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汽车信号显示装置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在汽车后方空间显示三维立体警示信号的方法。
背景技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中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放置“三角警示牌”的位置,距离事故车辆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外处,以警示其他车辆。按照交通法规要求,任何机动车都应该配备一个“三角警示牌”。
由上述可知,一旦车辆发生故障停车时,就需要有人下车去安放“三角警示牌”,以警示其他车辆。这个时候如果随车配备的“三角警示牌”发生遗失或者损坏,将会为警示其他车辆避让造成影响。当天气状况不佳时,有大风大雨或者大雾时,即使安放“三角警示牌”,由于能见度的降低,其警示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同时也为前去安放“三角警示牌”的人带来更大的潜在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在汽车后方投射动态警示光标的方法,省略了驾驶员因故障停车后需要放置故障报警标志的危险过程,有助于确保故障警告标志放置者的人身安全,并可迅速为故障汽车所在道路后面同向行驶的其他车辆,提供一个明显的故障警示信号。
一种在汽车后方投射动态警示光标的方法,在汽车尾部指定高度范围内,设置一个具有远射或投射功能的应急警告标志灯;所述应急警告标志灯的“启动”控制端,与汽车的整车控制电路和/或应急警告标志灯专用开关连接;当汽车的整车控制电路或应急警告标志灯专用开关发出“应急警告标志灯启动”指令后,所述的应急警告标志灯“通电”点亮,从汽车尾部输出肉眼可见的光束;所述光束在该汽车尾部指定高度范围内,形成一个肉眼可见红色三角体警示光标,悬浮于空中,并且以三角体中轴线定速缓慢旋转;通过手动或自动调节所述光标的投射夹角,来改变所述光标的大小。
所述警示光标距汽车尾部的距离数值,至少为当时该汽车的行驶速度的数值+50,所述距离数值的单位为米,离地高度至少为1.5m。
所述应急警告标志灯采用全息投影灯,其开关与汽车中控台应急警告灯开关联动。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1、应用全息投影技术投射的动态三维立体警示光标,要比“三角警示牌”更醒目,体积更大,能见度更远,警示效果更好;不需要担心由于风大等因素导致“三角警示牌”被风刮走等风险,且夜间警示效果更佳。
2、投射速度快,省去了驾驶员停车后去安置“三角警示牌”的过程,能第一时间在指定位置设立应急警示光标,以尽早提醒其他过往车辆,提早避免潜在危险发生。
3、全息影像投影不只是可以投射一个单一的特请警示灯标志,其可以根据需要,投射其他图形及添加文字,使其更能准确和清晰的表达含义。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投射动态警示光标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安装于汽车后保险杠内的全息投影灯;
2、所投射的动态三维立体警示光标与汽车尾部的直线距离;
3、所投射的动态三维立体警示光标;
4、所投射的动态三维立体警示光标与地面的垂直距离。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在汽车尾部保险杠内,安装一个具有远射投影功能的全息投影灯;
所述全息投影灯的“启动”控制端,与汽车的整车控制电路和/或应急警告标志灯专用开关连接。
当应急警告标志灯专用开关发出“应急警告标志灯启动”指令后,所述的应急警告标志灯“通电”点亮,从汽车尾部输出肉眼可见的动态三维立体光束;
所述光束在该车后方至少50米,离地高度1.5米空间内形成一个三维立体的肉眼可见红色三角体光标,悬浮于空中,并且以三角体中轴线定速缓慢旋转;通过手动或自动调节所述光标的投射夹角,来改变所述光标的大小。
所述汽车处于正常行驶时,由于特殊情况,或发生未知状况时,需要向其他车辆发出明显警示时,均可通过中控台上“特请警示灯”开关开启所述应急警告标志灯,且与汽车“双闪”警示灯同步实施,以加强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