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保险杠系统及方法

文档序号:3859075阅读:17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行人保险杠系统及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保险杠系统以及改变现有保险杠的方法。更特别地,本 发明涉及车辆保险杠系统,其中附加保险杠可靠近地或直接地连接于现有车 辆保险杠上,以使形成的保险杠系统提供更佳的安全、外观或性能特性,并 使得车辆可轻易地调整,从而适应于不同的市场、外观、性能或安全标准。
背景技术
传统上已知有一些装置安装在现有车辆保险杠上,用于保护现有车辆保 险杠或允许车辆完成特定任务,例如推动或牵引另一车辆。这些装置中的许 多是零配件市场中附加类型的额外配件,例如扰流板、附加的保险杠防振垫, 等等。
一种这样的保险杠防振垫装置公开于授予Crocker的美国专利3,378,296 中,其中描述并说明了利用夹紧装置和钩头螺栓而安装于现有车辆保险杠的 前表面上的车辆保险杠吸震器。该保险杠吸震器设计为给乘客提供更好的安 全性以及为避免车辆的损坏而提供更好的保护。根据建议,保险杠吸震器的 长度最好是十分有限的,并且多个保险杠吸震器应沿现有车辆保险杠的长度 方向i殳置。
授予Khan的美国专利6,652,011,描述并说明了金属保险杠罩可以贴近 地套在现有车辆聚合物保险杠上。根据Khan的专利文献,保险杠罩由镀铬 钢成形从而为车辆提供其所强调的"retro"风格,并且设置为密切匹配现有 保险杠的形状。
汽车和车辆设计者也已经将行人保护特征加入了现有车辆保险杠设计
中。然而,许多不同的销售市场对于车辆保险杠具有不同的以及多样的需求。 针对车辆保险杠的一种特定设计可能对于特定的市场区域或地区是适合且
安全的,但在另一个区域、城市或地区中则可能是不受欢迎或违反规定的。

发明内容
根据本发明的一方面, 一种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用于联接至具有现有 保险杠和现有车架结构的现有车辆上)可包括附加保险杠结构,其具有沿附
加保险杠结构纵轴延伸的长度、基本垂直于所述长度在附加保险杠结构的顶 部和底部之间延伸的高度以及基本垂直于所述长度和高度两者在附加保险 杠结构的内侧部分和外侧部分之间延伸的深度。联接结构可邻近附加保险杠 结构的内侧部分,并设置为与现有车辆的现有保险杠和现有车架结构之一相 连接。现有保险杠可具有沿现有保险杠的现有纵轴延伸的现有长度,并且附 加保险杠结构的长度可以与现有保险杠的现有长度基本相同。现有保险杠可 具有与现有长度垂直的现有高度,且该现有高度可在现有保险杠的现有顶部
和现有底部之间延伸,而附加保险杠结构可在其联接于现有保险杠时从现有 保险杠的现有底部延伸出一较大距离,从而通过将附加保险杠结构联接于现 有保险杠上,保险杠系统相对于行人的接触点被降低。
根据本发明的另 一方面,所述联接结构可以从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底部伸 出,并且至少包括用于联接到现有保险杠或现有车架结构上的螺栓、卡箍、 铆钉、焊接和/或粘接剂。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底部可在向内的深度方向延 伸,以与现有保险杠匹配,同时相对于现有保险杠向下延伸。
根据本发明的另 一方面,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底部可从现有保险杠延伸出
基本等于现有保险杠高度的20%的第一向下距离。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保险杠顶部联接可定位于附加保险杠结构的顶 部以使其能够接触现有保险杠结构。
才艮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保险杠顶部联d妾可以由比附加保险杠结构更加 柔软的材料而形成,从而保险杠顶部联接可顺应于现有保险杠结构的表面和形状。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当附加保险杠结构联接于现有车辆时,不会显 著改变现有车辆的前碰撞模式。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由现有车辆保险杠的顶端和现有车辆保险杠的 底部之间的区域限定出一第一接触区域,由附加保险杠结构顶部和附加保险 杠结构底部之间的第二区域限定出 一第二接触区域。第二接触区域可低于第 一才妾触区域。
