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散热器LED隧道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46983发布日期:2019-12-31 14:00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散热器LED隧道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灯具领域,涉及一种隧道灯,具体涉及一种双散热器led隧道灯。



背景技术:

随着半导体照明技术的发展,led光源被广泛应用于户外照明。隧道照明为一种特殊的应用场景,需要其24小时工作,这样对led隧道灯有较高的要求。目前,led隧道灯分为小颗粒模式和集成光源模式:小颗粒模式隧道灯,其光源布局分散,安装光源的工艺比较复杂,同时光源热阻较大,工艺不过关,会发生单颗光源坏死;集成光源模式,其光源集中,工艺简单,热阻小,但是对led散热要求较高。目前,大功率led隧道灯,采用的结构为,散热器-光源-透镜结构,散热需要通过光源背面将热量传导给散热器,再由散热器将热量传寄到空气中去。

现有的大功率led隧道灯,工艺为led光源背面涂抹散热媒介材料后,通过螺丝安装在散热器基板上,led光源产生的热量通过光源背面传导给散热器,散热器再将热量辐射入空气中。可是,大功率led光源前面除发光面外,周边还有一部分为直接散热面,这部分散热面没有接触到散热器,造成这部分led光源散热面不容易将热量传导出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双散热器led隧道灯。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双散热器led隧道灯,它包括:

第一散热器,所述第一散热器具有开设于其上的穿孔以及开设于其上且位于所述穿孔四周的第一散热网孔区;

透镜,所述透镜安装在所述第一散热器的表面上且与所述穿孔相对应;

第二散热器,所述第二散热器安装在所述第一散热器的另一表面上,其上开设有与所述穿孔相对应的盲孔以及位于所述盲孔四周的第二散热网孔区;

led光源,所述led光源安装在所述盲孔内。

优化地,所述led光源和所述盲孔的接触处涂布有散热材料层,所述穿孔的侧壁上涂布有散热材料层。

优化地,所述第一散热网孔区和所述第二散热网孔区相互独立地分布有多个散热通孔。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散热网孔区和所述第二散热网孔区相互独立地由多根经筋条以及与所述经筋条相垂直的多根纬筋条交叉排列而成

优化地,所述第一散热器尺寸大于所述第二散热器尺寸。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本实用新型双散热器led隧道灯,采用第一散热器和第二散热器双层设计,具有两个散热通道,既为光源背面的散热通道,又为光源正面除过发光面的周围的散热通道,能加快led热量传导速度,降低led结温,降低led光衰,延长led使用寿命,减少灯具的维护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双散热器led隧道灯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双散热器led隧道灯第二散热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双散热器led隧道灯第一散热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至图3所示的双散热器led隧道灯,主要包括第二散热器1、led光源2、第一散热器3和透镜4等。

其中,第一散热器3整体呈板状,其上开设有穿孔31(通常位于第一散热器3的中心处)以及位于穿孔31四周的第一散热网孔区32,即第一散热器3具有开设在其上的穿孔31以及开设于其上且位于穿孔31四周的第一散热网孔区32。透镜4安装在第一散热器3的表面上而与穿孔31相对应。第二散热器1安装在第一散热器3的另一表面上(第二散热器1和第一散热器3可以通过螺丝连接),其上开设有与穿孔31相对应的盲孔11以及位于盲孔11四周的第二散热网孔区12。led光源2安装在盲孔11内。led光源2和盲孔11的接触处涂布有散热材料层,穿孔31的侧壁上涂布有散热材料层,散热材料为市售常规的。第一散热网孔区32和第二散热网孔区12相互独立地分布有多个散热通孔;第一散热网孔区32和第二散热网孔区12相互独立地由多根经筋条以及与经筋条相垂直的多根纬筋条交叉排列而成,这样散热通孔通常呈方形。第一散热器3的尺寸优选大于第二散热器1的尺寸。

上述双散热器led隧道灯的组装流程为:将第一散热器3正面(安装透镜4的一面)朝下放置在工作台上,在穿孔31的四周涂抹一层散热材料;取第二散热器1正面(开设盲孔11的一面)朝上放置,取led光源2(大功率led光源模块),在led光源2背面涂抹一层散热材料,将led光源2背面朝下放置在第二散热器1的盲孔11内,并加力按实,然后拿起第二散热器1,正面朝下以安装在第一散热器3上,对准第一散热器3、第二散热器1的螺丝孔位,使用螺丝锁紧,然后反转整个组装体,将透镜4安装在第一散热器3的正面发光面上(穿孔31处),使用螺丝锁紧即可。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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