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固定机构及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30435发布日期:2020-01-18 03:53阅读:141来源:国知局
灯具固定机构及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固定机构及具有此固定机构的装置,且特别是有关于一种灯具固定机构及具有此灯具固定机构的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灯具通常是透过螺丝的方式来安装在灯杆上。这样的固定方式需要使用螺丝起子等工具来完成安装,且安装过程要逐一将螺丝锁紧,相当费时费工。此外,若螺丝在锁紧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施力不当而造成崩牙,后续要维修灯具时难以将螺丝取下,造成维修上的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一种灯具固定机构,其可不需使用额外工具便可直接固定至灯杆。

本发明提供一种照明装置,具有上述的灯具固定机构。

本发明的一种灯具固定机构,适于固定于一灯杆,灯具固定机构包括一壳体、一旋把及一固定件。壳体适于部分地插入灯杆内。旋把枢接于壳体。固定件可运动地配置于壳体且连动于旋把,其中固定件随着旋把转动而从内缩于壳体的一第一位置运动至凸出于壳体的一第二位置,而适以固定于灯杆。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灯具固定机构更包括一推杆,沿一第一轴线可移动地配置于壳体内且配置于旋把与固定件之间,旋把转动而推动推杆沿第一轴线移动,推杆推动固定件沿一第二轴线移动,固定件凸出于壳体。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推杆包括一第一端部,第一端部呈锥状,固定件包括对应于第一端部的一斜面,固定件的斜面承靠于推杆的第一端部。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壳体具有一开口,固定件位于壳体内且固定件的一部分适于凸出于开口,固定件包括一止挡凸出部,止挡凸出部的宽度大于开口的宽度,而限制固定件不会从开口离开壳体。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推杆的第一端部具有一第一斜率或是一第二斜率,第一斜率大于第二斜率,灯杆适于具有一第一内径或一第二内径,第一内径大于第二内径,当推杆的第一端部具有第一斜率时,推杆适于使固定件固定于具有第一内径的灯杆,当推杆的第一端部具有第二斜率时,推杆适于使固定件固定于具有第二内径的灯杆。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旋把包括外露于壳体的一把手部及位于壳体内的一凸轮,推杆包括一第二端部,凸轮抵靠于第二端部。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固定件包括相对的一第一端、一第二端与位于第一端与一第二端之间的一枢接部,固定件的枢接部枢接于壳体,旋把包括位于壳体内的一凸轮,凸轮抵靠第一端,旋把转动带动固定件转动,固定件的第二端对应地凸伸出壳体。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灯具固定机构更包括一连杆,分别枢接于旋把与固定件,壳体包括供固定件伸出的一开口,壳体在围绕出开口的一壁面呈一斜面或一弧面,旋把转动而使连杆带动固定件,固定件沿着壳体的壁面而凸出于壳体。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固定件包括用以接触灯杆的内壁面的一抵压面,抵压面包括一粗糙面或多道刻痕。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固定件包括一卡块或卡勾,灯杆适于包括对应于固定件的一卡孔。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壳体包括一第一止挡面,当固定件位于第一位置时,旋把抵靠于第一止挡面。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壳体包括一第二止挡面,当固定件位于第二位置时,旋把的一把手部位于第二止挡面旁。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壳体包括一第一段部、一第二段部及位于第一段部与第二段部交界处的一破孔,破孔用以让出空间给旋把活动,第一止挡面与第二止挡面分别位在形成破孔的其中两个相对的内侧壁。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当固定件位于第一位置时,固定件内缩于壳体,当固定件位于第二位置时,固定件凸出于壳体。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壳体包括一第一段部、一第二段部及位于第一段部与第二段部之间的一抵靠部,当灯具固定机构的第一段部套入灯杆时,壳体的抵靠部适于抵靠在灯杆的管口边缘。

本发明的一种照明装置,包括一灯具、一灯杆以及上述的灯具固定机构。灯具固定于灯具固定机构的壳体。灯具固定机构的壳体的一部分插入灯杆内,且固定件运动至第二位置时固定于灯杆,以将灯具固定至灯杆。

在本发明的一实施例中,上述的灯杆具有一卡孔,当固定件位于第二位置时,固定件伸入灯杆的卡孔。

基于上述,本发明的灯具固定机构透过旋把被转动时能够带动固定件凸出于壳体的设计,来使凸出于壳体的固定件能够固定至灯杆,操作上相当方便简单,且不需额外的工具。

为让本发明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图1a是依照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一种照明装置的示意图。