根据本发明的另 一 方面,第二接触区域可大于第 一接触区域。 根据本发明的另 一方面, 一种用于安装到现有车辆上的行人车辆保险杠 系统(其中现有车辆包括具有前表面的现有保险杠,以及现有车架结构)可 包括附加保险杠结构,其具有沿附加保险杠结构纵轴延伸的长度、基本垂直 于所述长度在附加保险杠结构的顶部和底部之间延伸的高度以及基本垂直 于所述长度和高度两者在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外侧部分和内侧部分之间延伸 的深度。联接结构可邻近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内侧部分,并设置为与现有车辆 的现有保险杠和现有车架结构之一相连接。现有保险杠可具有沿现有保险杠 纵轴定位的现有长度以及垂直于现有长度的高度。前表面可在高度方向上在 现有保险杠的现有顶部和现有底部之间延伸。附加保险杠结构可沿现有保险 杠前表面的较大一部分定位,并且从现有底部延伸出 一距离以产生额外的接 触面,该接触面沿着与现有保险杠前表面基本共面的方向或者从现有保险杠 前表面向前延伸的方向而延伸。因此,保险杠系统相对于行人的接触点可通 过将附加保险杠结构联接到现有保险杠上而降低或者增大。
根据本发明的另 一方面,现有保险杠可具有沿现有保险杠的现有纵轴延 伸的现有长度,并且附加保险杠结构的长度可以与现有保险杠的现有长度基 本相同。
才艮据本发明的另 一方面,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内侧部分可成形为具有与现 有保险杠前表面对应并匹配的内表面。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附加保险杠结构可由实体结构形成,从而以使 现有车辆的前碰撞模式基本上不会因为将附加保险杠结构添加到现有保险 杠上而发生变化。
根据本发明的另 一方面,用于改变现有车辆保险杠的方法可包括提供现 有车辆保险杠,其具有在事故过程中最先接触到行人的、由现有车辆保险杠
外侧前表面的最外侧部分限定出的现有接触区域;提供附加保险杠结构,其 具有沿附加保险杠结构纵轴延伸的长度、基本垂直于长度在附加保险杠结构 的顶部和底部之间延伸的高度、基本垂直于长度和高度在附加保险杠结构的 内表面和外表面之间延伸的深度、以及在事故过程中最先接触到行人的由附 加保险杠结构外表面的最外侧部分限定出的附加保险杠接触区域。该方法还 可包括将附加保险杠结构联接到现有车辆保险杠上,使得当附加保险杠结构 联接于现有车辆保险杠时,附加保险杠接触区域大于或低于现有接触区域, 并且将附加保险杠结构的一部分定位于现有车辆保险杠的外侧前表面之前,
使得在事故过程中施加到附加保险杠结构上的作用力传递到现有保险杠的 外侧前表面上。
根据本发明的另 一方面,现有车辆保险杠可具有沿现有车辆保险杠的现 有纵轴延伸的现有长度、基本垂直于现有长度在现有车辆保险杠的现有顶部 和现有底部之间延伸的现有高度、以及基本垂直于现有长度和现有高度两者
接附加保险杠结构可包括定位附加保险杠,使得现有长度和附加保险杠长度 重叠并基本相同。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联接附加保险杠结构不会显著改变现有车辆保 险杠的前碰撞模式。
根据本发明的另 一方面,该方法可包括为附加保险杠结构提供联接支 架,其中现有车辆保险杠联接于车架,并且联接附加保险杠结构可包括将联 接支架联接到车架和现有车辆保险杠之一上。
根据本发明的另 一方面,定位附加保险杠结构可包括使附加保险杠结构 具有与现有车辆保险杠外侧前表面对应并匹配的内表面。
根据本发明的另 一方面,联接附加保险杠结构可包括将附加保险杠结构 内表面的一部分联接到现有车辆保险杠的外侧前表面上。
本领域4支术人员在参照并结合附图阅读以下对实施例的详细说明之后, 可以清楚地了解本发明的其它方面、特征和显著优点还有其他的方面。


现在将仅仅通过举例并参照附图的方式参照设备和方法的示例性实施
例对本申请的发明进行更详细的描述,其中
图la和lb是按照本发明原理构成的车辆保险杠系统在其联接于现有车 辆上时的实施例的侧视图,以及按照本发明原理构成的车辆保险杠系统在其 联接于现有车辆上时的侧视横截面图2是表示图la所示的现有车辆在没有联接车辆保险杠系统时可能的 成年行人撞击区域的侧视图3是图la所示的现有车辆在联^接有车辆保险杠系统时可能的成年行 人撞击区域的侧视图4是图la中的在联接于现有车辆的车辆保险杠系统和车架的俯视图5是按图4中的线V-V所取的横截面图6是按照本发明原理而构成的车辆保险杠系统的另一实施例的横截面
