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装置制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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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装置,其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包括底板和壁,所述壁从所述底板的端部延伸;发光部,所述发光部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底板上;扩散板,所述扩散板与所述发光部间隔开并且布置在所述壁之间;反射板,所述反射板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内表面上,并且所述反射板反射从所述发光部发射的光并且将所反射的光引导通过所述扩散板,其中,所述壁中的每一个均包括结合槽,其中,所述扩散板插入到所述结合槽中,并且其中,所述反射板包括固定突起,所述固定突起插入到所述结合槽中。
【专利说明】照明装置
[0001]分案申请
[0002]本申请是2010年7月28日提交的申请号为201010242715.X、发明名称为“照明装置”的中国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0003]本发明涉及照明装置,详细来说,涉及排列多个LED的LED面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0004]发光二极管(LED)为将电能转换为光的半导体元件的一种。通常,存在下述问题:灯泡的寿命不长,随着使用时间寿命变得更短,由此需要周期性的进行确认并将其交换,因此会发生灯泡交换费用和管理费用,由此进一步发生经营费用的问题。发光二极管与荧光灯、白炽灯等现有光源相比,具有低消费电力、半永久性寿命、迅速的应答速度、安全性、对环境有利等优点,所以发光二极管作为在室内外使用的各种灯、液晶显示装置、电光板、路灯等照明装置,处于代替通常灯泡的趋势。


【发明内容】

[0005]作为在室内使用的天花板灯,一般使用白炽灯、荧光灯或者卤素灯,其中也多使用荧光灯。通常,根据设置照明的空间宽度或者天花板和底板面之间的高度,所需的照明装置的大小或者辉度、光度不同,所以照明装置制造商或者安装公司需要将多种尺寸的照明装置以少量地生产或具备。但是,如果要适应多种需要,则需要将多种照明装置以少量地生产、具备,但通常生产或具备大量使用的尺寸的照明装置。另外,从制造商的角度考虑,与少量种类大量生产相比,多种类少量生产的情况下,其单价会变高,从安装公司角度考虑,由于需要以多种类少量具备,所以在保管、管理上会遇到困难,且存在需要照明装置的消费者也难以得到所需的尺寸的产品的问题。
[0006]本发明目的在于,消除上述的现有技术存在的所有问题,能够以低廉的价格提供所需尺寸的照明装置。
[0007]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0008]壳体,所述壳体包括底板和壁,所述壁从所述底板的端部延伸;
[0009]发光部,所述发光部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底板上;
[0010]扩散板,所述扩散板与所述发光部间隔开并且布置在所述壁之间;
[0011]反射板,所述反射板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内表面上,并且所述反射板反射从所述发光部发射的光并且将所反射的光引导通过所述扩散板,
[0012]其中,所述壁中的每一个均包括结合槽,
[0013]其中,所述扩散板插入到所述结合槽中,并且
[0014]其中,所述反射板包括固定突起,所述固定突起插入到所述结合槽中。
[0015]根据本发明的第二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0016]壳体,所述壳体包括:底板;壁,所述壁从所述底板的端部延伸;和遮板,所述遮板与所述壁中的至少一个相结合并且从所述壁中的至少一个倾斜,
[0017]发光部,所述发光部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底板上;
[0018]扩散板,所述扩散板与所述发光部间隔开并且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壁之间;和
[0019]侧面盖体,所述侧面盖体与所述壳体的两端部相结合并且具有结合孔,
[0020]其中,所述壁和所述遮板中的至少一个包括结合槽,所述结合槽与所述侧面盖体的所述结合孔相对应,
[0021]其中,通过允许螺钉或销穿过所述结合孔和所述结合槽,所述侧面盖体与所述壳体相结合。
[0022]根据本发明的第三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0023]壳体,所述壳体包括:底板;第一壁,所述第一壁从所述底板的第一端延伸;第二壁,所述第二壁从所述底板的第二端延伸;第一遮板,所述第一遮板与所述第一壁相结合并且从所述第一壁倾斜;和第二遮板,所述第二遮板与所述第二壁相结合并且从所述第二壁倾斜,
[0024]发光部,所述发光部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底板上;
[0025]扩散板,所述扩散板被设置在所述发光部上并且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壁之间,
[0026]其中,所述壁中的至少一个包括结合槽,并且所述扩散板与所述结合槽相结合,
[0027]其中,所述第一遮板和所述第二遮板相对于所述扩散板以钝角定向,并且
[0028]其中,所述第一遮板和所述第二遮板中的至少一个的遮板限定角小于90°且大于
0° 0
[0029]本发明的照明装置包括:壳体,该壳体包括:底板、从所述底板的两侧端部实质上垂直延伸的侧壁、从所述侧壁的两端部相对于所述侧壁的面倾斜的遮板;发光部,设置在所述底板上;扩散板,与所述发光部平行而隔开设置,其两端部设置在所述侧壁的两端部上。
[0030]根据本发明的照明装置,可以单独使用规定的主照明模块。
[0031]根据本发明的照明装置,可以将多个规定的主照明模块结合而体现所需尺寸的照明装置。
[0032]根据本发明的照明装置,可以大量生产规定的主照明模块以降低照明装置的生产单价。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33]图1为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的截面图;
[0034]图2为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的截面图;
[0035]图3为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的截面图;
[0036]图4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A的立体图;
[0037]图5为表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A的截面的立体图;
[0038]图6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A的截面图;
[0039]图7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A的分解立体图;
[0040]图8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A的两个壳体100的截面图;
[0041]图9为发光部200和反射板400相结合的立体图;
[0042]图10为发光部200和反射板400的分解立体图;
[0043]图11为根据第二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B的截面图;
[0044]图12为根据第二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B的另一例;
[0045]图13为根据第三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C的立体图;
[0046]图14为根据第三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C的截面图;
[0047]图15为根据第四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D的截面图;
[0048]图16为根据第五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E的截面图;
[0049]图17为根据第五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E的壳体100的另一例;
[0050]图18为根据第五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E的壳体100的又一例;
[0051]图19为根据第六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F的分解立体图;
