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36485阅读:207来源:国知局
便携式灯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灯具,特别涉及一便携式灯具。



背景技术:

因灯具在被供应电能后能够产生照明光线为使用环境提供照明作用而被广泛地应用于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其中可移动式灯具因能够在移动的过程中被使用而深受人们欢迎。附图1A至图1C示出了现有技术的一种可移动式灯具,其包括一第一发光单元10P、一第二发光单元20P以及一供电部30P。所述第一发光单元10P包括一第一发光部11P、一第一灯体12P以及一把手13P,所述第一灯体12P包括一第一灯主体121P和两第一延伸臂122P,每个所述第一延伸臂122P的一个端部分别被设置于所述第一灯主体121P的两侧,另一个端部分别被设置于所述把手13P的两个端部,从而在所述第一灯主体121P、每个所述第一延伸臂122P和所述把手13P之间形成一第一操作空间14P,其中所述第一发光部11P被设置于所述第一灯主体121P。所述供电部30P被设置于所述把手13P,并且所述第一发光部11P被电连接于所述供电部30P。所述第二发光单元20P包括一第二发光部21P和一第二灯体22P,所述第二灯体22P包括一第二灯主体221P和两第二延伸臂222P,每个所述第二延伸臂222P的一个端部分别被设置于所述第二灯主体221P的侧部,另一个端部分别被轴连接于所述第一灯体12P的每个所述第一延伸臂122P,从而在所述第二灯主体221P、每个所述第二延伸臂222P和所述把手13P之间形成一第二操作空间23P,所述第二发光部21P被设置于所述第二灯主体221P,并且所述第二发光部21P被电连接于所述供电部30P。所述可移动式灯具的所述第一发光部11P被设置于所述第一灯体12P,从而使得所述第一发光部11P随着所述第一灯体12P的转动而同步地且同幅度地转动,相应地,所述第二发光部21P被设置于所述第二灯体22P,从而使得所述第二发光部21P随着所述第二灯体22P的转动而同步地且同幅度地转动。

所述可移动式灯具在没有被使用时,所述第一发光单元10P的所述第一灯体12P和所述第二发光单元20P的所述第二灯体22P能够被重叠在一起,并且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均被隐藏在相互重叠的所述第一灯体12P和所述第二灯体22P之间,如图1A,此时,所述第一操作空间14P和所述第二操作空间23P相互对应,以允许使用者通过所述把手13P提拿所述可移动式灯具。如图1B和图1C,当所述可移动式灯具被使用时,必须驱动所述第一灯体12P和所述第二灯体22P做相对转动而使所述第一灯体12P和所述第二灯体22P处于展开状态,此时,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裸露出来,并且在所述供电部30P分别向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供电时,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能够产生照明光线为使用环境提供照明。但是,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产生的光线的辐射方向必须受限于所述第一灯体12P和所述第二灯体22P的展开方向,这导致所述可移动式灯具的适应环境的能力被降低。例如,在附图1B中,如果希望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产生的光线朝向同一个方向辐射,则所述的第一灯体12P和所述第二灯体22P必须保持在同一个直线上,此时,所述可移动式灯具与支撑面(例如但不限于地面、桌面等)为线接触,这导致所述可移动式灯具的稳定性比较差,尤其是当所述可移动式灯具被应用于户外时,轻风或者轻微的振动作用于所述可移动式灯具时就可能导致所述可移动式灯具倾倒,这严重地影响了所述可移动式灯具的正常使用。在附图1C中,如果希望所述可移动式灯具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则必须是所述第一灯体12P的延伸方向和所述第二灯体22P的延伸方向之间形成的夹角为锐角,此时,所述可移动式灯具与支撑面为三角形接触,但是当所述可移动式灯具处于该状态时,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产生的光线的辐射方向必然不同,这会导致所述可移动式灯具提供的光线的照明效果变差,进而导致所述可移动式灯具提供的照明光线无法满足使用者的需要。

另外,所述第一发光部11P被设置于所述第一灯体12P的所述第一灯主体121P,从而当所述第一灯体12P被展开后,所述第一发光部11P位于所述第一灯体12P的远离所述把手13P的一侧。相应地,所述第二发光部21P被设置于所述第二灯体22P的所述第二灯主体221P,从而当所述第二灯体22P被展开后,所述第二发光部21P位于所述第二灯体22P的远离所述把手13P的一侧。也就是说,当所述可移动式灯具被使用时,所述第一发光部11P和所述第二发光部21P的距离比较远,这导致所述可移动式灯具无法提供集中的光源而影响所述可移动式灯具的照明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便携式灯具包括至少一把手主体和至少一发光装置,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位置被可调节,以使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的光线辐射方向能够根据需要被调节。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位置和角度能够以被转动的方式被进行大角度的调节,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能够被使用者方便地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位置和角度能够以转动的方式被进行360°的调节,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能够被使用者方便地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便携式灯具允许使用者在不调节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前提下,仅对每个所述发光装置进行调节即可满足对所述便携式灯具提供的光线的需要。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的光线辐射方向的调节不受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位置和状态的限制,从而使所述便携式灯具能够被使用者灵活地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能够被自动地保持在调节后的位置和状态,通过这样的方式,使用者能够快速地对所述便携式灯具的状态进行调节。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发光装置的数量是两个,并且两个所述发光装置的相对位置和角度能够被调节,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允许两个所述发光装置向同一个方向辐射光线。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两个所述发光装置能够向相反的两个方向同时提供光线。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的工作状态能够被单独地控制,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发光状态能够根据需要被选择。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两个所述发光装置相邻,从而当两个所述发光装置向同一个方向辐射光线时,两个所述发光装置形成的光源集中,以增强光线。也就是说,相邻的两个所述发光装置能够通过增加发光面积的方式增强所述便携式灯具产生的光线的强度。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把手主体的数量是两个,并且两个所述把手主体的相对位置和角度能够被调节,以允许使用者选择使用所述便携式灯具的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两个所述把手主体能够被展开,并且当两个所述把手主体处于展开状态被被放置在一个支撑面时,两个所述把手主体与所述支撑面形成三角形接触,以使所述便携式灯具能够被稳定地保持在使用环境。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两个所述把手主体能够被展开,并且当两个所述把手主体处于展开状态被放置在一个支撑面时,两个所述把手主体与所述支撑面形成“II”形接触,以使所述便携式灯具能够被稳定地保持在使用环境。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当两个所述把手主体处于展开状态时,两个所述发光装置能够向同一个方向辐射光线,从而使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光源集中而增强光线。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两个所述把手主体能够被折叠,并且当两个所述把手主体处于折叠状态时,所述发光装置仍然可以提供光线,例如所述发光装置仍然能够为使用环境提供照明光线。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两个所述把手主体能够被折叠,并且当两个所述把手主体处于折叠状态时,所述便携式灯具允许使用者通过握持处于折叠状态的两个所述把手主体的方式使用所述便携式灯具。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便携式灯具提供一调节装置,其中所述调节装置用于连接每个所述把手主体和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其中所述调节装置允许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做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调节,并使每个所述发光装置自动地保持在被调节后的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调节装置允许两个所述发光装置的位置和角度被调节,并使两个所述发光装置自动地保持在被调节后的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调节装置允许两个所述把手主体的位置和角度被调节,并使两个所述把手主体自动地保持在调节后的位置。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所述调节装置包括一转动轴以及被设置于所述转动轴的两端的两调节机构,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被设置于所述转动轴,每个所述把手主体分别被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从而当所述转动轴被驱动做相对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的转动时,每个所述发光装置相对于所述把手主体的位置被可调节。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被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转动轴,从而当所述发光装置因损坏或者功率等原因无法被继续使用时,仅对无法被继续使用的所述发光装置更换即可,通过这样的方式,有利于降低所述便携式灯具的维护成本和使用成本。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被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转动轴,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允许所述发光装置在被拆卸后单独地使用。

