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座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566808发布日期:2020-04-28 22:11阅读:384来源:国知局
儿童安全座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儿童安全座椅。



背景技术:

现有的儿童安全座椅上,安全带组件通常通过卷收装置予以卷收并通过锁止装置予以锁止。在使用该安全带组件将儿童束缚在儿童安全座椅上时,需要先将锁止装置解锁才能够将安全带拉出,这就需要操作者一只手按压锁止装置进行解锁,另一只手将安全带拉出来,直至将安全带调整至合适长度后再松开锁止装置使得安全带重新锁定,使用较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安全带调节操作更为便利的儿童安全座椅。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儿童安全座椅,包括座椅本体、设置在所述座椅本体上的安全带,以及用于将所述安全带锁定在所述座椅本体上的锁定器,所述儿童安全座椅还包括在工作时能够驱使所述安全带向所述座椅本体外伸出的安全带伸出机构、提供所述安全带伸出机构工作动力的电源,以及控制所述电源通断的控制开关,所述控制开关与所述锁定器联动地设置,当所述锁定器由锁定状态转换为解锁状态时,所述安全带相对所述锁定器能够沿自身长度方向滑动,且所述控制开关被联动而由断开状态转换为闭合状态,使得所述电源与所述安全带伸出机构之间接通。

优选地,所述锁定器至少具有锁定座和设置在所述锁定座上的解锁件,所述解锁件被按压时,所述锁定器由所述锁定状态转换至所述解锁状态,所述控制开关能够随所述解锁件的运动而由所述断开状态转换为闭合状态。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开关包括开关底座和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开关底座上的触点开关件,所述触点开关件上具有能够在与所述开关底座相互接触时使得所述控制开关转换为闭合状态的触点,当所述解锁件被按压时,所述触点朝向所述开关底座运动。

更进一步地,所述解锁件具有分设于自身长度方向上相异两端的转接端部与按压端部,所述转接端部转动地连接在所述锁定座上,所述按压端部位于所述触点开关件的上方。

进一步地,所述解锁件为压片,所述压片的一端部转动地连接在所述锁定座上,所述锁定器还包括用于驱使所述压片转动复位的弹性件。

优选地,所述安全带伸出机构包括分别能够绕自身轴心线旋转地设置在所述座椅本体上的主动轮与从动轮,以及驱使所述主动轮旋转的电机,所述安全带夹设在所述主动轮与所述从动轮之间,所述电源与所述电机之间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从动轮相对所述主动轮之间的间距弹性可调整地设置。

更进一步地,所述安全带伸出机构还包括固定地安装在座椅本体上的安装座,所述主动轮、从动轮及所述电机均装设在所述安装座上,其中,所述从动轮的轮轴能够相对滑动地设置在所述安装座上,所述安装座上还设有用于驱使所述从动轮朝向所述主动轮滑动的弹性件。

优选地,所述安全带包括左肩带与右肩带,以及胯带,所述锁定器设置在所述胯带上,所述左肩带与所述右肩带上各设有一组所述的安全带伸出机构。

进一步地,所述座椅本体包括座体和设置在所述座体顶部的头托,所述头托上开设有左肩带穿孔与右肩带穿孔,所述左肩带能够相对滑动地穿设在所述左肩带穿孔中,所述右肩带能够相对滑动地穿设在所述右肩带穿孔中,所述安全带伸出机构设置在所述头托的后侧部上。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本实用新型的儿童安全座椅,其中通过设置安全带伸出机构而使其在工作时能够驱使安全带自动地向外伸出,同时将控制开关与锁定器联动地设置,使得在操作锁定器使其解锁时便使得控制开关转换为闭合状态,从而使得安全带伸出机构与电源接通而工作。这样,在调节安全带时,用户仅需操作锁定器使其解锁,便能够使得安全带伸出机构自动地向外吐带,直至安全带的长度被调整至合适的长度后,松开锁定器,锁定器重新锁定,安全带被锁定在调整后的长度下。整个操作过程中仅需单手操作,使用非常的便利。

附图说明

附图1、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儿童安全座椅的立体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儿童安全座椅的结构分解示意图;

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电源、电机与控制开关之间的电路连接原理图;

附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锁定器与控制开关在座椅本体上的安装示意图,其中,控制开关处于断开状态;

附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锁定器与控制开关在座椅本体上的安装示意图,其中,控制开关处于闭合状态;

其中:1、座体;11、胯带穿孔;2、头托;21、左肩带孔;22、右肩带孔;3、安全带;31、左肩带;32、右肩带;33、胯带;

4、锁定器;41、锁定座;42、解锁件(压片);42a、转接端部;42b、按压端部;43、转轴;44、弹性件(扭簧);

5、安全带伸出机构;51、主动轮;52、从动轮;521、从动轮的轮轴;53、电机;54、安装座;541、导向孔;55、弹性件(弹簧);

6、控制开关;61、开关座;62、触点开关件;7、电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阐述。

