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顶部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其在竖直方向上以公路隧道顶部中心为圆心整体沿顺时针方向朝南倾斜地架设在公路隧道上方;所述顶部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设有若干个棋状排列的光伏电池板组;每个所述光伏电池板组设有在竖直方向上沿逆时针向东倾斜的第一光伏电池板以及在竖直方向上沿顺时针向西倾斜的第二光伏电池板,所述第一光伏电池板与所述第二光伏电池板连接;以及,
南侧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其安装到所述顶部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朝南端的下方;
其中,所述第一光伏电池板与所述第二光伏电池板之间的连接、所述光伏电池板组之间的连接均存在间距。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顶部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在竖直方向上以公路隧道顶部中心为圆心整体沿顺时针方向朝南倾斜的角度为5°~2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光伏电池板在竖直方向上沿逆时针向东倾斜的为10°~30°;所述第二光伏电池板在竖直方向上沿顺时针向西倾斜的角度为10°~3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南侧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具有均匀排布的透气孔。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南侧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在竖直方向沿逆时针方向朝北倾斜连接到所述顶部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朝南端下方;
所述南侧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具有若干个棋状连接的第三光伏电池板;若干个所述第三光伏电池板之间的连接存在间距。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若干个所述第三光伏电池板之间的连接存在5mm~500mm的间距。
7.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南侧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在竖直方向上沿逆时针方向朝北倾斜20°~60°。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顶部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在水平方向沿顺时针方向或逆时针方向整体转动45°。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光伏电池减光照明发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光伏电池板与所述第二光伏电池板之间的连接、所述光伏电池板组之间的连接均存在5mm~500mm的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