图7表示按照本发明原理而构成的车辆保险杠系统的另 一 实施例的横截 面图8表示按照本发明原理而构成的车辆保险杠系统的另 一 实施例的正视
图9表示按照本发明原理构成的车辆保险杠系统的部分的示例性结构; 图IO表示按照本发明原理构成的车辆保险杠系统的部分的示例性结构; 图11表示按图12中的线XI-XI所取的横截面图;以及 图12表示按照本发明原理而构成的车辆保险杠系统的另一实施例的俯 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参照附图,在所有的附图中相同的参考标记表示相同的或相对应的元件。
图la表示按照本发明原理构成的车辆保险杠系统IO在其联接于现有车 辆100时的实施例的侧视图。图lb是图1中的车辆保险杠系统IO在联接于 现有车辆100时的侧视横截面图。车辆保险杠系统IO可设计为与现有车辆 保险杠101美观地混合并匹配在一起。
图2是表示在成年行人P的腿和不包括车辆保险杠系统10的车辆100 之间的接触区域C1的侧视图。如这些附图所示,接触区域C1主要位于行 人P (该行人具有人的平均高度和身材)的膝盖上方。车辆接触行人P的位 置Cl导致接触期间大部分作用力施加到膝关节的上方。这样的接触方式导 致车辆100和行人P接触期间在膝盖上方产生较大的力矩臂。在接触期间较 大的力矩会导致膝关节损伤和/或导致行人P被巻入或摔到车辆100之下。
通常我们都相信在行人和车辆相撞事故中较好的方式是在事故过程中 使行人保持在车辆上方。通常希望在事故过程中能防止行人摔倒在车辆下 面。
如图3所示,当车辆保险杠系统IO联接于车辆保险杠101时,行人P 上的接触区域C2可向下移动和/或扩大,并可以包括定位在低于行人P膝盖
的较大的部分。因此,在行人车辆相撞的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力的区域可定位 为低于膝关节,这能减小在膝盖上方的力矩臂。当在事故过程中的大部分力 施加在低于膝盖处时,行人在事故过程中倾向于翻滚到车辆的发动机盖上, 这好过于插进或摔倒在车辆的下面。因此,车辆保险杠系统10可防止在行
人p与车辆100相接触期间伤害到行人P。
车辆保险杠系统10可以包括具有前顶部边缘11、前底部边缘12以及下 侧延伸部13的附加保险杠19。附加保险杠19的前表面可以由顶部边缘11 和底部边缘12界定,以限定在车辆保险杠和行人P之间的接触区域C2。
图4是联接于现有车辆100的车辆保险杠系统IO和车架111的俯视图。 图5是按图4中的线V-V所取的横截面图。现有车辆保险杠101通常是通过 现有车辆保险杠支架102而联接于保险杠框架横档110上。现有车辆保险杠 框架横档110通常从车架111的前侧部分伸出并位于车4仑112的前侧。因此, 保险杠框架横档110使得能够在很少或没有连接构件能从车辆100的外部看 见的情况下以美观的方式将现有车辆保险杠101联接于车辆的前侧。
车辆保险杠系统10可包括从下侧延伸部13延伸出的保险杠支架20,用 于联接到车辆保险杠框架横档110上。附加保险杠19还可形成为当其联接 上时密切地顺应现有车辆保险杠101。这不仅可以实现美观的目的,而且可 以保证联接附加保险杠19时与未联接时相比,撞击特性保持基本相同。因 为当车辆保险杠系统10联接于车辆时,撞击特性并没有必要发生变化,所 以对于需要不同保险杠标准的特定市场以及对于喜欢不同的保险杠安全性 和外观特征的消费者,可以利用车辆保险杠系统而轻易地对车辆进行改造。 额外的前碰撞模式测试则可能并不必要。
保险杠支架20可以包括从附加保险杠19的下侧延伸部13延伸出的下 侧延伸部21,该下侧延伸部21然后转而向上以形成向上延伸部22。孔23 可位于向上延伸部22中,以便诸如螺钉之类的联^t妻结构80从其中穿过并与 现有车架横档110相连接。
图6是按照本发明原理而构成的车辆保险杠系统的另 一 实施例的横截面 图。如图6所示,车辆保险杠系统IO可包括能够安装于现有车辆保险杠101 上的多个联接部分50。匹配联接部分15可设置于附加保险杠19的内表面上 以用于与联接部分50相连接。各种类型的联接机构均可以运用于联接部分 50以及匹配联接部分15,比如舌键和卡箍联接结构、粘接垫、铆钉、钮扣、 扣钩等等。如果需要的话,通过利用联接部分50以及匹配4关接部分15可在 车辆保险杠系统IO和现有车辆保险杠101之间提供牢固的联接。
保险杠顶部联接40可设置用于联接到附加保险杠19的顶部。保险杠顶 部联接40可由柔韧的材料制成,以使其在附加保险杠19和现有车辆保险杠 IOI之间形成密封。另外,弹性密封部分41可从保险杠顶部联接40的顶端 延伸出,使得它沿现有车辆保险杠101的整个长度与现有车辆保险杠101 — 直相接触。保险杠顶部联接40可包括向下延伸并且可匹配在位于附加保险 杠19上的锁定卡箍16内的插入部分42。锁定部分43可沿插入部分42定位, 以将保险杠顶部联接40锁定到附加保险杠19的锁定卡箍16上。