[0052]图20为根据第六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F的立体图;
[0053]图21为根据第六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F的截面图;
[0054]图22为反射板400的另一实施例;
[0055]图23为电源控制部20的立体图;
[0056]图24为电源控制部20的主视图;
[0057]图25为表示扩散板300的一个实施例300A的图;
[0058]图26为表示扩散板300的另一个实施例300B的图;
[0059]图27为表示扩散板300的又一个实施例300C的图;
[0060]图28为表示扩散板300的再一个实施例300D的图;
[0061]图29为侧面盖体40的一个实施例;
[0062]图30为侧面盖体40的另一个实施例;
[0063]图31为表示托架30的一个实施例30A的立体图;
[0064]图32为表示托架30的另一个实施例30B的立体图;
[0065]图33为使用托架30A而单一照明模块相结合的照明装置的另一实施例的截面图;
[0066]图34为使用托架30A而单一照明模块相结合的照明装置的又一实施例的截面图;
[0067]图35为使用托架30B而单一照明模块相结合的照明装置的另一实施例的截面图;
[0068]图36为使用托架30B而单一照明模块相结合的照明装置的又一实施例的截面图;
[0069]图37为托架30的另一例30C ;
[0070]图38为表示托架30C使单一照明模块10相互之间相连接的结构的图;
[0071]图39为具有另一形状遮板130的照明模块的截面图;
[0072]图40为具有又一形状遮板130的照明模块的截面图;
[0073]图41为根据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的遮蔽限定角Θ和遮蔽角α的说明图;
[0074]图42为支撑框架50的立体图;
[0075]图43为支撑框架50的截面图;
[0076]图44为表示支撑框架50和天花板的M型条之间的结合状态的截面图;
[0077]图45为表示支撑框架50和天花板的T型条之间的结合状态的截面图。
[0078]附图标号说明
[0079]I照明装置
[0080]10单一照明模块
[0081]20电源控制部
[0082]30 托架
[0083]40侧面盖体
[0084]50表面盖体
[0085]100 壳体
[0086]200发光部
[0087]300扩散板
[0088]400反射板

【具体实施方式】
[0089]在实施例的说明中,如果没有特别的记载内容,则各层的上或者下以附图为基准,以附图为基准时,通常将壳体的底板侧设定为下,将扩散板侧设定为上。但是,图7、图13、图19和图41中以附图为基准的情况下,将壳体的底板侧设定为上,将扩散板侧设定为下。
[0090]另外,各层的上或者下的基准以附图为基准进行说明。
[0091]在附图中,为了说明的方便性和明确性,各层的厚度以夸张、省略或者概略地被表示。另外,各构成要素的大小并不是完全表示实际的大小。另外,在“照明装置”的术语中没有附加附图符号时,表示包括根据第一至第六实施例的照明装置1,2,3,4,5,6。
[0092]下面,参照图1至图41,对第一单一照明模块、第二单一照明模块、第三单一照明模块以及根据实施例的照明装置进行说明。
[0093]单一照明模块
[0094]与通常照明装置不同地,根据后述的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以独特的方式构成。即,包括一个单一照明模块10和一个电源控制部20而形成一个照明装置1,或者,包括多个单一照明模块10和至少一个电源控制部20而形成一个照明装置I。由于一个或者多个单一照明模块10组合形成多种大小的照明装置1,所以形成所需尺寸的照明装置I中不受任何限制。
[0095]关于单一照明模块10,在下述中举出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0A、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0B、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进行说明,但是除了这些之外,可以存在其他形状的单一照明模块。
[0096]图1为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的截面图,图2为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的截面图,图3为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的截面图。参照图1至图3以及图8,单一照明模块10可以包括:壳体100 ;发光部200,安装在壳体100的底板110上;反射板400,与发光部200上表面接触而设置;扩散板300,与发光部200隔开而设置在发光部200的上部。
[0097]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是在与图7的a方向相垂直的方向上两个相结合而形成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时被使用。或者,包括一个发光部200的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0在与图13的a方向相垂直的方向上三个相结合而形成第三实施例的照明装置时在两侧上被使用。或者,包括一个发光部200的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0在与a方向相垂直的方向上四个以上相结合而形成实施例(未图示)的照明装置时在两侧上被使用。
[0098]参照图1、图5、图6及图8,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的壳体100包括:底板110 ;侧壁120,从底板110的两侧端部垂直延伸;遮板130,从侧壁120的端部延伸而相对于扩散板300形成钝角。如图11和图12所示的第二实施例1B,可以包括上板140,以代替遮板130。
[0099]另外,在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的壳体100的一侧遮板130的端部形成有第一托架结合部151,用来使单一照明模块10相互结合,在另一侧遮板130的端部形成有天花板固定用支撑框架160。然而,在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的壳体100的一侧遮板130的端部必须形成有第一托架结合部151,而另一侧遮板130的端部可以不形成天花板固定用支撑框架160。其结果,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仅在其一侧遮板130的端部形成有第一托架结合部151,这一点与后述的第二单一照明模块有不同。
[0100]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在使用一个具有一个发光部200的单一照明模块形成第四实施例的照明装置时被使用。或者,将具有一个发光部200的单一照明模块在与图13的a方向相垂直的方向上三个相结合而形成第三实施例的照明装置时可以作为中间的单一照明模块或者两侧的单一照明模块来被使用。或者,将具有一个发光部200的单一照明模块在与a方向相垂直的方向上四个以上相结合而形成实施例(未图示)的照明装置时可以作为中间的单一照明模块或者两侧的单一照明模块来被使用。
[0101]参照图2、图13及图14,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的壳体100包括:底板110 ;侧壁120,从底板110的两侧端部垂直延伸;遮板130,从侧壁120的端部延伸而相对于所述扩散板的面形成钝角。可以包括上板140以代替遮板130。另外,在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A的壳体100的两侧遮板130的端部形成有第一托架结合部151,用来使单一照明模块10相互结八口 ο
[0102]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在使用一个具有两个发光部200的单一照明模块形成图16所示第五实施例的照明装置时被使用。或者,将具有两个发光部200的单一照明模块在与图19的a方向相垂直的方向上两个相结合而形成第六实施例的照明装置时被使用。或者,将具有两个发光部200的单一照明模块在与a方向相垂直的方向上三个以上相结合而形成实施例(未图示)的照明装置时被使用。
[0103]对于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的壳体100,将在后述的第五实施例中进行说明。
[0104]第一实施例
[0105]图4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A的立体图,图5为表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A的截面的立体图,图6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A的截面图,图7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A的分解立体图,图8为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A的两个壳体100的截面图,图9为发光部200和反射板400相结合的立体图,图10为发光部200和反射板400的分解立体图。