依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一便携式灯具,其包括:

至少一发光装置;和

至少一把手主体,其中每个所述把手主体分别具有一转动空间,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并且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得以被保持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的所述转动空间。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每个所述把手主体分别包括一把手元件和两延伸臂,每个所述延伸臂的一个端部分别延伸于所述把手元件的端部,以在所述把手元件和每个所述延伸臂之间形成所述转动空间,其中每个所述延伸臂的另一个端部形成一自由端,所述发光装置的两个端部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把手主体的每个所述延伸臂的所述自由端。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便携式灯具进一步包括一调节装置,其中所述调节装置包括一转动轴和两调节机构,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被设置于所述转动轴,每个所述调节机构分别被设置于每个所述延伸臂的所述自由端,其中所述转动轴的两个端部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从而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把手主体的数量是两个,并且一个所述把手主体被定义为一第一把手主体,另一个所述把手主体被定义为一第二把手主体,其中所述第一把手主体的每个所述延伸臂的所述自由端通过每个所述调节机构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二把手主体的每个所述延伸臂的所述自由端,以使所述第一把手主体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具有一展开状态和一折叠状态,并且所述第一把手主体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得以在所述展开状态和所述折叠状态之间切换。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发光装置的数量是两个,并且一个所述发光装置被定义为一第一发光装置,另一个所述发光装置被定义为一第二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发光装置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被相互可转动地设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发光装置的数量是两个,并且一个所述发光装置被定义为一第一发光装置,另一个所述发光装置被定义为一第二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发光装置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被相互可转动地设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每个所述调节机构分别具有一第一卡槽,所述转动轴的两端分别具有一第一卡突,其中所述转动轴的每个所述第一卡突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的所述第一卡槽。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每个所述调节机构分别具有一第一卡突,所述转动轴的两端分别具有一第一卡槽,其中每个所述调节机构的所述第一卡突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转动轴的每个所述第一卡槽。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每个所述调节机构分别具有一组相互间隔的第三定位槽,其中所述调节装置进一步包括两定位机构,每个所述定位机构分别被设置于所述转动轴的两端,其中每个所述定位机构分别包括一第三定位元件和一第三弹性回复元件,所述第三弹性回复元件被保持在所述第三定位元件和所述转动轴之间,其中所述第三定位元件的定位端得以被定位在所述调节机构的不同位置的所述第三定位槽内。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转动轴包括一第一转动构件和一第二转动构件,所述第一转动构件被设置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所述第二转动构件被设置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并且所述第一转动构件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二转动构件,其中所述第一转动构件被可转动地设置于一个所述调节机构,所述第二转动构件被可转动地设置于另一个所述调节结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转动轴包括两第一转动构件和一第二转动构件,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年分别被设置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的两端,所述第二转动构件被设置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的中部,并且所述第二转动构件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两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之间,其中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转动轴包括两第一转动构件和两第二转动构件,一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被设置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的端部,另一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被设置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的中部,一个所述第二发光装置被设置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的端部,另一个所述第二发光装置被设置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的侧部,其中位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的中部的所述第二转动构件被可转动地设置于两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之间,位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的中部的所述第一转动构件被可转动地设置于两个所述第二转动构件之间,其中位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的端部的所述第一转动构件被可转动地设置于一个所述调节机构,位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的端部的所述第二转动构件被可转动地设置于另一个所述调节机构。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被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转动轴。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转动轴包括两第一转动构件、一第二转动构件以及两安装元件,其中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所述第二转动构件被可转动地设置于两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之间,其中一个所述安装元件被设置于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另一个所述安装元件被设置于所述第二转动构件,其中每个所述安装元件分别具有一安装腔,每个所述发光装置分别被可拆卸地安装于每个所述安装元件的所述安装腔。

附图说明

图1A是现有技术的一可移动式灯具的立体示意图。

图1B是现有技术的所述可移动式灯具的一个使用状态的示意图。

图1C是现有技术的所述可移动式灯具的另一个使用状态的示意图。

图2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的一便携式灯具的立体示意图。

图3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分解示意图。

图4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一把手主体和一调节机构的连接位置的分解示意图。

图5A是图4的一个局部位置的放大示意图。

图5B是图4的另一个局部位置的放大示意图。

图6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所述把手主体和所述调节机构的连接位置的局部剖视示意图。

图7是图6的局部位置放大示意图。

图8是依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一转动轴和一发光装置的连接位置的分解示意图。

图9是图8的局部位置的放大示意图。

图10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所述转动轴和所述发光装置的连接位置的局部剖视示意图。

图11是图10的局部位置的放大示意图。

图12A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一个使用状态的参考示意图。

图12B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一个使用状态的参考示意图。

图12C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一个使用状态的参考示意图。

图12D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一个使用状态的参考示意图。

图12E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一个使用状态的参考示意图。

图12F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一个使用状态的参考示意图。

图13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一个变形实施方式的一便携式灯具的立体示意图。

图14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上述变形实施方式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分解示意图。

图15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另一个变形实施方式的一便携式灯具的分解示意图。

图16是依本实用新型的另一较佳实施例的一便携式灯具的立体示意图。

图17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分解示意图,其示意了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一发光装置和一把手主体的结构关系。

图18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局部剖视示意图,其示意了所述发光装置和所述把手主体的结构关系。

图19是图18的一个局部位置放大示意图。

图20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局部分解示意图,其示意了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两个所述把手主体的结构关系。

图21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局部剖视示意图,其示意了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两个所述把手主体的结构关系。

图22是图21的一个局部位置的放大示意图。

图23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局部分解示意图,其示意了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两个所述发光装置的结构关系。

图24是依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较佳实施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局部剖视示意图,其示意了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两个所述发光装置的结构关系。

图25A是图24的一个局部位置的放大示意图。

图25B是图24的另一个局部位置的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用于揭露本实用新型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本实用新型。以下描述中的优选实施例只作为举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其他显而易见的变型。在以下描述中界定的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可以应用于其他实施方案、变形方案、改进方案、等同方案以及没有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其他技术方案。

本领域技术人员应理解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揭露中,术语“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其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上述术语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可以理解的是,术语“一”应理解为“至少一”或“一个或多个”,即在一个实施例中,一个元件的数量可以为一个,而在另外的实施例中,该元件的数量可以为多个,术语“一”不能理解为对数量的限制。

参考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附图2至图11,依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的一便携式灯具在接下来的描述中被阐述,其中所述便携式灯具包括至少一发光装置10、至少一把手主体20以及一调节装置30,其中所述调节装置30包括一转动轴31和两调节机构32,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分别被设置于所述转动轴31,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分别被设置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其中所述转动轴31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从而在驱动所述转动轴31做相对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转动时,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位置和角度被可调节,以改变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产生的光线的辐射方向。优选地,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端部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以保证在驱动所述转动轴31做相对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转动时的稳定性。

优选地,当驱动所述转动轴31做相对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转动时,所述转动轴31带动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同步地做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转动,以调节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位置和角度。更优选地,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位置能够以转动的方式被进行大角度的调节,以使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产生的光线的辐射方向能够满足使用者的需要。例如,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位置能够以转动的方式被进行360°的调节。

进一步地,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分别具有一转动空间201,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能够分别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内转动,和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能够分别被保持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例如,当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分别被保持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时,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体积能够被减小,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允许使用者方便地使用、携带和存储。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这个具体示例中,即便是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均被保持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也能够产生光线,例如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能够产生照明光线,以为使用环境照明。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提供的这种方式,能够允许使用者方便地根据使用需要选择使用所述便携式灯具的方式。