图7表示按照本发明原理构成的车辆保险杠系统10的另一实施例的横 截面图。在这一实施例中,附加保险杠19可包括基本对应并顺应现有车辆 保险杠101的后表面18。附加保险杠19的底部边缘12可向前和向外延伸(向 下并远离现有车辆保险杠101 ),以形成扰流板式的外形。在这种情况下与行 人的接触方式可更多地位于附加保险杠19的前侧下边缘12处,并且基本低 于行人P的膝盖,以确保在车辆行人相撞事故过程中具有较高安全性。
图8表示从前面观察到的车辆保险杠系统10的又一个实施例。在这一 实施例中,在车辆保险杠系统10的前侧面上可i殳置开口 61和62,以允许通 往不同的车辆附件,比如行驶灯、雾灯、前大灯、信号灯、空气进气口、安
全系统控制,等等。
图9和10示出制成车辆保险杠系统的示例性的材料/结构。特定的结构 和材料提供不同的能量吸收特性。举例来说,蜂窝状结构71或华夫饼式结 构72可用于根据所需要的能量吸收特性而形成为车辆保险杠系统10。蜂窝 状结构71和华夫饼式结构72可由许多不同类型的材料制成,包括塑料、铝 等等。或者,图11表示可用于形成车辆保险杠系统10的一部分或多部分的 泡沫材料73。
图11和12表示车辆保险杠系统10的另一个实施例,其中例如像緩沖 器81这样的緩沖器可以联接至并更进一步构成车辆保险杠系统10。緩沖器 81可定位于车辆保险杠系统的开口内,例如图8实施例中的开口 61和62, 或者可位于保险杠系统的顶端和底部之间的间隔中。緩冲器或緩冲器81还 可以附着于或者以其它方式联接于保险杠系统10的前表面。在运行中,緩 冲器81可以提供相对于行人P更均匀的接触区域C2,这取决于为车辆保险
杠系统10的其他部分所选择的几何结构及材料。在如图11所示的实施例中,
緩沖器81可位于保险杠系统10的顶部11和底部12之间,并且可以由例如 泡沫材料73构成。当然,如上所述,车辆保险杠系统10的其他部分也可由 泡沫或其他不同的材料制成。緩冲器81可以沿向前的驱动轴从车辆保险杠 101延伸出预定距离。举例来说,緩冲器81可以形成与车辆保险杠101偏离 约77mm的车辆保险杠系统10的前表面14,并且可以使前表面14向下延 伸约97mm。
车辆保险杠系统10具有一些独特的优点、特性和特征。举例来说,车
同时针对不同的市场以额外附件的形式提供容易装配并且基本不会改变车 辆前碰撞模式的车辆保险杠系统10。如果车辆保险杠系统IO基本不会改变 车辆100的前碰撞模式,则对于车辆保险杠系统10经过改变的车辆,不需 要补充试验、开发和验证等,当针对不同的市场而改变车辆时,这就可以节 约大量的成本。因此,可以更容易且成本效率更高地改变车辆以进入具有不 同车辆保险杠需求的较小市场。
另外,车辆保险杠系统10可以提供给特定市场的消费者,如果这些消 费者更喜欢由特定的车辆保险杠系统10提供的特定安全性、美观性或性能 特性。举例来说,如果消费者使用车辆主要用于市中心运输路线,那么对于 那样的车辆应用可能期望有特定的保险杠设计和行人接触点布置。因此,特
殊的车辆保险杠系统10可以针对这种应用而设定,并且可以由消费者购买 并安装。
针对车辆保险杠系统io的特殊设计可以改变车辆IOO接触行人的才莫式,
以使该特定市场部分(例如高速路市场、低速路市场、泥泞路市场等等)的 安全性得到提高。因此,如上所指出的,消费者可以购买特别为应用于该车
辆而设计的车辆保险杠系统10。
虽然以上已对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作出了描述,但是很清楚在不离开本 发明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本发明可以实现和构造为许多不同的形式。举例
来说,附加保险杠19可以若干不同的形状、大小、结构及材料构成。特别 地,附加保险杠19可以由塑料、聚合物、树脂、陶瓷、金属以及其他已知 材料制成。另外,附加保险杠的结构可以如图lb所示为实心的,但是也可 以形成为包括有开放孔隙或位于内部的其他泡沫型材料的空心壳体。附加保
险杠19的特定形状可以根据车辆保险杠系统10的特殊应用以及所需的特别
的美观要求、设计和性能特性而有所不同。
保险杠支架2 0还可以由许多不同的材料构成并由许多不同的方式成形, 以便连接于特定的车辆保险杠框架横档或其他联接结构。特别地,保险杠支 架可以由金属、聚合物、塑料、树脂或其他已知材料制成。另外,保险杠支 架20可以通过塑模于附加保险杠19自身内而被联接于附加保险杠19,但是 也可以通过利用紧固件、粘接剂、焊接,或通过与附加保险杠19整体成形 而实现联接。
