进行广告信息显示,特别是背投显示给车外侧受众。

发光薄膜通过压敏胶贴附在车窗玻璃上,车窗玻璃上还贴附有抗反射膜或/和蓝光吸收膜,车窗玻璃上还度涂有抗氧化层,抗氧化层则可以有效延缓车窗玻璃的使用寿命和显影的稳定性。

实施例2

一种基于光致发光的车窗投影系统的使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s1特定频率投影装置输出特定波长投射设备投射出波长360nm-500nm中任意波长或某几段范围内波长的光形成的光束组合;s2车窗玻璃接收到输出投射光影像的光,且车窗玻璃上的发光层受光束组合的激发进行显影。

根据使用场景中观看对象位于车窗玻璃内侧或外侧的不同,特定频率投影装置能够向对应车窗玻璃正向投射或背向投射光束组合。车窗玻璃的发光层中含有光致发光材料,而投影机可以投影特定波长的光来激发车窗玻璃上的发光材料发光,这样便可以完成车窗显示,实现更加便捷人车交互。而在车窗玻璃上贴上发光薄膜或在车窗玻璃中的夹胶层设置光致发光材料,可以在基本不改变现有玻璃结构和透光性能的基础上将车窗玻璃集成显示屏的功能,应用前景很好。

以上依据本发明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发明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发明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技术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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