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分别包括一把手元件21和两延伸臂22,其中每个所述延伸臂22分别延伸于所述把手元件21的两端,从而在所述把手元件21和每个所述延伸臂22之间形成所述转动空间201。优选地,每个所述延伸臂22分别一体地且弯曲地延伸于所述把手元件21的两端,从而使所述把手元件21和每个所述延伸臂22形成“C”字形结构或者“U”字形结构,从而在所述把手元件21和每个所述延伸臂22之间形成所述转动空间201。

所述把手主体20的每个所述延伸臂22分别具有一自由端221,所述调节装置30的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分别被设置于每个所述延伸臂22的所述自由端221,其中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端部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从而被设置于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能够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内转动,和能够被保持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内。

参考附图3,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分别具有一第一卡槽320,所述转动轴31的两端分别具有一第一卡突310,其中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卡槽320,从而在所述转动轴31被驱动做相对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转动时,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在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卡槽320内转动,并且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被保持在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卡槽320内,以防止所述转动轴31脱离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

也就是说,在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在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卡槽320内转动,并且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被保持在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卡槽320内时,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位置和角度被调节。

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另外的示例中,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也可以分别包括一个所述第一卡突310,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端部也可以分别具有一第一卡槽320,从而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第一卡槽320,以使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端部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

优选地,所述把手主体20的数量是两个,其中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相对位置和角度能够被调节,以允许使用者选择使用所述便携式灯具的方式。进一步地,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具有一展开状态和一折叠状态,并且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状态能够以被转动的方式在所述展开状态和所述折叠状态之间调节和切换。也就是说,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可以处于所述展开状态,也可以处于所述折叠状态,其根据需要被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处于所述展开状态,还是处于所述折叠状态,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均能够提供光线,例如,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均能够提供照明光线,以为使用环境提供照明。也就是说,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处于所述展开状态或者所述折叠状态的区别在于使用者可以选择不同的使用方式来使用所述便携式灯具。换言之,所述便携式灯具的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的工作状态可以不受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状态的限制,例如,即便是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相互折叠而使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处于所述折叠状态时,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也能够提供光线,以提高所述便携式灯具在被使用时的灵活性。

还值得一提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中,当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处于所述折叠状态时,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把手元件21相互贴合在一起。相应地,当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处于所述展开状态时,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把手元件21相互分离。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的是,当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处于所述展开状态时,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把手元件21分离的距离不受限制。

参考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附图之附图4至图7,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分别包括一卡合元件321、一固定元件322以及一第一调节构件323,其中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分别被设置于一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两个所述延伸臂22的所述自由端221,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固定元件322分别被设置于另一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两个所述延伸臂22的所述自由端221,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调节构件323用于将每个所述卡合元件321和每个所述固定元件322安装在一起,并且所述第一调节构件323允许所述固定元件322做相对于所述卡合元件321的转动,通过这样的方式,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能够做相对运动,且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能够在所述折叠状态和所述展开状态之间切换。

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端部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两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具体地说,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分别具有所述第一卡槽320,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以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第一卡槽320的方式,使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端部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两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

值得一提的是,在接下来的描述中,为了便于阐述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内容和优势,将一个所述把手主体20定义为一个第一把手主体20a,和将另一个所述把手主体20定义为一个第二把手主体20b,从而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分别被设置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每个所述延伸臂22的所述自由端221,相应地,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固定元件322分别被设置于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每个所述延伸臂22的所述自由端221。

优选地,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分别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每个所述延伸臂22的所述自由端221,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固定元件322分别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每个所述延伸臂22的所述自由端221。

进一步地,参考附图3至图7,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包括一卡合主体3211、一卡合连接部3212以及一卡合阻挡部3213,其中所述卡合主体3211被设置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延伸臂22的所述自由端221,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的一个端部被设置于所述卡合主体3211的侧部,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被设置于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的另一个端部,并且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的尺寸小于所述卡合主体3211的尺寸和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的尺寸,从而在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对应的位置形成位于所述卡合主体3211和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之间的所述第一卡槽320。

优选地,所述卡合主体3211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延伸臂22的所述自由端221,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的一个端部一体地延伸于所述卡合主体3211的侧部,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一体地延伸于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的另一个端部。

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端部分别具有一第一容纳腔311和连通所述第一容纳腔311和外部的一第一通道312,其中所述第一卡突310对应于所述第一通道312。换言之,所述第一卡突310呈环形,以在所述第一卡突310之间形成所述第一通道312。

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被保持在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容纳腔311内,所述卡合主体3211被保持在所述转动轴31的外部,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被保持在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通道312,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卡突310被保持在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第一卡槽320内,通过这样的方式,所述卡合元件321和所述转动轴31被可转动地连接。

优选地,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第一卡槽320的宽度尺寸与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卡突310的厚度尺寸一致,即,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主体3211和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之间的距离尺寸与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卡突310的厚度尺寸一致,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避免所述转动轴31产生相对于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晃动的不良现象,从而保证所述便携式灯具在被使用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更优选地,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是一个圆柱体,即,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的横截面的形状是圆形,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通道312是一个圆形开口,这样,当所述转动轴31和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被安装在一起时,所述转动轴31的中心轴线和所述卡合元件321的中心轴线能够重合,并且无论所述转动轴31和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转动的何种角度,所述转动轴31的中心轴线和所述卡合元件321的中心轴线均能够重合,以保证所述便携式灯具在被使用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参考附图5A和图5B,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固定元件322分别具有一第一开口3221、一第二开口3222以及一固定腔3223,所述第一开口3221和所述第二开口3222分别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两侧连通所述固定腔3223和所述固定元件322的外部,并且所述第一开口3221的尺寸小于所述固定腔3223的尺寸。

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调节构件323分别包括一第一调节主体3231、一第一定位元件3232、一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以及一面盖元件3234。

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具有一组相互间隔的第一定位槽32310,其中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固定腔3223,并且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经由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第一开口3221被连接于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主体3211,和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的每个所述第一定位槽32310分别朝向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第二开口3222。优选地,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可以经由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第一开口3221通过螺钉被螺接于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主体3211,从而当所述卡合元件321做相对于所述固定元件322的转动时,所述第一调节构件323的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固定腔3223内同步地转动。

所述面盖元件3234具有一第一引导腔32341,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被设置于所述面盖元件3234的所述第一引导腔32341内,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具有一第一安装端32321和对应于所述第一安装端32321的一第一定位端32322,其中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安装端32321被可活动地安装于所述面盖元件3234的所述第一引导腔32341,并且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安装端32321和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相互作用,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定位端32322裸露在所述面盖元件3234的所述第一引导腔32341的外部,其中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定位端32322得以定位在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的不同位置的所述第一定位槽32310。

所述面盖元件3234被设置于所述固定元件322,并且所述面盖元件3234被保持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第二开口3222的位置,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被保持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固定腔3223,并且所述面盖元件3234和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相互配合而使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定位端32322得以被保持在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的一个所述第一定位槽32310内。优选地,所述面盖元件3234封闭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第二开口3222。更优选地,所述面盖元件3234通过胶水等粘合剂被粘合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固定元件322,并封闭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第二开口3222。

可以理解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这个示例中,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和所述固定元件322的相对位置保持不变。换言之,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与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相对位置保持不变。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包括一调节主体部32311和一体地延伸于所述调节主体部32311的侧部的一限位部32312,其中所述调节主体部32311形成每个所述第一定位槽32310,其中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的所述调节主体部32311经由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第一开口3221被连接于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主体3211,所述限位部32312和所述调节主体部32311分别被保持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固定腔3223内,并且所述限位部32312用于限制所述调节主体部32311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固定腔3223内的转动位置。

所述固定元件322进一步具有一限位槽3224,其中所述限位槽3224连通所述固定腔3223,其中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的所述限位部32312被可活动地设置于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限位槽3224内,其中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限位槽3223用于限制所述限位部32312在所述固定腔3223内的转动位置。