保险杠支架20可以通过螺母/螺栓紧固件系统而与框架横档110相联接, 但是也可以通过利用许多不同的结构和/或联接方式而实现联接。例如,卡箍 类型紧固件、粘接剂、焊接、磁铁、铆钉,或者其他能够将保险杠支架20 联接于框架横档110上的联接类型的结构和方法。
保险杠顶部联接40还可以由许多不同的材料和结构以许多不同的方式 而形成。保险杠顶部联4妄可以包括用于锁入附加保险杠19中的4关接插入件 42,但是也可以通过粘接剂、密缝凿(calk)、另外的紧固件或卡箍,或其他 联接结构或方法而实现联接。保险杠顶部联接40还可以由不同的材料制成, 包括塑料、树脂、聚合物、金属、橡胶等等。弹性密封部分41可以与顶部 联接40—体成形,或可以是分离件。柔性密封部分41也可以由不同的材料 构成,包括橡胶、塑料、树脂、聚合物、陶瓷、金属、薄膜等等。
应该理解,对现有车辆保险杠101的改变不是必需的。车辆保险杠系统 10可以直接与车架横档110相连接。然而,可以想到,车辆保险杠系统10 也可以if关接于现有车辆保险杠101上的一个位置上或其他位置上,例如联才妄 于车架111、车身部分,或其他结构上。为了使车辆保险杠系统10与车辆 IOO相连接,还可以使用插入在主体部分之间并连接到车辆IOO的车架结构 上的卡箍。
虽然已经参照本发明示例性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描述,然而对于 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不离开本发明范围的情况下,显然可以作出不同的 改变以及同等的应用。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联接到现有车辆上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所述现有车辆包括现有保险杠和现有车架结构,所述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包括附加保险杠结构,其具有沿附加保险杠结构的纵轴延伸的长度、基本垂直于所述长度在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顶部和附加保险杠结构底部之间延伸的高度、以及基本垂直于所述长度和高度两者在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内侧部分和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外侧部分之间延伸的深度;以及联接结构,其接近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内侧部分,并设置为与现有车辆的现有保险杠和现有车架结构之一相连接,其中,所述现有保险杠具有沿现有保险杠的现有纵轴延伸的现有长度,并且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长度与现有保险杠的现有长度基本相同,所述现有保险杠具有与所述现有长度垂直且在现有保险杠的现有顶部和现有底部之间延伸的现有高度,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在其联接于现有保险杠时,位于现有保险杠的前侧并从现有保险杠的现有底部延伸出较大距离,从而通过将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联接于现有保险杠上,降低所述保险杠系统相对于行人的接触区域。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其中,所述联接结构从所 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底部延伸出,并包括用于联接到现有保险杠和现有车架 结构之一上的螺栓、卡箍、铆钉、焊接和粘接剂中的至少一种。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其中,所述附加保险杠结 构的底部在向内的深度方向上延伸,以与现有保险杠匹配,并同时相对于现 有保险杠向下延伸。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其中,所述附加保险杠结 构的底部从现有保险杠延伸出基本等于现有保险杠高度的20%的第 一向下 距离。