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充电桩的安装底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27268阅读:168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充电桩的安装底座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充电桩辅助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充电桩的安装底座。



背景技术:

充电桩,指的是一类用来给电动车辆充电的装置设备,其一般包括金属铁质的充电桩主机和若干个充电连接线。在充电桩的使用过程中,就要求其具有一定的安装稳定性,能抗一定程度的拉扯强度,避免在充电连接线受到意外拉扯时容易发生倾倒的问题。

专利公告号为CN 205377318 U、2016.07.06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充电桩底座,其涉及充电桩技术领域,其包含U型拐角、底板,其特征在于U型拐角及底板上设有加强筋结构,U型拐角与底板相连,底板分为上层和下层两层结构。

但是该实用新型专利中的充电桩底座存在安装后稳定性差以及拆装不方便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充电桩的安装底座,其能通过在底座主体上设置主体槽、磁力单元以及粘结单元的方式,达到充电桩主机有效安装固定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有效,安装操作方便快捷、安装稳定性好,以及底座本身拆装维修方便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充电桩的安装底座,包括底座主体,设置在所述底座主体上并用于插接安装充电桩主机的主体槽,设置在所述主体槽的四个内侧面上并用于对所述充电桩主机进行磁力吸引固定的磁力单元,以及设置在所述主体槽内底面上并用于粘结固定所述充电桩主机的粘结单元。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粘结单元包括设置在所述主体槽内底面上的中部支撑板,以及设置在所述中部支撑板上并用于粘结固定所述充电桩主机的粘结片。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磁力单元包括设置在所述主体槽内侧面上的固定用开槽,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内下部位置处并通过所述充电桩主机下压翘起方式以用于触发磁力吸引操作的旋转部,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内中部位置处并通过向上顶起方式以用于触发磁力吸引操作的顶起部,以及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内上部位置处并通过拨动旋转方式以用于磁力吸引并固定在所述充电桩主机侧面上的磁力部。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旋转部包括两端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两个侧面上的第一旋转轴,水平设置在所述第一旋转轴上并用于向上拨动所述顶起部的旋转板,以及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下底面上并通过顶起所述旋转板的方式以用于保持所述旋转板水平的压簧,所述顶起部以及弹簧均设置在所述旋转板的内侧位置处。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旋转板的宽度与所述固定用开槽的开槽宽度相等,所述旋转板下表面上设有用于卡合设置在所述第一旋转轴上的旋转板卡合槽。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顶起部包括分别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两个侧面上的两个连接板,两侧分别设置在两个所述连接板上的套筒,以及贯穿设置在所述套筒内的顶起棒,所述顶起棒下端抵在所述旋转部上,所述顶起棒上下两端均为半圆球头端。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套筒上设有用于卡合并插入安装所述顶起棒的套筒竖向开口。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磁力部包括两端方便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两个侧面上的第二旋转轴,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二旋转轴上的旋转套筒,以及伸缩设置在所述旋转套筒内并用于磁力吸引固定在所述充电桩主机侧面上的磁力块。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旋转套筒一端设有用于卡合设置在所述第二旋转轴上的套筒卡合槽,所述固定用开槽内顶面上设有用于限位并保持所述旋转套筒平行的限位块。

进一步优选的技术方案在于:所述磁力块卡合设置在所述旋转套筒内,所述旋转套筒内设有磁力块连接板,所述磁力块由拉簧连接设置在所述磁力块连接板上。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底座主体上设置主体槽、磁力单元以及粘结单元的方式,达到充电桩主机有效安装固定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有效,安装操作方便快捷、安装稳定性好,以及底座本身拆装维修方便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磁力单元的位置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旋转板的位置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套筒的位置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旋转套筒的位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

实施例:如附图1、2、3、4以及附图5所示,一种用于充电桩的安装底座,包括底座主体1,设置在所述底座主体1上并用于插接安装充电桩主机2的主体槽3,设置在所述主体槽3的四个内侧面上并用于对所述充电桩主机2进行磁力吸引固定的磁力单元4,以及设置在所述主体槽3内底面上并用于粘结固定所述充电桩主机2的粘结单元5。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底座主体1具有接地面积大、安装放置稳固性高的优点,所述底座主体1插接设置在所述主体槽3内,保证基本的安装有效性,而所述磁力单元4、粘结单元5用于强化连接安装的强度,保证所述充电桩主机2具有安装稳定、不易翻到的优点。

