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及其控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6003588发布日期:2021-07-23 21:21阅读:88来源:国知局
汽车及其控制方法与流程

本申请属于车辆安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汽车及其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发展,越来越多的汽车走进千家万户,成为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汽车在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基于一定的安全考虑,当前汽车在车内设计有安全气囊,能够在汽车遭遇碰撞时为车内人员提供能够缓冲的支撑面,从而减少车内人员的伤亡。但是,汽车在从高处坠落时,巨大的冲击力会致使车内人员受伤,这无法为驾乘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可见,当前的汽车仍然存在安全性能较差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汽车及其控制方法,能够解决背景技术中所述的汽车在从高处坠落时,安全性能较差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是这样实现的: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汽车,所公开的汽车包括车架和安全气囊系统,所述安全气囊系统包括第一传感器、可折叠气囊、气体发生器和第一控制器,其中:

所述第一传感器、所述可折叠气囊、所述气体发生器和所述第一控制器均设置于所述车架,所述第一传感器和所述气体发生器均与所述第一控制器相连,所述可折叠气囊与所述气体发生器相连;

所述第一传感器用于检测所述汽车在竖直方向的实际加速度;

在所述实际加速度小于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所述第一控制器控制所述气体发生器处于关闭状态,且所述可折叠气囊处于折叠状态;

在所述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所述第一控制器控制所述气体发生器处于开启状态,所述气体发生器驱使所述可折叠气囊处于展开状态,且所述可折叠气囊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汽车之外。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汽车的控制方法,所述汽车包括车架和安全气囊系统,所述安全气囊系统包括第一传感器、可折叠气囊、气体发生器和第一控制器,其中:

所述第一传感器、所述可折叠气囊、所述气体发生器和所述第一控制器均设置于所述车架,所述第一传感器和所述气体发生器均与所述第一控制器相连,所述可折叠气囊与所述气体发生器相连;

所公开的控制方法包括:

检测所述汽车在竖直方向的实际加速度;

在所述实际加速度小于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控制所述气体发生器处于关闭状态,以使所述可折叠气囊保持在折叠状态;

在所述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控制所述气体发生器处于开启状态,以使所述气体发生器驱使所述可折叠气囊处于展开状态并至少部分位于所述汽车之外。

本申请采用的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通过对相关技术中的汽车的结构进行改进,通过在车架上设置包括第一传感器、可折叠气囊、气体发生器和第一控制器的安全气囊系统,使得在第一传感器检测的汽车在竖直方向上的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第一控制器控制气体发生器驱使可折叠气囊处于展开状态,并使得处于展开状态的可折叠气囊的至少部分位于汽车之外,最终能够使得可折叠气囊对坠落的汽车起到缓冲的作用,避免汽车受到较大的撞击,进而能够降低汽车坠落时的危险系数。由此可见,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能够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汽车在从高处坠落时,存在的安全性能较差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的安全气囊系统的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在可折叠气囊处于展开状态下的示意图;

图4是图3的侧视图;

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0-车架、110-前副车架、120-后副车架;

200-安全气囊系统、210-第一传感器、220-可折叠气囊、230-气体发生器、240-第一控制器、250-备用电源、260-第二传感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本申请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且“第一”、“第二”等所区分的对象通常为一类,并不限定对象的个数,例如第一对象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此外,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中“和/或”表示所连接对象的至少其中之一,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及其应用场景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汽车进行详细地说明。

如图1-图5所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一种汽车,所公开的汽车包括车架100和安全气囊系统200。

车架100是汽车的基础结构件,也是汽车中其他构件的安装基础,车架100在汽车中能够发挥支撑和连接作用,安全气囊系统200设于车架100上,安全气囊系统200能够在汽车处于坠落时发挥作用,用以降低车内人员的危险系数。

安全气囊系统200包括第一传感器210、可折叠气囊22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第一传感器210、可折叠气囊22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均设置于车架100上。

第一传感器210和气体发生器230均与第一控制器240相连,第一传感器210用于检测汽车在竖直方向的实际加速度。第一控制器240能够根据第一传感器210的检测结果(即所述的实际加速度),对气体发生器230进行相应的控制。具体控制过程,请参见后文。

