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锯片齿距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73200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CNC锯片齿距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提供一种CNC锯片齿距定位装置,其特点在于提供一种自动更换齿距的定位装置。



背景技术:

参考图1,为常用的立式锯片研磨机,其采用半自动式制程,在生产过程中,须人力手动控制锯片上的锯齿更换,无法自行完成锯齿更换至下一个研磨的锯齿。

综上所述,常用的锯片研磨装置,其缺点在于:

1、需要人力控制方式控制仪器;

2、需要人力、时间来确保仪器正常工作,故生产成本较高。

因此,本发明人搜集相关资料,经过多方面评估考量,根据多年经验,经过不断的研究、实验改良,才完成此专利的设计。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常用锯片研磨机研磨锯片多步操作的缺点,本发明人经过不断的研究、实验和改良,发明出一种能够自动更换齿距的CNC锯片齿距定位装置。

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CNC锯片齿距定位装置,其包括:包括:一个定位齿、一个定位齿微调座、一个弧度调整尺、一个锯片架、一个锯片直径调节转盘、一个锯片固定座,其特征在于:定位齿与定位尺微调座设置于一个定位齿移动轴上,该定位齿采用棘轮机构,定位齿微调座和锯片直径调节转盘均采用滚珠丝杠结构。

弧度调整尺,与定位齿移动轴相连,提供定位齿的角度转换。

锯片架用来支撑锯片直立于锯片研磨机内,并设置于一个锯片直径调节轴的外侧。

锯片直径调节转盘置于锯片直径调节轴上,依锯片的尺寸调整刻度,并结合该锯片直径调节轴。

锯片固定座,设置于锯片架的前方,配合该锯片架用来固定锯片直立于锯片研磨机内。

根据以上描述可以知道,本发明的主要创新点在于定位齿微调座和定位齿相互配合能自动完成锯齿的更换,从而达到解决传统作业时需人力手动控制锯片上的锯齿更换的缺陷。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第一图 为常用立式锯片研磨机的立体外观图。

第二图 为本发明的立体分解图。

第三图 为本发明的定位齿放大图。

第四图 为本发明的定位齿微调座示意图。

第五图 为本发明的定位齿与定位齿微调座的关系图。

第六图 为本发明的锯片直径调节转盘与锯片架的关系图。

第七图 为本发明的弧度调整尺与定位齿的关系图。

图中:立式锯片研磨机1

定位齿21

定位齿移动轴22

定位齿微调座23

弧度调整尺24

锯齿架25

锯片直径调整轴26

锯片直径调节转盘27

锯片固定座2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参考图2,为本发明的例题分解图,如图中所示,本发明的构件包括:一个定位齿21,该定位齿设置于一个定位齿移动轴上,用来拨动锯片;一个定位齿微调座23,和定位齿相结合,提供微调轨道来定位齿进行微调;一个弧度调整尺24,和定位齿移动轴相连,提供定位齿的角度转换;一个锯片架25,该锯片架支撑锯片直立于锯片研磨机内,并设置于一个锯片直径调节轴的外侧;一个锯片直径调节转盘26,根据锯片的尺寸调整刻度,并结合该锯片直径调节轴;一个锯片固定座28,设置于该锯片架的前方,配合该锯片架用来固定锯片直立于锯片研磨机。该定位齿采用棘轮机构,定位齿微调座和锯片直径调节转盘均采用滚珠丝杠结构。

参考图3,为本发明的定位齿21放大图。

参考图4,为发明的定位齿微调座23的转动示意图,如图中所示,该定位齿微调座23的调整,是通过转动方式实现的。

参考图5,为本发明的定位齿21与定位齿微调座23之间的关系图,如图中所示,该定位齿21于定位齿移动轴22上下移动,并于定位齿结合座后方有一块凸出部位,可使定位齿21依靠定位齿微调座23的侧面作为轨道,做微调修正。

参考图6,为本发明的锯片直径调节转盘27与锯片架25的关系图,如图中所示,锯片架25结合于锯片直径调整轴26的外侧,并可由锯片直径调节转盘27调整锯片直径调整轴26的伸长缩短。

参考图7,为本发明的弧度调整尺24与定位齿21的关系图,如图中所示,弧度调整尺24与定位齿微调座23相连动,又因定位齿21于定位齿移动轴22上下移动,并于定位齿结合座后方结合处有一个突出部位,可使定位齿21依靠定位齿微调座23的侧面弧度作为轨道,做微调修正。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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