[0106]参照图4至图8,照明装置I包括:两个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 ;两个电源控制部20,位于两个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之间的空间170 ;托架30,使两个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相结合,另外,可以进一步包括侧面盖体40。参照图1,在第一实施例中使用的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包括:壳体100 ;发光部,容纳在壳体100内;扩散板300,与发光部200隔开设置,还可以包括反射板400。
[0107]参照图4至图8,在第一实施例中包括两个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0A,但是,也可以与其不同地使用两个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形成第一实施例。由于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在两侧遮板130的端部具有第一托架结合部151,所以即使为了形成第一实施例的整体外观而将两个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相结合,与两个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相结合的外观及功能相比也无太大差异。
[0108]参照图5和图6,发光部200可以设置在壳体100的底板110上。电源控制部20可以设置在于两个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中形成有第一托架结合部151的遮板130和与其相连接的侧壁120所形成的空间170中。此时,由于电源控制部20层叠在底板110下面而不形成垂直方向的配置,而在底板110上以水平方向配置,所以照明装置I的厚度将比通常的照明装置变得薄。
[0109]在可设置天花板埋入型照明的建筑物的天花板,通常有混凝土结构体的天花板,在该天花板上朝向屋底板面设置有M型条或者T型条的结构物,在该M型条或者T型条上附着有TEX板等。通常设置在建筑物室内的天花板上的垂直型照明装置的电源控制部20被层叠在底板110下面而在垂直方向上被设置,所以其厚度通常超过70mm。但是,通常混凝土结构体的天花板和M型条或者T型条之间配置有电线、空气调节用管等,所以很多情况下可设置照明装置的空间比较窄。因此,受空间的限制,将通常的垂直型照明装置埋入天花板而设置时,会剪断部分M型条而艰难地进行设置,或者无奈地将其照明位置设置在不是自己想要安装的位置上。
[0110]与其相比,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A优选厚度为45mm左右,所以即使设置空间比较窄,也能够在天花板上自由地配置照明装置,具有设置简便的优点。当然,所谓45mm的尺寸是与现有照明装置相对而举出的例子,所以可以根据电源控制部20的厚度及/或壳体100等的尺寸,根据第一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A的大小可以以多种形式进行变化。
[0111]照明装置I可以具有沿第一方向a延伸的长方形,但是,可以根据照明装置I的设置位置或者设置环境,其照明装置I的形状可以以多种形式进行变化。
[0112]为了使从发光部200发射出的光以所需的配光角度发射并为了缓和眩光(glare),在发光部200两侧的遮板130相对于扩散板300的面以钝角倾斜。如果不包括扩散板而无法确定以扩散板300基准的角,则遮板130可以通过从侧壁120的端部延伸而向侧壁120外侧扩展的倾斜来进行确定。
[0113]遮板130的倾斜度可以根据照明装置I的设计变形为多种形式。
[0114]参照图9和图10,发光部200可以包括LED210、装载LED210的基板220、配置在基板220的放热片240。另外,基板220可以具有用来与壳体100相结合的结合孔230。
[0115]另外,照明装置可以进一步包括反射板400,反射板400围绕壳体100的侧壁的内面而设置,用来将发射自LED210的光朝向照明装置I的外部进行反射。反射板400不仅围绕侧壁120的内面,而且优选围绕除了配置有LED210外的区域的发光部200的基板220的表面。
[0116]电源控制部20可以包括给照明装置I提供电源的电源供给单元(PSU)(未图示)和对发光部200进行控制并对其进行驱动的驱动部(未图示)。
[0117]参照图5,扩散板300在光从LED210照射出的方向上与发光部200隔开而配置,发射自相当于各个点光源的LED210的光通过扩散板300实现面光源化,由此使发光部200的发射光在扩散板300的面上具有均匀的辉度。
[0118]发光部200没有形成在照明装置I的前面,而形成在壳体100的底板110上。因此,即使使用相同数量的LED210的情况下,也与LED210配置在照明装置前面的LED210的情况相比,能够使LED210之间的间隔变窄,可以降低基板220的使用量。
[0119]另一方面,从作为点光源的LED210发射出的光通过扩散板300形成面光源,则发射自相邻接的LED210的光需要在扩散板300的表面上存在重叠的区域,为此,LED210和扩散板300需要充分间隔开。但是,如果间隔距离变大是意味着照明装置I的厚度变大,这是不优选的。为了减少间隔距离,需要减少LED210间的距离。如上所述,发光部200并没有形成在照明装置I的前面,而配置在壳体100的底板110上,所以发光部200的基板220也在壳体100的底板110的宽度上被限定。其结果,配置在基板220上的LED210的间隔也自然而然地变小,且为形成面光源所需的LED210和扩散板300之间的间隔也变小。
[0120]由此,由于如上所述的结构性的优点,能够提供细长(slim)的照明装置I。
[0121]另外,如果没有扩散板300的状态下,如果发射自各个LED的光朝向照射面照射,则会发生热斑。如果光源自身的形状直接照射到照射面上,则光照射的区域相对于光没有照射的区域明显有区别,此时被光照射的区域称为热斑,以与周围的较暗部分形成明显的界限。如果不需要集中照明而为通常的室内照明或者路灯等室外照明的情况下,如果发生热斑,则会降低照射面的均一度,所以不太理想。如果如实施例使用面照明装置,则与通常的点照明装置相比能够降低热斑的发生,所以能够使照射面的照度分布均匀,存在降低眼睛疲劳的优点。
[0122]第二实施例
[0123]下面,围绕构成要素对根据第二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B进行详细说明。在对第二实施例的说明中,关于与所述第一实施例相同的部分请参照第一实施例,在此省略该部分的说明,不在进行重复说明。
[0124]图11为根据第二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B的截面图,图12为根据第二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B的另一例。
[0125]第二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相比,其最大的不同是壳体100具有上板140以代替遮板 130。
[0126]参照图11和图12,在第二实施例中包括两个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0A,但与其不同地可以使用两个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而形成第一实施例。由于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在两侧上板140的端部具有第一托架结合部151,所以即使为了形成第一实施例的整体外观而将两个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相结合,与两个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相结合的外观及功能相比也无太大差异。
[0127]参照图12,在扩散板300和发光部200之间的间隔与图11大致相同地维持的情况下,与图11相比,如果将侧壁120的高度变高,则扩散板结合槽180形成在侧壁120的中间部分。
[0128]此时,通过与底版110和/或扩散板300相垂直且与第一实施例相比更高地延伸的侧壁120,比第一实施例相比更有效地防止眩光。但是,在底板面光照射的区域的宽度会比第一实施例减少,或者照射面上的照度分布的均一度会比第一实施例降低。因此,相对于光照射的区域宽度和在照射面上的照度分布,优选考虑防止眩光的情况下,第二实施例的使用是优选的。
[0129]第三实施例
[0130]下面,围绕构成要素对根据第三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C进行详细说明。在对第三实施例的说明中,关于与所述第一实施例相同的部分请参照第一实施例,在此省略该部分的说明,不在进行重复说明。
