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辆灯光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41419阅读:20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车辆灯光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辆用灯光装置,属车辆照明技术领域。
目前车辆上已有的灯光装置虽然已能满足车辆的照明需要,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可以起到照明、转向及防雾的功能,但是由于车辆在夜间行驶时其大灯的灯光较强,在相向的两车会车时,一般都采用近光灯,即使是这样,车辆的灯光也可以是司机产生晕眩,判断不出车辆的位置,从而引发交通事故,使财产和人员遭受损失。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改进已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可以提示车辆位置、在车辆会车时提供照明、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车辆灯光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车辆灯光装置,是由车体、车底盘、大灯、防雾灯、转向灯组成,其特点是在车体前右大灯下后方安装有一大灯,在车底盘左右两侧上各安装有至少一个射地灯。
为了更进一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避免灯光刺激司机眼睛的目的,可以是车体前右大灯下方的大灯深入到车体内至少20cm。
为了更进一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提示车辆位置的目的,可以是车底盘上的射地灯位于车辆的前后轮之间。
本实用新型与已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显著特点在车体前右大灯的下后方安装有一个大灯,可以在车辆会车时起到照明作用,同时由于车灯在车的右方,避免了车灯对司机眼睛的刺激而产生的晕眩,使司机在回车时能够看清路况,车底盘上的射地灯可以在夜间显示车辆的位置,使对方司机可以判断出车辆的准确位置,提前作出准备动作,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使人员、车辆免遭损失。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车辆灯光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
图1的仰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车辆灯光装置的另一种结构的仰视图。
实施例1,参照
图1、图2,一种车辆灯光装置,是在普通汽车车体1上原有的大灯2、转向灯3、防雾灯4的基础上,在右大灯2的下后方的车体1内设有一个大灯5,大灯5根据车型的不同深入到车体内的深度不同,本实施例的车灯5深入到车体1内20cm,在车底盘6上的左右两侧各安装有一个射地灯7,车灯5和射地灯7均与车的供电电路相接,并由驾驶室内的开关控制。
实施例2,参照图3,是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大灯5深入到车体1中30cm,在车底盘6上的前后轮8之间的两侧,每一侧上设有两个射地灯7,其他与实施例1相同。
当车辆行驶在夜间时,可以将原有的大灯2打开照亮路面,以保证安全行驶,射地灯7的灯光射向地面,使车辆行驶在光亮之中,准确显示车辆的位置,当有车辆会车时,可以将大灯2关闭,打开大灯5照亮路面,由于大灯5在车辆的右侧,可以保证灯光不直接照射对方司机的眼睛,使司机视野清楚,保证了会车的安全,会车结束后可恢复原来灯光的照明。
权利要求1.一种车辆灯光装置,是由车体(1)、车底盘(6)、大灯(2)、防雾灯(4)、转向灯(3)组成,其特征是在车体(1)前右大灯(2)下后方安装有一大灯(5),在车底盘(6)左右两侧上各安装有至少一个射地灯(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辆灯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体(1)前右大灯(2)下方的大灯(5)深入到车体(1)内至少20c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车辆灯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底盘(6)上的射地灯(7)位于车辆的前后轮(8)之间。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辆灯光装置,是由车体、车底盘、大灯、防雾灯、转向灯组成,其特点是在车体前右大灯下后方深入车体至少20cm处安装有一大灯,在车底盘左右两侧上各安装有至少一个射地灯,本实用新型具有可以提示车辆位置、在车辆会车时提供照明、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
文档编号B60Q1/14GK2426815SQ00214669
公开日2001年4月18日 申请日期2000年5月16日 优先权日2000年5月16日
发明者周安明 申请人:周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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