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式可充电台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06497发布日期:2019-07-31 19:55阅读:370来源:国知局
折叠式可充电台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台灯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折叠式可充电台灯。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台灯已成为每家每户必不可少的家用照明设备,在照明时,台灯的灯光在近距离时比较刺眼,容易使眼睛受到伤害,传统台灯一般包括有底座、撑杆及灯体三个部分,在不使用时,仍需要将整个台灯置于桌面,占用桌面大量的空间,同时现有的台灯照射角度单一。并且,传统的台灯,只能简单的放置在桌面上,有时候会存在一些无法放置的问题,从而使得用户在使用时颇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占用空间小及方便用户使用的折叠式可充电台灯。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折叠式可充电台灯,包括:

光源组件,所述光源组件包括底座、灯基柱、第一活动关节、折叠臂、第二活动关节、安装面板及光源,所述灯基柱设置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第一活动关节设置于所述灯基柱上,所述折叠臂的第一端铰接于所述第一活动关节上,所述第二活动关节设置于所述折叠臂的第二端上,所述安装面板铰接于所述第二活动关节上,所述光源设置于所述安装面板上;

夹持组件,所述夹持组件包括左夹持件及右夹持件,所述左夹持件包括第一支撑块、第二支撑块、第一夹持块、第一扭转弹簧、第一安装架及风扇,所述第一支撑块及所述第二支撑块分别设置于所述底座的第一端上,所述第一夹持块的两端分别铰接于所述第一支撑块及第二支撑块上,所述第一扭转弹簧的第一端抵持于所述第一夹持块,所述第一扭转弹簧的第二端抵持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第一安装架转动设置于所述第一夹持块,所述风扇设置于所述第一安装架上,所述右夹持件包括第三支撑块、第四支撑块、第二夹持块、第二扭转弹簧、第二安装架及时钟,所述第三支撑块及所述第四支撑块分别设置于所述底座的第二端上,所述第二夹持块的两端分别铰接于所述第三支撑块及第四支撑块上,所述第二扭转弹簧的第一端抵持于所述第二夹持块上,所述第二扭转弹簧的第二端抵持于所述底座上,所述第二安装架转动设置于所述第二夹持块,所述时钟设置于所述第二安装架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光源为LED灯珠。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基柱具有长方体结构。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时钟为LED显示屏时钟。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底座上开设有容置槽。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光源组件还包括密封件,所述密封件包括密封板及捏持块,所述密封板铰接于所述底座上,所述密封板用于封闭所述容置槽,所述捏持块设置于所述密封板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夹持块上设置有第一捏持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夹持块上设置有第二捏持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折叠臂上设置有闭合开关,所述闭合开关用于控制所述光源的开启或闭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折叠式可充电台灯还包括四个吸盘,四个所述吸盘分别设置于所述底座的四个端角位置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折叠式可充电台灯,通过设置的光源组件及夹持组件,光源组件用于散发出用于光照的光线,且光源组件可折叠,从而减少占用空间,以及通过折叠改变光源照射角度,从而方便用户使用,夹持组件用于夹持在杆状或块状物体上,如此,从而使得台灯不在仅仅局限放置在桌面上,使得其还能够夹持在杆状或块状物体上,进一步方便用户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折叠式可充电台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理解的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为了更好地对上述折叠式可充电台灯进行说明,以更好地理解上述折叠式可充电台灯的构思。如图1所示,一种折叠式可充电台灯10,包括光源组件100及夹持组件200,夹持组件200设置于光源组件100上。

需要说明的是,光源组件100用于散发出用于光照的光线,且光源组件100可折叠,从而减少占用空间,以及通过折叠改变光源照射角度,从而方便用户使用,夹持组件200用于夹持在杆状或块状物体上,如此,从而使得台灯不在仅仅局限放置在桌面上,使得其还能够夹持在杆状或块状物体上,进一步方便用户使用。

