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照明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08733阅读:17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移动式照明灯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移动式照明灯具,尤其涉及一种移动式照明灯具的支脚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的移动式照明灯具通常需要用手提着照明,使用者无法解放出双手来做其他事情,给使用造成不便。为改善该缺陷,一些厂商推出了带支架的照明灯具,如授权公告号为CN202056804U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其公开了一种用于灯具的支架,包括:均匀分布在灯具底部的三副支脚,在灯具的外壳的侧壁上均匀分布有三个容置槽,每个容置槽用以容纳相应的折叠后的一副支脚;每副支脚又包括相互铰接的第一支脚、第二支脚和第三支脚,第一支脚、第二支脚和第三支脚可收折,也可展开,不使用时,每副支脚可收叠起来容纳在一个容置槽中,便于产品包装运输。但是,该灯具支架的各支腿的结构复杂,使用不方便,且生产成本高;此外,收容支腿的容置槽设置在灯具外壳的侧壁上,占用了灯具外壳的空间,使灯具外壳的结构也相对复杂。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而提出一种移动式照明灯具,该灯具的底部设置有可展开和收起的折叠支架,方便了灯具使用,此外,该折叠支架结构简单,收起时,可收纳在灯具的底部而不占用灯具外壳的空间,使得灯具外壳的结构也相对简单。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一种移动式照明灯具,包括:灯体和设置在所述灯体底部的活动支架,所述活动支架包括至少三个支脚,所述支脚的一端铰接在所述灯体的底面,使得所述支脚可沿所述灯体的底面转动而向所述灯体外部展开或向所述灯体内部收拢。优选地,所述灯体的底面设置有至少三个凹槽,所述至少三个支脚收拢时容纳在所述至少三个凹槽内,且每个支脚容纳在一个凹槽中。优选地,所述支脚为片状并呈月牙形。优选地,所述凹槽的形状与所述支脚的形状相匹配,也呈月牙形,所述凹槽包括:一底面和一月牙形的侧面,所述侧面由一靠近所述灯体底面外轮廓的外环面、一位于所述外环面内侧的内环面以及两过度面合围而成。优选地,所述至少三个凹槽均匀分布在所述灯体的底面,且各凹槽的外环面连成一圆环。优选地,所述凹槽的内环面上设置有一向远离所述外环面的方向凸出的扣手空位。优选地,所述扣手空位为半圆形。优选地,在所述凹槽的底面设置有一铰链,在所述支脚的一端设置有一供所述铰链穿过而将其自身铰接在所述凹槽中的铰链孔。
优选地,在所述凹槽底面的靠近所述铰链的位置还设置有一盲孔,所述盲孔内设置有一弹簧和一位于所述弹簧顶端的钢珠,所述支脚与所述凹槽相对的面上设置有一可供所述钢珠卡入的弧形凹坑,所述凹坑设置在靠近所述铰链孔的位置。优选地,所述支脚的底面设置有缓冲垫。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包括:本发明的灯具底部设置有活动支架,使用时活动支架可沿灯具的底面展开,从而使灯具可稳定地站立在地面上,方便灯具照明,且该活动支架结构小巧,在不使用时,可轻松收容到灯具底部的凹槽内且不影响灯具其他结构功能的布置,从而大大简化了灯具的整体结构。


图1为本发明移动式照明灯具的一角度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移动式照明灯具的另一角度立体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移动式照明灯具在支架展开状态的底部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发明移动式照明灯具在支架收拢状态的底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为了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和结构,现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参阅图1,本发明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包括:灯体100和设置在灯体100底部的支架。灯体100包括:长圆筒形的灯筒1、设于灯筒I底部的圆形底座2和设于灯筒I顶部的上盖3,在上盖4的顶部设置有提手4,使灯具可被持握着行走,方便灯具使用。在底座2的底面设置有可展开或收拢的活动支架5,使得活动支架5展开时,灯具可稳定地坐在地面上,活动支架5收拢时,又可隐藏在灯体100的底面,方便携带。该活动支架5包括多个支脚51,各支脚51的一端铰接在灯体100底座2的底面,使得各支脚51可沿底座2的底面转动,从而向灯体100外部展开或向灯体100内部收拢。支脚51的数量至少为三个,在具体实施时,也可根据灯体底座2的大小,而相应设置支脚51的数量。本实施例以三个支脚51为例详细说明活动支架5的结构。参阅图2,在底座2的底面设置有多个分别容纳各支脚51的凹槽21,本实施例中为三个。各支脚51收拢时分别容纳在各凹槽21内,且每个凹槽21容纳一个支脚51。参阅图3,支脚51为片状并呈月牙形。凹槽21的形状与支脚51的形状相匹配,也呈月牙形。凹槽21包括:一底面211和一月牙形的侧面212。侧面212由:一外环面2121、一内环面2122以及两过度面2123 (图中仅示出一个过度面2123)合围而成。