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须刀头研磨用的辅助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48831发布日期:2019-07-13 08:19阅读:367来源:国知局
剃须刀头研磨用的辅助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剃须刀头生产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剃须刀头研磨用的辅助设备。



背景技术:

剃须刀头包括呈长条状的塑封体、横设在所述塑封体内的销钉,当剃须刀头需要进一步的研磨加工时,现有的大部分厂家,均是采用螺栓组件逐个的实现剃须刀头的X、Y及Z轴向的锁定,其中,针对Z轴上的锁定,都是手动向下按压,而一个普通的夹具,大概能够装夹30多个,若一个一个的去按压,显然,存在以下技术问题:

1、生产效率非常低;

2、因人手动将产品压紧至夹具上,其存在按压不到位的现象,导致后续生产的稳定性差,不良率较高;

3、因长时间将产品压紧至夹具上,造成操作者的人手酸疼,且产品还容易割伤人手,不仅操作不安全,而劳动强度也非常大。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剃须刀头研磨用的辅助设备,其能够一次性实现定位在研磨夹具上多个剃须刀头在Z轴上的定位,而且操作简单,非常省力,也十分的安全,同时,不良率低且大幅度提升生产效率。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剃须刀头研磨用的辅助设备,其包括自一侧的下部具有出入口的壳体、位于壳体内部且表面与出入口下侧边齐平的垫块、设置在垫块上形成定位区间的定位靠栅、位于定位靠栅上方且能够沿着z轴方向上下移动的压板组件、用于驱动压板组件运动的驱动件、以及设置在压板组件与垫块之间且用于验证压板组件运动行程以防止压板组件下压过渡或下压不到位的验证组件,其中出入口为同一个口,验证组件有多组,且绕着所述定位区间的周向均匀分布,当压板组件上下运动时,验证组件随之伸缩;当压板组件运动至设定位置的上下界点时,验证组件停止伸缩;当压板组件未到达设定位置的上下界点位置时,验证组件主动将压板组件带动至界点位置。

具体的,验证组件为能够设定行程的伸缩式缓冲器。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和优选方面,定位靠栅包括自出入口的两侧向壳体内延伸的第一模块和第二模块、设置在第一模块和第二模块之间且形成定位区间的第三模块。

优选地,第一模块和第二模块形成定位区间的侧面与出入口两侧边齐平设置。

进一步的,第一模块和第二模块平行设置,第三模块能够沿着第一模块和第二模块长度方向滑动地设置在垫块上,辅助设备还包括设置在壳体内且用于推送第三模块将位于定位区间内待研磨夹具顶出的顶出组件。

具体的,顶出组件为沿着第一模块或第二模块长度方向运动的伸缩杆,且垂直设置在第三模块的中部。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又一个具体实施和优选方面,在壳体位于出入口的相对两侧设置沿着z轴方向延伸的滑轨,辅助设备还包括分别滑动设置在滑轨上的滑座,压板组件与两侧滑座相固定连接。

优选地,压板组件包括与两侧滑座对接的连接板、定位在连接板底部且底面平行于水平面的压板,验证组件的上下端部分别连接在连接板和垫块上,且绕着压板的周向均匀分布。

此外,辅助设备还包括上表面与出入口的下侧边齐平,且自壳体的底部向外延伸的延伸平台。方便研磨夹具送入和取出。

同时,驱动件包括沿着z轴方向伸缩运动的伸缩杆件、以及设置在延伸平台且位于出入口相对两侧的控制按钮,其中伸缩杆件至少有两组,当两侧控制按钮同时按动时,伸缩杆件同步运动。采用双开关使用的方式,防止辅助设备夹手,进一步提高操作的安全性,也是本领域惯用的手段。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能够一次性实现定位在研磨夹具上多个剃须刀头在Z轴上的定位,而且操作简单,非常省力,也十分的安全,同时,不良率低且大幅度提升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辅助设备的主视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示意图;

图3为图1中A-A向剖视示意图;

附图中:1、壳体;10、出入口;2、垫块;3、定位靠栅;31、第一模块;32、第二模块;33、第三模块;4、压板组件;40、连接板;41、压板;5、驱动件;50、伸缩杆件;51、控制按钮;6、验证组件;7、顶出组件;8、滑轨;9、滑座;T、延伸平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为使本申请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申请。但是本申请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申请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申请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 “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申请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上”、“下”、“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施例所涉及的剃须刀头研磨用的辅助设备,其包括自一侧的下部具有出入口10的壳体1、位于壳体1内部且表面与出入口10下侧边齐平的垫块2、设置在垫块2上形成定位区间的定位靠栅3、位于定位靠栅3上方且能够沿着z轴方向上下移动的压板组件4、用于驱动压板组件4运动的驱动件5、以及设置在压板组件4与垫块2之间且用于验证压板组件4运动行程以防止压板组件4下压过渡或下压不到位的验证组件6,其中出入口10为同一个口(也就是该口既可以当作入口,又可以当作出口),验证组件6有多组,且绕着定位区间的周向均匀分布,当压板组件4上下运动时,验证组件6随之伸缩;当压板组件4运动至设定位置的上下界点时,验证组件6停止伸缩;当压板组件4未到达设定位置的上下界点位置时,验证组件6主动将压板组件4带动至界点位置。因此,才能够确保研磨夹具上刀头组件在z轴方向的定位。

本例中,验证组件6为能够设定行程的伸缩式缓冲器。也是申请人直接外购的产品,在此不对其进行详细阐述。

定位靠栅3包括自出入口10的两侧向壳体1内延伸的第一模块31和第二模块32、设置在第一模块31和第二模块32之间且形成定位区间的第三模块33。

第一模块31和第二模块32平行设置,且第一模块31和第二模块32形成定位区间的侧面与出入口10两侧边齐平设置。

第三模块33能够沿着第一模块31和第二模块32长度方向滑动地设置在垫块2上。

为了方便按压完成后,研磨夹具的取出,本例中的辅助设备还包括设置在壳体1内且用于推送第三模块33将位于定位区间内待研磨夹具顶出的顶出组件7。

具体的,顶出组件7为沿着第一模块31或第二模块32长度方向运动的伸缩杆,且垂直设置在第三模块33的中部。本例中,伸缩杆的驱动方式为气动,也就是说,伸缩杆为气缸。

在壳体1位于出入口10的相对两侧设置沿着z轴方向延伸的滑轨8,辅助设备还包括分别滑动设置在滑轨8上的滑座9,压板组件4与两侧滑座9相固定连接。

压板组件4包括与两侧滑座9对接的连接板40、定位在连接板40底部且底面平行于水平面的压板41,验证组件6的上下端部分别连接在连接板40和垫块2上,且绕着压板41的周向均匀分布。

此外,辅助设备还包括上表面与出入口10的下侧边齐平,且自壳体1的底部向外延伸的延伸平台T。方便研磨夹具送入和取出。

驱动件5包括沿着z轴方向伸缩运动的伸缩杆件50、以及设置在延伸平台T且位于出入口10相对两侧的控制按钮51,其中伸缩杆件50有两组,且作用在连接板40的中部。

当两侧控制按钮51同时按动时,伸缩杆件50同步运动。采用双开关使用的方式,防止辅助设备夹手,进一步提高操作的安全性,也是本领域惯用的手段。同时,针对伸缩杆件50而言,本例中该伸缩杆件50也为气缸,这样一来,整个辅助设备驱动方式统一通过气压来驱动,使得实施更加方便,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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