[0131]图11为根据第二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B的截面图,图12为根据第二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B的另一例。
[0132]第二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相比,其最大的不同是壳体100具有上板140以代替遮板 130。
[0133]图13为根据第三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C的立体图,图14为根据第三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C的截面图。
[0134]参照图13和图14,照明装置IC包括两个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0A,且在两个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之间包括一个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0B,并包括位于形成在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和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之间的两个空间170中至少一个空间170的电源控制部20,且可以进一步包括侧面盖体40。在此,单一照明模块11,12包括壳体100,容纳在壳体100内的发光部200以及与其发光部隔开设置的扩散板300,并可以进一步包括反射板400。
[0135]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的壳体100因为在第一实施例中进行过说明,故在此省略对其的进一步说明。
[0136]参照图13和图14,在第三实施例中包括两个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和一个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0B,但与其不同地可以使用三个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而形成第三实施例。由于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具有一个第一托架结合部151,所以在对多个单一照明模块相结合构成照明装置的情况下仅在两侧上被使用,但是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在两侧遮板130的端部具有第一托架结合部151,所以不管在照明装置的中间部或者两侧,均可使用。另外,即使将三个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相结合,与两个第一单一照明模块1A和一个第二单一照明模块相结合的外观及功能相比也无太大差异。
[0137]在第三实施例中,为了驱动总计为三个发光部200,需要至少一个以上电源控制部,在附图中虽然表示两个电源控制部20,但是可以由一个电源控制部对三个发光部200进行控制。在上述中曾对一个以上电源控制部20的位置进行过说明。
[0138]虽然在图13和图14中未示出,但是与第二实施例相同地可以具有上板140来代替遮板130,对于代替遮板130而包括上板140的实施例,由于与第二实施例中的说明内容重复,所以省略对其的说明。
[0139]第四实施例
[0140]下面,围绕构成要素对根据第五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D进行详细说明。在对第四实施例的说明中,关于与所述第一实施例相同的部分请参照第一实施例,在此省略该部分的说明,不在进行重复说明。
[0141]图15为根据第四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D的截面图。
[0142]参照图15,照明装置I包括:一个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 ;电源控制部20,位于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的壳体100的两个侧壁120中的一个侧壁120的外侧面,可以附加包括侧面盖体40。在此,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的壳体100包括:底板110 ;侦_ 120,从底板110的两侧端部垂直延伸;遮板130,从侧壁120的端部延伸而相对于上述扩散板的面形成钝角。而且,在第二照明模块1B的壳体100的两侧遮板130的的端部形成有用来使单一照明模块10相互结合的第一托架结合部151。
[0143]与第1、2、3实施例不同,第四实施例仅具有一个单一照明模块10,因此不存在被两个遮板150和与其相连接的侧壁120划分而形成的空间170。由此,电源控制部20位于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B的壳体100的两个侧壁120中的一个侧壁110的外侧面,与第1、2、3实施例不同,该电源控制部20的固定有可能不稳定,为此可以在侧壁110钻孔洞、同时也在电源控制部20钻孔洞并使这些孔洞相对而置,然后利用贯通两侧孔洞的螺丝或销使壳体100和电源控制部20相结合。另外,即使没有在壳体100的侧壁120上钻孔洞,也可以在侧壁120上形成能够与电源控制部20相结合的、另外的托架(未图示)以使壳体100和电源控制部20相结合。
[0144]然而,虽未在图15中所示,但是与第二实施例相同地可以具有上板140来代替遮板130,对于代替遮板130而包括上板140的实施例,由于与第二实施例中的说明内容重复,所以省略对其的说明。
[0145]第五实施例
[0146]下面,围绕构成要素对根据第五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E进行详细说明。在对第五实施例的说明中,关于与所述第一实施例相同的部分请参照第一实施例,在此省略该部分的说明,不在进行重复说明。
[0147]图16为根据第五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的截面图;图17为根据第五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的壳体100的另一例;图18为根据第五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的壳体100的又一例。
[0148]根据第五实施例的照明装置与前述的第一至第三实施例中的照明装置的最大不同点为,所使用的单一照明模块并不是仅包括一个发光部的第一、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1、12,而是包括两个发光部的第三照明模块10C。参照图16至图18,在第五实施例的照明装置中所使用的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与在第一至第四实施例的照明装置中所使用的第一、第二单一照明模块11、12相比,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的宽度约为第一、第二单一照明模块
11、12的宽度的两倍。另外,在第五实施例中仅具有一个单一照明模块,即使不与其它的单一照明模块相结合,也形成有能够容纳电源控制部20的空间170。
[0149]比较图18和图17,在图18的壳体100上可附加地形成盖体部,以用来盖住容纳电源控制部20的空间170,电源控制部20由于被壳体100包围,因此从壳体100的上方和下方看壳体100时,均看不到电源控制部20。
[0150]参照图16,虽然在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的壳体100的两侧遮板130的端部上形成有用来使单一照明模块10相互结合的第一托架结合部151,但也可以仅在外侧两个遮板130中的一个遮板的端部上形成有第一托架结合部151。
[0151]参照图17和图18,与图16中所使用的壳体100不同,图17和图18中的壳体100中形成有被最外侧的遮板130、最外侧的侧壁120和与其相间隔的附加部件划分而形成的封闭空间。如此地,如果形成有附加部件,则照明装置通过驱动等而产生的热被传递至该附加部件,整个壳体可起到放热体的作用,其结果会增加放热体的表面积,能够提高放热效果。为了进一步提高通过这些附加部件来产生的放热效果,优选通过挤压成形来形成壳体100。
[0152]参照图16,照明装置IE包括:一个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 ;电源控制部20,位于被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的内侧的两个侧壁120和两个遮板130划分而形成的空间170内,可附加包括侧面盖体40。在此,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包括:壳体100 ;两个发光部200,被容纳在壳体100内;两个扩散板300,与上述两个发光部200相间隔,可以追加包括两个反射板400。
