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导向臂夹紧结构,具体是一种用于汽车悬架的导向臂夹紧结构,属于汽车悬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半挂车空气悬架在安装时,导向臂需要施加巨大的锁紧扭矩,达到锁紧导向臂的防震套锁紧的效果,但是防震套因为夹在轴套与耐磨板中间,导向臂轴的轴向力转化为夹紧力的效果并不好,往往会因为夹紧防震套的夹紧力不足,防震套自由旋转,导致导向臂轴磨损异常。
目前公知的一种车轴平行度调节装置,如图2所示,螺栓螺母拧紧的状态时候,轴套紧紧靠着耐磨板,两端的耐磨板再加紧导向臂防震套,当导向臂防震套没有压紧的时候,导向臂防震套工作旋转的时候,会带动耐磨板串动,导致挂车底盘异响。同时,导向臂防震套对于螺栓是转动摩擦运动,导致螺栓磨损异常导致螺栓失效,造成严重的事故。
因此有待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合理,减小螺栓磨损,耐磨耐用的用于汽车悬架的导向臂夹紧结构。
按此目的设计的一种用于汽车悬架的导向臂夹紧结构,包括导向臂;所述的导向臂外侧套设有导向臂防震套;所述的导向臂两端连接螺母A和螺母B;所述螺母B外侧为螺栓;所述螺母A、螺母B与导向臂防震套之间为耐磨板,所述的耐磨板上开设有供螺母A、螺母B部分穿过的通孔;通过拧紧螺母A,使螺栓夹紧螺母B,从而使得螺母A、螺母B直接与导向臂防震套夹紧接触。
所述的导向臂防震套分为第一钢质层、橡胶层和第二钢质层;第一钢质层内侧设置有凸台套设于第二钢质层内侧设置有凸台外侧,橡胶层内侧设置有凸台位于第一钢质层内侧设置有凸台与第二钢质层内侧设置有凸台之间,第一钢质层内侧设置有凸台相对第二钢质层内侧设置有凸台可活动,第二钢质层内侧设置有凸台套设于导向臂内侧设置有凸台表面。。
所述螺母A和螺母B内侧分别设置有凸台。
所述的凸台沿导向臂轴向穿过相应耐磨板上的通孔,且与第二钢质层相应的端部夹紧接触。
所述第二钢质层内侧设置有凸台端部至少部分突出第一钢质层内侧设置有凸台和/或橡胶层内侧设置有凸台端部,以便凸台内侧设置有凸台与第二钢质层内侧设置有凸台端部夹紧接触。
所述通孔的内径大于凸台内侧设置有凸台的外径和/或第二钢质层内侧设置有凸台的外径。
所述凸台内侧设置有凸台的高度大于耐磨板内侧设置有凸台的厚度。
所述的螺母A、螺母B与导向臂防震套之间设置有至少一个耐磨板。
所述的耐磨板外侧设置有轴套。
本实用新型利用螺栓的夹紧力,直接用螺母夹紧导向臂防震套,从而避免导向臂防震套对中的第二钢质层相对导向臂活动,保证夹紧导向臂防震套的夹紧力足够大,防止导向臂防震套自由旋转,有效避免导向臂轴磨损异常。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正视图。
图2为A-A方向的剖面图
图3为现有技术中螺栓通过耐磨板夹紧导向臂防震套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导向臂,2为导向臂防震套,2.1为第一钢质层,2.2为橡胶层,2.3为第二钢质层,3为螺栓,4为耐磨板,5为螺母A,6为凸台,7为轴套,8为螺母B。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参见图1,一种用于汽车悬架的导向臂夹紧结构,包括导向臂1;导向臂1外侧套设有导向臂防震套2;导向臂1两端连接螺母A 5和螺母B 8;螺母B 8外侧为螺栓3;螺母A、螺母B与导向臂防震套2之间为耐磨板4,耐磨板4上开设有供螺母A、螺母B部分穿过的通孔;通过拧紧螺母A,使螺栓3夹紧螺母B,从而使得螺母A、螺母B直接与导向臂防震套夹紧接触。
进一步的说,导向臂防震套2分为第一钢质层2.1、橡胶层2.2和第二钢质层2.3;第一钢质层2.1套设于第二钢质层2.3外侧,橡胶层2.2位于第一钢质层2.1与第二钢质层2.3之间,第一钢质层2.1相对第二钢质层2.3可活动,第二钢质层2.3套设于导向臂1表面。
进一步的说,螺母A 5和螺母B 8内侧分别一体成型有圆形的凸台6。
进一步的说,凸台6沿导向臂1轴向穿过相应耐磨板4上的通孔,且与第二钢质层2.3相应的端部夹紧接触。
进一步的说,第二钢质层2.3端部至少部分突出第一钢质层2.1和橡胶层2.2端部,以便凸台6与第二钢质层2.3端部夹紧接触。
进一步的说,通孔的内径大于凸台6的外径和第二钢质层2.1的外径。
进一步的说,凸台6的高度大于耐磨板4的厚度。
进一步的说,螺母A 5、螺母B 8与导向臂防震套2之间设置有至少一个耐磨板4。
进一步的说,耐磨板4外侧设置有轴套7。
本实施例中每端的耐磨板4为一个;在其他实施例中,也可在导向臂1每端的上下两侧分别设置有耐磨板,并留出凸台6及导向臂1穿过的空隙。
上述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