图1b是图1a的爆炸示意图。

图2a、图3与图4a是图1a的灯具固定机构插入灯杆之后旋把转动的示意图。

图2b与图4b分别是图2a与图4a的剖面示意图。

图4c是依照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一种灯具固定机构与灯杆的示意图。

图5是依照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一种灯具固定机构与灯杆的示意图。

图6是依照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一种灯具固定机构与灯杆的示意图。

图7是依照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一种灯具固定机构与灯杆的示意图。

【符号说明】

a1:第一轴线

a2:第二轴线

b:虚线

p1:第一位置

p2:第二位置

10、10’:灯杆

12:卡孔

20:灯具

100、100a、100b:灯具固定机构

110:壳体

111:第一段部

1111:抵靠部

1112:破孔

112:开口

113:第二段部

1131:凹槽

114:壁面

116:第一止挡面

118:第二止挡面

1181:第三止挡面

119:基座

120、120b:旋把

122:把手部

124:凸轮

130、130a、130b、130’:固定件

131:抵压面

132:斜面

133:第一端

134:第二端

135:枢接部

136:止挡凸出部

140:推杆

142:第一端部

144:第二端部

146:凹陷部

150:连杆

160:栓件

【具体实施方式】

图1a是依照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一种照明装置的示意图。图2a、图3与图4a是图1a的灯具固定机构插入灯杆之后旋把转动的示意图。请参阅图1a、图2a、图3与图4a,在本实施例中,照明装置包括一灯杆10、一灯具20及一灯具固定机构100。照明装置例如是路灯,但照明装置的种类不以此为限制。灯具固定机构100适于将灯具20(绘示于图1a)固定至灯杆10。灯具20可先被固定在灯具固定机构100上,再连同灯具固定机构100一起固定至灯杆10。灯具20例如是路灯,但灯具20的种类不以此为限制。本实施例的灯具固定机构100能够让操作者不需要透过额外使用工具(例如螺丝、螺丝起子等锁固工具)便能够将灯具固定机构100固定至灯杆10,操作上相当简单方便。

图1b是图1a的爆炸示意图。图2b与图4b分别是图2a与图4a的剖面示意图。图3为旋把的转动过程的剖面示意图。请参阅图1b至图4b,在本实施例中,灯具固定机构100包括一壳体110、至少一旋把120及至少一固定件130。壳体110适于部分地插入灯杆10内。在本实施例中,壳体110包括一第一段部111、一第二段部113及一基座119。第二段部113位于基座119与第一段部111之间。基座119用来固定在灯具20(标示于图1a)上。灯具固定机构100插入灯杆10的状态下,壳体110的第一段部111会位于灯杆10内,且壳体110的第二段部113外露于灯杆10。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段部111的直径小于第二段部113的直径,但第一段部111与第二段部113的尺寸关系以及形状不以此为限制。此外,壳体110具有供固定件130b伸出的至少一开口112。在本实施例中,旋把120及固定件130的数量分别为两个,且配置在壳体110的相对位置,开口112也对应地有两个,但在其他实施例中,旋把120、固定件130、开口112的数量与位置不以此为限制,均至少有一个。

在本实施例中,旋把120枢接于壳体110的第二段部113,旋把120例如是透过图1b所示的栓件160枢接于壳体110的第二段部113。第二段部113具有至少一凹槽1131,用于收纳旋把120,也就是说,当旋把120靠合于第二段部113时,旋把120可位于凹槽1131内。由图2b、图3与图4b可见,在灯具固定机构100插入灯杆10的状态下,部分的旋把120会外露,而可供使用者握持,并能够相对于壳体110转动。此外,在本实施例中,固定件130可运动地配置于壳体110且连动于旋把120,其中固定件130随着旋把120转动而从内缩于壳体110的一第一位置p1(图2b)运动至凸出于壳体110的一第二位置p2(图4b),而适以固定于灯杆10的一内壁面。

详细地说,在本实施例中,灯具固定机构100更包括一推杆140,沿一第一轴线a1可移动地配置于壳体110的第一段部111内且配置于旋把120与固定件130之间。旋把120包括外露于壳体110的一把手部122及位于壳体110内的一凸轮124。把手部122连动于凸轮124。推杆140包括相对的一第一端部142、一第二端部144及凹陷于第一端部142的侧壁与第二端部144的侧壁的一凹陷部146(图1b)。凹陷部146可用来让位给电源线,而使电源线穿过推杆140。推杆140的第一端部142靠近固定件130,且推杆140的第二端部144靠近旋把120的凸轮124。在本实施例中,推杆140的第一端部142呈锥状,固定件130包括对应于第一端部142的一斜面132及一止挡凸出部136(图1b),固定件130的斜面132承靠于推杆140的第一端部142,旋把120的凸轮124抵靠于第二端部144。在本实施例中,止挡凸出部136的宽度大于开口112的宽度,而使得止挡凸出部136会抵靠于壳体110的第一段部111在靠近开口112处的内表面,固定件130便不会掉出开口112。