[0153]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的壳体100包括:两个底板110 ;四个侧壁120,从底板110的两侧端部垂直延伸;遮板130,从侧壁120的端部延伸而相对于扩散板300形成钝角,内侧的两个遮板130的端部相连接。没有扩散板300的情况下,遮板130按照朝向外侧倾斜的程度大于侧壁120的方式从侧壁120的两个端部延伸,通过这种方式来确定遮板130的位置也无妨。虽然未在图16至图18中所示,但是与第二实施例相同地可以用上板140来代替遮板130。
[0154]第六实施例
[0155]下面,围绕构成要素对根据第六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F进行详细说明。在对第六实施例的说明中,关于与所述第五实施例相同的部分请参照第五实施例,在此省略该部分的说明,不在进行重复说明。
[0156]图19为根据第六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F的分解立体图;图20为根据第六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F的立体图;图21为根据第六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F的截面图。
[0157]第六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F也与第五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E相同地使用包括两个发光部120的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0C。因此,根据第六实施例的照明装置IF可以使用图17和图18的壳体100。
[0158]参照图19至图21,照明装置IF包括:两个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 ;电源控制部20,各个位于被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的内侧的两个侧壁120和两个遮板130划分而形成的空间170内;可附加包括侧面盖体40。然而,与图19至图21所示不同,电源控制部20也可以用于不包括两个第三照明模块、而是仅包括一个第三照明模块的照明装置,此时,由一个电源控制部20来控制所有4个发光部200,电源控制部20也可以位于被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C的内侧的两个遮板130和侧壁120划分而形成的空间170内,在图21中,电源控制部20也可以位于两个第三单一照明模块通过托架30来结合而形成的空间内。
[0159]与第五实施例一样可以包括代替遮板130的上板140,对于包括用来代替遮板130的上板140的实施例,其与实施例5的说明部分重复,因此省略对该部分的说明。
[0160]与图3至图16中所示的第三单一照明模块的壳体100不同,仅在外侧的两个遮板130中的一个遮板130端部上形成有第一托架结合部151时,只能结合两个第三单一照明模块10C,无法结合三个以上的模块。因此,此时对于体现第六实施例是没有问题,但无法体现尺寸大于第六实施例的照明装置。
[0161]下面,围绕构成要素对照明装置I进行说明。
[0162]〈壳体100〉
[0163]对壳体100的结构已在第一实施例至第六实施例中进行了说明,因此省略对该部分的说明。
[0164]参照图6和图8。如果单一照明模块以相邻接的方式结合,则电源控制部20配置于被遮板130和侧壁120划分而形成的空间170内,且将形成在电源控制部20的下端的第二突出部22以滑动的方式插入至形成于壳体100的侧壁120和地板110的界面的电源控制部结合槽152内,由此壳体100和电源控制部20能够坚固地结合在一起。
[0165]另一方面,电源控制部结合槽152沿着图7所示的第一方向a延伸的延伸长度与壳体100的长度差不多,但没有必要必须采取这样的形状,也可以为延伸长度极其短而具有字母“C”或“O”形状的薄板。另外,也可以不形成电源控制部结合槽152,而是通过在壳体100的侧壁上钻孔且在电源控制部20中与侧壁120的孔相对而置的部位上钻孔,并利用螺丝或定位稍对壳体100和电源控制部20进行结合。另外,由于通过挤压成形将电源控制部结合槽152形成在壳体100上,因此有利于生产且即使没有附加的螺丝或定位稍也可以对壳体100和电源控制部20进行结合,因此也可称为简单方式的结合方法。
[0166]托架结合部具有第一托架结合部151和第二托架结合部153两种。在壳体100上可以形成有第一、第二托架结合部151、153,第一托架结合部151和第二托架结合部152与托架30相连接,以使单一照明模块之间能够坚固地结合在一起。另外,在壳体100上也可以形成有侧面盖体结合槽154。侧面盖体结合槽154用于其与侧面盖体40之间的结合,对于其结合方式在另外的部分进行说明。
[0167]壳体100的材质可以为具有良好放热特性的金属材质或树脂材质等。另外,壳体100的表面上形成铝或银氧化膜,由此能够确保壳体100的耐磨损性、耐蚀性和耐久性,且能够确保照明装置I的良好外观。
[0168]另外,遮板130虽然在用途上主要是遮蔽眩光,但除了对遮板130的表面的表面处理以进行良好地反射、将反射部件附着在表面上以防止眩光的方式之外,也起到反射板的作用,因此能够提高光效率。
[0169]壳体100可以通过分别制造底板110、侧壁120、遮板130后再组装的方式形成,也可以通过一体成形出整个壳体100的方式形成,例如可通过挤压成形的方式形成。一体成形出壳体100时,优选不仅一体成形出底板110、侧壁120、遮板130,连扩散板结合槽180、第一、第二托架结合部151、153、电源控制部结合槽152、侧面盖体结合槽154也能够一次性地一体成形。壳体100整体上沿着长度方向以瘦长的方式一体成形。另外,如果通过挤压等方式一体成形出壳体100,则壳体100在长度方向上的垂直截面在该方向删更具有相同的形状。例如,切断壳体100的中间部分的截面与切断离端面较近的部分的截面的形状相同。如果一体成形出壳体100,则可以减少组装各个部件的麻烦,而且也减少制造工序。
[0170]成形壳体100时,上述说明的扩散板结合槽180、第一、第二托架结合部151、153、电源控制部结合槽152、侧面盖体结合槽154等并不一定非要一次性成形,至少一个部件可以在成形壳体100时与其一体成形。例如,根据需要,可以成形为仅形成有底板110、侧壁120、遮板130和扩散板结合槽180的壳体100,也可以成形为仅形成有底板110、侧壁120、遮板130和第一、第二托架结合部151、153的壳体100。
[0171]参照图8,扩散板结合槽180可以形成在侧壁120的内侧面和遮板130上表面的界面上。参照图11和图12,包括用来代替遮板130的上板140的情况下,在侧壁120的内侧面的中间部分或与上板140接近的侧壁120的内侧面上可以形成有扩散板结合槽120。
[0172]参照图8,在壳体100的侧壁120的外侧面或遮板130的下表面上可以形成有第一、第二托架结合部151、153、电源控制部结合槽152、侧面盖体结合槽154中的至少一个。参照图11和图12,包括用来代替遮板130的上板140的情况下,在壳体100的侧壁120的外侧面或上板140的下表面形成有第一、第二托架结合部151、153、电源控制部结合槽152、侧面盖体结合槽154中的至少一个。
[0173]由于一体成形出壳体100,因此能够朝向整个壳体100有效地传递热和放出热,因此照明装置能够具有良好的放热特性。当然,根据实施例上板140可代替遮板130。
[0174]如果进行进一步地详细说明,在分别制造构成壳体100的各个部件并进行结合的情况下,部件之间无法实现完整的面接触,而是部分的点接触。因此,从发光部200传递到底板110的热无法充分地传递至侧壁120,侧壁120的热液无法充分地传递至遮板130,因此无法充分地将整个壳体100的部件作为放热体来使用。与此相比,通过挤压成形而一体成形出壳体100的情况下,由于整个壳体是一个部件,因此产生自发光部200或电源控制部20的热从底板110经过侧壁120而到达遮板130的过程中被均匀传递,因此具有优异的放热效果。
[0175]对于放热效果进行附加说明。如第五实施例所述,在最外侧遮板130的下端可以形成构成壳体100的附加部件,形成附加部件的目的在于增加壳体100的表面积以提高放热效果,因此可以采取能够增加壳体100的表面积以提高放热效果的任何形状。因此附加部件可与遮板130、侧壁120 —起形成闭曲面,可以在形成闭曲面的同时也形成放热孔,且可以在遮板130或侧壁120上形成凹凸而起到放热销的作用。
[0176]图39为具有另一形状遮板130的照明|旲块的截面图;图40为具有又一形状遮板130的照明模块的截面图。参照图39和图40,遮板130的截面可以为直线,或抛物线或圆弧等多种形状。但比起遮板130自身的形状,更重要的是到底具有什么样的遮板限定角Θ。
[0177]形成有遮板130的照明装置具有特定的遮板限定角Θ,因此在该遮板限定角Θ内扩散板300不会直接进入到视野内,由于遮蔽眩光是其主要目的,因此具有适宜的遮板限定角Θ非常重要。
[0178]图41为根据实施例的照明装置的遮蔽限定角Θ和遮蔽角α的说明图。参照图41,与图41的遮板130不同的是,为了减少眩光使遮板130按照与侧壁120几乎成一直线的方式形成,则遮板限定角Θ会减少而遮蔽角α会增加,这意味着在大于遮板限定角Θ的角度内不存在眩光。因此,只要稍微离开照明装置就可以减少因眩光而引起的眼睛的疲劳。
