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
0.30%≤C≤0.5%;
0.2%≤Mn≤1.5%;
0.5%≤Si≤3.0%;
0.02%≤Ti≤0.05%;
0.001%≤N≤0.008%;
0.0010%≤B≤0.0030%;
0.01%≤Nb≤0.1%;
0.2%≤Cr≤2.0%;
P≤0.02%;
S≤0.005%;
Al≤1%;
Mo≤1%;以及
Ni≤0.5%;
组合物的剩余部分为铁和由熔炼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杂质;
显微组织为100%的马氏体,其中,原奥氏体晶粒尺寸小于20μm;以及
所述钢板在酸浸U型弯曲试验期间具有至少24小时的耐延迟断裂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0.01%≤Nb≤0.0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0.2%≤Cr≤1.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Ni≤0.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Ni≤0.0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Ni≤0.03%。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1%≤Si≤2%。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拉伸强度为至少1700MPa,屈服强度为至少1300MPa,总延伸率为至少3%。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在酸浸U型弯曲试验期间具有至少100小时的耐延迟断裂性。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在酸浸U型弯曲试验期间具有至少300小时耐延迟断裂性。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在酸浸U型弯曲试验期间具有至少600小时耐延迟断裂性。
12.一种用于生产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对钢进行铸造以获得板坯;
在高于1150℃的温度T再加热下对所述板坯进行再加热;
在高于850℃的温度下对经再加热的所述板坯进行热轧以获得热轧钢;
将所述热轧钢冷却到500℃与660℃之间的卷取温度T卷取为止;
在T卷取下对冷却的所述热轧钢进行卷取;
清除所述热轧钢的氧化皮;
对所述钢进行冷轧以获得冷轧钢板;
加热至在Ac3℃与950℃之间的温度T退火,在T退火退火40秒至600秒的时间,以得到晶粒尺寸低于20μm的100%的奥氏体显微组织;以及将所述冷轧钢以至少100℃/s的冷却速率CR淬火冷却至室温或回火温度。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生产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其中,所述冷却速率CR淬火为至少200℃/s。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生产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其中,所述冷却速率CR淬火为至少500℃/s。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生产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其中,在于T退火退火40秒至600秒的时间期间所形成的奥氏体晶粒尺寸低于15μm。
16.一种用于车辆的部件,所述部件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
17.一种结构构件,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
18.一种车辆,包括:
由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制成的部件。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生产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还包括下述步骤:以至少1℃/s的冷却速率从所述退火温度到至少820℃的温度T1对所述冷轧钢进行冷却步骤。
20.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生产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还包括在180℃与300℃之间的温度下对所述冷轧钢进行回火至少40秒的步骤。
21.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生产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顺序地执行。
22.一种用于车辆的部件,所述部件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2生产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
23.一种结构构件,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2生产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
24.一种车辆,包括:
由根据权利要求12生产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制成的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