所述固定元件322进一步包括一固定环3225、一保持环3226以及至少一限位元件3227,其中所述固定环3225一体地形成于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延伸臂22的所述自由端221,并且所述固定环3225形成所述固定腔3223和所述第二开口3222,所述保持环3226一体地形成于所述固定环3225的一侧,并且所述保持环3226形成所述第一开口3221,从而所述第一开口3221和所述第二开口3222分别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两侧连通所述固定腔3223和外部,其中所述限位元件3227一体地形成于所述固定环3225,或者所述限位元件3227一体地形成于所述保持环3226,或者所述限位元件3227一体地形成于所述固定环3225和所述保持环3226,从而在所述限位元件3227、所述保持环3226和所述固定环3225之间形成所述限位槽3224,并且所述限位槽3224连通所述固定腔3223。在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被设置于所述固定元件322时,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的所述调节主体部32311被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保持环3226阻挡而被保持在所述固定腔3223内,并且所述调节主体部32311能够经由所述第一开口3221被连接于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主体3211,其中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的所述限位部32312被可活动地保持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限位槽3224内,以用于限制所述调节主体部32311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固定腔3223内的转动位置。

所述面盖元件3234包括一面盖部32342和一引导柱32343,其中所述引导柱32343一体地延伸于所述面盖部32342的一侧,并且所述引导柱32343形成所述第一引导腔32341,其中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和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安装端32321分别被安装和被保持在所述面盖元件3234的所述引导柱32343形成的所述第一引导腔32341内。当所述面盖元件3234被设置于所述固定元件322时,所述面盖部32342封闭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第二开口3222,所述引导柱32343和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被保持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固定腔3223内,并且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定位端32322得以被定位于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的一个所述第一定位槽32310内。

优选地,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是一个压簧元件,并且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具有一第一安装空间32330,其中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安装端32321被安装于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的所述第一安装空间32330,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避免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脱离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当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沿着所述面盖元件3234的所述第一引导腔32341向所述面盖部32342的方向移动时,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施力于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因被施压而处于压缩状态,此时,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积蓄弹性势能,当作用于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外力撤销时,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返回至初始状态,并驱动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沿着所述面盖元件3234的所述第一引导腔32341向远离所述面盖部32342的方向移动。

优选地,所述面盖元件3234的所述引导柱32343具有一引导槽32344,所述引导槽32344沿着所述引导柱32343的高度方向延伸,并且所述引导槽32344连通所述第一引导腔32341。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侧部设有一引导突起32323,其中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引导突起32323被可活动地设置于所述面盖元件3234的所述引导槽32344内,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防止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在所述面盖元件3234的所述第一引导腔32341内转动,从而保证所述便携式灯具在被使用时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参考附图2至图10,所述便携式灯具的所述发光装置10的数量可以是两个,其中两个所述发光装置10的相对位置和角度能够被调节,从而改变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的光线辐射方向。

例如,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一个使用状态时,两个所述发光装置10产生的光线辐射方向具有夹角,并且该夹角的数值大于90°,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可以为使用环境的更大的区域提供照明光线。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另一个使用状态时,两个所述发光装置10还可以向相反的两个方向同时提供光线。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另一个使用状态时,两个所述发光装置10能够向同一个方向提供光线,通过这样的方式,两个所述发光装置10形成的光源集中,从而增强光线。

值得一提的是,在接下来的描述中,为了便于阐述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内容和优势,将一个所述发光装置10定义为一个第一发光装置10a,和将另一个所述发光装置10定义为一个第二发光装置10b,从而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分别被设置于所述转动轴31,并且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相对角度能够被调节。例如,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能够被调节到背靠背的状态,以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分别向相反的两个方向提供光线,或者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能够被调节到肩靠肩的状态,以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向同一个方向提供光线。

进一步地,参考附图8至图11,所述转动轴31包括两第一转动构件313、一第二转动构件314以及两第二调节构件315,其中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分别被设置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的两端,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被设置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中部,其中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被可转动地设置于两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之间,其中每个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15分别用于连接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和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的端部,并且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15使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和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保持在调节后的状态。

具体地说,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分别具有所述第一卡突310、所述第一容纳腔311和所述第一通道312,其中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被保持在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的所述第一容纳腔311内,所述卡合主体3211被保持在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的外部,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被保持在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的所述第一通道312,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的所述第一卡突310被保持在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第一卡槽320内,通过这样的方式,所述卡合元件321和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被可转动地连接。

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具有两第二卡突3140、一第二容纳腔3141以及两第二通道3142,其中每个所述第二通道3142分别在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的两端连通所述第二容纳腔3141和外部,每个所述第二卡突3140分别对应于每个所述第二通道3142。换言之,每个所述第二卡突3140分别呈环形,以在每个所述第二卡突3140之间形成每个所述第二通道3142。另外,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的每个所述第二通道3142分别朝向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

每个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15分别包括一第二调节主体3151、一第二定位元件3152、一第二弹性回复元件3153以及一保持元件3154。

所述第二调节主体3151被设置于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并且在所述第二调节主体3151和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之间形成一第二卡槽3130。优选地,所述第二调节主体3151具有一调节连接部31511和延伸于所述调节连接部31511的一个端部的一调节阻挡部31512,其中所述第二调节主体3151的另一个端部被设置于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其中所述调节连接部31511的尺寸分别小于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的尺寸和所述调节阻挡部31512的尺寸,从而在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和所述调节阻挡部31512之间形成所述第二卡槽3130。

所述第二调节主体3151的所述调节阻挡部31512被保持在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的所述第二容纳腔3141内,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被保持在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的外部,所述调节连接部31511被保持在所述第二通道3142,所述第二卡突3140被保持在所述第二卡槽3130内,通过这样的方式,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

优选地,所述第二卡突3140的厚度尺寸与所述第二卡槽3130的尺寸一致,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避免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产生相对于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的晃动的不良现象,从而保证所述便携式灯具在被使用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值得一提的是,在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和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被安装在一起之后,所述第二调节主体3151的所述调节阻挡部31512被保持在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的所述第二容纳腔3141内。进一步地,所述第二调节主体3151的所述调节阻挡部31512具有一组相互间隔的第二定位槽315120,所述调节阻挡部31512的每个所述第二定位槽315120分别连通所述第二容纳腔3141。

每个所述保持元件3154分别被设置于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并且在所述保持元件3154和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之间形成一第二引导腔31540,所述第二弹性回复元件3153被设置于所述第二引导腔31540内。可选地,在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其他示例中,所述保持元件3154也可以单独地形成所述第二引导腔31540,即,所述保持元件3154具有所述第二引导腔31540。

所述第二定位元件3152具有一第二安装端31521和对应于所述第二安装端31521的一第二定位端31522,其中所述第二定位元件3152的所述第二安装端31521被可活动地安装于所述第二引导腔31540,并且所述第二定位元件3152的所述第二安装端31521和所述第二弹性回复元件3153相互作用,所述第二定位元件3152的所述第二定位端31522裸露在所述第二引导腔31540的外部。所述第二弹性回复元件3153使所述第二定位元件3152的所述第二定位端31522得以被保持在所述第二调节主体3151的一个所述第二定位槽315120内。优选地,所述第二弹性回复元件3153是一个压簧元件,并且所述第二弹性回复元件3153具有一第二安装空间31530,其中所述第二定位元件3152的所述第二安装端31521被安装于所述第二弹性回复元件3153的所述第二安装空间31530,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避免所述第二定位元件3152脱离所述第二弹性回复元件3153。

进一步地,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分别包括一第一转动壳3131和一第二转动壳3132,其中所述第一转动壳3131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所述第二转动壳3132被安装于所述第一转动壳3131,从而在所述第一转动壳3131和所述第二转动壳3132之间形成所述第一容纳腔311和所述第一通道312,并且所述第一转动壳3131和所述第二转动壳3132相互配合而形成所述第一卡突310。优选地,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15的所述调节连接部31511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二壳体3132。

