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更换灯饰的照明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18076发布日期:2019-10-19 03:21阅读:207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更换灯饰的照明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于更换灯饰的照明灯。



背景技术:

照明灯的品种很多,有吊灯、吸顶灯、台灯、落地灯、壁灯、射灯等;照明灯的颜色也有很多,包括无色、纯白、粉红、浅蓝、淡绿、金黄、奶白。照明灯的作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照明,也是家居的眼睛,更多的时候它起到的是装饰作用,提高室内的美感以及协调感。

日常生活中,一盏灯配备一个灯饰,且灯饰与照明灯大多是固定连接,当需要更换室内风格时,又要重新买灯,而旧的装饰灯只能搁置,这将耗费较大的物力财力。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便于更换灯饰的照明灯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更换灯饰的照明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于更换灯饰的照明灯,包括灯饰和照明灯,所述照明灯与竖直管件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竖直管件的另一端与电动推杆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电动推杆的顶部固定在吊顶上,所述竖直管件内设有用于照明灯与电源电性连接的导线,所述电动推杆的底部边缘等距铰接有活动杆,所述活动杆的中部内侧与气压杆的一端活动铰接,所述气压杆的另一端与位于套筒上的铰支座活动铰接,所述气压杆上套接有弹簧,所述套筒套接在竖直管件上,所述套筒的内部设有两组相互平行的滑轮,所述滑轮上设有用于穿过竖直管件的弧形凹槽,所述滑轮活动铰接在固定于套筒内壁的支撑杆上,所述活动杆的末端设有挂钩,所述挂钩与位于灯饰顶部边沿的吊环相卡接。

优选的,所述弧形凹槽呈弧形凹槽状结构,且弧形凹槽设置在滑轮表面的中部且与竖直管件的表面相接触。

优选的,所述活动杆的数目不少于三组。

优选的,所述支撑杆在套筒内部平行水平设置,且所述支撑杆贯穿滑轮的中心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可通过电动推杆将吊灯降下,降至手能够触及到的位置,从而便于灯饰的更换;

2.活动杆通过气压杆与套接在竖直管件上的套筒活动铰接,且气压缸上套接有弹簧,可通过滑动套筒将活动杆与竖直管件的夹角变小,从而便于活动杆上的挂钩插进灯饰顶部边沿的吊环内,弹簧可起到张紧气压杆的作用,从而使活动杆与竖直管件之间的距离增大,使得挂钩与吊环卡接的更为牢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套筒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吊灯、2电动推杆、3活动杆、31挂钩、4气压杆、5套筒、6铰支座、7灯饰、71吊环、8照明灯、9支撑杆、10竖直管件、11滑轮、111弧形凹槽、12弹簧、13导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便于更换灯饰的照明灯,包括灯饰7和照明灯8,照明灯8与竖直管件10的一端固定连接,竖直管件10的另一端与电动推杆2的底部固定连接,电动推杆2的顶部固定在吊顶1上,从而可通过电动推杆2的收缩与拉伸来调节照明灯2的离地高度,从而便于灯饰的更换,竖直管件10内设有用于照明灯8与电源电性连接的导线13,电动推杆2的底部边缘等距铰接有活动杆3,活动杆3的中部内侧与气压杆4的一端活动铰接,气压杆4的另一端与位于套筒5上的铰支座6活动铰接,气压杆4上套接有弹簧12,套筒5套接在竖直管件10上,套筒5的内部设有两组相互平行的滑轮11,滑轮11可以减小套筒5的内壁与竖直管件10之间的摩擦,滑轮11上设有用于穿过竖直管件10的弧形凹槽111,滑轮11活动铰接在固定于套筒5内壁的支撑杆9上,活动杆3的末端设有挂钩31,挂钩31与位于灯饰7顶部边沿的吊环71相卡接。

进一步的,弧形凹槽111呈弧形凹槽状结构,且弧形凹槽111设置在滑轮11表面的中部且与竖直管件10的表面相接触;

进一步地,活动杆3的数目不少于三组,本实用新型中活动杆的数目为四组;

进一步的,支撑杆9在套筒5内部平行水平设置,且支撑杆9贯穿滑轮11的中心轴。

工作原理:需要更换灯饰7时,启动电动推杆2,降下本实用新型至人手可以触及的位置,滑下套筒5,气压杆4向竖直方向倾斜,活动杆3与竖直管件10之间的夹角变小,从而使得活动杆3上的挂钩31从灯饰7上的吊环71内脱离,灯饰7可轻松被取下,将挂钩31插进新的灯饰7的吊环71内,松开套筒5,套筒5在弹簧12的张力作用下向上滑动直至挂钩31与吊环71卡紧为止。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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