可折叠气囊220与气体发生器230相连,气体发生器230在开启状态的情况下,能够向可折叠气囊220中充入气体,进而能够使得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当然,在气体发生器230处于关闭状态的情况下,气体发生器230不会向可折叠气囊220内充入气体,进而能够使得可折叠气囊220保持在折叠状态。

在汽车行驶的过程中,当第一传感器210检测到汽车在竖直方向上的实际加速度小于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第一控制器240能够控制气体发生器230处于关闭状态,使得气体发生器230不会对可折叠气囊220充气,即使得可折叠气囊220处于折叠状态。而当第一传感器210检测到汽车在竖直方向上的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第一控制器240能够控制气体发生器230处于开启状态,使得气体发生器230能够对可折叠气囊220实现充气功能,即气体发生器230驱使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的情况下,能够至少部分位于汽车之外。由于处于展开状态的可折叠气囊220至少部分位于汽车之外,因此能够使得汽车在坠落的过程中受到缓冲。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通过对相关技术中的汽车的结构进行改进,通过在车架100上设置包括第一传感器210、可折叠气囊22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的安全气囊系统200,使得在第一传感器210检测的汽车在竖直方向上的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第一控制器240控制气体发生器230驱使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并使得处于展开状态的可折叠气囊220的至少部分位于汽车之外,最终能够使得可折叠气囊220对坠落的汽车起到缓冲的作用,避免汽车受到较大的撞击,进而能够降低汽车坠落时的危险系数。由此可见,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能够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汽车在从高处坠落时,存在的安全性能较差的问题。

无论汽车坠落到硬质地面,还是坠落到水里,在坠落的过程中,处于展开状态的可折叠气囊220均能够发挥缓冲作用,进而能够降低坠落带来的冲击、碰撞,达到缓冲的作用。当然,若汽车坠落到水中,处于展开状态的可折叠气囊220能够使得汽车受到较大的浮力,从而能够避免汽车因自身的重量迅速沉入水中,进而能够延长汽车以及车内人员在水面上漂浮的时间,为救援人员争取较长的救援时间,也方便车内人员有较长的时间进行逃生。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还可以包括车载低压电路系统,安全气囊系统200可以包括备用电源250,备用电源250设于车架100,第一传感器21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均与车载低压电路系统电连接,第一传感器21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均与备用电源250电连接。

在上述情况下,车载低压电路系统为安全气囊系统200的主要电源,为安全气囊系统200中的第一传感器21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供电,当然,还可以为行车记录仪、车载温度计等汽车的其它低压用电器件进行供电。而备用电源250也可以为第一传感器21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进行供电,此种设置方式能够使得汽车一旦由于坠落而导致车载低压电路系统发生断电的情况下,备用电源250能够确保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用电器件的正常工作,进而能够提升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稳定性。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备用电源250的防尘防水等级可以为ip68(外壳防护等级),在国家标准中的外壳防护等级中,防尘的最高等级为6,防水的最高等级为8,从而能够有利于备用电源250在复杂环境中的应用。同时,备用电源250可以为48伏的锂离子电池,使得备用电源250在能够为第一传感器21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供电的同时,还能够为其它用电器件进行供电。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还可以包括第二控制器,安全气囊系统200还可以包括备用电源250,第一传感器21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均通过第一开关与车载低压电路系统电连接,第一传感器21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均通过第二开关与备用电源250电连接;第二控制器与第一开关和第二开关相连,在此种情况下,第二控制器能够对第一开关和第二开关的状态进行控制。

具体的,在车载低压电路系统处于通电状态的情况下,第二控制器控制第一开关闭合,并控制第二开关断开,此时,第一传感器21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均通过第一开关与车载低压电路实现电连接,用以保证这三者能够实现功能,同时能够将备用电源250中的电能保存下来,用以在紧急状况下使用。而在车载低压电路系统处于断电状态的情况下,第二控制器控制第二开关闭合,此时汽车可能出现了故障,备用电源250通过第二开关与第一传感器21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的电连接能够保证这些用电器件的正常工作。

