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防雾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717512阅读:303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防雾剂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汽车防雾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二氧化硅10-15份,辛基酚聚氧乙烯醚6-10份,乙二醇单丁醚7-15份,硅酮醇3-7份,喷射剂异丁烷6-12份,冰醋酸6-12份,聚乙烯吡咯啉酮3-8份,磷酸三钠5-15份,矽粉7-14份,钛酸甲正丁酯3-7份,烷氧基吡咯烷酮8-16份,烷醇酰胺7-14份,玻璃微珠9-18份,去离子水6-12份,月桂酰胺丙基甜菜碱8-12份。本发明提供一种清洗方便、无污染,能在恶劣环境使用,对人体无害,性质稳定的汽车防雾剂。
【专利说明】_种汽车防雾剂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日用化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汽车防雾剂。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现代社会正飞速发展,汽车做为现代化的代步工具,已走的千家万户。有车的朋友都知道,在阴雨天,空气潮湿,在车窗内结起一层雾气,会遮挡视线,造成安全隐患。


【发明内容】

[0003]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清洗方便、无污染,能在恶劣环境使用,对人体无害,性质稳定的汽车防雾剂。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汽车防雾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二氧化硅10-15份,辛基酚聚氧乙烯醚6-10份,乙二醇单丁醚7-15份,硅酮醇3-7份,喷射剂异丁烷6-12份,冰醋酸6-12份,聚乙烯吡咯啉酮3_8份,磷酸三钠
5-15份,矽粉7-14份,钛酸甲正丁酯3-7份,烷氧基吡咯烷酮8_16份,烷醇酰胺7_14份,玻璃微珠9-18份,去离子水6-12份,月桂酰胺丙基甜菜碱8-12份。
[0005]上述的汽车防雾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二氧化硅12份,辛基酚聚氧乙烯醚8份,乙二醇单丁醚11份,硅酮醇5份,喷射剂异丁烷10份,冰醋酸8份,聚乙烯吡咯啉酮5份,磷酸三钠10份,矽粉11份,钛酸甲正丁酯5份,烷氧基吡咯烷酮12份,烷醇酰胺12份,玻璃微珠15份,去离子水8份,月桂酰胺丙基甜菜碱10份。
[0006]本发明汽车防雾剂优点是:
1、本发明汽车防雾剂,清洗方便、无污染,能在恶劣环境使用,对人体无害,性质稳定;能保持10D以上的防雾效果和玻璃的良好透明度。本品在冬天具有防霜的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0007]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0008]实施例1,一种汽车防雾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二氧化硅10份,辛基酚聚氧乙烯醚6份,乙二醇单丁醚7份,硅酮醇3份,喷射剂异丁烷6份,冰醋酸6份,聚乙烯吡咯啉酮3份,磷酸三钠5份,矽粉7份,钛酸甲正丁酯3份,烷氧基吡咯烷酮8份,烷醇酰胺7份,玻璃微珠9份,去离子水6份,月桂酰胺丙基甜菜碱8份。
[0009]实施例2,一种汽车防雾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二氧化硅12份,辛基酚聚氧乙烯醚8份,乙二醇单丁醚11份,硅酮醇5份,喷射剂异丁烷10份,冰醋酸8份,聚乙烯吡咯啉酮5份,磷酸三钠10份,矽粉11份,钛酸甲正丁酯5份,烷氧基吡咯烷酮12份,烷醇酰胺12份,玻璃微珠15份,去离子水8份,月桂酰胺丙基甜菜碱10份。
[0010]实施例3,一种汽车防雾剂,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二氧化硅15份,辛基酚聚氧乙烯醚10份,乙二醇单丁醚15份,硅酮醇7份,喷射剂异丁烷12份,冰醋酸12份,聚乙烯吡咯啉酮8份,磷酸三钠15份,矽粉14份,钛酸甲正丁酯7份,烷氧基吡咯烷酮16份,烷醇酰胺14份,玻璃微珠18份,去离子水12份,月桂酰胺丙基甜菜碱12份。
[0011]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发明也并不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实质范围内,作出的变化、改变、添加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汽车防雾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二氧化硅10-15份,辛基酚聚氧乙烯醚6-10份,乙二醇单丁醚7-15份,硅酮醇3-7份,喷射剂异丁烷6-12份,冰醋酸6-12份,聚乙烯吡咯啉酮3-8份,磷酸三钠5-15份,矽粉7_14份,钛酸甲正丁酯3_7份,烷氧基吡咯烷酮8-16份,烷醇酰胺7-14份,玻璃微珠9-18份,去离子水6_12份,月桂酰胺丙基甜菜碱8-12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防雾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二氧化硅12份,辛基酚聚氧乙烯醚8份,乙二醇单丁醚11份,硅酮醇5份,喷射剂异丁烷10份,冰醋酸8份,聚乙烯吡咯啉酮5份,磷酸三钠10份,矽粉11份,钛酸甲正丁酯5份,烷氧基吡咯烷酮12份,烷醇酰胺12份,玻璃微珠15份,去离子水8份,月桂酰胺丙基甜菜碱10份。
【文档编号】C09K3/18GK104497979SQ201410689379
【公开日】2015年4月8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26日 优先权日:2014年11月26日
【发明者】王艳丽, 李洋 申请人:青岛崂乡茶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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