相应地,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包括一第三转动壳3143和一第四转动壳3144,其中所述第三转动壳3143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所述第四转动壳3144被安装于所述第三转动壳3143,从而在所述第三转动壳3143和所述第四转动壳3144之间形成所述第二容纳腔3141和每个所述第二通道3142,摈弃诶所述第三转动壳3143和所述第四转动壳3144相互配合而形成所述第二卡突3140。优选地,所述保持元件3154被安装于所述第三转动壳3143,从而在所述保持元件3154和所述第三转动壳3143之间形成所述第二引导腔31540。

参考附图2和图3,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分别包括一壳体11和一发光部12,其中所述发光部12被设置于所述壳体11,其中所述发光部12在被供应电力时能够产生光线。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分别被设置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的所述壳体11,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被设置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所述壳体11。优选地,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的所述第一转动壳3131分别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的所述壳体11,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的所述第三转动壳3143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所述壳体11。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分别包括一开关13,其中所述开关13被设置于所述壳体11,并且所述发光部12被可操作地设置于所述开关13,其中通过所述开关13能够控制所述发光部12的工作状态,例如通过所述开关13能够控制所述发光部12是否产生光线,或者控制所述发光部12产生光线的方式,或者控制所述发光部12产生的光线的类型。

值得一提的是,所述发光部12的类型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中不受限制,其只要能够在被供应电力后产生光线即可,例如所述发光部12可以被实施为但不限于LED发光部,或者所述发光部12可以被实施为包含但不限于LED发光元件。另外,所述开关13的类型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中不受限制,例如所述开关13可以被实施为但不限于机械开关。

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工作状态能够被单独地控制,通过这样的方式,使用者可以选择仅让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中的一个发光,或者让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均发光,或者让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的发光方式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发光装置一致或者不一致,或者让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产生的光线的类型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产生的光线的类型一致或者不一致。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分别包括一供电部14,其中所述发光部12被电连接于所述供电部14,以在所述供电部14将电力供应至所述发光部12后,所述发光部12能够产生光线。优选地,所述发光部12通过所述开关13被电连接于所述供电部14,从而所述开关13通过控制所述供电部14向所述发光部12供电的状态的方式控制所述发光部12的工作状态。所述供电部14的类型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中不受限制,例如所述供电部14可以被实施为但不限于可充电电池、干电池等。

参考附图2和图12A,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处于所述折叠状态,即,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把手元件21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把手元件21相互叠合在一起,其中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被保持在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转动空间201内,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被保持在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转向空间210内,此时,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体积最小,以便于所述便携式灯具被携带和存储。

优选地,设所述发光装置10的宽度尺寸的参数为D1,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的宽度尺寸的参数为D2,其中所述发光装置10的宽度尺寸参数D1的数值小于所述转动空间201的所述宽度尺寸参数D2的数值,从而即便是在所述发光装置10被保持在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之后,在所述发光装置10的自由侧和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把手元件21之间具有间隙,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允许使用者通过握持相互重叠的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把手元件21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把手元件21的方式携带所述把手主体20,如图12A示出的那样。

附图12B示出了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一个使用状态,与附图12A示出的所述便携式灯具所处的状态一致,即,在附图12B中,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把手元件21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把手元件21相互叠合在一起,其中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被保持在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转动空间201内,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被保持在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转动空间201内,并且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处于背靠背的状态。此时,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能够向相反的两个方向提供光线。

附图12C示出了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另一个使用状态,当所述便携式灯具处于附图12B示出的状态时,首先,使用者可以施力于所述发光装置10做相对于所述把手主体20的转动,接着,使用者可以施力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以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绕着所述转动轴31做相对运动,从而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产生的光线辐射方向具有数值大于90°的夹角,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能够为使用环境的更大的区域提供照明光线。

在驱动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绕着所述转动轴31做相对转动时,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和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的转动同步,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转动同步,即,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和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会随着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转动而同步地转动,此时,所述第二定位元件3152的所述第二定位端31522能够在所述第二弹性回复元件3153的作用下定位于不同位置的所述第二调节主体3151的所述调节阻挡部31512的所述第二定位槽315120内。当驱动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做相对运动的外力撤销后,所述第二定位元件3152的所述第二定位端31522以被定位于所述第二调节主体3151的所述第二调节阻挡部31512的所述第二定位槽315120的方式,阻止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继续做相对转动,从而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相对位置保持在被调整后的状态。

附图12D示出了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另一个使用状态,当所述便携式灯具处于附图12C示出的状态时,使用者可以继续施力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第二发光装置10b,以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绕着所述转动轴31做相对转动,这样,可以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处于肩并肩的状态,此时,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的发光方向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发光方向一致,即,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可以向同一个方向辐射光线,并且由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处于肩并肩的状态,这使得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光源集中,以有利于增强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产生的光线的强度。

附图12E示出了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另一个使用状态,当所述便携式灯具处于附图12D示出的状态时,使用者可以施力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以使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绕着所述转动轴31做相对运动,从而使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自所述折叠状态切换到所述展开状态。当所述便携式灯具被放置在一个支撑面时,例如,当所述便携式灯具被放置在一个桌面或者地面上时,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一个所述延伸臂22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一个所述延伸臂22与所述支撑面形成三角形接触,以使所述便携式灯具能够被稳定地保持在使用环境。

在驱动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绕着所述转动轴31做相对转动时,所述卡合元件321和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同步地转动,所述固定元件322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同步地转动,此时,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定位端32322能够在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的作用下定位于不同位置的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的所述第一定位槽32310内。当驱动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外力撤销后,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定位端32322以被定位于所述第一调节主体3231的所述第一定位槽32310的方式,阻止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继续做相对转动,从而使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相对位置保持在被调整后的状态。

附图12F示出了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另一个使用状态,当所述便携式灯具的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处于所述展开状态时,也可以以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把手元件21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把手元件21分别与所述支撑面接触的方式将所述便携式灯具放置在使用环境,从而使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与所述支撑面呈“II”字形接触,通过这样的方式,所述便携式灯具能够被稳定地保持在使用环境。

附图13和图14示出了一个变形实施方式的一便携式灯具,与附图2至图10示出的所述便携式灯具不同的是,在附图13和图14示出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这个具体的示例中,所述发光装置10被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调节装置30的所述转动轴31,从而当所述发光装置10因损坏或者功率等原因无法被继续使用时,可以仅对无法被继续使用的所述发光装置10更换即可,通过这样的方式,有利于降低所述便携式灯具的维护成本和使用成本。另外,所述发光装置10在被从所述转动轴31上拆卸下来之后,还能够被单独地使用,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允许使用者选择使用方式。

具体地说,所述转动轴31包括两第一转动构件313、一第二转动构件314、两第二调节构件315以及两安装元件316,其中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分别被设置于一个所述安装元件316的两端,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被设置于另一个所述安装元件316的中部,其中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被可转动地设置于两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之间,其中每个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15分别用于连接每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和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的端部,并且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15使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和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保持在调节后的状态。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分别被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安装元件316。

每个所述安装元件316分别具有一安装腔3160,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分别被可拆卸地安装于每个所述安装元件316的所述安装腔3160。进一步地,每个所述安装元件316分别包括一安装主体3161和两安装臂3162,其中每个所述安装臂3162分别延伸于所述安装主体3161,以在所述安装主体3161和每个所述安装臂3162之间形成所述安装腔3160,其中所述安装主体3161被设置于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或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在所述发光装置10被安装于所述安装元件316的所述安装腔3160之后,所述安装元件316的每个所述安装臂3162能够夹持住所述发光装置10,从而使所述发光装置10被保持安装在所述转动轴31。