在本实施例中,当旋把120的把手部122从图2b转动至图4b的过程中,由于旋把120的凸轮124的外轮廓形状为偏心圆的部分弧线,凸轮124的外缘会推动推杆140,推杆140在壳体110的第一段部111内沿第一轴线a1(例如是左右方向)移动的同时会推动固定件130沿一第二轴线a2(例如是上下方向)移动,而使固定件130凸出于壳体110。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一轴线a1与第二轴线a2的方向不以上述为限制。

在本实施例中,灯具固定机构100藉由旋转旋把120便可使固定件130凸伸出壳体110,而可抵压至灯杆10的内壁面,以完成固定。因此,使用者不需要使用额外的工具来操作或是固定,使用上相当简单方便。

另外,在本实施例中,凸出于壳体110的固定件130是以抵压到灯杆10的内壁面的方式来固定于灯杆10。固定件130包括用以接触灯杆10的内壁面的一抵压面131。在本实施例中,抵压面131可选择地包括一粗糙面或多道刻痕,以增加接触灯杆10的内壁面时,固定件130的抵压面131与灯杆10的内壁面之间的摩擦力。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抵压面131的形式不以此为限制。

此外,由图4b可见,在本实施例中,壳体110还具有位于第一段部111与第二段部113之间的一抵靠部1111,当灯具固定机构100的第一段部111套入灯杆10时,壳体110的抵靠部1111会抵靠在灯杆10的管口边缘,而使得后续旋把120可自由转动且转动时,灯具固定机构100的壳体110较不会相对于灯杆10晃动,而具有较佳的操作稳定性。

在本实施例中,壳体110的第一段部111与第二段部113为一体成形,壳体110还具有位于第一段部111与第二段部113交界处的一破孔1112,而让出空间给旋把120在靠近凸轮124的部位活动。

此外,由图2b可见,在本实施例中,壳体110包括一第一止挡面116,当固定件130位于第一位置p1时,旋把120抵靠于第一止挡面116。由图4b可见,在本实施例中,壳体110还包括一第二止挡面118,当固定件130位于第二位置p2时,旋把120的凸轮124会被壳体110的第二止挡面118限制而使得旋把120不再继续转动。也就是说,在本实施例中,壳体110的第一止挡面116与第二止挡面118可用来限制旋把120的转动范围,其中第一止挡面116与第二止挡面118分别是破孔1112的两末端。也就是,第一止挡面116与第二止挡面118分别位在形成破孔1112的其中两个相对的内侧壁。此外,在本实施例中,壳体110还包括一第三止挡面1181,当固定件130位于第二位置p2时,旋把120的把手部122位于第三止挡面1181旁。在本实施例中,壳体110的第二止挡面118与第三止挡面1181可共同作为固定件130位于第二位置时旋把120不再继续转动的止挡结构。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第二止挡面118与第三止挡面1181也可以择一配置,或者,在其他实施例中,旋把120的旋转范围也可由其他结构来界定,此时壳体110也可不具有用来限制旋把120的转动范围的第一止挡面116与第二止挡面118,壳体110的形式不以此为限制。值得一提的是,一般来说,灯杆10会有数个特定的内径尺寸,本实施例的灯具固定机构100的制造者可藉由选用第一端部142(也就是锥状处)的斜率不同的推杆140与对应此推杆140的固定件130,来调整固定件130凸出于壳体110的程度,而使得具有不同斜率的推杆140的灯具固定机构100能够应用在不同内径的灯杆10。

也就是说,当灯杆10具有不同尺寸时,例如,灯杆10可以具有一第一内径或一第二内径,第一内径大于第二内径。制造者可依据要搭配的灯杆10,来选择将推杆140的第一端部142制作成具有一第一斜率或是一第二斜率或是两种斜率规格的推杆140,第一斜率大于第二斜率。当推杆140的第一端部142具有第一斜率(大斜率)时,灯具固定机构100可用来搭配具有第一内径(大内径)的灯杆10,具有第一斜率(大斜率)的推杆140能够使对应的固定件130固定于具有第一内径(大内径)的灯杆10。同理,当推杆140的第一端部142具有第二斜率(小斜率)时,灯具固定机构100可用来搭配具有第二内径(小内径)的灯杆10。具有第二斜率(小斜率)的推杆140能够使对应的固定件130固定于具有第二内径(小内径)的灯杆10。

