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耐延迟断裂性的马氏体钢及制造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85006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

0.30%≤C≤0.5%;

0.2%≤Mn≤1.5%;

0.5%≤Si≤3.0%;

0.02%≤Ti≤0.05%;

0.001%≤N≤0.008%;

0.0010%≤B≤0.0030%;

0.01%≤Nb≤0.1%;

0.2%≤Cr≤2.0%;

P≤0.02%;

S≤0.005%;

Al≤1%;

Mo≤1%;以及

Ni≤0.5%;

组合物的剩余部分为铁和由熔炼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杂质;

显微组织为100%的马氏体,其中,原奥氏体晶粒尺寸小于20μm;以及

所述钢板在酸浸U型弯曲试验期间具有至少24小时的耐延迟断裂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0.01%≤Nb≤0.0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0.2%≤Cr≤1.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Ni≤0.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Ni≤0.0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Ni≤0.03%。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1%≤Si≤2%。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拉伸强度为至少1700MPa,屈服强度为至少1300MPa,总延伸率为至少3%。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在酸浸U型弯曲试验期间具有至少100小时的耐延迟断裂性。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在酸浸U型弯曲试验期间具有至少300小时耐延迟断裂性。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其中,在酸浸U型弯曲试验期间具有至少600小时耐延迟断裂性。

12.一种用于生产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对钢进行铸造以获得板坯;

在高于1150℃的温度T再加热下对所述板坯进行再加热;

在高于850℃的温度下对经再加热的所述板坯进行热轧以获得热轧钢;

将所述热轧钢冷却到500℃与660℃之间的卷取温度T卷取为止;

在T卷取下对冷却的所述热轧钢进行卷取;

清除所述热轧钢的氧化皮;

对所述钢进行冷轧以获得冷轧钢板;

加热至在Ac3℃与950℃之间的温度T退火,在T退火退火40秒至600秒的时间,以得到晶粒尺寸低于20μm的100%的奥氏体显微组织;以及将所述冷轧钢以至少100℃/s的冷却速率CR淬火冷却至室温或回火温度。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生产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其中,所述冷却速率CR淬火为至少200℃/s。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生产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其中,所述冷却速率CR淬火为至少500℃/s。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生产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其中,在于T退火退火40秒至600秒的时间期间所形成的奥氏体晶粒尺寸低于15μm。

16.一种用于车辆的部件,所述部件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

17.一种结构构件,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

18.一种车辆,包括:

由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制成的部件。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生产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还包括下述步骤:以至少1℃/s的冷却速率从所述退火温度到至少820℃的温度T1对所述冷轧钢进行冷却步骤。

20.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生产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还包括在180℃与300℃之间的温度下对所述冷轧钢进行回火至少40秒的步骤。

21.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生产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板的方法,其中,所述步骤顺序地执行。

22.一种用于车辆的部件,所述部件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2生产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

23.一种结构构件,包括:

根据权利要求12生产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

24.一种车辆,包括:

由根据权利要求12生产的冷轧并退火的马氏体钢制成的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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