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叶轮蜡模的生产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21460发布日期:2021-02-20 20:13阅读:81来源:国知局
一种叶轮蜡模的生产模具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具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叶轮蜡模的生产模具。


背景技术:

[0002]
现有用于生产叶轮蜡模的模具由于其特殊形状的要求,使得自身加工困难且生产精度低。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为解决现有模具由于产品特殊形状的要求使得自身加工困难且生产精度低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叶轮蜡模的生产模具。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叶轮蜡模的生产模具,包括a部和b部;所述a部包括a部顶盖和a部底座,a部顶盖设有凹槽a,凹槽a中央设有深槽a,a部底座设有圆柱形安装槽,安装槽中央放置叶片构成件a,叶片构成件a中部向内凹陷形成凹陷槽,叶片构成件a设有多个与对应叶片构成件b相连的突出部,多个叶片构成件b在安装槽内沿圆周方向排布,且叶片构成件b一侧设有叶片槽;所述b部包括b部顶盖和b部底座,b部顶盖设有凹槽b,凹槽b中央设置凸台a,b部底座设有凹槽c,凹槽c边缘设有用于伸入凹槽b的环状凸台,凹槽c中央设有用于凸台a伸入的深槽b。
[0005]
进一步的,所述凹陷槽内设有圆台形的孔构成件,孔构成件的顶部为球面,且孔构成件与凹陷槽侧壁之间有空间。
[0006]
进一步的,所述突出部一侧为构成叶片槽的螺旋曲面,另一侧与对应的叶片构成件b的尾部端面相连,且该另一侧与顺时针方向连接的螺旋曲面之间设有用于构成叶片槽端部的槽。
[0007]
进一步的,所述叶片构成件b的前部设有与安装槽侧壁贴合的圆周曲面,叶片构成件b一侧的叶片槽的前端为连接凸台,连接凸台圆周方向的端面用于连接顺时针方向邻近的另一叶片构成件b,连接凸台与叶片槽相连的内侧面用于构成叶片槽的另一端部,叶片构成件b另一侧设有用于构成叶片槽的螺旋曲面,且叶片构成件b另一侧的螺旋曲面与突出部一侧的螺旋曲面相连。
[0008]
进一步的,所述环状凸台与凹槽b贴合,凸台a和深槽b之间有空间。
[0009]
进一步的,a部顶盖和a部底座设有相配合的定位孔。
[0010]
进一步的,b部顶盖和b部底座设有相配合的定位孔。
[0011]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a部和b部分别加工叶轮蜡模的叶片端和底座端,使生产模具的加工大大难度降低,同时a部通过设置单独的叶片构成件a和叶片构成件b也使得模具本身的生产难度降低,使得其能够达到特殊的生产形状要求,提升了生产精度。
附图说明
[0012]
图1为本实用新型a部的结构示意图;
[0013]
图2为本实用新型b部的结构示意图。
[0014]
图中1.a部顶盖,2.a部底座,3.定位孔,4.b部顶盖,5.b部底座,6.深槽a,7.凹槽a,8.叶片构成件a,9.叶片构成件b,10.孔构成件,11.凹槽b,12.凸台a,13.深槽b,14.凹槽c,15.环状凸台。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本实例的生产模具包括a部和b部;所述a部包括a部顶盖1和a部底座2,a部顶盖1设有凹槽a7,凹槽a7中央设有深槽a6,a部底座2设有圆柱形安装槽,安装槽中央放置叶片构成件a8,叶片构成件a8中部向内凹陷形成凹陷槽,凹陷槽内设有圆台形的孔构成件10,孔构成件10的顶部为球面,且孔构成件10与凹陷槽侧壁之间有空间,叶片构成件a8设有多个与对应叶片构成件b9相连的突出部,多个叶片构成件b9在安装槽内沿圆周方向排布,且叶片构成件b9一侧设有叶片槽16;所述b部包括b部顶盖4和b部底座5,b部顶盖4设有凹槽b11,凹槽b11中央设置凸台a12,b部底座5设有凹槽c14,凹槽c14边缘设有用于伸入凹槽b11的环状凸台15,凹槽c14中央设有用于凸台a12伸入的深槽b13,环状凸台15与凹槽b11贴合,凸台a12和深槽b13之间有空间。
[0016]
突出部一侧为构成叶片槽16的螺旋曲面,另一侧与对应的叶片构成件b9的尾部端面相连,且该另一侧与顺时针方向连接的螺旋曲面之间设有用于构成叶片槽16端部的槽;叶片构成件b9的前部设有与安装槽侧壁贴合的圆周曲面,叶片构成件b9一侧的叶片槽16的前端为连接凸台,连接凸台圆周方向的端面用于连接顺时针方向邻近的另一叶片构成件b9,连接凸台与叶片槽16相连的内侧面用于构成叶片槽16的另一端部,叶片构成件b9另一侧设有用于构成叶片槽16的螺旋曲面,且叶片构成件b9另一侧的螺旋曲面与突出部一侧的螺旋曲面相连。
[0017]
a部顶盖1和a部底座2设有相配合的定位孔3,b部顶盖4和b部底座5设有相配合的定位孔3,a部顶盖1和b部顶盖4均设有浇口。
[0018]
使用时首先通过a部做出叶片端的蜡模,再通过b部做出底座端的蜡模,再将两者融合。
[0019]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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