[0179]相反,与图41的遮板130不同的是,如果按照几乎平行于侧壁120的方式形成遮板130,则遮板限定角Θ会增加而遮蔽角α会减少,这虽然意味着在大于遮板限定角Θ的角度内不存在眩光,但由于遮板限定角Θ过大,因此即使离照明装置再远,也会产生眩光而使眼睛疲劳。然而,由于光的扩散范围能充分变宽,因此具有使照射面变宽的优点。
[0180]由此,围绕增加光照射领域面积的照明装置需增加遮板限定角Θ,而围绕防止眩光的照明装置需减少遮板限定角Θ。
[0181]优选遮板限定角Θ具有0°?90°之间的值,若遮板限定角Θ具有上述范围内的值,则从扩散板300的一侧面朝向另一侧面的视线范围内是看不到来自所述扩散板的直接光的。
[0182]在壳体100的底板110上必须配置有发光部200,因此底板100具有能够配置发光部20的宽度和长度,侧壁120和遮板130相接触的位置上可以形成扩散板结合槽180,在扩散板结合槽180中可以夹有扩散板300和/或反射板400的固定突起430。扩散板结合槽180可以是图7、图13和图19所示的沿着第一方向a延伸的形状。
[0183]在扩散板结合槽180中以滑动的方式插入扩散板300和/或反射板400的固定突起430,如果在壳体100的至少一个端部结合侧面盖体40,则扩散板300和/或反射板400充分坚固地被固定住。因此,设置照明装置后,不管是在使用中还是在运输中,都不会担心扩散板300和/或反射板400从照明装置上被脱离下来。
[0184]在图1至图3中,壳体100的侧壁120与底板110呈垂直的方向延伸,但并不要求一定要垂直,实质上以接近垂直的方式延伸也无法,且也可以按照离底板110越远越往外展开倾斜的方式形成。
[0185]另外,虽然未图不,但在壳体100的下表面形成有凹凸,因此使上述壳体100的表面积增加,可提高照明装置的放热特性。
[0186]〈多个发光部200〉
[0187]图9为发光部200和反射板400相结合的立体图;图10为发光部200和反射板400的分解立体图。
[0188]参照图9和图10,发光部200可包括:多个LED210 ;基板220,装载有多个LED210 ;放热片240,按照在基板220的下部与基板220相接触的方式配置。
[0189]多个LED210至少包括一个发射出红色、绿色、蓝色、白色、黄色等色彩的发光二极管LED。例如,多个LED210可以包括红色、绿色、蓝色的发光二极管LED。另外,多个LED210可以通过发射出多种色彩的发光二极管LED的组合来形成。
[0190]多个LED210可以装载在基板220上。基板220可以为印刷电路板(PCB,PrintedCircuit Board)。印刷电路板在绝缘体上印刷有电路,可包括招基板、陶瓷基板、金属芯PCB、普通PCB等。
[0191]基板220的表面可以被覆为白色或银色、或进行涂色以提高反射效率。
[0192]基板220包括能够驱动多个LED210的电路。如图9和图10所示,多个LED210可以按照行列整齐地排列在基板220上,除此之外也可以按照多种方式进行配置。另外,多个LED210的个数可以多于或少于图示的个数。然而,如果LED210的配置个数过少,则照明装置难以起到作为面照明的功能,考虑到面照明的功能,优选按照适宜的数量来配置LED210。
[0193]在基板220上可以形成结合槽230,将螺丝或销等插入到结合槽230内,由此使基板220与壳体100结合。
[0194]放热片240按照在基板220的下部与基板220相接触的方式配置,其通过基板220接收传递过来的、产生自多个LED210的热,并放出该热或将该热传递到整个壳体100。
[0195]放热片240可以由能够有效放出热的树脂材质或金属材质形成。另外,放热片240由具有粘着性的材质形成,因此能够容易附着在基板220的下表面。
[0196]〈反射板400〉
[0197]图22为反射板400的另一实施例。参照图9、图10和图22进行说明。
[0198]反射板400可以由反射率良好地树脂材质或金属材质形成,该反射板位于基板220上且包围壳体100的侧壁120。树脂材质可以包括如PET、PC、PVC等树脂,金属材质可以包括如银(Ag)、含有银(Ag)的合金、铝(Al)或含有(Al)的合金、不锈钢等。
[0199]反射板400包括:底面反射板410 ;侧面反射板420,从底面反射板410的两侧面延伸;固定突起430,从侧面反射板420的末端朝外侧方向延伸。
[0200]在反射板400的底面反射板410上带有LED孔411,通过该LED孔411插入有多个LED210并使其露出。由此,LED孔411可以按照对应多个LED210的排列个数的方式形成。LED孔41ILED孔411可以通过冲孔(punching)工序来形成,除此之外也可以通过形成蚀刻等孔的多种方法来制造。侧面反射板420可按照与底面反射板410呈垂直的方式形成,但如图1至图3所示,优选侧面反射板420具有沿着延伸方向朝外侧倾斜的倾斜度。当存在倾斜时,能够有效地反射产生自多个LED210的光并放射出该光。
[0201]反射板400的固定突起430的厚度小于壳体的扩散板结合槽180的宽度,因此能够将固定突起430以滑动的方式插入到扩散板结合槽180内,由此反射板400能够被固定在壳体100上。
[0202]侧面反射板420可按照从底面反射板410延伸至壳体100的扩散板结合槽180的方式形成。另一方面,根据图22,侧面反射板420以超过壳体100的扩散板结合槽180的方式进行较长的延伸,因此可以延伸到超过壳体100的侧壁120的部分。
[0203]参照图9和图10,在反射板400的侧面反射板420的下端可以形成第一电连接器421。发光部200通过第一电连接器421与电源控制部20相电连接以接收所提供的电源。另一方面,在设置在与反射板400的第一电连接器421相对应的位置上的壳体100的侧壁120下端部上形成有第二电连接器(未图示),因此通过第一电连接器421和第二电连接器,发光部200和电源控制部20能够相电连接。
[0204]<电源控制部20>
[0205]图23为电源控制部20的立体图;图24为电源控制部20的主视图。
[0206]参照图23和图24,电源控制部包括主体部21和位于上述主体部21下端的第二突出部22。
[0207]主体部21可以包括向照明装置I提供电源的电源供给单元(PSU)(未图示)和用来控制和驱动发光部200的驱动部(未图示)。
[0208]对于电源控制部20的第二突出部22和壳体100的电源控制部结合槽152的结合,已在上述记载中进行了说明,因此省略该部分。
[0209]另一方面,在第二突出部22可形成有第三结合孔23。将第二突出部22插入到电源控制部结合槽152后,将结合螺丝或销等插入到第三结合孔23内,由此可将电源控制部20固定在壳体100上。当日,即使没有第三结合孔23,也可以通过热压配合(Shrink Fit)的方式进行结合。
[0210]另外,电源控制部20包括连接线24并与发光部200相电连接,因此能够向发光部200提供电源和驱动信号。连接线24通过第一电连接器421和第二电连接器121连接发光部200和电源控制部20。
[0211]电源控制部20可以由具有良好放热特性的金属材质或树脂材质形成。
[0212]电源控制部20的主体部21内包括电源供给单元(PSU)、驱动部等各种部件,因此从抵御外部冲击、水分等方面能够有效地保护这些部件。另外,能够使电源控制部20容易地与壳体100相结合或分离开,因此具有交换容易的优点。
[0213]〈扩散板300〉
[0214]参照图1至图3、图5,在发光部200上形成有扩散板300以使放出自点光源LED210的光通过扩散板300而被放出,并且能够达到面光源化以使光在扩散板300的表面上具有均匀的辉度。
[0215]扩散板300的两侧端沿着图5所示的第一方向a以滑动的方式插入到扩散板结合槽180,由此能够与壳体100相结合。
[0216]扩散板300的材质,如可以为玻璃、PMMA和PC等。
[0217]扩散板300没有形成在照明装置I的所有面上,而是仅形成在发光部200上,因此能够减少扩散板300的使用量。扩散板300的宽度相对于其长度极其狭窄,扩散板300的两个侧面在长度方向上通过壳体100来支撑着,因此几乎不会发生扩散板300的弯曲或下垂,在照明装置I的通常使用方面没有任何问题。
[0218]图25为表不扩散板300的一个实施例300A的图;图26为表不扩散板300的另一个实施例300B的图;图27为表示扩散板300的又一个实施例300C的图;图28为表示扩散板300的再一个实施例300D的图。
[0219]参照图25至图28,扩散板300可以具有多种形状以使其对发光部200的发射光的背光进行各种调节。例如,参照图25,扩散板300A可以具有平面形状。参照图26,扩散板300B可以呈具有两个抛物面的形状。参照图27,扩散板300C可以具有凸出的抛物面,也可以具有凹面。参照图28,按照扩散板300D的入射面为平坦而射出面凸出的方式形成。
[0220]优选扩散板300具有沿着第一方向a延伸的长方形形状,但并非一定采取这样的形状。另外,扩散板300通常大部分采取平面形状,但也可以具有能够调节发光部200的背光的多种形状。
[0221]〈侧面盖体40>
[0222]图29为侧面盖体40的一个实施例;图30为侧面盖体40的另一个实施例。
[0223]参照图4、图7、图13和图19,壳体100的至少一个端部可以包括侧面盖体40,优选在壳体100的两端均形成有侧面盖体40。侧面盖体40可以防止水分、污物等渗透到壳体100内,提高照明装置的刚性,且可以固定容纳到壳体100内的发光部200和电源控制部20。侧面盖体40可以包括多个结合孔41,壳体100也可以包括多个侧面盖体结合槽154。
[0224]使壳体100的侧面盖体结合槽154与侧面盖体40的结合孔41相对而置之后,紧固连通侧面盖体结合槽154和结合孔41的螺丝或定位稍,以使壳体100和侧面盖体40相结合。侧面盖体40可以防止灰尘或污物流入到壳体100的内部,能够进一步提高壳体100的刚性。
