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座,包括:
灯箱;以及
灯罩,所述灯箱连接所述灯罩;
可见光发光单元,设置于所述基座,所述可见光发光单元包括:
多个可见光发光元件;以及
透光壳体,覆盖所述多个可见光发光元件,其中所述灯罩围绕所述透光壳体;以及
红外光发光单元,设置于所述灯罩的内表面,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发射红外光至所述透光壳体的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包括红外光LED元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光的波长范围介于0.9μm至20μ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的出光中心轴是朝向所述透光壳体的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见光发光单元与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是彼此电性分离。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罩的内表面具有上缘与下缘,所述透光壳体及所述多个可见光发光元件位于所述上缘与所述下缘之间,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配置于所述上缘。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包括:
红外光测距单元。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包括:
压力感测单元,配置于所述灯罩的外表面。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壳体的表面具有上部分与下部分,所述下部分所接收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发射的光线照度占所述透光壳体的表面所接收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发射的光线照度的50%以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壳体的表面具有上部分与下部分,所述下部分所接收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发射的光线照度占所述透光壳体的表面所接收所述红外光发光单元发射的光线照度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