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报警哨总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15370阅读:1282来源:国知局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报警哨总成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消防设备,尤其涉及一种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背景技术】
[0002]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是是一种自给开放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是瓶装式压缩空气与减压阀、供气阀、导管、面罩相连接供人体呼吸的装备,用于抢险救灾人员提供空气呼吸隔绝外界有毒有害气体防止救援人员遇险的作用。由于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具有轻便灵活等优点,已广泛用于消防、化工、船舶、石油、冶炼、厂矿、实验室等处,使消防员或抢险救护人员能够在充满浓烟、毒气、蒸汽或缺氧的恶劣环境下安全地进行灭火、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
[0003]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主要由瓶体、瓶头阀、减压阀、报警哨、导管、供气阀、面罩等系统组成。一旦使用者打开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阀,气瓶中高压空气通过减压阀和高压管输送的的高压力(初始时是30MPa)空气将报警哨中的顶针顶紧在弹簧上。此时顶针起到密封作用,不让中压空气进入报警哨发出哨音。当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中的压力降低到5.5±0.5Mpa时,顶针在弹簧力的作用下发生位移,离开了密封位置,中压空气以5升/分钟的流量通过报警哨,报警哨管中发出报警哨音。
[0004]目前的报警哨通常分高压报警哨和中压报警哨。高压报警哨通常带有压力表,非常方便使用者的观察。可是,由于高压报警哨的结构限制,其消耗气量大,不利于消防队员的使用。中压报警哨具有安全性能高,用气量小等优点,可是其没有压力表,使用者不能随时了解气瓶的压力情况,给使用者带来了麻烦。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缺陷,提供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报警哨总成,其采用中压报警哨,且能通过压力表观察到气瓶的情况,消耗的气量少,安全性會 。
[0006]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报警哨总成,包括减压器1、中压报警哨2和气管6,其特征是减压器I通过气管6分别与所述的中压报警哨2和高压压力表3相连接,减压器I通过气管6与接头5相连接。
[0007]由于采用中压报警哨作为报警哨,其消耗的气量少,且安全性能高。另外,由于减压器与高压压力表相连接,使用者可以观察到压力大小。
[0008]具体实施时,减压器I通过三通4分别与中压报警哨2和高压压力表3相连接。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对现有技术的结构进行改进,通过中压报警哨和高压压力表的结合,方便使用者观察气量,提高了安全性能,减少了气量的消耗,在遇抢险救灾的时候,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具有很大的作用。
【附图说明】
[0010]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11]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中:1、减压器2、中压报警哨3、高压压力表4、三通5、接头6、气管。
【具体实施方式】
[0013]图1中,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报警哨总成,包括减压器1、中压报警哨2和气管6,减压器I通过气管6及三通4分别与中压报警哨2和高压压力表3相连接,减压器I通过气管6与接头5相连接。通过中压报警哨2和高压压力表3的结合,采用中压报警哨2作为报警哨,其消耗的气量少,且安全性能高。另外,由于减压器I与高压压力表3相连接,方便使用者观察气量,提高了安全性能,减少了气量的消耗,在遇抢险救灾的时候,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具有很大的作用。
[0014]最后,应当指出,以上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较有代表性的例子。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还可以有许多变形。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应认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报警哨总成,包括减压器(I)、中压报警哨(2)和气管¢),其特征是减压器(I)通过气管(6)分别与所述的中压报警哨(2)和高压压力表(3)相连接,减压器⑴通过气管(6)与接头(5)相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报警哨总成,其特征是减压器(I)通过三通(4)分别与中压报警哨(2)和高压压力表(3)相连接。
【专利摘要】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报警哨总成,包括减压器(1)、中压报警哨(2)和气管(6),减压器(1)通过气管(6)分别与所述的中压报警哨(2)和高压压力表(3)相连接,减压器(1)通过气管(6)与接头(5)相连接。本实用新型对现有技术的结构进行改进,通过中压报警哨和高压压力表的结合,方便使用者观察气量,提高了安全性能,减少了气量的消耗,在遇抢险救灾的时候,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具有很大的作用。
【IPC分类】G08B3/06, A62B7/02, G10K5/00
【公开号】CN204667871
【申请号】CN201520212303
【发明人】刘立忠
【申请人】江山海维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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