[0225]将多个结合孔41按照能够看到多个侧面盖体结合槽154的方式进行配置后,结合螺丝或定位稍等以使其均通过多个结合孔41和多个个侧面盖体结合槽154,由此可使侧面盖体40与壳体100相结合。侧面盖体40的结合孔41并非一定要在与侧面盖体结合槽154相对应的位置上钻孔,而是也可以对应壳体100的第一托架结合部151、电源控制部结合槽152和第二托架结合部153的位置上钻孔。此时,将更多的螺丝或销插入到第一托架结合部151、电源控制部结合槽152和第二托架结合部153,由此可结合侧面盖体40和壳体100。
[0226]侧面盖体40的高度和宽度能够按照对应于壳体100的方式形成,因此如图29和如图30所示,相互之间有可能出现形状上的差异。
[0227]另外,侧面盖体40的材质可以与壳体100的材质相同,因此省略对该部分的详细说明。
[0228]< 托架 30>
[0229]图31为表示托架30的一个实施例30A的立体图,图32为表示托架30的另一个实施例30B的立体图,图33为使用托架30A而单一照明模块相结合的照明装置的另一实施例的截面图,图34为使用托架30A而单一照明模块相结合的照明装置的又一实施例的截面图,图35为使用托架30B而单一照明模块相结合的照明装置的另一实施例的截面图,图36为使用托架30B而单一照明模块相结合的照明装置的又一实施例的截面图。
[0230]参照图31和图32,托架30A、30B包括固定板31、从固定板31的一端部延伸而与壳体100的第一托架结合部151结合的照明模块结合部件32、从固定板31的一端部延伸的安全环38。
[0231]照明模块结合部件32和/或安全环38不仅可以形成在固定板31的一端部,还可以形成在其另一端部。
[0232]参照图6和图11,在第一实施例和第二实施例中可以知道壳体100和托架30的结合方式。将固定板31以滑动方式推进壳体100的第二托架结合部153上,由于照明模块结合部件32具有贯通孔,所以借助穿过该贯通孔的螺丝或者销使照明模块结合部件32和壳体100的第一托架结合部151相结合。
[0233]参照图33和图34,与图6和图11相比较,其壳体100的第一托架结合部151的形状不同。但是其结合方式相同,将固定板31以滑动方式推进壳体100的第二托架结合部153上,由于照明模块结合部件32具有贯通孔,所以借助穿过该贯通孔的螺丝或者销使照明模块结合部件32和壳体100的第一托架结合部151相结合。
[0234]参照图35和图36,与图33和图34相比较,固定板31和安全环38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是,照明模块结合部件32的形状和壳体100的第一托架结合部151的结合方式。照明模块结合部件32不具有螺丝或销可结合的贯通孔,代之照明模块结合部件32可以具有可将壳体100的第一托架结合部151悬挂而支撑的悬挂部件形状。当然,此时,所使用的第一托架结合部151具有与图6和图11、图33和图34所示的第一托架结合部151不同的形状。图32、图35及图36所示的托架30B与图31、图33及图34所示的托架30A不同地在没有螺丝或销的情况下也能够与第一托架结合部以滑动方式相结合。
[0235]第一托架结合部151形成在壳体100的遮板130端部,第二托架结合部153形成在壳体100的遮板130或者侧壁120上。另一方面,如图11和图12所示的第二实施例,包括上板140来代替遮板130的情况下,第一托架结合部151形成在壳体100的上板140端部,第二托架结合部153形成在侧壁120上。
[0236]安全环38用来防止所设置的照明装置I因受地震或其他冲击力而从设置位置上脱离或掉到地板上受损,或者掉到照明装置I下方的人上而使人受伤。如果将绳子穿在安全环38上并将该绳子固定在天花板内部,则即使照明装置I收到冲击力从设置位置上脱离的情况下,由于固定在天花板内部的绳子拽住安全环38而能够防止照明装置I掉到地板面。因此,形成有安全环38的托架30,除了具有使单一照明模块相连接的原有的功能以外,还进一步具有确保安全的功能。
[0237]托架30并不是沿着壳体100的长度方向仅结合一个,为了提高单一照明模块之间的结合强度,或者确保安全,可以多个相结合。
[0238]图37为托架30的另一例30C,图38为表示托架30C使单一照明模块10相互之间相连接的结构的图。
[0239]参照图38,托架30C在照明装置I即壳体100的外侧面上可以形成有多个。这种形状的托架30C可以在如图17和图18所示的壳体100或者如图38所示的壳体100那样不具有另设的第一托架结合部151的壳体100的相互之间进行结合时被使用。
[0240]托架30C具有以直角弯曲的两个面,可以包括与壳体100的外侧面相结合的第一面33和与天花板或者壁面等外部支撑部件或者壳体100的外侧面相结合的第二面35。第一面33具有第一结合孔34,第二面35具有第二结合孔36,通过在第一结合孔34、第二结合孔36上插入结合螺丝等能够使单一照明模块相互之间相结合,或者将照明装置I与外部支撑部件相结合。另外,托架30C可以一体形成在托架100上。
[0241]〈支撑框架50>
[0242]图42为支撑框架50的立体图,图43为支撑框架50的截面图,图44为表示支撑框架50和天花板的M型条之间的结合状态的截面图,图45为表示支撑框架50和天花板的T型条之间的结合状态的截面图。
[0243]参照图42至图45,支撑框架50包括:框架主体51,围绕所述壳体100的外侧面;壳体支撑部53,从所述框架主体51的内侧面延伸,支撑所述壳体100的负载;天花板固定部52,从所述框架主体51的外侧面延伸,所述天花板固定部被固定在天花板上。框架主体51如图43所示,为了降低重量可以在内部具有空间。
[0244]壳体支撑部53与壳体100的遮板130的端部相接触而支撑包括壳体100在内的其他构成照明装置的部件的负载。另外,为了使除了支撑框架50以外的其他照明装置的部件不从支撑框架50的开口部脱开,与照明装置的最外侧端部遮板130之间的长度相比,优选使位于与侧面盖体40相对应处的壳体支撑部53之间的长度稍微变短。但是,如果其壳体支撑部53之间的长度过于变短,则会遮挡住遮板130的倾斜面,所以这种情况是不优选的。因此,优选的是按照不遮挡遮板130的倾斜面的程度形成壳体支撑部53之间的长度。
[0245]天花板固定部52不仅将照明装置固定在天花板上,且在壳体100和壳体被设置的天花板之间如果有间隔的情况下,能够将该间隔遮挡住,因此可以将其外观变得漂亮。另夕卜,天花板固定部52可以具有天花板结合孔54。
[0246]参照图43和图44,可以将螺丝按照穿过天花板结合孔54、TEX板和M型条将照明装置固定在天花板上。
[0247]参照图43和图45,由于照明装置自身的负载,在天花板固定部52的下表面与T型条相接触的状态下照明装置固定在天花板上。此时,天花板固定部52并不是必须具有天花板结合孔54,但是考虑到不仅仅被设置在T型条上,还考虑被设置在M型条上的情况,天花板固定部52优选具有天花板结合孔54。
[0248]支撑框架50特别有用的一点是,可以弹性地应付这种设置环境。根据各个国家或者各种天花板结构,照明装置所设置的天花板的面积会发生变化。目前为止所举出的各种实施例中,将各种大小的照明装置以单一照明模块10的组合来体现的。但是,如果在照明装置和天花板之间形成有空间的情况下固定照明装置,则会影响美观,且照明装置的固定也会变得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美观和固定性而通过形成数十种、数百种的单一照明模块10的规格来对应这种问题是会提高制造单价等,事实上较为困难。因此,如上所述实施例,具备集中规定尺寸的单一照明模块10,对于照明装置和天花板之间的空间可以使用各种尺寸的支撑框架50而一同解决美观和固定性。对于形成支撑框架50的部件,如果在一个方向上细长地形成,并在与该一个方向平行的平面上切断的截面形状形成相同的形状,将该部件切断成四个,并将其端部相连接而形成长方形,则可以形成所需尺寸的支撑框架50。因此,具有制造工序非常简单且可以对应各种天花板的优点。特别是,如果生产出仅仅天花板固定部52的长度不同,其他尺寸相同的支撑框架50形成用部件,则可以几乎完美地对应各种尺寸的天花板。
[0249]在上述实施例中进行说明的特征、结构、效果等包括在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并不限于一定在某一实施例。而且,各个实施例中举出的特征、结构、效果等可以被具有实施例所属的【技术领域】的通常知识的人员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以组合或变形实施。因此,这种组合和变形所涉及的内容应该解释为包括在本发明的范围之内。