更进一步地,所述安装元件316进一步具有至少一保持突起3163,其中所述保持突起3163形成于所述安装臂3162,并位于所述安装腔3160。相应地,所述发光装置10具有至少一保持槽15,其中当所述发光装置10被安装于所述安装元件316的所述安装腔3160时,所述安装元件316的所述保持突起3163被保持在所述发光装置10的所述保持槽15内,以防止所述发光装置10自动地从所述安装元件316上脱落,从而保证所述便携式灯具在被使用和被携带时的可靠性。

附图15示出了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另一个变形实施方式,与附图13和图14示出的所述便携式灯具不同的是,在附图15示出的所述便携式灯具中,所述便携式灯具进一步包括至少一连接装置40,其中所述连接装置40包括一第一连接元件41和一第二连接元件42,其中所述第一连接元件41被设置于所述安装元件316,所述第二连接元件42被设置于所述发光装置10,其中所述第一连接元件41和所述第二连接元件42能够相互连接,以将所述发光装置10安装于所述安装元件316的所述安装腔3160内。

优选地,所述第一连接元件41和所述第二连接元件42通过磁性吸附的方式被相互连接。优选地,所述第一连接元件41和所述第二连接元件42中的至少一个连接元件是磁铁,例如所述第一连接元件41和所述第二连接元件42均是磁铁,或者所述第一连接元件41和所述第二连接元件42中的一个连接元件是磁铁,另一个连接元件是能够与磁铁相互吸附的金属元件,例如但不限于铁质元件。

参考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附图之图16至图25B,依本实用新型的另一较佳实施例的一便携式灯具在接下来的描述中被阐述,其中所述便携式灯具包括至少一发光装置10、至少一把手主体20以及一调节装置30,其中所述调节装置30包括一转动轴31和两调节机构32,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分别被设置于所述转动轴31,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分别被设置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其中所述转动轴31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从而在驱动所述转动轴31做相对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转动时,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位置和角度被可调节,以改变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产生的光线的辐射方向。

优选地,当驱动所述转动轴31做相对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转动时,所述转动轴31带动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同步地做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转动,以调节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位置和角度。更优选地,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位置能够以转动的方式被进行大角度的调节,以使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产生的光线的辐射方向能够满足使用者的需要。例如,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位置能够以转动的方式被进行360°的调节。

进一步地,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分别具有一转动空间201,其中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能够分别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内转动,和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能够分别被保持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例如,当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分别被保持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时,所述便携式灯具的体积能够被减小,从而所述便携式灯具允许使用者方便地使用、携带和存储。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这个具体示例中,即便是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均被保持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也能够产生光线,例如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能够产生照明光线,以为使用环境照明。

优选地,在附图16和图17示出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这个较佳示例中,所述发光装置10的数量是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数量也是两个。

值得一提的是,在接下来的描述中,为了便于阐述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内容和优势,将一个所述发光装置10定义为一个第一发光装置10a,和将另一个所述发光装置10定义为一个第二发光装置10b,从而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分别被设置于所述转动轴31。优选地,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相对角度被可调节。例如,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能够被调节到背靠背的状态,以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分别向相反的两个方向提供光线,或者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能够被调节到肩并肩的状态,以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向同一个方向提供光线,或者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能够被调节到倾斜状态,从而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产生的光线的辐射方向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产生的光线的辐射方向具有夹角。

相应地,将一个所述把手主体20定义为一个第一把手主体20a,和将另一个所述把手主体20定义为一个第二把手主体20b,其中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相对角度被可调节,以允许使用者根据需要选择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状态。优选地,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分别可调节地连接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

值得一提的是,在调节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光装置10b的相对角度时不会影响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相对角度,相应地,在调节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相对角度时也不会影响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相对角度。换言之,两个所述发光装置10的状态的调节不受限于两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状态的调节,从而使所述便携式灯具能够被使用者灵活地使用。

参考附图16和图17,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分别包括一把手元件21和两延伸臂22,即,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分别包括一个所述把手元件21和两个所述延伸臂22,其中每个所述延伸臂22分别延伸于所述把手元件21的两端,从而在所述把手元件21和每个所述延伸臂22之间形成所述转动空间201。优选地,每个所述延伸臂22分别一体地且弯曲地延伸于所述把手元件21的两端,从而使所述把手元件21和每个所述延伸臂22形成“C”字形结构或者“U”字形结构,从而在所述把手元件21和每个所述延伸臂22之间形成所述转动空间201。

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具有一展开状态和一折叠状态,并且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状态能够在所述展开状态和所述折叠状态之间切换。优选地,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状态能够以转动的方式在所述折叠状态和所述展开状态之间切换。

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中,无论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处于所述展开状态,还是处于所述折叠状态,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均能够提供光线,例如,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均能够提供照明光线,以为使用环境提供照明。也就是说,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处于所述折叠状态和所述展开状态的区别在于使用者可以选择不同的使用方式来使用所述便携式灯具。换言之,所述便携式灯具的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工作状态可以不受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状态的限制。例如,即便是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相互折叠而使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处于所述這的状态时,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也能够提供光线,以提高所述便携式灯具在被使用时的灵活性。

值得一提的是,当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处于所述折叠状态时,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把手元件21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把手元件21相互贴合在一起。相应地,当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处于所述展开状态时,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把手元件21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把后元件21相互分离。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的是,当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处于所述展开状态时,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把手元件21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把手元件21分离的距离不受限制。

所述把手主体20的每个所述延伸臂22分别具有一自由端221,所述调节装置30的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分别被设置于每个所述延伸臂22的所述自由端221,其中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端部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从而被设置于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能够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内转动,和能够被保持在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所述转动空间201内。

参考附图17,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分别具有一第一卡槽320,所述转动轴31的两端分别具有一第一卡突310,其中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卡槽320,从而在所述转动轴31被驱动做相对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转动时,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在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卡槽320内转动,并且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被保持在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卡槽320内,以防止所述转动轴31脱离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

也就是说,在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在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卡槽320内转动,并且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被保持在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卡槽320内时,每个所述发光装置10相对于每个所述把手主体20的位置和角度被调节。

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另外一些实例中,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端部分别具有一个所述第一卡槽320,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分别具有一第一卡突310,其中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转动轴31的每个所述第一卡槽320内,以使所述转动轴31能够做相对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转动。

参考附图17,在接下来的描述中,为了便于阐述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的内容和优势,将一个所述调节机构32定义为一第一调节机构32a,和将另一个所述调节机构32定义为一第二调节机构32b,将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一个所述延伸臂22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一个所述延伸臂22定义为一第一延伸臂22a,将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b的另一个所述延伸臂22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另一个所述延伸臂22定义为一第二延伸臂22a,其中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被设置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第一延伸臂22a的所述自由端221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第一延伸臂22a的所述自由端221,以使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第一延伸臂22a的所述自由端221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第一延伸臂22a的所述自由端221可转动地连接,其中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被设置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第二延伸臂22b的所述自由端221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第二延伸臂22b的所述自由端221,以使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第二延伸臂22b的所述自由端221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第二延伸臂22b的所述自由端221可转动地连接。

参考附图17,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和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分别包括一卡合元件321、一固定元件322以及一第一调节构件323。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卡合元件321被设置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第一延伸臂22a的所述自由端221,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固定元件322被设置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第二延伸臂22b的所述自由端221。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卡合元件321被设置于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第二延伸臂22b的所述自由端221,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固定元件322被设置于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第一延伸臂22a的所述自由端。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第一调节构件323用于将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和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固定元件322安装在一起,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23用于将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固定元件322和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安装在一起。并且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第一调节构件323允许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和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固定元件322相对转动,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第一调节构件323允许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固定元件322和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卡合元件321相对转动,通过这样的方式,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能够做相对运动,且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能够在所述折叠状态和所述展开状态之间切换。