参见图1至附图6所示,一种儿童安全座椅,包括座椅本体、设置在座椅本体上的安全带3,以及用于将安全带3锁定在座椅本体上的锁定器4。该儿童安全座椅还包括在工作时能够驱使安全带3向外伸出的安全带伸出机构5、提供安全带伸出机构5工作动力的电源7,以及控制电源7通断的控制开关6,其中,控制开关6与锁定器4联动地设置。

锁定器4具有锁定状态与解锁状态,当锁定器4由锁定状态转换为解锁状态时,安全带3相对锁定器4能够沿自身长度方向滑动,且控制开关6被联动而由断开状态转换为闭合状态,使得电源7与安全带伸出机构5之间接通,从而使得安全带伸出机构5工作而驱使安全带3自动地向外伸出。因此,在操作时,用户仅需操作锁定器4将其解锁,便能够使得安全带3自动地向外伸出,而不需要手动地去拉动安全带3。

当锁定器4由解锁状态转换为锁定状态时,控制开关6回复至断开状态,使得电源7与安全带伸出机构5之间断开,停止向外送出安全带3,安全带3在锁定器4的作用下而重新相对座椅本体锁定。

参见图3、图5及图6所示,锁定器4至少具有锁定座41和设置在锁定座41上的解锁件42,该解锁件42被按压时,锁定器4由锁定状态转换至解锁状态,控制开关6能够随着解锁件42的运动而由断开状态转换为闭合状态。

具体地,控制开关6包括开关底座61和转动地设置在开关底座61上的触点开关件62,触点开关件62上具有能够在与开关底座61相互接触时使得控制开关6转换为闭合状态的触点(图中未示出),当解锁件42被按压时,触点开关件62相应地被按压而相对开关底座61运动,使得触点朝向开关底座61运动而与开关底座61接触,使得控制开关6转换为闭合状态,从而使得安全带伸出机构5与电源7接通。

本实施例中,锁定器4上,解锁件42具体采用为压片,该压片42具有分设于自身长度方向上相异两端的转接端部42a与按压端部42b,转接端部42a通过转轴43转动地连接在锁定座41上,按压端部42b位于触点开关件62的上方。锁定器4还包括用于驱使解锁件42转动复位的弹性件44,此处,弹性件44为套设在转轴43上的扭簧,使得解锁件42在被解除按压后转动复位,控制开关6也相应地复位而转换为断开状态。

参见图1至图6所示,安全带伸出机构5包括分别能够绕自身轴心线旋转地设置在座椅本体上的主动轮51与从动轮52,以及驱使主动轮51旋转的电机53,电源7与电机53之间电连接。安全带3夹设在主动轮51与从动轮52之间,使得主动轮51在电机53工作时旋转,进而与从动轮52相互配合旋转而依靠摩擦力将安全带3向外送出。

本实施例中,从动轮52相对主动轮51之间的间距弹性可调整地设置,使得主动轮51与从动轮52之间始终保持对安全带3的夹紧。此处,安全带伸出机构5还包括固定地安装在座椅本体上的安装座54,主动轮51、从动轮52及电机53均装设在该安装座54上,其中,从动轮52的轮轴521能够相对滑动地设置在安装座54上,具体为,安装座54上开设有线性延伸的导向孔541,从动轮52的轮轴521相对滑动地穿设在该导向孔541中,安装座54上还设有用于驱使从动轮52朝向主动轮51滑动的弹性件55,使得从动轮52与主动轮51保持配合而夹紧安全带3。

参见各附图所示,本实施例中,座椅本体包括座体1和设置在座体1顶部的头托2,安全带3包括左肩带31、右肩带32以及胯带33,左肩带31、右肩带32以及胯带33的端部上均设置有搭扣件而能够在座椅本体上形成五点式安全带系统。

头托2上开设有左肩带孔21与右肩带孔22,左肩带31能够相对滑动地穿设在左肩带孔21中,右肩带32能够相对滑动地穿设在右肩带孔22中;座体1的底前部开设有胯带穿孔11,胯带33能够相对滑动地穿设在该胯带穿孔11中,锁定器4设置在胯带33上而使得胯带33相对座椅本体锁定。左肩带31与右肩带32上各设有一组安全带伸出机构5,两组安全带伸出机构5的电机53分别通过电源线与电源7连接。此处,两组安全带伸出机构5的安装座54一体设置而固定地设置在头托2的后侧部上,从而在工作时将左肩带孔21与右肩带孔22向前送出。

综上,本实用新型的儿童安全座椅,其中通过设置安全带伸出机构5而使其在工作时能够驱使安全带3自动地向外伸出,同时将控制开关6与锁定器4联动地设置,使得在操作锁定器4使锁定器4解锁时便使得控制开关6转换为闭合状态,从而使得安全带伸出机构5与电源7接通而工作。这样,在调节安全带3时,用户仅需操作锁定器4使其解锁,便能够使得安全带伸出机构5自动地向外吐带,直至安全带3的长度被调整至合适的长度后,松开锁定器4,锁定器4重新锁定,安全带3被锁定在调整后的长度下。整个操作过程中仅需单手操作,使用非常的便利。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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