[0250]另外,上述记载是围绕实施例进行说明的,但是这仅仅是举例而已,并不是限定本发明。具有本发明所属领域的通常知识的人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施例的本质特性的范围内可以进行上述例子以外的各种变形和应用。例如,实施例中具体所示的各种构成要素可以进行变形实施。另外,这种变形和应用所涉及的不同点可以解释为包括在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本发明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包括底板和壁,所述壁从所述底板的端部延伸; 发光部,所述发光部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底板上; 扩散板,所述扩散板与所述发光部间隔开并且布置在所述壁之间; 反射板,所述反射板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内表面上,并且所述反射板反射从所述发光部发射的光并且将所反射的光引导通过所述扩散板, 其中,所述壁中的每一个均包括结合槽, 其中,所述扩散板插入到所述结合槽中,并且 其中,所述反射板包括固定突起,所述固定突起插入到所述结合槽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 其中,所述发光部包括: 基板,所述基板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底板上;和 多个发光器件,所述多个发光器件被设置在所述基板上,其中,所述反射板包括: 底面反射板,所述底面反射板被设置在所述发光部的所述基板上并且具有多个孔,所述多个发光器件插入到所述多个孔中;和 侧面反射板,所述侧面反射板从所述底面反射板的边缘延伸,其中,所述固定突起从所述侧面反射板延伸。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侧面反射板向外倾斜。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侧面反射板包括第一电连接器,并且其中所述壁包括第二电连接器。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进一步包括电源控制部,所述电源控制部被设置在所述壁的外表面上。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壳体包括遮板,所述遮板结合到所述壁的相应的边缘并且从所述壁的相应的边缘倾斜。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侧面反射板被布置在所述壁和所述遮板的内表面上,并且其中所述侧面反射板包括扩散板结合槽,所述扩散板结合到所述扩散板结合槽。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壳体包括结合到所述遮板的托架结合部。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壳体包括结合到所述遮板的天花板固定式框架。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进一步包括部件,所述部件包括与所述壁相结合的一侧和与所述遮板相结合的另一侧,其中所述部件、所述壁和所述遮板形成封闭空间。
11.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壳体包括顶板,所述顶板结合到所述壁的相应的边缘并且从所述壁的相应的边缘倾斜。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侧面反射板被设置在所述壁和所述顶板的内表面上,并且其中所述侧面反射板包括扩散板结合槽,所述扩散板结合到所述扩散板结合槽。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从所述壁中的第一壁的所述结合槽到所述第一壁的顶端的长度比从所述第一壁的所述结合槽到所述第一壁的底端的长度小。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从所述壁中的第一壁的所述结合槽到所述第一壁的顶端的长度比从所述第一壁的所述结合槽到所述第一壁的底端的长度大。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壳体包括结合到所述顶板的托架结合部。
16.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壳体包括结合到所述顶板的天花板固定式框架。
17.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照明装置,进一步包括部件,所述部件包括与所述壁相结合的一侧和与所述顶板相结合的另一侧,其中所述部件、所述壁和所述顶板形成封闭空间。
18.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包括:底板;壁,所述壁从所述底板的端部延伸;和遮板,所述遮板与所述壁中的至少一个相结合并且从所述壁中的至少一个倾斜, 发光部,所述发光部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底板上; 扩散板,所述扩散板与所述发光部间隔开并且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壁之间;和 侧面盖体,所述侧面盖体与所述壳体的两端部相结合并且具有结合孔, 其中,所述壁和所述遮板中的至少一个包括结合槽,所述结合槽与所述侧面盖体的所述结合孔相对应, 其中,通过允许螺钉或销穿过所述结合孔和所述结合槽,所述侧面盖体与所述壳体相彡口 口 ?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装置,进一步包括为所述发光部供电的电路,其中所述电路的一部分与所述结合槽相结合。
20.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壁包括扩散板结合槽,并且其中所述扩散板与所述扩散板结合槽相结合。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照明装置,进一步包括反射板,所述反射板被布置在所述壳体的内表面上,并且反射从所述发光部发射的光并将所反射的光引导通过所述扩散板,其中所述反射板包括固定突起,所述固定突起插入到所述扩散板结合槽中。
22.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包括:底板;第一壁,所述第一壁从所述底板的第一端延伸;第二壁,所述第二壁从所述底板的第二端延伸;第一遮板,所述第一遮板与所述第一壁相结合并且从所述第一壁倾斜;和第二遮板,所述第二遮板与所述第二壁相结合并且从所述第二壁倾斜,发光部,所述发光部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底板上; 扩散板,所述扩散板被设置在所述发光部上并且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壁之间, 其中,所述壁中的至少一个包括结合槽,并且所述扩散板与所述结合槽相结合, 其中,所述第一遮板和所述第二遮板相对于所述扩散板以钝角定向,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遮板和所述第二遮板中的至少一个的遮板限定角小于90°且大于0° 0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装置,进一步包括反射板,所述反射板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内表面上,并且反射从所述发光部发射的光并将所反射的光引导通过所述扩散板,其中所述反射板包括固定突起,所述固定突起插入到所述结合槽中。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在所述底板和所述第一壁之间的第一角与在所述底板和所述第一遮板之间的第二角是相同的,其中所述反射板包括底面反射板和侧面反射板,所述底面反射板被设置在所述发光部上,所述侧面反射板被设置在所述第一壁和所述第一遮板上,并且其中所述侧面反射板包括扩散板结合槽,所述扩散板结合到所述扩散板结合槽。
25.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反射板包括底面反射板和侧面反射板,所述底面反射板被设置在所述发光部上,所述侧面反射板被设置在所述第一壁上,其中所述侧面反射板包括第一电连接器,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壁包括第二电连接器。
26.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装置,进一步包括部件,所述部件包括与所述第一壁相结合的一侧和与所述第一遮板相结合的另一侧,其中所述部件、所述第一壁和所述第一遮板形成封闭空间。
27.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照明装置,进一步包括支撑框架,所述支撑框架包括: 框架主体,所述框架主体围绕所述壳体的外侧面; 壳体支撑部,所述壳体支撑部从所述框架主体的内侧面延伸并且支撑所述壳体的负载;和 天花板固定部,所述天花板固定部从所述框架主体的外侧面延伸并且被固定到所述天花板, 其中所述壳体支撑部与所述第一遮板的端部接触,并且 其中所述框架主体与所述部件接触。
28.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框架主体具有内部空闲空间。
29.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天花板固定部具有天花板结合槽。
【文档编号】F21V17/10GK104456189SQ201410643311
【公开日】2015年3月25日 申请日期:2010年7月28日 优先权日:2009年7月28日
【发明者】金东秀, 金润河 申请人:Lg伊诺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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