更明确地说,若推杆140的第一端部142(也就是锥状处)的斜率越大(如虚线b),推杆140在沿第一轴线a1移动时,固定件130沿第二轴线a2被推出的距离越大,换言之,藉由调整推杆140的第一端部142斜率以使固定件130伸出壳体110的距离可以微调,斜率加大则固定件130伸出壳体110较多。因此,对于要应用于内径较大的灯杆10的灯具固定机构100而言,可以只要选用具有大斜率的第一端部142的推杆140与对应此推杆140的固定件130,如此一来,固定件130伸出于壳体110的高度(也就是固定件130沿着第二轴线a2移动的距离)较大,而能够抵压到内径较大的灯杆10的内壁面。同理,对于要应用于内径较小的灯杆10的灯具固定机构100而言,可以只要选用具有小斜率的第一端部142的推杆140与对应此推杆140的固定件130,便能使固定件130抵压到内径较小的灯杆10的内壁面。

换句话说,对于能够应用在不同内径的灯杆10的灯具固定机构100来说,制造者可以只需要调整推杆140与固定件130的种类,而共用灯具固定机构100除了推杆140与固定件130以外的其他构件(例如是壳体110、旋把120)。因此,用来制造灯具固定机构100的模具的数量可减少,而具有较低的生产成本。

图4c是依照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一种灯具固定机构与灯杆的示意图。请参阅图4c,在本实施例中,固定件130’是以卡固的方式固定至灯杆10’。详细地说,在本实施例中,固定件130’包括一卡块,灯杆10’包括对应于固定件130’的一卡孔12。旋把120转动而推动推杆140,推杆140推动固定件130’,而使固定件130’从壳体110的第一端部111内往外凸出,且直到穿过灯杆10’的卡孔12而完成固定。当然,在其他实施例中,固定件130’也可以包括一卡勾,固定件130’的形式不以此为限制。

图5是依照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一种灯具固定机构与灯杆的示意图。图5中的虚线是指尚未完成固定时的位置,实线是指完成固定时的位置,其中为清楚起见,灯具固定机构的作动以未置入灯杆内来说明。请参阅图5,在本实施例中,灯具固定机构100a包括壳体110、旋把120与固定件130a。固定件130a包括相对的一第一端133、一第二端134与位于第一端133与一第二端134之间的一枢接部135。固定件130a的枢接部135枢接于壳体110。旋把120的凸轮124抵靠固定件130a的第一端133。当旋把120被转动时,旋把120的凸轮124会推动固定件130a的第一端133,固定件130a会以枢接部135为轴心转动,而使得固定件130a的第二端134对应地凸伸出壳体110的开口112,以完成固定。

图6是依照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一种灯具固定机构与灯杆的示意图。图6中的虚线是指尚未完成固定时的位置,实线是指完成固定时的位置,其中为清楚起见,灯具固定机构的作动以未置入灯杆内来说明。请参阅图6,在本实施例中,灯具固定机构100b包括旋把120b、固定件130b及一连杆150。连杆150分别枢接于旋把120b与固定件130b。在本实施例中,旋把120b与固定件130b分别枢接于连杆150的相对两端,但不以此为限制。由图6可见,壳体110具有供固定件130b伸出的一开口112,且壳体110在围绕出开口112的一壁面114呈一斜面或一弧面。当旋把120b被转动时,连杆150会对应运动,且带动固定件130b。固定件130b沿着壳体110的壁面114的轮廓而凸出于壳体110。在本实施例中,壳体110在围绕出开口112的壁面114为斜面或弧面的设计有助于使固定件130b能够顺利地凸伸出壳体110,而降低固定件130b在运动的过程中与壳体110干涉的机率。

图7是依照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的一种灯具固定机构与灯杆的示意图。图7中的虚线是指尚未完成固定时的位置,实线是指完成固定时的位置,其中为清楚起见,灯具固定机构的作动以未置入灯杆内来说明。请参阅图7,在本实施例中,灯具固定机构100c是以单个旋把120的作动来推动推杆140,进而推动固定件130,固定件130便能够凸出于壳体110的开口112,而使得抵压面131接触灯杆10的内壁面,以完成固定。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灯具固定机构透过旋把被转动时能够带动固定件凸出于壳体的设计,来使凸出于壳体的固定件能够固定至灯杆,操作上相当方便简单,且不需额外的工具。

虽然本发明已以实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些许的更动与润饰,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当视后附的申请专利范围所界定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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