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园林用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功能园林用灯。
背景技术:
现有的园林路灯灯柱,大多自身稳定性较差,自身结构性存在一定的缺陷,虽然能起到支撑照明的作用,但经过长期使用后,就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导致维护更换频率大大提高,不利于市政经济的节约,功能也比较单一,不能更好的用于园林建设中,还需要对其作出相应的改进。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国专利CN105674177A于2016年06月16日公开了一种园林照明灯柱,包括灯柱本体,灯柱本体底部位于一底座上,灯柱本体与底座之间采用一体连接结构,底座上表面且位于灯柱本体两外侧处均设有种植槽,其上表面且位于灯柱本体两侧出均竖向安装有加强板,加强板分别固定在底座及灯柱本体上,灯柱本体上竖向设有梯板,梯板与灯柱本体之间采用一体结构,灯柱本体对应梯板两侧处均设有扶手,其顶部与一灯板连接,灯板下表面靠近两侧处均设有照明管,照明管及灯板均通过市电进行供电。
因此,基于这些问题,提供一种具有变光功能的多功能园林用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具有变光功能的多功能园林用灯。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是采取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多功能园林用灯,所述多功能园林用灯包括底盘和壳体,所述底盘底部安装有支杆,灯泡安装于所述支杆顶部,所述壳体外周为透明的防尘罩,所述底盘边缘设有外环形凸台和内环形凸台,所述外环形凸台和内环形凸台的之间设有齿轮,所述齿轮与驱动电机的输出轴相啮合,所述齿轮与外环形凸台之间设有外变光筒,所述齿轮与内环形凸台之间设有内变光筒,所述外变光筒的外表面与所述外环形凸台相接触,所述外变光筒的内表面设有与所述齿轮相啮合的内齿轮,所述内变光筒的内表面与所述内环形凸台相接触,所述内变光筒的外表面设有与所述齿轮相啮合的外齿轮,所述外变光筒和内变光筒的数量均为至少一个。
在上述的多功能园林用灯中,进一步的,所述驱动电机安装于所述支杆上,且位于所述底盘的下方。
在上述的多功能园林用灯中,进一步的,所述内变光筒为带有颜色的透明板,所述颜色为可见光颜色的任意一种。
在上述的多功能园林用灯中,进一步的,所述内变光筒上设有多种颜色,每种所述颜色为可见光颜色的任意一种。
在上述的多功能园林用灯中,进一步的,所述多种颜色呈竖条状排列。
在上述的多功能园林用灯中,进一步的,所述外变光筒为带有孔的不透光板,所述孔可以为各种形状。
在上述的多功能园林用灯中,进一步的,所述支杆内设有用于走电线的空腔。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有可以更换,可以旋转的外变光筒和内变光筒,具有变光功能,从而使照射效果更加的美观。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有外变光筒和内变光筒,使照射效果更加的多样化。
附图说明
以下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但是应当知道,这些附图仅是为解释目的而设计的,因此不作为本实用新型范围的限定。此外,除非特别指出,这些附图仅意在概念性地说明此处描述的结构构造,而不必要依比例进行绘制。
图1是多功能园林用灯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外变光筒的其中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内变光筒的其中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底盘、2.壳体、3.支杆、4.灯泡、5.防尘罩、6.外环形凸台、7.内环形凸台、8.齿轮、9.外变光筒、10.内变光筒。
具体实施方式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将以示例方式来具体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多功能园林用灯的具体结构、特点和优点等,然而所有的描述仅是用来进行说明的,而不应将其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形成任何限制。此外,在本文所提及各实施例中予以描述或隐含的任意单个技术特征,或者被显示或隐含在各附图中的任意单个技术特征,仍然可在这些技术特征(或其等同物)之间继续进行任意组合或删减,从而获得可能未在本文中直接提及的本实用新型的更多其他实施例。另外,为了简化图面起见,相同或相类似的技术特征在同一附图中可能仅在一处进行标示。
将理解,当据称将部件“连接”到另一个部件时,它可以直接连接到另一个部件或可以存在中间部件。相反,当据称将部件“直接连接”到另一个部件时,则表示不存在中间部件。
图1给出了多功能园林用灯的结构示意图,并且通过图2示出了外变光筒的其中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并且通过图3示出了内变光筒的其中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下面就结合图1至图3来具体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3所示,一种多功能园林用灯,所述多功能园林用灯包括底盘1和壳体2,所述底盘1底部安装有支杆3,灯泡4安装于所述支杆3顶部,所述壳体2外周为透明的防尘罩5,所述底盘1边缘设有外环形凸台6和内环形凸台7,所述外环形凸台6和内环形凸台7的之间设有齿轮8,所述齿轮8与驱动电机的输出轴相啮合,所述齿轮8与外环形凸台6之间设有外变光筒9,所述齿轮8与内环形凸台7之间设有内变光筒10,所述外变光筒9的外表面与所述外环形凸台6相接触,所述外变光筒9的内表面设有与所述齿轮8相啮合的内齿轮,所述内变光筒10的内表面与所述内环形凸台7相接触,所述内变光筒10的外表面设有与所述齿轮8相啮合的外齿轮,所述外变光筒9和内变光筒10的数量均为至少一个。
作为举例,在本实用新型中,将壳体2打开,放入选中的外变光筒9和内变光筒10,使外变光筒9的内齿轮与齿轮8相啮合,使内变光筒10的外齿轮与齿轮8相啮合,通过驱动电机可以使外变光筒9和内变光筒10反向旋转。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有可以更换,可以旋转的外变光筒9和内变光筒10,具有变光功能,从而使照射效果更加的美观。本实用新型通过设有外变光筒9和内变光筒10,使照射效果更加的多样化。
需要指出的是,所述驱动电机安装于所述支杆3上,且位于所述底盘1的下方。
更进一步来讲,还可以在本实用新型中考虑,所述内变光筒10为带有颜色的透明板,所述颜色为可见光颜色的任意一种。
需要指出的是,所述内变光筒10上设有多种颜色,每种所述颜色为可见光颜色的任意一种。
需要指出的是,所述多种颜色呈竖条状排列。
更进一步来讲,还可以在本实用新型中考虑,所述外变光筒9为带有孔的不透光板,所述孔可以为各种形状。
在本实用新型的另外一些实施例,还可以针对多功能园林用灯进行自由灵活的配置,以便能够充分发挥出本实用新型的技术优势。下面就对此进行举例性说明。
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以考虑所述支杆3内设有用于走电线的空腔。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可提供一种具有变光功能的多功能园林用灯。
以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