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陶瓷吊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994149阅读:324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陶瓷吊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陶瓷吊灯。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技术中,天花灯的种类很多,如中国专利文献号CN203628475U于2014年6月4日公开了一种吊灯,包括用于固定在天花板上的固定座、一延伸于固定座下方的吊杆、绕固定座的中心轴设置的若干灯臂以及安装在灯臂上的发光灯体,发光灯体发光为用户提供照明,实现照明功能;在吊杆的下端连接固定有一风扇主体,风扇主体内的风叶转动时吹出风,实现出风散热功能。
[0003]这些类型的天花吊灯,其吊杆、灯臂由金属制作而成,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出现生锈现象,非常不美观,而且不利于日后的打理。
[0004]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设计新颖独特,美观耐用,可提供多种光源组合供用户使用的新型陶瓷吊灯,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
[0006]按此目的设计的一种新型陶瓷吊灯,包括中柱,连接在中柱底端的底托,呈放射状连接在底托上的若干灯臂,每条灯臂末端设有用于发出主亮光的主发光灯体,它们之间通过连接件组装成一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柱、底托和灯臂通过透光陶瓷制作而成,它们的内部分别设有用于使它们发出副亮光的副发光灯体。
[0007]所述灯臂与主发光灯体之间还设有边碟。
[0008]所述边碟通过透光陶瓷制作而成,内部设有使它发出副亮光的副发光灯体。
[0009]所述副发光灯体为LED灯带、LED灯板或它们的组合。
[0010]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1]灯体的主要构件均通过透光陶瓷制作而成,陶瓷与常规技术加工(如金属冲压等)相比具有更高的可塑性,可根据实际设计需要制作成更多独特的造型,使天花灯的外形更加高端大气;主发光灯体满足天花吊灯的日常照明需要,副发光灯体起到辅助照明或者氛围照明的需要,两种光源能够形成多种组合使用(如单独使用主发光灯体的光源、单独使用副发光灯体的光源、同时使用两种光源等),从而满足人们更多的照明需求。
[0012]采用陶瓷制作的天花吊灯具有极佳的绝缘性,所采用的陶瓷配方材料更加环保耐用;而且陶瓷长期使用后不会有生锈等现象出现,清洁打理方便、耐用度好。
【附图说明】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天花吊灯的立体图。
[0014]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灯臂的装配图。
[0015]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灯臂与LED灯板的装配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0017]参见图1-图3,本新型陶瓷吊灯,包括中柱1,连接在中柱I底端的底托2,呈放射状连接在底托2上的若干灯臂3,每条灯臂3末端设有用于发出主亮光的主发光灯体4,它们之间通过连接件组装成一体,中柱1、底托2和灯臂3通过透光陶瓷制作而成,它们的内部分别设有用于使它们发出副亮光的副发光灯体。
[0018]进一步地,灯臂3与主发光灯体4之间还设有边碟7。
[0019]进一步地,边碟7也是通过透光陶瓷制作而成,内部设有使它发出副亮光的副发光灯体。
[0020]进一步地,副发光灯体为LED灯带5、LED灯板6或它们的组合。本实施例中,灯臂3内设置有LED灯带5,中柱1、底托2、灯臂3和边碟7内设置有LED灯板6。
[0021]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新型陶瓷吊灯,包括中柱(I),连接在中柱(I)底端的底托(2),呈放射状连接在底托(2)上的若干灯臂(3),每条灯臂(3)末端设有用于发出主亮光的主发光灯体(4),它们之间通过连接件组装成一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柱(I)、底托(2)和灯臂(3)通过透光陶瓷制作而成,它们的内部分别设有用于使它们发出副亮光的副发光灯体。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陶瓷吊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臂(3)与主发光灯体(4)之间还设有边碟(7)。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新型陶瓷吊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边碟(7)通过透光陶瓷制作而成,内部设有使它发出副亮光的副发光灯体。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新型陶瓷吊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发光灯体为LED灯带(5)、LED灯板(6)或它们的组合。
【专利摘要】一种新型陶瓷吊灯,包括中柱,连接在中柱底端的底托,呈放射状连接在底托上的若干灯臂,每条灯臂末端设有用于发出主亮光的主发光灯体,它们之间通过连接件组装成一体,中柱、底托和灯臂通过透光陶瓷制作而成,它们的内部分别设有用于使它们发出副亮光的副发光灯体。本实用新型的灯体的主要构件均通过透光陶瓷制作而成,陶瓷与常规技术加工相比具有更高的可塑性,可根据实际设计需要制作成更多独特的造型,使天花灯的外形更加高端大气;主发光灯体满足天花吊灯的日常照明需要,副发光灯体起到辅助照明或者氛围照明的需要,两种光源能够形成多种组合使用,从而满足人们更多的照明需求。
【IPC分类】F21V21/02, F21Y101/02, F21V21/10, F21S8/06
【公开号】CN204648039
【申请号】CN201520299715
【发明人】彭华文, 郭伟贤, 苏康寿
【申请人】彭华文, 郭伟贤, 苏康寿
【公开日】2015年9月16日
【申请日】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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