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其中,进一步包括 保险杠顶部联接,其邻近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顶部,以使其能够接触现有保险杠结构。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其中,所述保险杠顶部联 接由比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更加柔软的材料形成,使得所述保险杠顶部联接 可以接触并顺应于现有保险杠。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其中,当所述附加保险杠 结构联接于现有车辆时,其基本不会改变现有车辆的前碰撞模式。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其中,由现有车辆保险杠 的顶端和现有车辆保险杠的底部之间的区域限定出一第一接触区域,由所述 附加保险杠结构的顶部和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底部之间的第二区域限定出的 一第二接触区域,所述第二接触区域低于所述第 一接触区域。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其中,所述第二接触区域 大于所述第一接触区域。
10. —种用于联接到现有车辆上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所述现有车辆包 括现有车架结构和具有前表面的现有保险杠,所述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包 括附加保险杠结构,其具有沿附加保险杠结构的纵轴延伸的长度、基本垂 直于所述长度在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顶部和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底部之间 延伸的高度、以及基本垂直于所述长度和高度两者在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 外侧部分和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内侧部分之间延伸的深度;以及联接结构,其邻近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内侧部分,并设置为与现有车 辆的现有保险杠和现有车架结构的其中之一相连接,其中所述现有保险杠具有沿现有保险杠的纵轴定位的现有长度以及垂 直于所述现有长度的现有高度,所述前表面在高度方向上在现有保险杠的现 有顶部和现有底部之间延伸,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沿现有保险杠的前表面的 较大的一部分定位,并从现有底部延伸出一距离,以产生额外的接触面,该 接触面沿着与现有保险杠的前表面基本共面或从该前表面向前延伸的方向 而延伸,从而通过将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联接到现有保险杠上,所述保险杠 系统相对于行人的接触区域被降低或增大。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其中,所述现有保险杠 具有沿现有保险杠的现有纵轴延伸的现有长度,并且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 长度与所述现有保险杠的现有长度基本相同。
12. 如权利要求IO所述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其中,所述附加保险杠 结构的内侧部分形成为具有与所述现有保险杠的前表面对应并匹配的内表 面。
13. 如权利要求IO所述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其中,附加保险杠结构由实体结构成形从而以使现有车辆的前碰撞模式基本上不会因为将附加保 险杠结构添加到现有保险杠上而发生改变。
14. 如权利要求IO所述的行人车辆保险杠系统,其中,由所述现有车辆 保险杠的顶端和现有车辆保险杠的底部之间的区域限定出 一第一接触区域, 由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顶部和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底部之间的第二区域限 定出 一第二接触区域,所述第二接触区域低于或大于所述第 一接触区域。