所述粘结单元5包括设置在所述主体槽3内底面上的中部支撑板501,以及设置在所述中部支撑板501上并用于粘结固定所述充电桩主机2的粘结片502。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中部支撑板501作为所述充电桩主机2的支撑部位,所述粘结片502用于在所述中部支撑板501上粘结固定所述充电桩主机2,保证所述充电桩主机2即使在经受一定拉扯强度时,也不会轻易翻到,保证了所述安装底座的安装有效性。

所述磁力单元4包括设置在所述主体槽3内侧面上的固定用开槽401,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401内下部位置处并通过所述充电桩主机2下压翘起方式以用于触发磁力吸引操作的旋转部402,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401内中部位置处并通过向上顶起方式以用于触发磁力吸引操作的顶起部403,以及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401内上部位置处并通过拨动旋转方式以用于磁力吸引并固定在所述充电桩主机2侧面上的磁力部404。所述旋转部402包括两端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401两个侧面上的第一旋转轴402a,水平设置在所述第一旋转轴402a上并用于向上拨动所述顶起部403的旋转板402b,以及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401下底面上并通过顶起所述旋转板402b的方式以用于保持所述旋转板402b水平的压簧402c,所述顶起部403以及弹簧402c均设置在所述旋转板402b的内侧位置处。所述旋转板402b的宽度与所述固定用开槽401的开槽宽度相等,所述旋转板402b下表面上设有用于卡合设置在所述第一旋转轴402a上的旋转板卡合槽402d。所述顶起部403包括分别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401两个侧面上的两个连接板403a,两侧分别设置在两个所述连接板403a上的套筒403b,以及贯穿设置在所述套筒403b内的顶起棒403c,所述顶起棒403c下端抵在所述旋转部402上,所述顶起棒403c上下两端均为半圆球头端。所述套筒403b上设有用于卡合并插入安装所述顶起棒403c的套筒竖向开口403d。所述磁力部404包括两端方便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401两个侧面上的第二旋转轴404a,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二旋转轴404a上的旋转套筒404b,以及伸缩设置在所述旋转套筒404b内并用于磁力吸引固定在所述充电桩主机2侧面上的磁力块404c。所述旋转套筒404b一端设有用于卡合设置在所述第二旋转轴404a上的套筒卡合槽404d,所述固定用开槽401内顶面上设有用于限位并保持所述旋转套筒404b平行的限位块405。所述磁力块404c卡合设置在所述旋转套筒404b内,所述旋转套筒404b内设有磁力块连接板404e,所述磁力块404c由拉簧404f连接设置在所述磁力块连接板404e上。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磁力单元4使用前,具备以下状态特点:

第一,所述第一旋转轴402a呈水平状态设置在所述第一旋转轴402a上,并且凸出设置在所述固定用开槽401外部、上表面高于所述粘结片502的上表面,以用于接收所述充电桩主机2的下压驱动操作;

第二,所述顶起棒403c下端抵在所述第一旋转轴402a上,所述旋转套筒404b呈倾斜状态压在所述顶起棒403c上端,且所述磁力块404c一端倾斜向下。

另一方面,所述磁力单元4实现磁力吸引固定所述充电桩主机2的方式如下:

第一,所述充电桩主机2下压位于四边上的四个所述第一旋转轴402a,所述第一旋转轴402a与所述顶起棒403c接触的一端向上翘起;

第二,所述顶起棒403c在所述套筒403b内向上移动顶起,将所述旋转套筒404b拨动旋转;

第三,所述磁力块404c由于靠近铁质的所述充电桩主机2,克服所述拉簧404f的拉力后吸引固定在所述充电桩主机2侧面上,此时所述磁力块404c仍部位位于所述旋转套筒404b内,且所述旋转套筒404b在所述限位块405的限位作用下呈水平状态;

第四,所述充电桩主机2向上拔出时,所述充电桩主机2同时开始发生以下动作:侧面与所述磁力块404c之间发生滑动、所述第一旋转轴402a失去压力后旋转回位,在以上两个动作过程中,所述磁力块404c最终从所述充电桩主机2侧面上脱落,整个所述磁力单元4恢复使用前的状态。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磁力单元4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第一,所述磁力单元4的磁力吸引固定动作由下放操作直接触发,具有实现快捷方便的优点;

第二,四个所述磁力单元4进行四面固定,使得所述充电桩主机2在所述底座主体1上具有安放稳定、不易翻倒的优点;

第三,所述充电桩主机2从所述底座主体1上卸下时,所述磁力单元4自动解除磁力吸引,使得所述磁力单元4本身,以及装卸操作具有快捷方便的优点。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所述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种修改。这些都是不具有创造性的修改,只要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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