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员夜行防眩目眼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66089阅读:39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机动车驾驶员夜行防眩目眼镜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机动车驾驶员夜行防眩目眼镜。涉及驾驶员夜间行车时佩带的专用眼镜,属于眼镜类。
为了保证机动车夜间行车安全,机动车辆前照灯的配光性能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应按规定使用前照灯。但由于某些原因,上述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尚有不尽人意之处,如某些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不高,夜间驾车会车时,对远光和近光灯的使用未按规定的要求执行;由于车辆维修保养及前照灯产品质量等问题,相当一部分车辆前照灯近光的明暗截止界线不清,暗区光强超过规定的要求;前照灯的照准未调整到有关规定要求的范围之内。
由于人眼睛视网膜组织的结构特点,夜间在无路灯的道路上驾车行驶会车时,对面车辆前脸灯对驾驶员眼睛的刺激,会在行驶方向形成盲区,这对车辆的安全行驶是有很大威胁的。而且在这种环境中长时间行驶,驾驶员眼睛很容易疲劳。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防止驾驶员在夜间行车会车过程中由于对方前照灯使用不当,造成眩目而影响安全行车,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机动车驾驶员夜行防眩目眼镜。
实现上述目的具体技术方案是一种机动车驾驶员夜行防眩目眼镜是由普通眼镜架(3)和镜片(2)组成,其特点是在镜片(2)、(2′)的左侧为横置的带状低透光的有色部分(1),右侧镜片(2)上的带状低透光的有色部分比左侧镜片(2′)上的短,其宽度为3~9mm。
机动车驾驶员夜间行车佩带此眼镜,通过自身视角的调整,可以使左前方的强光落在眼镜低透光部分的视区内,起到防目眩的作用。
此外,由于眼镜上带状低透光有色部分在整个视区内所占比例不大,加上驾驶员经过一个很短的适应过程后,将不会影响正常视觉。
以下结合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附图为本方案中的一个实施例,当然此实施例不是唯一的。它采用现有的普通眼镜架和镜片,图中(1)为装在镜片(2)和(2′)中的带状低透光的有色部分,它们可以做成一体(3)为眼镜架。如果驾驶员眼睛需眼镜校正视力,该镜片可采用与其平时佩带眼睛相同的镜片。在镜片(2)、(2′)上的左侧设置有横置的带状低透光的有色部分片(1),如茶色或其它颜色,右侧的带状低透光的有色镜片比左侧短,其宽度为6mm。只所以采用这样的结构,主要是驾驶员坐在驾驶室的左侧,会车时为右侧行驶,对方车辆的前照灯光线是从其左前方射来,因此,镜片(2)、(2′)中带状低透光的有色部分(1),左侧可长些,右侧的可短些,可使左前方的强光落在眼镜低透光部分的视区内,起到防止眩目的作用。镜片(2)、(2′)的其它部分可采用普通镜片,认保证不影响正常视觉。
权利要求1.一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夜行防眩目眼镜是由普通眼镜架和镜片组成,其特征是在镜片(2)、(2′)的左侧有横置的带状低透光的有色部分(1),右侧镜片(2)上的带状低透光的有色部分比左侧(2′)上的短,其宽度3~9mm。
专利摘要机动车驾驶员夜行防眩目眼镜涉及驾驶员夜间行车时佩带的专用眼镜,属于眼镜类。它是在现有眼镜的基础上改进而成的,在现有镜片的左侧设有横置的带状低透光的有色镜片,右侧的带状低透光的有色部分比左侧短,其宽度为3~9mm。驾驶员夜间行车佩带该眼镜,可以使对方车灯强光落入有色镜片视区内,减弱强光刺激,防止眩目,保证安全行车。它可以有效解决目前夜间会车由于前照灯使用不当,造成驾驶员眩目发生交通事故的问题。
文档编号G02C7/10GK2241350SQ9522516
公开日1996年11月27日 申请日期1995年10月27日 优先权日1995年10月27日
发明者潘凯丁, 张凌雯 申请人:潘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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