在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中,可折叠气囊220的数量可以为多个,安全气囊系统200还可以包括第二传感器260,第二传感器260用于检测汽车是否处于落水状态;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且汽车处于落水状态的情况下,第一控制器240能够控制气体发生器230驱使所有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在此种情况下,汽车从高处坠落至水中时,第二传感器260能够控制汽车上所有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每一个处于展开状态的可折叠气囊220都能够增加汽车在水中的浮力,这使得汽车内的人员在较长的时间内不会沉入水中,从而能够进一步增加车内人员的救援时间。

如上文所述,第二传感器260用于检测汽车是否落水,第二传感器260的种类可以有多种,例如,第二传感器260可以为设置在汽车内的预设空间内的液面传感器,液面传感器通过检测预设空间内的液面高度来确定汽车是否落水。液面传感器可以为影像传感器,也可以为浮子传感器。再例如,第二传感器260可以为流量传感器,流量传感器可以通过检测预设空间内的进水流量来确定汽车是否落水。本申请实施例不限制第二传感器260的具体种类。

在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中,气体发生器230可以为多个,每个可折叠气囊220与至少两个气体发生器230相连,使得每个可折叠气囊220在展开的过程中,至少有两个气体发生器230能够同时对一个可折叠气囊220充气,从而能够缩短每个可折叠气囊220从折叠状态到展开状态需要的时间,从而能够使得可折叠气囊220更快速地展开,进而使其更早地发挥缓冲作用。

在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中,车架100可以包括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均设有安全气囊系统200。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在汽车上具有较好的防震性能,安全气囊系统200设置于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上能够提升安全气囊系统200在未实现功能时的稳定性,从而能够有利于安全气囊系统200较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与此同时,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均设置安全气囊系统200,有利于可折叠气囊220对汽车坠落时受到缓冲的均衡性,从而使得汽车的状态更加稳定。

在进一步的技术方案中,汽车还可以包括姿态传感器,姿态传感器用于检测汽车的姿态信息,姿态信息包括车头高度和车尾高度,也就是说,姿态传感器能够检测出汽车在坠落时的倾斜情况。姿态传感器对汽车姿态的检测过程和检测原理为公知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在汽车配置有姿态传感器的情况下,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且在车头高度小于车尾高度的情况下,设于前副车架110的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第一控制器240,能够在第一时刻控制相对应的气体发生器230驱使相应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设于后副车架120的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第一控制器240,在第二时刻控制相对应的气体发生器230驱使相应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第一时刻早于第二时刻。应理解,本申请实施例中的车头高度和车尾高度是相对于相同参照平面的高度,例如车头高度和车尾高度均是指海拔高度。

在上述情况下,车头会较于车尾先发生碰撞,前副车架110较为靠近车头,后副车架120较为靠近车尾,设置在前副车架110上的第一控制器240控制设置于前副车架110上的可折叠气囊220先展开,进而对车头先进行防护,减少汽车在坠落时对车头部分的损害。设置在后副车架120的第一控制器240控制设置于后副车架120的可折叠气囊220后展开,在保证车内人员的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滞后第一预设时长再切换至展开状态,用以减少对车尾在坠落时的损害。例如,第一预设时长可以设定为0.75~0.80秒之间的任意值,具体而言,第一预设时长可以为0.75秒、0.77秒或者0.80秒。

而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且在车头高度大于车尾高度的情况下,设于前副车架110的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第一控制器240,在第三时刻控制相对应的气体发生器230驱使相应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设于后副车架120的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第一控制器240,在第四时刻控制相对应的气体发生器230驱使相应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第四时刻早于第三时刻。

在上述情况下,车尾会较于车头先发生碰撞,设置于后副车架120上的第一控制器240控制设置于后副车架120上的可折叠气囊220先展开,进而对车尾先进行防护,减少汽车在坠落时对车尾部分的损害。设置于前副车架110上的第一控制器240控制设置于前副车架110上的可折叠气囊220后展开,在保证车内人员的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滞后第二预设时长再切换至展开状态,用以减少对车头在坠落时的损害。例如,第二预设时长可以设定为0.75~0.80秒之间的任意值,具体而言,第二预设时长可以为0.75秒、0.77秒或者0.80秒。

