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汽车维修的顶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72554发布日期:2018-11-07 21:39阅读:36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维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汽车维修的顶铁。



背景技术:

现有的顶铁个头较小,用手握住伸进车身内去顶住车辆外板凹陷处,进行钢板损伤的维修。因为现在结构的多样化、车身电器线路与元件的增多,车身内区域逐渐变窄变小,很多位置无法用手将顶铁伸入,并且能伸进去的地方也容易造成手被刮伤或者夹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提供了一种能够方便地顶开并卡住车辆外板凹陷的用于汽车维修的顶铁。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下列技术方案:

提供了一种用于汽车维修的顶铁,其特征在于,包括顶铁头和螺栓,顶铁头上部呈半球形,下部呈圆柱形,顶铁头下端安装有撬棒,撬棒上开设有若干安装孔,撬棒上套接有支撑套,支撑套的横截面呈矩形,支撑套包括外层橡胶套,外层橡胶套内相对的两侧面对称设置有夹持板,夹持板的上端和下端分别粘设有内层橡胶垫;外层橡胶套、夹持板上相对应的位置处开设有螺纹孔,螺栓贯穿螺纹孔和安装孔将撬棒与支撑套连接。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的,顶铁头的下部直径大于撬棒的直径。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的,顶铁头的上端开设有凹槽,凹槽内设置有顶部照明灯,顶铁头的下端开设有电池槽,电池槽的下端设置有电池盖,顶铁头下端还设置有照明开关,照明开关通过导线与电池槽电连接。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的,顶铁头的侧壁上开设有凹槽,凹槽内设置有侧面照明灯,侧面照明灯通过导线分别与电池槽和照明开关电连接。

上述技术方案中,优选的,外层橡胶套的内宽大于撬棒的宽度。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上述用于汽车维修的顶铁的主要有益效果在于:

通过顶铁、撬棒、支撑套的连接,可以使顶铁伸进车身内各个狭窄区域,避免手伸进狭窄区域被夹伤或刮伤。撬棒通过螺栓和安装孔、螺纹孔的配合,通过内层橡胶套与支撑套连接上,即移动支撑套相对于撬棒的位置,又减少了噪音,且可以将支撑套卡设于车身内下载区域的外部,通过转动撬棒来顶住车辆外板凹陷处,通过顶铁头与车辆外板相抵接,避免撬棒与车身零件剐蹭,弄伤涂层。

支撑套上使用夹持板,可以固定支撑套,并且为撬棒提供杠杆支点,便于顶住顶铁头,通过敲击钢板进行修复作业。夹持板上粘接内层橡胶垫,既能夹紧撬棒,便于固定,又能保护与支撑套相接触的车身件,避免刮伤涂层。

通过在顶铁头的顶端和侧面设置照明灯,当需要从车底向上顶起车身钢板时,能提供照明,便于维修人员观察修复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用于汽车维修的顶铁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支撑套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支撑套与撬棒配合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图4为支撑套的俯视图。

其中,1、顶铁头,11、顶部照明灯,12、侧面照明灯,13、电池盖,14、照明开关,2、撬棒,21、安装孔,3、支撑套,31、外层橡胶套,32、夹持板,33、内层橡胶垫,34、螺纹孔,4、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其为用于汽车维修的顶铁的结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的用于汽车维修的顶铁包括顶铁头1和螺栓4,顶铁头1上部呈半球形,下部呈圆柱形,如图1所示,顶铁头1的上端开设有凹槽,凹槽内设置有顶部照明灯11,顶铁头1的下端开设有电池槽,电池槽的下端设置有电池盖13,顶铁头1下端还设置有照明开关14,照明开关14通过导线与电池槽电连接;顶铁头1的侧壁上开设有凹槽,凹槽内设置有侧面照明灯12,侧面照明灯12通过导线分别与电池槽和照明开关14电连接。

顶铁头1下端安装有撬棒2,顶铁头1的下部直径大于撬棒2的直径,撬棒2上开设有若干安装孔21,撬棒2上套接有支撑套3,如图2、图3和图4所示,所示,支撑套3的横截面呈矩形,支撑套3包括外层橡胶套31,外层橡胶套31内相对的两侧面对称设置有夹持板32,夹持板32的上端和下端分别粘设有内层橡胶垫33。

外层橡胶套31、夹持板32上相对应的位置处开设有螺纹孔34,螺栓4贯穿螺纹孔34和安装孔21将撬棒2与支撑套3连接;外层橡胶套31的内宽大于撬棒2的宽度,使得撬棒2可以绕螺栓4相对于支撑套3转动。

在实际使用时,通过撬棒2将顶铁头1伸入车身内待维修的车辆外板凹陷对应位置处,并通过支撑套3卡设在车身外侧,通过支撑套3外部的外层橡胶套31与车身件相接,避免撬棒2和顶铁头1刮伤车身上的涂层。

当需要从车底向上顶起车身钢板时,或车身内光线不足,不便于观察时,通过打开照明开关14,利用顶部照明灯11和侧面照明灯12的配合,有效观察车身内的车辆外板状况。

上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描述,以便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应该清楚,本实用新型不限于具体实施方式的范围,对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只要各种变化在所附的权利要求限定和确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这些变化是显而易见的,一切利用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发明创造均在保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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