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弯板装置领域,具体是一种可更换转轴的弯板装置。
背景技术:
在钢板折弯装置中,大多为大型机械,同时在折弯中加入清洗、切削类机加工步骤,我国目前还有许多中小型企业等待发展,功能全面的机械装置会导致企业没有资金购买,结合我国国情,小型加工装置的市场份额日益增大,而具有适当调节功能的装置更是广受市场欢迎。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一种可更换转轴的弯板装置。
一种可更换转轴的弯板装置,包括底板,所述的底板上设置有用于传输动力并保持动力传输稳定的动力机构,所述的动力机构上设置有用于实现对弯板的下端面进行支撑转动的下弯板装置;所述的底板上还设置有与下弯板装置配合的用于实现对弯板的上端面进行支撑转动的上弯板装置。
所述的动力机构包括动力电机、与动力电机连接的第一齿轮、与第一齿轮啮合的第二齿轮。
所述的下弯板装置包括棘轮一、与棘轮一配合的棘轮二、设置在棘轮一与棘轮二上的传送带。
所述的传送带为复合型橡胶及金属制成,所述的传送带上设置有数个用于与棘轮一与棘轮二配合的通槽。
所述的棘轮一与棘轮二上分别键槽配合有用于提供下支撑及转动的转轴一及转轴二。
所述的上弯板装置包括设置在底板上用于调节及支撑的支撑机构、设置在支撑机构上的上弯板机构。
所述的支撑机构包括内置有螺纹的支撑筒、设置在支撑筒底端的固定板、设置在固定板上的数个螺钉,所述的底板上设置有与支撑筒滑动配合的轨道。
所述的上弯板机构包括与支撑筒螺纹配合的螺纹柱、固定在螺纹柱端部的支撑板、与支撑板轴承配合的上转轴、与支撑板配合的转动手柄。
所述的支撑板上设置有与上转轴配合的加速手柄。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利用三个转轴使得钢板折弯,动力元件为动力电机,减少生产成本,适用于中小型企业及家庭式手工业使用;利用人工使得支撑筒与螺纹柱螺纹配合,可适当调节位置,减少在加工过程中带来的干涉;三个转轴均为更换,同时在底板上可适当调节位置,灵活性强。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发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二;
图3为本发明的上弯板装置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图1的i局部放大图;
图5为本发明的图1的ii局部放大图;
图6为本发明的图3的iii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对本发明进一步阐述。
如图1至图6所示,一种可更换转轴的弯板装置,包括底板2,所述的底板2上设置有用于传输动力并保持动力传输稳定的动力机构,所述的动力机构上设置有用于实现对弯板的下端面进行支撑转动的下弯板装置;所述的底板2上还设置有与下弯板装置配合的用于实现对弯板的上端面进行支撑转动的上弯板装置。
所述的动力机构设置在底板2上,用于传输动力并保持动力传输稳定;所述的下弯板装置设置在动力机构上,用于实现对弯板的下端面进行支撑转动;所述的上弯板装置设置在底板2上并与下弯板装置配合的,实现对弯板的上端面。
所述的动力机构包括动力电机11、与动力电机11连接的第一齿轮10、与第一齿轮10啮合的第二齿轮9。
所述的下弯板装置包括棘轮一19、与棘轮一19配合的棘轮二13、设置在棘轮一19与棘轮二13上的传送带12。
所述的下弯板装置在底板2的两端均有设置。
所述的第二齿轮9的轴与棘轮二13的轴配合传输动力。
所述的传送带12为复合型橡胶及金属制成,所述的传送带12上设置有数个用于与棘轮一19与棘轮二13配合的通槽14。
所述的棘轮二13与棘轮一19上的棘齿均与通槽14一一对应。
所述的棘轮一19与棘轮二13上分别键槽配合有用于提供下支撑及转动的转轴一1及转轴二3。
所述的上弯板装置包括设置在底板2上用于调节及支撑的支撑机构、设置在支撑机构上的上弯板机构。
所述的支撑机构包括内置有螺纹的支撑筒4、设置在支撑筒4底端的固定板17、设置在固定板17上的数个螺钉16,所述的底板2上设置有与支撑筒4滑动配合的轨道15。
所述的上弯板机构包括与支撑筒4螺纹配合的螺纹柱5、固定在螺纹柱5端部的支撑板6、与支撑板6轴承配合的上转轴8、与支撑板6配合的转动手柄7。
所述的转轴一1及转轴二3平行分布,所述的转轴8设置在转轴一1及转轴二3的正上方,所述的转轴8处于中间位置。
所述的支撑板6上设置有与上转轴8配合的加速手柄18。
所述的加速手柄18与支撑板6偏心配合,所述的加速手柄18内部与转轴8配合使其转动。
本发明的使用方法:首先将支撑筒4与螺纹柱5以最大距离分开,然后将需要折弯的钢板放置在转轴一1及转轴二3上,然后人工转动转动手柄7使得螺纹柱5旋进支撑筒4内,然后驱动动力电机11带动第一齿轮10转动使得第二齿轮9带动棘轮一19与棘轮二13使得钢板前进,同时配合加速手柄18使得钢板折弯即可。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