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端部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两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具体地说,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分别具有所述第一卡槽320,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以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第一卡槽320的方式,使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端部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两个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

优选地,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卡合元件321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第一延伸臂22a的所述自由端221,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固定元件322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第二延伸臂22b的所述自由端221。相应地,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卡合元件321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第二延伸臂22b的所述自由端221,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固定元件322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第一延伸臂22a的所述自由端221。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和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分别包括一卡合主体3211、一卡合连接部3212以及一卡合阻挡部3213。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主体3211被设置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第一延伸臂22a的所述自由端221,例如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主体3211可以一体地形成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第一延伸臂22a的所述自由端221。相应地,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主体3211被设置于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第二延伸臂22b的所述自由端221,例如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主体3211可以一体地形成于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第二延伸臂22b的所述自由端221。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的一个端部被设置于所述卡合主体3211的端部,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被设置于所述卡合主体3212的另一个端部,并且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的尺寸小于所述卡合主体3211的尺寸和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的尺寸,从而在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对应的位置形成位于所述卡合主体3211和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的所述第一卡槽320。

优选地,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主体3211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的所述第一延伸臂22a的所述自由端221,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主体3211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所述第二延伸臂22b的所述自由端221。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的一个端部一体地延伸于所述卡合主体3211的侧部,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一体地延伸于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的另一个端部。

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端部分别具有一第一容纳腔311和连通所述容纳腔311和外部的一第一通道312,其中所述第一卡突310对应于所述第一通道312。换言之,所述第一卡突310呈环形,以在所述第一卡突310之间形成所述第一通道312。也就是说,所述第一通道312形成于所述第一卡突310的中部。

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被保持在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容纳腔311内,所述卡合主体3211被保持在所述转动轴31的外部,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被保持在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通道312,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卡突310被保持在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第一卡槽320内,通过这样的方式,所述卡合元件321和所述转动轴31被可转动地连接。

优选地,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第一卡槽320的宽度尺寸与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卡突310的厚度尺寸一致,即,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主体3211和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之间的距离尺寸与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卡突310的厚度尺寸一致,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避免所述转动轴31产生相对于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晃动的不良现象,从而保证所述便携式灯具在被使用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更优选地,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是一个圆柱体,即,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的横截面的形状是圆形,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通道312是一个圆形开口,这样,当所述转动轴31和所述卡合元件321被安装在一起时,所述转动轴31的中心轴线和所述卡合元件321的中心轴线能够重合,并且无论所述转动轴31和所述调节机构32的所述卡合元件321转动的何种角度,所述转动轴31的中心轴线和所述卡合元件321的中心轴线均能够重合,以保证所述便携式灯具在被使用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进一步地,参考附图18和图19,所述调节装置30包括两定位机构33,其中每个所述定位机构33分别被设置于所述转动轴31的两端,并且每个所述定位机构33分别位于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一容纳腔311内。

更进一步地,每个所述定位机构33分别包括一第三定位元件331和一第三弹性回复元件332,其中所述第三定位元件331具有一第三安装端3311和对应于所述第三安装端3311的一第三定位端3312,其中所述第三弹性回复元件332被保持在所述第三定位元件331和所述转动轴31之间,并且在所述第三定位元件331的所述第三安装端3311施力于所述第三弹性回复元件332时,所述第三弹性回复元件332能够产生弹性形变,以使所述第三弹性回复元件332具有使所述第三定位元件331复位至初始位置的趋势。优选地,所述第三弹性回复元件332是压簧元件。

进一步地,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具有一组第三定位槽32130,其中所述第三定位元件331的所述第三定位端3312被定位在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的所述第三定位槽32130内,以使所述发光装置10和所述把手主体20被保持在调节后的位置。当施力于所述发光装置10和所述把手主体20,以使所述发光装置10和所述把手主体20做相对运动时,所述第三定位元件331的所述第三定位端3312得以被定位在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的不同位置的所述第三定位槽32130内,并且当施加于所述发光装置10和所述把手主体20的外力撤销后,所述第三弹性回复元件332能够使所述第三定位元件331的所述第三定位端3312可靠地定位在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的一个所述第三定位槽32130内,以使所述发光装置10和所述把手主体20被保持在调节后的位置。

进一步参考附图18和图19,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端部分别具有一第三引导腔317,其中每个所述第三引导腔317分别连通所述第一容纳腔311,其中所述第三弹性回复元件332被保持在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三引导腔317内,并且所述第三弹性回复元件332的一个端部被安装于所述第三定位元件331的所述第三安装端3311,和所述第三定位元件331的所述第三安装端3311被可活动地设置于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三引导腔317。所述转动轴31的所述第三引导腔317用于引导所述第三定位元件331的所述第三安装端3311的活动方向,以防止所述第三定位元件331偏离活动位置,从而保证所述便携式灯具在被使用时的可靠性。

参考附图20至图22,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和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固定元件322分别具有一第一开口3221、一第二开口3222以及一固定腔3223,所述第一开口3221和所述第二开口3222分别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两侧连通所述固定腔3223和所述固定元件322的外部,并且所述第一开口3221的尺寸小于所述固定腔3223的尺寸。另外,所述固定元件322具有一组相互间隔的第一定位槽32310,其中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每个所述第一定位槽32310分别朝向所述卡合元件321。

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第一调节构件323和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第一调节构件323分别包括一第一定位元件3232、一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以及一装配元件3235。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具有一第一安装端32321和对应于所述第一安装端32321的一第一定位端32322,其中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被设置在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22和所述卡合元件321之间,所述装配元件3235用于将所述固定元件322和所述卡合元件321安装在一起,以使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和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被保持在所述固定元件322和所述卡合元件321之间,和使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定位端32322被定位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一个所述第一定位槽32310内。当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安装端32321施力于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时,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能够产生弹性形变,以使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具有使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复位至初始位置的趋势。优选地,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是压簧元件。

具体地说,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定位端32322以被定位于所述固定元件322的一个所述第一定位槽32310内的方式,使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被保持在调节后的位置。当施力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做相对转动时,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定位端32322得以被定位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不同位置的所述第一定位槽32310内,并且当施加于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的外力撤销后,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能够使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定位端32322可靠地定位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一个所述第一定位槽32310内,以使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被保持在调节后的位置,例如使所述第一把手主体20a和所述第二把手主体20b被可靠地保持在所述折叠状态或者所述展开状态。

进一步地,所述卡合元件321具有一第一引导腔32341,其中所述第一引导腔32341的开口朝向所述固定元件322,其中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被保持在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第一引导腔32341内,并且所述第一弹性回复元件3233的一个端部被安装于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安装端32321,和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安装端32321被可活动地设置于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第一引导腔32341内。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第一引导腔32341用于引导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的所述第一安装端32321的活动方向,以防止所述第一定位元件3232偏离活动位置,从而保证所述便携式灯具在被使用时的可靠性。

进一步地,所述装配元件3235具有一第一装配部32351和一体地形成于所述第一装配部32351的一个端部的一第二装配部32352,其中所述第一装配部32351的尺寸小于所述第二装配部32352的尺寸,并且所述第二装配部32352的尺寸大于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第一开口3221的尺寸。所述装配元件3235的所述第一装配部32351在自所述固定腔3223穿过所述第一开口3221后被安装于所述卡合元件321,并且所述装配元件3235的所述第二装配部32351被保持在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固定腔3223内,以将所述固定元件322和所述卡合元件321被相互可转动地安装在一起。

优选地,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第一调节构件323和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23分别具有一面盖元件3234,其中所述面盖元件3234被设置于所述固定元件322,以用于封闭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所述第二开口3222,从而使所述装配元件3235被隐藏起来,以保证所述便携式灯具的美观性。值得一提的是,所述面盖元件3245被设置于所述固定元件322的方式在本实用新型的所述便携式灯具中不受限制,例如所述面盖元件3235可以被通过螺钉安装于所述固定元件322,或者所述面盖元件3235可以通过胶水被安装于所述固定元件322。