请再次参阅图1所示,光源组件100包括底座110、灯基柱120、第一活动关节130、折叠臂140、第二活动关节150、安装面板160及光源,灯基柱120设置于底座110上,第一活动关节130设置于灯基柱120上,折叠臂140的第一端铰接于第一活动关节130上,第二活动关节150设置于折叠臂140的第二端上,安装面板160铰接于第二活动关节上150,光源设置于安装面板160上。

在本实施例中,光源为LED灯珠。

需要说明的是,折叠臂140铰接于第一活动关节130上,在折叠臂140折叠的过程中,从而带动第二活动关节150折叠,即带动安装面板160折叠,安装面板160铰接于第二活动关节上150,在安装面板160折叠的过程中,从而带光源折叠,通过折叠臂140及安装面板160共同折叠配合,如此,在通过折叠减少占用空间的同时,也能通过折叠改变光源的照射照度,从而方便用户使用。

请再次参阅图1所示,为了方便用户存储物件,例如,底座110上开设有容置槽111;光源组件100还包括密封件170,密封件170包括密封板171及捏持块172,密封板171铰接于底座110上,密封板171用于封闭容置槽111,捏持块172设置于密封板171上;如此,通过容置槽111容置物件,在密封板171对容置槽111闭合,对容置槽111内的物件起到密封作用。用于通过捏持捏持块172,用于帮助用户将密封板171掀起。

为了提高底座110放置在桌面上时的稳定性,例如,折叠式可充电台灯10还包括四个吸盘,四个吸盘分别设置于底座110的四个端角位置处;如此,通过将底座110的四个端角分别稳定吸附在桌面上,从而提高折叠式可充电台灯10放置在桌面上时的稳定性。

请再次参阅图1所示,夹持组件200包括左夹持件210及右夹持件220,左夹持件包括第一支撑块211、第二支撑块212、第一夹持块213、第一扭转弹簧、第一安装架214及风扇215,第一支撑块211及第二支撑块212分别设置于底座的第一端上,第一夹持块213的两端分别铰接于第一支撑块211及第二支撑块212上,第一扭转弹簧的第一端抵持于第一夹持块213,第一扭转弹簧的第二端抵持于底座上,第一安装架214转动设置于第一夹持块213,风扇215设置于第一安装架214上,右夹持件220包括第三支撑块221、第四支撑块222、第二夹持块223、第二扭转弹簧、第二安装架224及时钟225,第三支撑块221及第四支撑块222分别设置于底座的第二端上,第二夹持块223的两端分别铰接于第三支撑块221及第四支撑块222上,第二扭转弹簧的第一端抵持于第二夹持块223上,第二扭转弹簧的第二端抵持于底座上,第二安装架224转动设置于第二夹持块223,时钟225设置于第二安装架224上

在本实施例中,灯基柱120具有长方体结构;时钟225为LED显示屏时钟;第一夹持块213上设置有第一捏持部;第二夹持块223上设置有第二捏持部;折叠臂上设置有闭合开关,闭合开关用于控制光源的开启或闭合。

需要说明的是,通过按压第一夹持块213及第二夹持块223,并与底座110配合,然后在将其夹持在杆状或块状物体上,从而使得台灯不在仅仅局限放置在桌面上,使得其还能够夹持在杆状或块状物体上,进一步方便用户使用。其中,风扇215用于辅助用户在使用台灯时,提供凉爽等风力,时钟225用于便于用户及时了解时间。并且,通过转动设置的第一安装架214及第二安装架224,能够进一步方便用户调节风扇215的角度以及时钟225的角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折叠式可充电台灯,通过设置的光源组件及夹持组件,光源组件用于散发出用于光照的光线,且光源组件可折叠,从而减少占用空间,以及通过折叠改变光源照射角度,从而方便用户使用,夹持组件用于夹持在杆状或块状物体上,如此,从而使得台灯不在仅仅局限放置在桌面上,使得其还能够夹持在杆状或块状物体上,进一步方便用户使用。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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