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特征在于包含标识为seqidno.5或seqidno.12的氨基酸序列的白介素-15(il-15)活性的拮抗剂肽,或者这些肽的同二聚体。
2.根据权利要求1的肽,其通过遗传操作或通过化学合成来获得。
3.根据权利要求1的肽,其中所述同二聚体从通过游离半胱氨酸残基相连接的两个肽单体开始来获得。
4.核酸,其特征在于,其编码包含标识为seqidno.5或seqidno.12的氨基酸序列的肽。
5.药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包含:包含标识为seqidno.5或seqidno.12的氨基酸序列的il-15的拮抗剂肽,或者这些肽的同二聚体,和在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6.药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包含权利要求4的核酸和在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7.包含标识为seqidno.5或seqidno.12的氨基酸序列的il-15的拮抗剂肽或者这些肽的同二聚体在制备药物中的用途。
8.根据权利要求7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用于治疗与il-15的过表达相关的疾病。
9.根据权利要求8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与il-15的过表达相关的疾病为从由下列各项组成的组中选择的自身免疫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ra)、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和银屑病。
10.根据权利要求7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用于治疗前列腺癌和肾癌。
11.用于治疗与il-15的过表达相关的疾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向有此需要的个体施用治疗有效量的权利要求5或权利要求6的药用组合物。
12.根据权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所述与il-15的过表达相关的疾病选自由下列各项组成的组:ra、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和银屑病。
13.用于治疗前列腺癌或肾癌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向有此需要的个体施用治疗有效量的权利要求5或权利要求6的药用组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