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840496发布日期:2020-02-07 21:5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发光组件、支撑座和灯罩;所述发光组件位于所述支撑座内,所述灯罩罩设在所述发光组件的上方且所述发光组件与所述支撑座连接;

所述发光组件包括发光件、电路板和导光罩,所述电路板与所述支撑座连接,所述发光件连接在所述电路板上,所述导光罩罩设在所述发光件上,所述导光罩上具有导光面,所述导光面朝向所述发光件,所述导光面与所述灯罩相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罩包括可遮光的第一罩体和可透光的第二罩体,所述第一罩体与所述支撑座连接,所述第一罩体上具有容纳孔,所述第二罩体位于所述容纳孔内,所述第二罩体的外缘轮廓与所述容纳孔的内缘轮廓相匹配,所述发光组件位于所述第二罩体的下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罩体上具有多个功能键,各所述功能键与所述电路板的各触点相对应,所述第二罩体的外缘具有朝向所述发光组件的第一延伸部,所述容纳孔的下方具有抵挡部,所述第一延伸部与所述抵挡部相抵接,当按下任一所述功能键时,所述第一延伸部脱离与所述抵挡部抵接的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罩体上具有多个朝向所述电路板延伸的第二延伸部,各所述第二延伸部与各所述功能键相对应,当按下所述功能键时,所述第二延伸部与所述电路板的触点接触;

所述第二延伸部和所述功能键可透光。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罩体上具有第一遮光区、第二遮光区、第一透光区和多个第二透光区,所述第一透光区位于所述第一遮光区和所述第二遮光区之间,各所述第二透光区位于所述第一遮光区内,且各所述第二透光区与各所述功能键相对应,所述第一遮光区和所述第二遮光区内具有遮光层,所述遮光层位于所述第二罩体朝向所述发光组件的表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遮光区为圆形,各所述第二透光区绕所述第二遮光区的圆周方向间隔均匀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遮光区和所述第一透光区为环形。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组件还包括具有弹性的遮光圈,所述遮光圈位于所述电路板和所述第二罩体之间,所述遮光圈、所述第二罩体和所述电路板共同围成容纳区域,所述发光件位于所述容纳区域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圈的内侧壁与所述导光罩的外侧壁相抵接,所述遮光圈的底部与所述电路板连接,所述遮光圈的顶部具有弧形状的折弯部,所述折弯部与所述第一遮光区上的所述遮光层相抵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件为发光二极管,所述发光二极管至少一个侧面发光,所述发光二极管发光的侧面位于所述导光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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