在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中,安全气囊系统200还可以包括第二传感器260,第二传感器260可用于检测汽车是否处于落水状态,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且汽车处于落水状态的情况下,前副车架110对应的第一控制器240和后副车架120对应的第一控制器240,各自控制相应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

在上述情况下,汽车处于双重危险之中,即汽车从高处坠落至水中,汽车内的人员在受到撞击的同时,还有可能与汽车一同沉入水中。当汽车通过第一传感器210和第二传感器260检测到上述比较危急的情况时,能够控制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各自的第一控制器240,控制相应的可折叠气囊220均处于展开状态,使得汽车能够通过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上的处于展开状态的可折叠气囊220,降低汽车在坠落时车内人员受到的撞击程度,并且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上的可折叠气囊220均展开,相较于只有前副车架110上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或是只有后副车架120上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能够增加汽车在水面上的浮力,延长汽车浮于水面上的时间。

与此同时,由于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基本设置于汽车的车头和车尾处,使得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上的可折叠气囊220能够均衡汽车受到的浮力,从而使得落入水中的汽车能够避免车头或是车尾迅速沉入水中,从而能够进一步地延长汽车浮于水面上的时间。

在汽车的行驶过程中,特别是在经过不平整的路段时,汽车会发生较大的颠簸,在汽车颠簸的过程中,汽车会在颠起后下落,此过程汽车通常会以重力加速度进行下落,但是,汽车仍然处于安全的行驶范畴内,无需使可折叠气囊220展开。此种情况下,若仅仅通过实际加速度为控制可折叠气囊220展开与否的依据,则会出现误操作,也就是说,汽车在安全行驶过程中由于颠簸导致了可折叠气囊220的非必要展开。

为了解决此问题,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还可以包括计时器,计时器用于检测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所持续的时间。在具体的控制过程中,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且计时器检测到的时间大于预设时间阈值的情况下,第一控制器240能够控制气体发生器230处于开启状态,以使气体发生器230驱使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且计时器检测到的时间小于预设时间阈值的情况下,第一控制器240能够控制气体发生器230处于关闭状态,以使可折叠气囊220处于折叠状态。需要说明的是,上文的预设时间阈值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合理设计来确定,本申请不对预设时间阈值的具体数值作限制。在一种实施方式中,预设时间阈值可以是0.40秒~0.48秒之间的任意值,例如0.40秒、0.44秒或者0.48秒。

在上述情况中,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且计时器检测到的时间值大于预设时间阈值的情况下,说明汽车从较高的位置坠落,已处于危险之中,此时,第一控制器240能够控制气体发生器230对可折叠气囊220充气,使得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用以对汽车进行防护;而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且计时器检测到的时间值小于预设时间阈值的情况下,说明汽车从较低的位置下落,汽车仍然处于安全状态,此时,第一控制器240能够控制气体发生器230不对可折叠气囊220充气,使得可折叠气囊220维持在折叠状态,用以避免处于展开状态的可折叠气囊220影响汽车的正常行驶功能。汽车在坠落的过程中往往是从较高的位置经历较长的时间进行落下,很显然这已经超出安全的行驶范畴,此方案能够避免出现可折叠气囊220被误打开的情况出现,也就是说,在汽车经历较长时间的下落时才能够判定为坠落,进而实现可折叠气囊220的精准打开。

在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汽车中,可折叠气囊220可以为聚酰胺织物,聚酰胺织物是一种半硬的泡沫塑料,能够承受较大的压力,并且,聚酰胺织物经过硫化处理,从而能够减少可折叠气囊220在充气膨胀时的惯性力,从而使得处于展开状态时的可折叠气囊220的性能能够更加稳定,同时,为了使得可折叠气囊220中的气体的密封性更好,可以在聚酰胺织物的内侧表面涂覆有密封材料层,还可以不在可折叠气囊220上开设泄压孔,从而能够避免可折叠气囊220中的气体自动排放,可折叠气囊220中的气体可人工排放。可折叠气囊220还可以采用其他能够承受较大压力的材料,本申请实施例不对可折叠气囊220的具体材料进行具体限定。