15. —种用于改变现有车辆保险杠的方法,其包括 提供现有车辆保险杠,其具有在事故过程中最先接触到行人的、由现有车辆保险杠的外侧前表面的最外侧部分限定出的现有接触区域; 提供附加保险杠结构,该附加保险杠结构具有 沿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纵轴延伸的长度;基本垂直于所述长度在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顶部和附加保险杠 结构的底部之间延伸的高度;基本垂直于所述长度和高度两者在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内表面 和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外表面之间延伸的深度;以及由在事故过程中最先接触到行人的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外表面的最 外侧部分限定出的附加保险杠接触区域;将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联接到现有车辆保险杠上,使得当所述附加保险 杠结构联接于现有车辆保险杠时,所述附加保险杠接触区域大于或低于所述现有接触区域;以及将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的一部分定位于现有车辆保险杠的外侧前表面 之前,使得在事故过程中施加到所述附加保险杠结构上的作用力传递到现有 保险杠的外侧前表面上。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现有车辆保险杠具有沿现有车辆保险杠的现有纵轴延伸的现有长度;基本垂直于所述现有长度的方向在所述现有车辆保险杠的现有顶 部和现有车辆保险杠的现有底部之间延伸的现有高度;以及基本垂直于所述现有长度和现有高度两者在现有车辆保险杠结构 的现有内表面和现有车辆保险杠的现有外表面之间延伸的现有深度,并且 联接附加保险杠结构包括定位附加保险杠,使得所述现有长度和所述附加保险杠长度重叠并基本相同。
17.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联接附加保险杠并不显著改变现有车辆保险杠的前/B並撞一莫式。
18.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进一步包括为附加保险杠结构提供联接支架,其中所述现有车辆保险杠联接于车 架,并且联接附加保险杠结构包括将联接支架联接到车架和现有车辆保险杠 之一上。
19.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定位附加保险杠结构包括使所述 附加保险杠结构具有与现有车辆保险杠的外侧前表面对应并匹配的内表面。
20.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联接附加保险杠结构包括将所述 附加保险杠结构的内表面的一部分联接到现有车辆保险杠的外侧前表面上。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行人保险杠系统及方法,其可包括附加保险杠和用于将附加保险杠连接到现有车辆保险杠或现有车架上的联接支架。附加保险杠可设置为顺应于现有车辆保险杠,从而车辆的前碰撞模式基本没有发生变化。另外,附加保险杠可以产生新的前表面区域,该区域包括低于现有车辆保险杠前表面的表面。因此,该保险杠系统可设置为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在更低位置接触行人,以使伤害最小化。所述保险杠系统还可设置为可轻易地将其匹配于现有车辆,从而针对不同的市场和/或消费者的需求及爱好,消费者或者汽车厂商可以轻松地对车辆进行改变。
文档编号B60R19/02GK101356075SQ200780001409
公开日2009年1月28日 申请日期2007年2月23日 优先权日2006年2月24日
发明者池野博秀, 瑞安·米勒, 竹内刚克, 菅间高之 申请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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