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自导航功能的遥控驾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28235阅读:185来源:国知局
具有自导航功能的遥控驾驶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驾驶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驾驶技术已经可以通过遥控钥匙控制汽车行驶,例如案号CN201210099965的专利。但是已有的遥控驾驶系统只能在可视范围内对车辆进行控制,不能实现远程遥控,在长途驾驶中,驾驶员非常容易疲劳而造成疲劳驾驶,而且不能中途变换驾驶员,从而会造成很多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自导航功能的遥控驾驶系统,解决以上至少一个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具有自导航功能的遥控驾驶系统,包括一支持遥控驾驶的汽车、一用于遥控汽车的遥控钥匙,所述汽车内设有用于信号处理的微型处理器系统,所述遥控钥匙内设有用于信号处理的信号处理系统,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通信连接所述信号处理系统;

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内还设有GPS定位系统,所述GPS定位系统连接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

所述汽车内还设有三个摄像头,分别是第一摄像头、第二摄像头、第三摄像头,所述第一摄像头位于汽车的左后视镜上,朝向汽车的左后方,所述第二摄像头位于汽车的右后视镜上,朝向汽车的右后方,所述第三摄像头位于汽车的前挡风玻璃的后方,朝向汽车的正前方;

所述第一摄像头、所述第二摄像头、所述第三摄像头均连接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

本专利通过增设GPS定位系统,可实现汽车的自导航。更关键的是本专利通过GPS定位系统和摄像头的结合,允许遥控钥匙获取汽车的位置信息,同时允许遥控钥匙通过摄像头获取车辆行驶过程中前方、后方、侧面的路况,进而允许远程遥控。

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连接一用于检测方向盘转动角度的角度传感器、一用于检测油门被踩踏力度的第一压力传感器、一用于检测刹车被踩踏力度的第二压力传感器。对遥控信息进行反馈,从而更好的控制汽车。

所述遥控钥匙设有一显示器,所述显示器连接所述信号处理系统。用于显示汽车的各种反馈信息,摄像头的景象或者汽车在地图上的位置。

所述显示器上设有一触摸屏。使用者可以通过触摸屏点击汽车在地图上的走向,做到更加精确的控制。

具有自导航功能的遥控驾驶系统还包括一虚拟现实眼镜或者一虚拟现实头盔,所述虚拟现实眼镜或者所述虚拟现实头盔通信连接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将摄像头的拍到的路况通过虚拟现实眼镜或者一虚拟现实头盔展现给使用者,驾驶体验更真实,大大减小了遥控驾驶的事故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照图1、图2,具有自导航功能的遥控驾驶系统,包括一支持遥控驾驶的汽车、一用于遥控汽车的遥控钥匙,汽车内设有用于信号处理的微型处理器系统1,遥控钥匙内设有用于信号处理的信号处理系统2,微型处理器系统1通信连接信号处理系统2;汽车内还设有GPS定位系统3,所述GPS定位系统3连接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1;汽车内还设有三个摄像头5,分别是第一摄像头、第二摄像头、第三摄像头,第一摄像头位于汽车的左后视镜上,朝向汽车的左后方,第二摄像头位于汽车的右后视镜上,朝向汽车的右后方,第三摄像头位于汽车的前挡风玻璃的后方,朝向汽车的正前方;第一摄像头、第二摄像头、第三摄像头均连接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1。本专利通过增设GPS定位系统3,可实现汽车的自导航。更关键的是本专利通过GPS定位系统3和摄像头5的结合,允许遥控钥匙获取汽车的位置信息,同时允许遥控钥匙通过摄像头5获取车辆行驶过程中前方、后方、侧面的路况,进而允许远程遥控。

微型处理器系统1连接一用于检测方向盘转动角度的角度传感器、一用于检测油门被踩踏力度的第一压力传感器、一用于检测刹车被踩踏力度的第二压力传感器。对遥控信息进行反馈,从而更好的控制汽车。

遥控钥匙设有一显示器4,显示器4连接信号处理系统2。用于显示汽车的各种反馈信息,摄像头的景象或者汽车在地图上的位置。

显示器上设有一触摸屏。使用者可以通过触摸屏点击汽车在地图上的走向,做到更加精确的控制。

信号处理系统2还连接一虚拟现实眼镜或者一虚拟现实头盔,虚拟现实眼镜或者虚拟现实头盔通信连接微型处理器系统1。将摄像头的拍到的路况通过虚拟现实眼镜或者一虚拟现实头盔展现给使用者,驾驶体验更真实,大大减小了遥控驾驶的事故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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