基于上文所述的汽车,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一种汽车的控制方法,汽车可以包括车架100和安全气囊系统200,安全气囊系统200可以包括第一传感器210、可折叠气囊22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第一传感器210、可折叠气囊220、气体发生器230和第一控制器240均设置于车架100,第一传感器210和气体发生器230均与第一控制器240相连,可折叠气囊220与气体发生器230相连;

所公开的控制方法可以包括:

步骤101、检测汽车在竖直方向的实际加速度,步骤101为安全气囊系统200中的第一传感器210对汽车在竖直方向上的实际加速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有如下文所述的两种情况:

步骤102、在实际加速度小于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控制气体发生器230处于关闭状态,以使可折叠气囊220保持在折叠状态,步骤102的执行说明汽车处于安全状态中。

步骤103、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控制气体发生器230处于开启状态,以使气体发生器230驱使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并至少部分位于汽车之外,步骤103的执行说明汽车处于危险之中,需要可折叠气囊220展开,用以降低汽车受到的撞击程度。

在一种可选的方案中,在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控制方法中,车架100可以包括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均设有安全气囊系统200,汽车还可以包括姿态传感器,姿态传感器用于检测汽车的姿态信息,姿态信息包括车头高度和车尾高度。

在此种情况下,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第一控制器240能够控制气体发生器230处于开启状态,以使气体发生器230驱使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并至少部分位于汽车之外,包括:

步骤201、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且在车头高度小于车尾高度的情况下,设于前副车架110的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第一控制器240,在第一时刻控制相对应的气体发生器230驱使相应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设于后副车架120的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第一控制器240,在第二时刻控制相对应的气体发生器230驱使相应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第一时刻早于第二时刻。步骤201的执行说明汽车的车头先于车尾发生碰撞,而距离车头较近的前副车架110上的可折叠气囊220能够先于设置于后副车架120上的可折叠气囊220展开,从而对车头先进行防护,而后再对较晚发生碰撞的车尾进行防护。

步骤202、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且在车头高度大于车尾高度的情况下,设于前副车架110的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第一控制器240,在第三时刻控制相对应的气体发生器230驱使相应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设于后副车架120的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第一控制器240,在第四时刻控制相对应的气体发生器230驱使相应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第四时刻早于第三时刻。同理,步骤202的执行说明汽车的车尾先于车头发生碰撞,而距离车尾较近的后副车架120上的可折叠气囊220能够先于设置于前副车架110上的可折叠气囊220展开,从而对车尾先进行防护,而后再对较晚发生碰撞的车头进行防护。

在另一种可选的方案中,车架100可以包括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均设有安全气囊系统200,安全气囊系统200还包括第二传感器260,第二传感器260用于检测汽车是否处于落水状态;在此种情况下,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的情况下,控制气体发生器230处于开启状态,以使气体发生器230驱使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并至少部分位于汽车之外,包括:

步骤301、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且汽车处于落水状态的情况下,设于前副车架110的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第一控制器240,控制相对应的气体发生器230驱使相应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以及,设于后副车架120的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第一控制器240,控制相对应的气体发生器230驱使相应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

步骤301中,在实际加速度大于或等于重力加速度,且汽车处于落水状态的情况下,则说明汽车已经从高处坠落至水中,为了尽可能地保护汽车内人员的安全,使得设置于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上的可折叠气囊220能够都处于展开状态,从而使得设置于前副车架110和后副车架120上的可折叠气囊220能够增加汽车在水面上的浮力,并均衡汽车受到的浮力,从而能够稳定地延长汽车浮于水面上的时间。

在优选的方案中,步骤301中,设于前副车架110的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第一控制器240,以及,设于后副车架120的安全气囊系统200的第一控制器240,同时控制各自对应的可折叠气囊220处于展开状态,以使得可折叠气囊220更及时地展开。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装置所固有的要素。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申请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申请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申请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均属于本申请的保护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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