外环面2121设置在靠近灯体底面外轮廓23的位置、内环面2122设置在外环面2121的内侧。参阅图3,在凹槽21的底面设置有一铰链24,在支脚51的一端设置有一铰链孔(未图示),支脚51通过其上铰链孔套设在该铰链24上以将其自身铰接在凹槽21中。参阅图3,三个凹槽21均匀分布在底座2的底面,且各凹槽231的外环面2121连成一圆环,该圆环位于灯体底面外轮廓23的内侧。在底座2的底面还设置有一带正、负电极的充电接头6,以使底座2可插入到其他配套充电座中充电。充电接头6设置在一充电槽61中,容纳各支脚51的凹槽21环在充电槽61的外部并位于底座外轮廓23的内侧,从而使支脚51收容在凹槽21内时,不会干涉到灯具充电。支脚51的底面还设置有缓冲垫(未图示),从而使该照明灯具在放置在地面或充电座中时,具有缓冲震动的作用,避免作用力太大而损坏灯具。结合参阅图3、图4,各凹槽21的内环面2122上均设置有一向远离其外环面2121的方向凸出的扣手空位213,该扣手空位213可为半圆形。当支脚51收容在凹槽21内时,可将手指放在扣手空位213处向外抠出支脚51,从而方便支脚51展开。为了使支脚51能够锁定在展开状态,在凹槽21底面的靠近铰链24的位置还设置有一盲孔(未图示),盲孔内设置有一弹簧(未图示)和一位于弹簧顶端的钢珠(未图示),支脚51与凹槽21相对的面上设置有一凹坑(未图示),凹坑设置在靠近铰链孔的位置。当支脚51向外展开时,支脚51上的凹坑到达钢珠的顶端,钢珠在弹簧的弹力作用下被顶入支脚51的凹坑中,从而锁定支脚51,使其稳定在展开状态。预将支脚51收起时,可用手掰动支脚51,当钢珠与凹坑间的摩擦力小于手掰动的力时,凹坑滑过钢珠,使支脚51回位到凹槽21中,实现收拢。综上所述,本发明的活动支架在使用时可沿灯具的底面展开,使得灯具可稳定地站立在地面上,方便灯具照明,且该活动支架结构小巧,在不使用时,可轻松收容到灯具底部的凹槽内且不影响灯具其他结构功能的布置,从而大大简化了灯具的整体结构。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可行实施例,并非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运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出的等效结构变化,均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移动式照明灯具,包括:灯体和设置在所述灯体底部的活动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支架包括至少三个支脚,所述支脚的一端铰接在所述灯体的底面,使得所述支脚可沿所述灯体的底面转动而向所述灯体外部展开或向所述灯体内部收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的底面设置有至少三个凹槽,所述至少三个支脚收拢时容纳在所述至少三个凹槽内,且每个支脚容纳在一个凹槽中。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脚为片状并呈月牙形。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形状与所述支脚的形状相匹配,也呈月牙形,所述凹槽包括:一底面和一月牙形的侧面,所述侧面由一靠近所述灯体底面外轮廓的外环面、一位于所述外环面内侧的内环面以及两过度面合围而成。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三个凹槽均匀分布在所述灯体的底面,且各凹槽的外环面连成一圆环。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内环面上设置有一向远离所述外环面的方向凸出的扣手空位。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扣手空位为半圆形。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凹槽的底面设置有一铰链,在所述支脚的一端设置有一供所述铰链穿过而将其自身铰接在所述凹槽中的铰链孔。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凹槽底面的靠近所述铰链的位置还设置有一盲孔,所述盲孔内设置有一弹簧和一位于所述弹簧顶端的钢珠,所述支脚与所述凹槽相对的面上设置有一可供所述钢珠卡入的弧形凹坑,所述凹坑设置在靠近所述铰链孔的位置。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脚的底面设置有缓冲垫。
全文摘要
一种移动式照明灯具,包括灯体和设置在所述灯体底部的活动支架,所述活动支架包括至少三个支脚,所述支脚的一端铰接在所述灯体的底面,使得所述支脚可沿所述灯体的底面转动而向所述灯体外部展开或向所述灯体内部收拢。移动式照明灯具的优点是该活动支架在使用时活动支架可沿灯具的底面展开,从而使灯具可稳定地站立在地面上,方便灯具照明,且该活动支架结构小巧,在不使用时,可轻松收容到灯具底部的凹槽内且不影响灯具其他结构功能的布置,从而大大简化了灯具的整体结构。
文档编号F21S2/00GK103185223SQ201110448060
公开日2013年7月3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29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29日
发明者周明杰, 孔祥钦, 何奇猛 申请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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