进一步地,参考附图23至图25B所述转动轴31包括两第一转动构件313、两第二转动构件314以及一第二调节构件315,其中两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分别被设置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两个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5分别被设置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位于中部的一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和位于中部的一个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3通过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15被可转动地连接,其中位于侧部的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卡合元件321,位于侧部的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卡合元件321,从而使所述转动轴31的两个端部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每个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

更进一步地,一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被定义为一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另一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被定义为一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其中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被设置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的侧部,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被设置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的中部。相应地,一个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被定义为一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另一个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被定义为一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其中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被设置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侧部,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被设置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中部。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的两端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的两端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和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其中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通过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15被可转动地连接,并且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15使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被保持在调节后的状态,进而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被保持在调节后的状态。另外,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被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卡合元件321,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被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卡合元件321。

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具有所述第一卡突310、所述第一容纳腔311和所述第一通道312,其中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被保持在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的所述第一容纳腔311内,所述卡合主体3211被保持在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的外部,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被保持在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的所述第一通道312,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的所述第一卡突310被保持在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第一卡槽320内,通过这样的方式,所述第一调节机构32a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和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被可转动地连接。

相应地,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具有所述第一卡突310、所述第一容纳腔311和所述第一通道312,其中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卡合阻挡部3213被保持在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的所述第一容纳腔311内,所述卡合主体3211被保持在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的外部,所述卡合连接部3212被保持在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的所述第一通道312,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的所述第一卡突310被保持在所述卡合元件321的所述第一卡槽320内,通过这样的方式,所述第二调节机构32b的所述卡合元件321和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被可转动地连接。

优选地,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和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分别具有一第三卡突3133,其中所述第三卡突3133和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形成于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的相对两端,和所述第三卡突3133和所述第一卡突310分别形成于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的相对两端。相应地,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分别具有一第三卡槽3134,其中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的所述第三卡突3133被可活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的所述第三卡槽3134,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的所述第三卡突3133被可活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的所述第三卡槽3134,从而使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的两端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的两端分别被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和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

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分别具有一第四卡突3135,以供固定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15。

具体地说,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15包括一第一卡位元件3155,其中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具有一安装槽31550,其中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的所述第四卡突3135分别被安装于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的所述安装槽31550内,以藉由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15的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将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可转动地安装在一起。

更具体地说,所述第二调节构件315进一步包括一第二卡位元件3156、一第四弹性回复元件3157以及一保持结构3158。所述保持结构3158包括一第一保持部31581和一第二保持部31582,其中所述第一保持部31581一体地形成于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所述第二保持部31582顶住所述第一保持部31581,以藉由所述第一保持部31581限制所述第二保持部31582的位置。所述第四弹性回复元件3157被保持在所述第二保持部31582和所述第二卡位元件3156之间,并且所述第四弹性回复元件3157使所述第二卡位元件3156紧密地贴合于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具有一组相互间隔的第一定位齿31551,所述第二卡合元件3156具有一组相互间隔的所述第二定位齿31561,其中所述第四弹性回复元件3157通过使所述第二卡位元件3156紧密地贴合于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的方式使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的所述第一定位齿31551和所述第二卡合元件3156的所述第二定位齿31561相互咬合在一起,从而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被保持在调节后的位置。

具体地说,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的所述第一定位齿31551和所述第二卡合元件3156的所述第二定位齿31561以相互咬合的方式,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被保持在调节后的位置。当施力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以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做相对转动时,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的所述第一定位齿31551和所述第二卡位元件3156的不同位置的所述第二定位齿31561相互咬合,并且当施力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外力撤销后,所述第四弹性回复元件3157使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的所述第一定位齿31551和所述第二卡位元件3156的所述第二定位齿31561可靠地咬合在一起,以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被保持在调节后的位置,例如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保持在背靠背的状态,或者使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保持在肩并肩的状态。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分别具有一接收槽3136。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具有一第一卡位主体31552、一第一卡位突起31553以及一第二卡位突起31554,其中所述第一卡位突起31553和所述第二卡位突起31554分别一体地且相互间隔地形成于所述第一卡位主体31552的外部,以在所述第一卡位突起31553和所述第二卡位突起31554之间形成所述安装槽31550,其中当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分别被安装于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的所述安装槽31550时,所述第一卡位突起31553被安装于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的所述接收槽3136,和所述第二卡位突起31554被安装于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的所述接收槽3136,从而机构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将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可靠地且可转动地安装在一起。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分别具有一保持空间3137。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具有一第一保持突起31555,其中所述第一保持突起31555形成于所述第一卡位主体31552,其中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的所述第一保持突起31555被安装于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的所述保持空间3137,以防止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做相对于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的转动。

所述第二卡位元件3156包括一第二卡位主体31562和一第二保持突起31563,其中所述第二保持突起31563形成于所述第二卡位主体31562,其中所述第二卡位元件3156的所述第二保持突起31563被安装于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的所述保持空间3137,以防止所述第二卡位元件3156做相对于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的转动。

每个所述第一定位齿31551形成于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的所述第一卡位主体31552,每个所述第二定位齿31561形成于所述第二卡位元件3156的所述第二卡位主体31562,其中所述第四弹性回复元件3157使所述第一卡位主体31552和所述第二卡位主体31562紧密地贴合在一起,以使所述第一定位齿31551和所述第二定位齿31561相互咬合。也就是说,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的所述第一卡位主体31552和所述第二卡位元件3156的所述第二卡位主体31562能够做相对转动。

优选地,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具有一第一卡位腔31556,其中所述第一卡位腔31556形成于所述第一卡位主体31552,其中所述第二卡位元件3156的所述第二卡位主体31562被可活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的所述第一卡位腔31556。

更优选地,所述第一卡位元件3155具有一导引柱31557,其中所述导引柱31557形成于所述第一卡位主体31552,并且所述引导柱31557位于所述第一卡位腔31556内。所述第二卡位元件3156具有一第二卡位腔31564,所述第二卡位腔31564形成于所述第二卡位主体31562,其中所述第四弹性回复元件3157的一个端部被保持在所述第二卡位腔31564内,所述导引柱31557穿过所述第二卡位主体31562和所述第四弹性回复元件3157的中部,并被安装于所述第二保持部31582,以藉由所述导引柱31557引导所述第四弹性回复元件3157的变形方向。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侧部转动构件313a和所述第一中部转动构件313b分别包括一第一转动壳3131和一第二转动壳3132,其中所述第一转动壳3131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所述第二转动壳3132被安装于所述第一转动壳3132。类似地,所述第二侧部转动构件314a和所述第二中部转动构件314b分别包括一第三转动壳3143和一第四转动壳3144,其中所述第三转动壳3143一体地延伸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所述第四转动壳3144被安装于所述第三转动壳3143。

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和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分别包括一壳体11和一发光部12,其中所述发光部12被设置于所述壳体11,其中所述发光部12在被供应电力时能够产生光线。两个所述第一转动构件313分别被相互间隔地设置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的所述壳体11,两个所述第二转动构件314分别被相互间隔地设置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所述壳体11。优选地,所述第一转动壳3131一体地形成于所述第一发光装置10a的所述壳体11,所述第三转动壳3133形成于所述第二发光装置10b的所述壳体11。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实施例仅为举例,其中不同实施例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以得到根据本实用新型揭露的内容很容易想到但是在附图中没有明确指出的实施方式。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理解,上述描述及附图中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只作为举例而并不限制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已经完整并有效地实现。本实用新型的功能及结构原理已在实施例中展示和说明,在没有背离所述原理下,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可以有任何变形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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